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临异世
作品:《青岚[快穿]》 这山庄是真美,一进门就是一副扬扬洒洒的绚丽光景,几株四五十年的紫藤爬满了整个庄子,梦幻又迷离。两廊两侧种满了牡丹和菊花,牡丹花开的正艳,富丽唐皇,菊花还未出花苞,只有叶子散发着阵阵清香。
虽是在夏日,但山里并不热,进了庄子,那就更凉快了。
饭桌摆在一座凉亭中,亭子右边是一个五米见方的水塘,塘里养着几尾鱼,塘边是一棵粗大的枫树。
山庄主人是位五十来岁的农村大叔,庄子里这些花啊树啊之类的,全是他年轻时栽下的。
山上田地不多,种不了粮食,大叔年轻时喜欢东奔西跑的往回折腾稀罕东西,这庄里的花树只是一小部分,大头儿还在山上呢。他种了几百亩的稀有花树,靠每年的旅游收入开了这个山庄。
也是他们来的时节不对,不上不下,花都落了,有的果子还没成熟,也就能看看青果再想象一下秋天丰收时的喜悦光景。有的果子的成熟期早过了,只剩一树一树的叶子。
庄子的一角有一块园子地,里面种满了蔬菜,还有小一亩左右的甜玉米。主人家招待客人用的菜品全是出自这里,有意思的是,掰过玉米的玉米杆也给开发成商品了,剥了皮割成小块儿插上牙鉴就是一道粗陋的甜品了,一盘十块钱,一根玉米杆能削两盘。
这阵子没有游客,青岚他们的饭就是主人家夫妻两个张罗的,味道一般,只胜在野趣。煮玉米棒子烀南瓜土豆,小葱大菜叶农家大酱,还有几道乱炖菜,一条炖杂鱼。
这吃食是真粗犷,王先生他们吃的更粗犷,鸡蛋酱杂粮米饭拌上炒花生和小葱段往大菜叶上一放,卷吧卷吧拿起来就啃。那饭包都有人脸那么大,啃一口就开个豁口,稍不小心,米饭就得撒一地,脸上也得糊上酱汁。
王先生洗了手亲自给晨旭青岚打了饭包,怕他俩吃不惯生葱就只少放了一点点。
入了乡就要随俗,人家盛情款待,咱也不能扭捏,吃吧。嘿,别说,吃着还挺得劲儿的。
王先生小葱蘸大酱嚼的咔咔响,青岚也抓了两根蘸了酱递给晨旭,人家吃了你不吃,下午肯定得有你有好受,被大葱味包围的滋味你估计不想尝试吧?
要臭就一起臭得了。
葱给了晨旭,青岚自己拿了根小黄瓜吃,反正她会屏蔽气息,哪怕你们吃的是臭豆腐呢。
也是晨旭性子好,纵是不习惯小葱大酱的味道,也耐着心吃了,嚼两口后反倒觉得不错,又拿了两根吃。刚吃完,背上就被人拍了两巴掌。
“行呐,杨总够意思,唉,我呐有个恶趣味,就喜欢吃葱蘸酱,从小吃到大呢,顿顿少不了。我那些客户们每次看到我吃这玩意儿,那嘴上是不说,心里想的啥咱能不知道么?都是有头有脸的大老板么,嫌我吃这玩意儿磕碜、炝人,转身离我八丈远。我也看出来了,你这也是第一次吃,别的我不说,就冲你这爽快劲儿,我再降你两个点。我退一步,你也退一步,咱下午就把单子签了呗。”
晨旭:“……”
正吃着饭的一干人:“……”
这惊喜来的也太特么的快了吧,还以为怎么也得扯个几天,哪知道只用两根葱就搞定了。
这两根哪是什么葱啊,那就是两根活财神,可惜让杨总吃了,要不肯定得供起来呐,一天三注香都行。
晨旭的目的可不是这个,他的目的是四号矿洞,可这冒然说出来,人家肯定知道四号矿洞不一般,这生意指不定就被人搅了。
这事要办成,还得话赶话。
“王总痛快,可咱办事一向先小人后君子,我也可以让一步,但有个前提,我要七号矿的货,这个你要是应了,吃过饭咱就签单,钱也能在二天后就到位。”
这棒子倒把王总打闷了,一定要七号洞,难不成七号洞的货硬?地下的东西咱弄不明白,也没法探出来,可是谁知道呢,这世上保不齐总有些奇人,只靠看采出来的石头的成色来判断这矿的东西多少品质好坏。
天成也是小有名气,指不定人家那里就有能人呢。
“七号洞不行,你另一个吧。”
“三号。”
“再挑一下。”
“别挑了,咱抓阄吧。抓到拿个是哪个,不能悔改。”
“行。”
一众人看的那是目瞪口呆,这两人是当玩家家了吧?这么大的单子就这么轻飘飘的做了决定,真的好么?
