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公寓施暴
作品:《黑暗的另一半》 她把钥匙插向公寓门的锁孔,它没有插进锁孔发出一系列熟悉的滴答声,相反,它却把门推开了,这时,她知道出事了。她没有这样想:米丽艾姆,你多么愚蠢,上班时忘了锁门,为什么不在门上贴一张字条,上面写着:“喂强盗,我在厨房柜子上放着现金!”
她没有这么想,是因为一旦你在纽约住了六个月,甚至四个月,就不会忘记锁门。如果你住在偏僻地区,也许只有在外出度假时你才锁门;如果你住在一个小城市,也许你上班时会忘记锁门;但你在纽约住过一阵儿后,即便你去隔壁拿一杯糖,你也会锁门。忘记锁门就好像呼出气后忘记吸气一样不可能。城里到处是博物馆和美术馆,但城里也到处是吸毒者和心理变态者,你不会冒险的除非你天生是个傻瓜,米丽艾姆并不是天生的傻瓜,也许有点儿苯,但不傻。
所以她知道出事了,米丽艾姆确信小偷已经进了她的公寓,他们可能在三、四个小时前带着东西走了,但也可能仍在里面。这个假设就像孩子们学枪时的假设一样,当他们拿到第一支真枪时,他们被告知要假设枪总是装着子弹的,即使你刚把它从生产厂的盒子里拿出,也要假设枪是装着子弹的。
甚至在门停止向里转动之前,她就极为迅速的向门边一闪,但已经太晚了。黑暗中一只手像子弹一样从门和门柜之间两寸的空隙中射出,紧紧抓住她的手,她的钥匙落在走廊地毯上。
米丽艾姆考利张开嘴要喊。高大的金发男人就站在门后,耐心地等了四个多小时,没喝咖啡,没抽烟。他很想抽烟,这事一结束他马上就要抽一根,但在此之前,烟味会使她警觉——纽约人就像矮树丛中警觉的小动物,即使在寻欢作乐时也会察觉到危险。
他右手抓住她的右手腕,使她措手不及。现在他左手掌固定住门,右手猛地使劲把女人向前一拉。门看上去像木头的,但其实是铁的,纽约所有不错的公寓都安着铁门。她的脸咚的一声撞在门边上,两颗牙齿从牙龈上折断,割破了她的嘴巴,紧绷绷的嘴唇被撞松了,血从下嘴唇流出,溅在门上。她的鹳骨像嫩枝一样发出断裂声。
她半昏迷地倒下。金发男人放开她,她瘫倒在走廊地毯上。动作必须迅速。据说,纽约人事不管己高高挂起,一个心理变态者可以中午在第七街一家大理发店前对一个妇女捅二十或四十刀,没有人会干涉的,金发男人知道这种传说是假的。对于被寻猎的小动物来将,这固然不错,但一个没有好奇心的小动物很快就会死掉。因此,速度是基本的。
他打开门,抓住米丽艾姆的头发,把她拖了进来。
片刻后,他听到走廊另一边的门栓响,接着是开门声。他不用探头就可以看到那张脸,一张没有毛的兔脸从另一个公寓的门探出来,鼻子抽动着。
“你没有打破它吧,米丽艾姆?”他低声问,然后他提高了一个声域,两手在离嘴两寸处弯成杯形,成为一个扬声器,发出一个妇女的声音“我想没有,你能帮我捡起它吗?”他放下手,又回到他正常的声音“当然,等一下。”
他关上门,从窥视镜向外看。这镜是鱼眼形的,可以看到整个走廊,虽然有点儿变形。他看到了和他的想像完全一样的景象:在走廊的另一头,一张白脸从一个门边向外窥视,就像一个兔子从它的洞口向外窥视一样。
脸撤回去了。
门关上了。
它不是撞上的,而是慢慢关上的。愚蠢的米丽艾姆掉了什么东西,和她一起的男人——可能是男朋友,也可能是她的前夫——在帮她捡起,没什么可担心的。平安无事,兔子们。
米丽艾姆呻吟着醒过来。
金发男人把手伸进口袋,掏出一折叠剃刀,把它打开,刀刃在昏暗的灯光闪烁,灯光来自客厅中唯一亮着的一盏台灯。
她的眼睛睁开了,抬头看着他,他也正俯身看着她,她的嘴巴涂得红红的,好像刚吃过草莓。
他给她看剃刀,她朦胧的眼睛突然警觉地睁大,又湿又红的嘴巴也张开了。
“你要是敢叫,我就割了你,小妞儿。”他说,她的嘴巴闭上了。
