初临异世

作品:《青岚[快穿]

    青岚和晨旭的蓦然回归,吓了家里人一大跳,还以为是出了什么事,玩都没玩就回来了。
    晨旭扔下背包疲惫的靠在沙发上。
    “你们得问这小姑奶奶,她非要吃表哥院里胖大厨的炖猪蹄儿。好家伙,这就跟玩命似的,上午进了林子,中午赶着出来,下午就开车连夜回了辽市,住一宿,赶飞机飞回来。得了,回都回来了,我也跟着她去尝尝那什么神仙猪脚汤。哦,后面还有一批山货呢,估计就这一两天到,让李嫂注意接收。”
    这边刘雅芙拉着青岚问她到底是因为什么回来的,总不能只是因为一锅猪脚吧?
    “你是不是哪难受啊?也是,跟着爬山入林的,肯定是骨头又疼了,哎呦喂,我可得给你大表哥打个电话,让他安排好人手,咱这就过去啊?你说你这孩子,难受你就说啊,说什么想胖师傅做的菜,也就是你哥傻才相信你的话。来,换件衣裳,咱走吧。”
    青岚忙抢了电话给关了。
    “真不是骨头疼,是我突然悟了一件事。”
    “你悟什么了?这孩子,别神神叨叨的,年纪轻轻的,说悟还早着呢。”
    “唉,金窝银窝都不如自个儿的狗窝,想家了呗。那旅游嘛,也就那么回事,对我的意义不大,我想在家里多陪陪你和我奶。”
    “真是,吓我一跳,真没不舒服?”
    青岚摇摇头,刘雅芙轻轻拍了一下她的脑门。
    “死丫头,可吓死我了。你去看看奶奶吧,她还不知道你们回来呢。”
    汤老太近来可忙着呢,和张嫂两个晾干豆角干土豆片干茄子腌梅菜制酸汤呢。
    地下室里已经放了十几口腌菜缸和泡菜坛子。
    老太太是西南人,一日三餐酸辣汤或是蘸水是少不了的,为了制白汤,专门让人从老家捎了一瓶老酸汤做母汤。制红汤时也颇费了些功夫,市里买不着味道酸甜度正好的小番茄,她跑遍了菜市场才买回来一小筐,一小筐才熬了一坛子红汤,老太太宝贝的不得了,只有在吃鱼的时候才舍得用它。
    其实,西南人吃酸辣和当地地域气候有关,山区湿冷,酸辣的菜肴正好能祛寒除湿。到了京市,气候偏干燥,吃多了辣子容易上火,可这东西老太太吃了一辈子,要丢开哪能那么容易。
    张嫂爱吃卤煮也爱做,但是做出来后得分成几份调汁,其他人的卤煮里搁点儿蒜末香菜小淋一点醋就行,老太太的不行,非得烧辣椒捣碎倒酸汤汁,要不就觉的没滋味。
    这不,折腾土豆呢,今年新下来的土豆带皮蒸八成熟,晾凉剥皮切片,晾土豆片呢。
    老太太说炖肉的时候放些干豆角干土豆片,比用鲜土豆炖肉好吃。
    立秋后,风就开始凉了,雨也变的少了,正好晾这些东西。
    汤老太对这天气又爱又恨,爱的呢是天公作美,艳阳高照秋风飒爽,还没有夜露,晾出去的东西一两天就干了,成色还好,土豆片黄灿灿的,看着可人极了。恨的是这天一立秋,天气立刻就开始燥了,每天蜂蜜水和凉茶不能断,一断就牙疼嗓子疼,影响她吃喜欢的糊辣椒。
    还是辣子吃多了上火的缘故。
    青岚也不劝她,劝了也不听,干脆让张嫂一天照着三顿的炖藕和冬瓜,这些菜品都有滋阴降火的功效,好过一直喝蜂蜜水,喝多了容易血糖高。
    走了几天回来,这老太太还一心扑在园子上,今年新种的韭菜又细又嫩,就是这细嫩的韭菜竟然开了不少花。汤老太不弄韭花酱,她炒韭花辣椒油,炒油用的韭花也不是正开着的白花,而是半花半果,嫩韭菜籽炒出来的油才香,再长的成熟一点的话,炒出来的油就发苦。汤老太是见天的看,就怕摘的迟了炒出苦油。
