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30)

作品:《渣男总有天收(穿越)

    这个想法让雷哲不敢发出半点声音。他把一张椅子搬到床边,无声无息地坐下,用深邃目光贪婪地凝视简乔的脸庞。
    这人变得更瘦了,皮肤白得宛若透明,被棉被拢住时几乎完全陷进去。
    可他依然如此美丽。
    之于雷哲,简乔就像是天上的一轮明月,可闻可见,却永远无法触碰。
    雷哲的目光一秒钟都无法从简乔的脸上抽离。分开的数月时光以及遭遇的一切磨难都没能让他对这份感情死心,反而越加深陷。
    因为有你,我才活了下来,所以很抱歉,我永远无法放弃对你的爱。他低不可闻地道出原因。
    迷失在无尽荒原里的时候,我脑海中浮现的全都是你的身影。我告诉自己,每走一步,简乔就会离你更近一分,所以一定不能放弃。于是我走了一步又一步,每次跌倒都会爬起来继续向前。你的脸,一直悬在我眼前。
    雷哲伸出胳膊,把自己裹着纱布的手悬在简乔的手背之上,假装握住了对方,继续道:于是我就真的走出了荒原。我朝着你的方向一直走,翻过一座山,眼前就是一片波澜壮阔的海。那时我又想起,我曾答应过要带你来看海景。你曾紧紧抱住我,用无比认真的语气说我是你最壮美的景色。因为这些珍贵的回忆,所以我活了下来。你在我心里也是最美的风景。
    雷哲放下空悬的手,轻而又轻地执起简乔的手,继而垂头,想亲吻他雪白的手背。
    但是,当嘴唇快要碰触到简乔的皮肤时,雷哲却顿住了。他把这只手轻轻放了回去,用棉被盖好。
    他想起自己脸上的胡渣,它们会伤害到简乔娇嫩的皮肤。
    于是雷哲只能小心翼翼地碰了碰简乔的脸庞,嗓音沙哑地说道:我曾答应会紧紧抱着你,直到你让我放手。你需要安全感,我便给你安全感,你想要快乐,我便给你快乐。
    你想把店铺开到格洛瑞的每一个角落,日后我也一定帮你做到。你想要的,我都会给你。那天你对我说永远不要相见,那么我就永远不会再见你。所以醒来吧,不要害怕我会继续纠缠。你活着,你与我待在同一片土地,对我来说就是最好的事。
    他收回手,恋恋不舍地捻了捻指尖,缓缓说道:再见,我最亲爱的。
    他向前倾身,贪婪地凝视这张苍白的脸庞,然后用沾了水的棉棒轻轻润泽对方焦干的唇瓣,继而无声无息地离开。
    在他走后,简乔的眼睫开始剧烈颤动,仿佛快要苏醒。又过了片刻,他用力睁开眼,瞳孔里没有重重迷雾,只有一闪一闪微亮的泪光。
    他艰难地偏转脑袋,看向窗外,那里传来车轮滚动的声音。他想见的人已经越去越远。
    雷哲。他张了张嘴,却没能发出声音。
    怎么这么快就下来了?老公爵感到很诧异。
    我不想吵醒他,怕他见了我烦。雷哲的嗓音里充满隐忍和压抑。
    原来这世界上也有你得不到的人。老公爵嘴上调侃一句,蒲扇大的手掌却用力拍了拍儿子的肩膀。
    他们父子俩经过这场磨难已经和解。若是没有老公爵坚持不懈地寻找,雷哲未必能等到救援。
    翌日,简乔照常在天光乍现的时候苏醒。
    两名男仆连忙扑到床边,兴高采烈地说道:雷哲大人回来了!他还活着!这场战斗我们胜利了!
    我知道。简乔表现得非常平静。他舔了舔干燥的唇瓣,忽然说了一句风马牛不相及的话:给我一面镜子。
    两名男仆:
    片刻后,简乔拿到一面镜子。
    他左右转动脑袋,看着镜子里那个瘦到脸颊凹陷的人,语气满是自嘲:好丑。
    两名男仆:现在是照镜子的时候吗?您等了这么多天的好消息终于来了,您就不能高兴高兴?
