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31)
作品:《渣男总有天收(穿越)》 从此以后,她便是胜利者的所属物。这样的行为在托特斯大陆被视作最顶级的浪漫。
眼下,简乔身上就穿着雷哲的血衣。他微微泛着泪光的眼眸正一瞬不瞬地看着雷哲。
雷哲僵立了好一会儿才走上前,隔着铁门,表情恍惚地问道:你为什么穿
简乔没等他把话说完就笃定点头:就是你想的那样。
雷哲狂跳不已的心脏骤然停顿,竟扯得他胸口一阵发疼。
他握紧铁门的栏杆,咬牙说道:快把衣服脱掉,上面有血!你知道穿着这件衣服意味着什么吗?
简乔握住他握栏杆的手,缓缓说道:我不再害怕鲜血了。我当然知道穿着你的血衣走到你面前意味着什么。
简乔贴近栏杆,同时也贴近了雷哲的脸庞,深深望进他隐含渴盼又布满惶恐的蓝色眼眸,认真说道:你为我取得了胜利,所以我现在是你的了。今天晚上,我们将共度良宵。
说完之后,他伸出手,轻轻摩挲雷哲颈侧的那个银莲花烙印。
雷哲的头脑出现了一大片的空白。他无法相信自己听见了什么。
与自己接个吻都会呕吐的简乔,为什么会用如此慎重的语气说出这么暧昧的话语?
那天你吻我的时候,我还处于害怕鲜血的状态中。我口里全是血腥味,所以我觉得很难受。但现在,我不害怕了,因为你为我流了血,所以它失去了恐吓我的能力。
简乔凑得更近了一些。若是没有这扇铁门,他会直接钻进雷哲温暖的怀抱。
他看着这人湛蓝的眼眸,继续表白:你归来的那天晚上,其实我听见了。你说你是因为我才活了下来,我想告诉你,我也是因为你才活了下来。你在荒原里跋涉的时候曾告诉自己,你现在每走一步就会离我更近一点,然后你一步又一步地走出了困境。我在病重之中也同样告诉自己,我每熬过一天就会离你归来的那天更近一点,然后我一天又一天地等来了你的消息。
简乔踮起脚尖,用自己的唇瓣贴近雷哲的唇瓣,呢喃道:你为我而活,我也为你而活。爱不是毁灭,是希望。如果没有遇见你,我可能永远都不会明白这个道理。
他喘了一口气,脸颊微微泛红地说道:我不但要活着,活在你的土地,还要与你一起共度之后的每一天。我也爱你,看见你就想笑,不见你就思念的爱你。想吻你,想抱你,想占有你同时也被你占有的爱你。
他放开雷哲的手,退后一步,缓缓绽开一抹恬淡的笑容,口里却吐出一句粗俗的话:去你妈的朋友,我现在也不想和你做朋友。我只想和你做/爱。
他解开衬衫纽扣,从衣领里揪出一条项链。
雷哲一句话都没说,只是死死盯着简乔,眼珠里爬满血丝。他的气息很急,很粗,很重,像一头压抑着暴烈情绪的猛兽。他不敢相信自己听见的一切,这是最最美妙的梦境里都不会听见的爱语。
它们烫得吓人!
雷哲盯着简乔精致的锁骨看了一会儿,然后才看向那条项链,瞳孔随之一缩。
这条项链的吊坠竟然是那块山水玛瑙。它原本被简乔锁在保险柜里,不舍得让任何人看见。可现在,简乔竟把它打上一个小孔,挂在了脖子上。
简乔把项链摘下来,递过去,轻笑着说道:你曾说我对待它的方式其实就是对待自己的方式。那么我现在把它送给你便等同于我把自己送给你。你要吗?