    今天正好能摘了,早上摘了洗干净正摊在竹席上晾着,她也不闲着,又摘豆角去了。
    依青岚说,这老太才是个真正本事的人,撇开没教育好子女这件事,她再无可指摘。
    假如把她和刘雅芙一起投放在一处荒野中,最后能活下来且还能活的挺好的人决对是她。
    这老太有生存智慧也有韧劲,不管在什么地方都能活的很好。
    她自己赚的钱足够她的开消还有的剩,只不过孩子再不成器那也是自己的,青岚姑姑遇到着急为难的事的时候,她还是会往过去打钱。
    她也知道青岚的钱不归她管,所以给女儿打钱只打自己的钱。
    张嫂就觉得这老太啥都好,就是在儿女的事上常犯糊涂,儿子不说了,早就化尘化土了,说了没意思。就说这女儿吧,那真真是个专啃老娘的白眼狼,老娘病了不见她伺候,老娘有点钱那是想方设法的揪着要。
    这不,昨天又来电话了,说孩子要学小提琴,还要上补课班,没钱买小提琴。
    没钱买就别买,学不成就别学,有对只会伸手向老娘要钱的父母,这孩子估计也学不成器,即使学出来了,说不定也是个白眼狼呢。
    可这老太非不听,说千万别耽搁了孩子的前程,到底给打过去了五万。
    你说这糊涂的,亲孙女都让人家着呢,你心疼外孙个什么劲儿,这不是好赖不分么。
    “岚岚呐,你也劝着点儿吧,让你奶奶别那么迁就你姑了,说句不好听的话,你姑是被你奶给宠坏了,可你想想,她还能迁就几年呐?将来你奶要是没了,你姑找谁迁就去?那个不说,你姑以后过的好不好跟咱没关系,你不欠她的。不说别的,她好歹得给你留点东西,要不,人家怎么说呢。”
    汤老太如何做,青岚决不干涉,她又不是真的李青岚,心思没那么敏感,她要做的只是让老太太的老年生活过的安稳舒心,只要老太太过的舒心了,随她怎么折腾呢。
    癞痢头孩子都是自己的亲,人家是亲母女,女儿再不成器那也是娘的心头肉,随她去吧。
    汤老太对以前的青岚怎么样她不知道,至少对得起现在的她,知道她喜欢吃鸡,那是想着法的去买散养土鸡,羊肉牛肉也一直没断过,连鸡蛋都是并高价钱从农户手里收来的土鸡蛋。
    这就够了。
    人都是有远近亲疏关系的,对汤老太来说,孙女都是她的命根子,女儿也是自已的宝贝蛋,好不好的,都是自己身上掉下的肉。孙女有人照顾且还被照顾的很好,对比起来,女儿就比较弱势了,都是心肝上放的人,哪方势弱自然会多照顾哪方几分了。
    这是人家母女之间的亲缘,扯不开也斩不断,不能说女儿不成器、没出息心眼多、情凉薄就不要了,这不现实。
    尤其对于一个习惯性溺爱子女的老母亲来说,更加不现实。
    这本就是血缘之间的牵绊,先天性的,没法改变。
    就像张嫂,她来时与自己相处的时间多,自然会多偏心她几分。又比如李嫂,人家在杨家干了十几年,是看着晨旭晨曦长大的,在同等问题上是偏着晨旭晨曦的,这是人之常情,没什么好介意的。
    老太太提着一篮子豆角出来,衣裳上还沾着几片叶子,看见青岚自然是极高兴,但也知道出门时间这么短肯定是有事。她倒没想到是青岚要回来,只以为是晨旭忙着呢。