    简乔撇开头,不肯再看镜子里的自己,气息奄奄地吐出第二句话:我要吃饭,多给我弄点肉汤。
    每天只靠一点点粥水就能存活的他竟破天荒地有了食欲。
    两名男仆大喜过望,连忙跑到厨房准备早餐。
    简乔靠倒在软枕上,轻轻吐出一口气。只是稍微动弹一下,他就已经累得不行。
    我得快点好起来,多吃东西多长肉,那样才好看。
    至于变好看了要怎样,他没有说。然而不知想到什么,他的嘴角却扯开一抹满含期待的笑容。
    雷哲的平安归来之于简乔就像沙漠里的一场雨。
    沙漠并不是荒芜死寂的,很多不可见的生灵隐藏在漫漫黄沙里。一场雨过后,只在一夜之间,那里便会长出翠绿的青草,开满各色的鲜花,甚至还会出现湖泊和鱼群。
    简乔曾见过雨后的沙漠,那种顽强而又澎湃的生命力让他震撼,也让他渴望。然而眼下,他在自己的身体里竟感受到了同样的生命力。他像吸饱了水分的种子,开始生根发芽。
    他的脸色一天比一天红润,慢慢便可以下床行走了。
    而雷哲却像消失了一般,不曾来探望,只让管家每天送一些名贵的药材和食物,并派遣了很多医生。
    男仆常常感叹他的无情,简乔却知道并不是那样。
    雷哲不是不想来,而是不敢来。
    当简乔的脸庞终于恢复了往日的俊美和光华时,他却接连收到了十几封挑战书。托特斯大陆最有名的骑士不知怎的竟齐齐跑到格兰德,向他提出了决斗的要求,而且那些人还都准备亲自出战。
    按照法律规定,简乔也必须亲自出战。
    对于大病初愈的他来说,这无异于送死。当然,就算身体十分健康,他也不可能在这场车轮战中存活,他对剑术根本就一窍不通。
    简乔:我的报应难道还没过去?
    第 42 章
    简乔的骑士团已从战场上平安归来。
    看见主人收到那么多挑战书,骑士长立刻派人去打听其中的缘由。
    是克丽丝公主。傍晚,骑士长忧心忡忡地回来禀报情况,雷哲大人脖子上的烙印所有人都看得见。他宁愿向您效忠,代替您去上战场,而且还差点死在战场上,也不愿留在格兰德与克丽丝公主结婚,这对公主来说是奇耻大辱。所以公主便写信向她的爱慕者哭诉。
    骑士长叹息道:您千万不要低估克丽丝公主的魅力。虽然雷哲大人看不上她,但她的追求者却遍布整个托特斯大陆。而且这其中不乏与雷哲大人齐名的勇士。收到公主的信件,他们自然会竭力为公主效命,这就是您一连收到十几封挑战书的原因。
    骑士长皱着眉头说道:我很有理由怀疑克丽丝公主是故意的。她想让您死。
    简乔把十几封挑战书整齐摆放在桌上,摇头苦笑。
    他何尝不知道克丽丝公主的意图。那天在城墙上送别雷哲的时候他就发现了,克丽丝公主恨自己。
    她恨不得把这个破坏了自己婚姻的男人杀死!
    当莫安皇后静静等待简乔病死的消息时,克丽丝公主也在等待。但简乔偏偏活了下来,而且还日渐康复。
    于是她策划了这场车轮战。
    这十几封挑战书的日期都是连在一起的,一天一场,像排了时刻表。简乔若是不死在第一天,那么之后的每一天都会有人送他上路。他根本没有喘息的机会。
    简乔拿起其中一封挑战书,指尖微微颤抖,语气却格外坚定:阿尔,教我剑术。我想活下来,你明白吗?我需要活下来。
    以往,他活着只是因为恐惧死亡。但现在,他活着是因为他有一个必须去陪伴的人。
    他的生命因为那个人而绚烂,也因为那个人而产生了意义。
    我一定要活下来!简乔放下挑战书,眼睛直勾勾地看向骑士长。
    骑士长很为难,大人,您要明白,短短三天时间,您是不可能把剑术练好的。我去帮您买一副厚实的盔甲可能更有用。不不不,不能穿盔甲,盔甲对您来说太沉重了。穿上之后您连腿都迈不开。您会变成活靶子。您的对手只需挑掉您的头盔就能一剑刺穿您的脑袋。
    骑士长在房间里团团乱转。他找不到任何办法帮主人破局。
    逃是逃不掉的,那些人会追到迪索莱特去。而且,当一个逃兵,主人的声誉也将毁于一旦,那也是另一种意义上的死亡。
    骑士长烦躁地扒拉着头发。
    同样去打探消息的男仆却匆匆跑进来,兴奋地喊道:我的天呐,你们绝对想象不到外面发生了什么事!就在刚才,雷哲大人一口气寄出了十六封挑战书!这些人
    男仆指了指摆放在桌上的那些信件,脸颊涨得通红,这些人统统都收到了他的挑战书,一个没漏掉!他还把决斗的时间安排在今天下午,他要同时和十六个人对战!我的天呐!他太神勇了!
    男仆眼里满是热切的崇拜。
    简乔却吓得惊跳而起:你说什么?雷哲要同时跟十六个人决斗?
    骑士长也愣住了,却又很快安慰道:如果是雷哲大人的话,这应该不算什么。在战场上拼杀的时候,他面对的不是十六个人,而是千军万马。他在那样的情况下都能来去自如,又怎么会败给这些徒有其名的所谓勇士。这些人可能连战场上的烽烟都没见过。
    可是,可是他身上的伤还没好!简乔脸色苍白地说道:决斗在那里进行?我要去!
    仆人连忙报出地址。
    简乔连外套都没穿就跑了出去,片刻后急匆匆地折返,把挂在墙上从未用过的一把剑拿走。
    这原本只是充作摆设的东西,说不定今天能派上用场。如果雷哲有危险,他一定要冲上去救他!