你要吗?这句提问像重锤狠狠敲击在雷哲的心头。他陷于茫然和惶恐之中的大脑终于在此刻清醒过来。他意识到,眼前的一切并非一个太过美好却虚幻的梦。于是他伸出手,飞快拿走了那条项链。
他一把拉开铁门,大步跨出去,表情十分凶狠。
简乔一点儿也不害怕这样的他,反而快步迎了上去。他像归林的乳燕,满怀着眷恋扎进雷哲宽阔的胸膛。不等这人把自己抱紧,他便踮起脚尖,送上殷红的双唇。
他含住了雷哲的舌尖,像渴了数日的旅人仰头等待着一块涓涓滴水的钟乳石,只敢小口小口嘬吸,一点一点轻舔。他无比珍惜这一刻的唇齿相依。
他是那么生涩又那么小心翼翼。
雷哲眼眸一暗,然后便把简乔甜软的舌头卷进口里,毫不怜惜地裹缠。他搜刮着简乔口腔里每一滴清甜的汁液,连那喉咙深处的申吟都要一并吃掉。
他摁住简乔的后脑勺,越吻越凶猛,越吻越痴迷。他要把这段时间所遭受的一切痛苦都发泄在这个吻里。
你怎么能在狠狠揉碎了我的心之后,又让它如此剧烈地为你跳动?换气的间隙,他红着眼眶发出这样的质问。
被他捧住脸颊的简乔小声央求,你轻点,这是我的初吻。我舌头都麻了。
原本还想为自己讨回一点公道的雷哲顿时什么都忘了。他狠狠咒骂一句,然后再次含住简乔红肿的唇瓣。这个人意乱情迷的可爱模样叫雷哲硬得发疼!
两人抱紧彼此,站在门口忘情拥吻。
老公爵站在窗边,笑着叹息:冬天来了,春天也就不远了。
是夜,满身红痕的简乔从被窝里钻出来,大口大口喘气。
雷哲从背后搂住他,轻轻吻着他修长的脖颈,嗓音里带着高潮的余韵和满足:回来之后,我每天晚上都会偷偷跑去旅馆看你。
简乔转过身,把脸颊贴在他满是汗水的胸膛上,哑声道:我竟然一点儿都没发现。我睡得太死了。
那是因为你的身体还很虚弱。雷哲心疼地亲吻他的脸颊。
简乔摇头道:不是因为虚弱。我每天晚上入睡前都会告诉自己简乔,你一定要好好睡觉,睡得多,身体才能好得快。所以,我便睡得很沉。
对,你很坚强。你总是知道该如何照顾自己。雷哲轻轻抚过爱侣同样汗湿的脊背。
不是因为坚强。简乔继续摇头,然后抬眸看着雷哲,小声说道:是因为身体好了,长胖了,我的脸才能变好看,变好看了我才能快点去找你。说出来或许你不会相信,在认识你之前,我每天都会失眠,好不容易入睡还会被噩梦惊醒。但认识你之后,这样的症状就缓解了,然后完全消失。你失踪的那些天,我一直在渴盼奇迹,但奇迹早已发生在我身上。你就是我的奇迹。雷,我爱你。
雷哲愣住了,过了好一会儿才意识到简乔说了什么。
我也爱你!雷哲把头埋进简乔温暖的颈窝,幸福而又愉悦地笑了。
宝贝儿,你真可爱。他嗓音沙哑地说道,然后把这人压在身下,开始了新一轮的缠绵。
数月后,春天来了,冰雪化开,雷哲骑着马,怀里抱着简乔,晃晃悠悠行走在前往迪索莱特的路上。
你陪我在迪索莱特住三个月,我陪你在格兰德住三个月,我们轮流在两个地方定居,这样好不好?简乔柔声询问。
雷哲侧过头吻他被风吹红的面颊,笑着说道:好。然后把这人更深地拥入怀中,用披风裹好。
我想听你唱童谣。那天从水里出来,你搂着我唱童谣的时候,我恍惚觉得我仿佛躺在妈妈的怀里。那种无比安全的感觉把我的整个童年都治愈了。简乔侧过身,把自己的脸颊贴在雷哲宽阔的胸膛上。
他喜欢这个姿势。雷哲就像一面墙,帮他挡住了外界的一切雨雪风霜。他很胆小,所以他喜欢躲在这面墙里。
什么妈妈,你别乱叫。我是你的丈夫!雷哲咬住简乔的耳朵训斥,却还是软下音调,唱起了童谣。
从此以后,他会把这朵美丽却娇弱的花儿移植在自己的心尖上,用尽一生的爱去保护他,浇灌他。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