好不好的,反正人家两个老板玩的挺嗨,让人写了数字包了纸团,一个敢扬,一个敢抓。
错了,一个不敢抓,向青岚求救。
青岚瞪了一眼晨旭,随手抓了一个扔进他的怀里,然后继续啃她的饭包儿。
一众人又瞪大了眼,有这么随意的么?没默念天灵灵地灵灵也没吹气,就这么随便一抓一扔,也太不讲究了。
王先生把其它纸团搂回怀里,等着晨旭拆纸团。
晨旭小心翼翼的拆了纸团,一个大写的“肆”印在众人眼前,王先生轻舒了一口气,晨旭也轻舒了一口气,成了。
但他还是露出一副不甚满意的样子,方秘书也适时的发出了一句颇遗憾的声音,目光往王先生怀里探去,努力的去掩藏住那一抹失望。
王先生?王先生很高兴,要不是这饭还没吃完,他肯定得带着人回去立刻打印合同。
事实上,晨旭也急,但他努力的绷住了,一副不动如山的姿势,还啃着一根大棒骨,吃不完不起身的架势。
王先生那个急啊,硬是耐下心等晨旭啃完肉,擦了嘴洗了手,又捞了根玉米,啃完玉米再喝粥,喝了粥又散步,散的差不多了才把人请回市里。
签了合同后,王先生终于忍不住问了一句晨旭:“杨总,你给我透句实在话,七号洞真的好?”
“真的好,是你那几个矿洞里数二的好。”没骗人,确实是数二的好。
“那四号洞呢?”既然七号是数二,数一的又是哪个?
“你说呢?”
王先生抹了把脸,得了,他这是中了人家的计了,人家最开始的目的就是四号矿,七号是扔出来虚炸的。
这声东击西使的真是……
……
合同签了,剩下的事交给底下的人办了,晨旭要带着青岚玩去了。
往北走,那是原始森林,往东走,就是辽东海岸线,大多数都是往东走的,看大海吃海鲜么,要是运气好还能看到海豹,哦,海豹这时候是看不到的,等海面结了冰才能看到。
如果是湛蓝又澄净的海水的话,青岚保证二话不说立刻投往大海的怀抱,可是那海水被污染的不说也罢,她也没兴趣去看那灰滚滚的海水。
进老林子吧。
刚立了秋,温度虽然没降下来,但雨水明显多起来了,隔个三五天就得下一场雨,正是捡山珍的时节。
青岚喜欢吃木耳,也喜欢吃蘑菇,除了杏鲍菇,它的形状总能让人想到男性的某种不可描述的器官。李嫂炒杏鲍菇时又是油炸又是切片,十八般酷刑全上个遍,也不知道晨旭是怎么吃得下去的。
她爱吃猴头菇,卤过的尤其好吃,切片烤着吃涮着吃都是难得的美味。
哦对了,她现在还爱吃一样东西,海蜇,脆爽脆爽的。
和王先生借了车子,兄妹两人一路北上,自驾游的好处就是随心自在,想什么时候停车就什么时候停车。本该一天就到达的路程,两个人绕了两天半才到地儿。
进林子得请向导,两人住进了山脚下护林人的家中,请老大叔带着进山。
这一带住的居民,以前全是伐木工现在是护林员的人家,收入来源就是每年春秋两季的山货和夏季旅游农家乐的收入,进来又新添了一项来源,温室大棚。
老大叔六十多岁了,脸上爬满了岁月的刻痕,他爱喝酒也爱说以前伐木时的事,每次说起来都连比带划的情绪很激动。
冻的半夜睡不着的雪窝子,几个人才能合抱起来的大树,杂粮馒头硬的像石头,吃前要放在火堆前烤很久,吃的时候一口馒头就着一把雪,即使生活如此艰苦,他们身上仍然有使不完的劲儿。
“现在是怎么都找不到那么粗的树了,现在没了。”
现在的树都是第一代护林员在从前砍伐过的空地上种起来的,年月太轻,粗的不过腰那般,细的只有小胳膊那样。
夏季进山的路不好走,人烟足迹常到的地方,一般有固定的小路,出了前浅处,路就不好走了,各种草藤小树枝条把空地全占满了,没个下脚的地方。
老大叔拿着一根木棍拨开草从往前走,这是打草惊蛇,走山人进山后就不能伤害生灵了,歇在河边时,便是有鱼也不能打来吃。
当然他们这次不算走山,走山是指找野生人参,他们纯粹就是闲的没事散散心。即便不是走山,青岚也没兴趣打鱼吃,主要是她发现她能从林中吸收到灵气了。
虽然这些灵气微小的不可计量,估计吸收一辈子也不如一颗灵石所含的灵气那么多,但这就是灵气,吸多了对身体好。
如果是刚来时的青岚肯定得坐下吸收这些灵气,现在已经学过科学知识的青岚嘛,哦,这就是所谓的天然的氧吧。
森林能吸收二氧化碳释放出氧气,这氧气多到空气负荷不了时才产生了灵气。
嗯,她已经不是当初无知的她了,这样的原理一想就懂了。
这灵气你吸收一辈子都不可能飞升,但是学好了科学知识,嗯,也得乘着飞船才能飞升。
反正她对飞升没什么执念,爱飞不飞呢,还不如一口猪脚汤来的重要。
“哥,咱明天回去吧,我想吃胖大厨煮的猪脚汤了。”
晨旭:“……”你这想一出是一出的,我有点承受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