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8章

作品:《了不起的关系

    野良:“哈哈哈,都说所谓的喜欢本质就是见色起意 ,那小师弟就那么入不得你的眼,别那么客气,我们是朋友,我可是把你当亲兄弟,你有什么心事都可以与我倾诉,我会好好倾听的,只要你需要我的地方,我也一定帮你,要不要我帮你将那觊觎你的臭小子揍一顿。”
    不得不说,他这句话让秦天为之动容,野良你真是个大好人!!
    秦天: “谢师兄,让你为我操心了,不过,也大可不必,我已经处理好了。”
    “哎哟,我们秦天师弟,实在是太出色了,也真是招人爱啊。”
    然而,嘴上说把他当朋友亲兄弟,处处为他着想的家伙是第一个觊觎他的人,为了让他妥协,无所不用其极,卑劣无耻。
    当然一部分小原因还是因为自己禁不住诱惑。
    当然的当然,能怪罪在别人身上,他就绝对不会找自己的问题。
    所以,这真的是桃花煞嘛?如野良所说的二四六七八突然就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一次两次倒也没放心上,可接二连三很难让人不在意。
    带着疑惑,秦天更想知道这“雨”从何而来。
    又一个一看就知道怀揣着别有居心叵测的脸,深情的吵着“喜欢我。”
    那就我看看你的喜欢的背后到底是谁在指使!!
    很好奇两个硬梆梆男人靠在一起,可嘴唇竟也是柔软的,那感觉很微妙,可他依旧对男人喜欢不起来,在那浓情蜜意的虚情假意之中,故作深情甘之若饴,也如一早所料的,这是一场阴谋。
    bang架,xia药,qiu禁,wei胁
    一切昭之若然,秦天也才深刻意识到这不是桃花煞,他只是被“欺负”了!
    在忍耐和反抗之间,他选择了后者,代价是废了一条胳膊,也失去了一个所谓的好朋友好兄弟。
    每次一回想起来,还是会感觉疼痛,身体更是仿佛连轴犁了三天三夜地一般每个关节都酸麻哆嗦,尤其是右胳膊麻的抬不起来。
    野良离开了青山宗,摆了秦天一道的家伙找上他,疯着吵着真心喜欢他,而秦天只觉得发自内心好笑,喜欢我最后还是选择背刺我,这就是你所谓的真心,秦天也不是无情之人,他也曾妄想过,哪怕有那么一刻,如果被坚定选择过,他也会毫不犹疑奔向彼此。
    事过忆,忆后悔,悔不当初,皆无用。
    缘已尽,忘了吧!
    临近中秋,家里终于来信了,虽然很多事情都很不顺利,但好在……也没平坦过。
    秦天想不明白,为什么不让他回家,他等就是这一天,他敬仰也敬畏的娘亲,青丘一代帝姬,风华绝代……这个好像不重要,她一年里面不是闭关修炼就是在闭关修炼的路上,作为她唯一的儿子,秦天真想不明白,娘亲分明强的可怕,为什么还要始终如一热衷闭关修炼,她是想统治六界嘛??
    因为双亲的缺席,他的童年几乎都是形单影,后来,些许是愧意,娘亲常常给他带回些长的奇形怪状歪瓜裂枣,根本不似这六界里的烈犬猛兽,难养活就算了,多数凶残无灵性。
    这无疑加重了他不幸童年中的不幸,理所当然的,孤独寂寞算个屁!秦天时有感慨,他能活到至今都是命大!
    但秦天依旧很爱她,她也一样,月圆十五是她出关日,也仿佛是她给秦天约定一般,从未缺席过,可这封手信却让他不要回家了,难道是娘亲她……又忘记了??
    好烦躁啊!
    “秋天何时变成了一个让人讨厌的季节。”
    入夜渐微,天边冷月正枝头,因为沿着湖畔踱步,不知不觉中到了雨亭。
    秦天觅着声音寻去,喊着这句话的人,正席地坐在雨亭里面的凳子下。看他拎着一罐巴掌大浑圆可爱的酱色酒坛子,自饮自酌,他的脚下更是横竖歪到七八罐一样色的小酒坛子。
    哇!哪来的疯子!敢在宗内喝酒!还喝那么多!不要命了!
    算了,现在实在没心情管,自寻死路的家伙,让他自生自灭吧!
    而当秦天打算视若无睹原路折回,
    却还是忍不住不放心瞥了一眼雨亭里的一身黑玄色劲装坐地独饮的司南逸。
    他的衣着不是我宗的,是闯入者嘛?青山宗守门结界可是六界闻名遐迩的牢不可破,这一点完全不可能,看来应该是新来的,所以才敢做出这般冒犯宗规之举!
    反正这个月也不是他当值,就别管了,不过,秦天看向今日湖面格外平静的忘归湖。
    那湖说深也不浅,掉下去淹死也是可以的……
    雨亭里那醉鬼看起来有点喝上头了。
    唉!真的这一天都够我烦死了!一点都不想多管这闲事,可他要是真的掉湖里淹死了,我就算见死不救!
    纠结再三,他还是鬼使神差走到司南逸待坐雨亭里,从后面看,这醉鬼后脑勺好圆啊,长着那么圆的脑袋干嘛要做一些出矩的事,该怎么劝他离开这,喝多的家伙能听的进去人话吗?与其让他一开始就提防着我,不如先拉近关系看看。
    真的麻烦死了,我为什么要做这种麻烦事情啊!
    于是,秦天做了一个与平日里的自己,完全不相符的举动。
    “那酒可以分我一些吗?”
    司南逸喝的正微醺,闻声,微微仰起圆脑袋,对视之间,秦天不禁眼前一亮,眼前的少年每一寸都透露养尊处优的好肌肤,从脸至脖子在酒的浸酿下似胡萝卜般通红,又像玉举于微光中通透,眼皮下甚至都能清晰看到青紫筋脉,纤浓睫毛下,漂亮又明亮的双眼,又仿佛是雨过天晴浮在雾气中远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