    简乔想得很好,准备得也很充分,但是到了决斗场之后他才发现,自己竟然来晚了。
    决斗早已结束,只余三三两两的路人还聚在一起议论。
    真厉害啊,一口气挑战十六个人!
    雷哲大人赢得太漂亮了!前后不过十几分钟就解决了所有对手!十六个人一起上竟然都没占到便宜。
    不过雷哲大人也受了伤。喏,那是他的外套,上面全是血迹。
    他在战场上受了伤,很严重的伤,如今还没养好。若是他养好了伤再提出决斗,那十六个人根本连他的衣角都别想碰到。一群家犬怎配与雄狮为敌!
    嘘,别说了,简乔伯爵来了。
    看见引发这场决斗的中心人物,路人们立刻散了。
    而简乔一眼就看见了被雷哲随手扔在街边的一件咖色外套,那上面布满剑痕和血迹,衣襟处绣着金色雄狮,那是格兰德的标志。
    正因为这个威名赫赫的标志,没有人敢把这件价格昂贵的外套捡走。
    看见外套上的血迹,简乔下意识地捂住额头。
    他以为自己会害怕,会晕倒。但是并没有。此时此刻,浮现在他脑海中的不再是自己心脏插着一把匕首,于血泊之中慢慢失掉呼吸的场景,而是伤痕累累的雷哲一步一步离自己远去的背影。
    那些赤红的、一大团一大团的血迹,引发的不再是恐惧的情绪,而是心疼和慌张。他想留住那个背影。
    这些血是雷哲为自己而流的,这些伤也是雷哲为自己而受,所以,简乔为什么要害怕?
    他慢慢走过去,弯腰将外套捡起,轻轻拍掉灰尘,然后穿在自己身上。
    他的骑士长和男仆惊骇不已地喊道:主人!您不能这样做!
    尚未离开的路人也都露出不敢置信的神色。天呐,他们看见了什么?他们竟然看见素来优雅的花都伯爵,在决斗之后穿走了雷哲大人的血衣!他不会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吧?上帝啊!他连自己的尊严都不要了吗?
    简乔不在乎任何人的目光和看法。他径直朝公爵府走去,骑士长和男仆面红耳赤地追在他身后,连连要求他脱掉外套。
    路上的行人纷纷向他侧目,表情莫不是震惊的。
    亲爱的伯爵先生,您真的让我刮目相看!在这场决斗里,您才是真正的勇士!加西亚从一辆豪华马车里探出头来,用指尖挑了挑简乔的衣领。
    简乔淡淡瞥她一眼,继续前行。
    莫安皇后的马车正巧也经过此处,她刚刚才从公爵府里出来。弟弟的伤势让她操心,感情生活更让她无力。
    她对简乔的痛恨,在对方康复之后又开始翻腾。
    然而现在,看见简乔穿着弟弟的血衣招摇过市,任人围观。她心里的怒火竟慢慢平复了下来。没有哪个贵族能做到这个地步,弟弟对简乔交付了百分百的真心,简乔也同样如此。
    他们都可以为彼此牺牲一切。
    算了,随他们去吧。莫安皇后放下车帘,靠倒在椅背上叹出一口气。
    简乔与皇后的马车擦肩而过,却并没有多看一眼。他一心一意只想快点见到雷哲。
    十几分钟后,公爵府的管家匆忙走进客厅,小声说道:大人,简乔伯爵来了,他想见您。
    正在包扎伤口的雷哲猛然抬头,露出一双灼亮的双眼。
    然而只是一瞬,这双眼眸里的火光就熄灭了。他知道简乔是来向自己道谢的,那人总不愿意亏欠任何人的恩情。别人对他好一点,他就会想着该如何回报,这看似重情的行为何尝不是一种薄情?
    没有亏欠自然也就不会有羁绊。
    让他回去吧。雷哲把纱布一圈一圈缠绕在腰间,嗓音疲惫:我身上都是血,不方便见他。
    不,您一定要见见他。管家站在原地不肯走,表情十分复杂。
    他拿什么收买了你?雷哲诧异地问道。
    您去看看就明白了。如果您不去,余生您都会活在悔恨当中。管家极力给出暗示。
    坐在一旁帮儿子递送伤药的老公爵顿时来了兴趣,走到外面看了看,回来之后表情变得很微妙。
    你去吧。他催促道:别犹豫,快去!跑,赶紧的!
    雷哲心有所感,立刻穿上衬衫,扣好纽扣,走到外面。
    隔着雕花铁门,看见身穿自己血衣的简乔,他竟像块石头一般僵在原地。
    什么情况会引发一场决斗?答案莫过于两个仇恨与爱情。
    为了争夺一个女人的归属,两个被嫉妒迷了心的男人往往会斗个你死我活。
    决斗那天,夹在两个男人中间的女人会跑去现场观战。若是她被胜利者打动,那么她会奔上前,当着众人的面剥掉胜利者沾满鲜血的外衣,穿在自己身上。这预示着她将把自己当做礼物,于夜晚送给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