    “今年也赶不上趟,明年咱们回一趟寨子,出来两年了也没回去过,老房子这会儿也不知道咋样了。你堂叔种了咱的地也没要租子,我让他全换成走山鸡和干的菌子笋子,再糟两坛子稻花鱼,两坛子蛋,这路也远,稍不过来,晨旭也不大走那边儿了,回头还是得回去找。是得回一趟的,你自出事以后都没回过老家,你爹妈的坟头也得烧点儿纸钱,在这儿指着烧我心里落不下来,总不踏头……”
    一边絮叨一边掐去豆角的头尾两端,偏老一些的挑在一边,以后炒着吃。青岚利落的拿了把小刀把掐干净的豆角从中间劈开,一边劈一边玩,小刀像是在指尖舞蹈。
    汤老太见势便说:“你快回去休息吧,这活儿我能干,别玩刀子,小心割了手。你张婶子正好泡了把干笋,冰箱里的腊肉也没吃完,一会儿我去地里挖两颗沙葛,咱们炖着吃。说起来沙葛我就生气,老家的沙葛长的又大又水,一颗两三斤,今年在这儿种的只长土豆那么大,硬巴巴,一点儿都不水灵,我说那卖种子的人给我卖了假种子他还生气,我才该生气呢。快去歇着吧,一会儿饭熟了叫你。”
    这下知道汤老太的儿女为什么不成器了吧?宠的。以前宠儿女现在宠孙女,青岚在家基本是什么都不用干,摘根黄瓜汤老太还怕她被黄瓜刺划破手。
    既然汤老太不让她帮忙,那她就听话,一个习惯性为儿女们付出的老太太,她并不是不累,但是相比较而言,她宁愿累一些也不愿没了生活的价值感和存在感。倒不必说可悲不可悲,这其实是她在难过时无意识中进行了自我催眠的结果,要不然那些年她该怎么熬过来。
    女儿对她有需求就意味着她是被需要着的,心里上的满足感大于一切身体上的疲惫。
    青岚无意改变她这种习惯,虽说慈母多败儿,但她已经承受过那样的结果了,往后余生,就满足她这点习惯吧。
    ……
    晨旭是真忙,新货到来,得挑出好料子做出几件令人耳目一新的东西来才能打开消路,千篇一律的东西即没有消路也缺乏新颖感,还会带给人一种审美上的疲劳。
    玉料一般,那就得下苦功让它改头换面,脱胎换骨,每一件都得是世间独一无二的精品,全靠设计和雕工取胜。
    设计师被逼的快撞墙了,要保证每一个都是独一无二的,偏这玉料不与旁的一样,最大的特点就是没什么特点,这不是难死个人么。
    到最后,凡有俏色的都被抢完了,水头好无瑕疵的高冰种倒被剩下了。这也正常,一大块玻璃绿,再怎么设计它仍是玻璃绿,没有新鲜感,说不定最后它只能挖成镯子等饰品,卖价说不准还不如有瑕疵的那些高呢。
    青岚的手机每天被call个几十个电话,一会儿是小高喊救命一会儿是小李喊帮忙,和小小去医院找胖大厨吃饭,一顿饭竟没吃出什么味道。
    把一盒子玛瑙毛衣链留给小小,让她分给护士站的一众小姑娘,然后就急着去天成救场了。当初受她们照顾良多,带些礼物略表表心意。这回去了东北,别的没买,玛瑙小玩意儿倒买了很多,有给小护士们的,有给几个表侄儿表侄女的,也有给班里同学们的。
    一进天成的工作间,青岚就被一群眼冒绿光的疯子包围住了。
    “小老板,帮我看看这个,这黄俏这样用行不行。”
    “你也等一会儿,你那不着急,先帮我看看吧,这里面这块黑絮我一时想不出该怎么处理。”
    “小老板,帮我……”
    “小老板,给我看看这个……”
    疯魔了似的都,一个个眼睛都冒着绿光,差点把青岚给撕了。
    青岚摸摸胳膊上的鸡皮疙瘩,太渗人了,晨旭真快把他们给逼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