他一只手缠住她的头发,把她拖到客厅。她的裙子在光滑的木头地板上沙沙作响,她的屁股绊住了一块地毯,她痛得哼了起来。
“别作声,”他说“我告诉过你。”
他们进入客厅。它很小,但很舒适,墙上挂着法国印象主义画家的画,一张广告画嵌在镜框中,上面写道:猫,现在和永远。花瓶里是干枯的花朵。一个小的组合沙发,上面套着小麦色的布。一个书橱,在书橱中,他可以看到波蒙特的两本书在一排,斯达克的四本书在另一排,波蒙特的在上一排。这么排放是错误的,但这个婊子根本不懂什么好坏,所以不必认真。
他放开她的头发:“坐在沙发上,小妞儿。那一头。”他指指靠近茶几的一头,那上面放着电话和留言机。
“求求你,”她低声说,没有站起来。她的嘴巴和两颊开始肿起来,说话无力“随便你拿什么东西,钱在柜子上。”
“坐到沙发上,那一头。”这次他一只手指着沙发,一只手用剃刀指着她的脸。
她爬上沙发,使劲靠着垫子,黑眼睛睁得很大。她用手擦擦嘴巴,难以置信地看着手掌中的血,然后抬头看着他。
“你要什么?”听起来就像一个满口食物的人在说话。
“我要你打个电话,小妞儿,如此而已。”他拿起电话,用握着剃刀的手按了一下电话回答机上的“开”键,然后,把电话筒给她。它是那种老式话筒,像一个稍微变形的哑铃,比一般的话筒沉。他知道这一点,并从他给她话筒时她身体的移动看出她也知道这一点。一丝微笑出现在金发男人的嘴唇上,微笑中毫无暖意。
“你在想用那玩意砸我的脑袋,对吗,小妞儿?”他问她“我告诉你,那可不是一个高明的主意。你知道那些不高明的主意失败的人怎么了吗?”她没有回答他,他说“他们从天上掉下来,真的,我在卡通片里见过。所以你牢牢抓住膝盖上的花筒,打消你的不高明主意。”
她死死盯着他,血慢慢地从她下巴上落下,一滴血落在她衣服前胸。永远洗不掉了,小妞儿,金发男人想,他们说如果你赶紧用冷水洗,可以洗掉,但这次不行了。他们有机器,分光器,色彩计,紫外线,麦克白夫人是对的。
“如果那不高明的念头又回来了,我会在你的眼中看到的,小妞儿,这些又黑又大的眼睛,你不想让一只又黑又大的眼睛从你两颊滚落,对吗?”
她猛烈地摇摇头,连头发都围着她的脸飘起来。当她摇头时,那对美丽的黑眼睛一直没离开他的脸,金发男人感到大腿根一阵骚动。先生,你口袋里有一根卷尺,还是你就喜欢看我。
这次微笑在他眼睛和他嘴唇同时出现,他觉得她放松了一点儿。
“我要你俯身向前,拨泰德波蒙特的电话号。”
她只是盯着他,眼睛里显出镇静的神情。
“波蒙特,”他耐心地说“那个作家。照我说的做,小妞儿,时间过得很快。”
“我的通讯簿。”她说,嘴唇现已肿得合不拢了,说话也听不清楚了。
“你说什么?”他问“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说清楚点,小妞儿。”
她痛苦费力的说:“我的通讯簿,通讯簿,我不记得他的电话号码。”
剃刀穿过空气想她捅来,它似乎发出向人一样的低语声,这可能只是想像,但他们俩都听到了。她更深地向坐垫缩去,肿起的嘴巴变得扭曲。他转动剃刀,让台灯昏暗的光照在刀刃上,让光像水一样掠过刀锋,然后看着她,好像如果他们不崇拜这样可爱的东西真是疯了。
“别骗我,小妞儿,”现在他的声音中有一种柔和的南方口音“跟我这样的人打交道,千万别这样。现在就拨他妈的号码。”她也许不记得波蒙特的电话号码,但她应该记着斯达克的。在书刊界,斯达克是你的伙伴,电话号码和人是一样的。
眼泪开始滚出她的眼睛。“我不记得了。”她呻吟道。
金发男人已经准备割她了——不是因为他对她生气,而是因为如果你让她这么撒谎,她就会连续不断的撒下去——这时,他又重新考虑了一下。他认为,她完全可能暂时忘掉像电话号码这样的琐事,甚至像波蒙特斯达克这样重要人物的电话号码。她处在震惊中,如果他要她打她自己公司的电话,她可能也记不得了。
但是,既然他们说的是泰德波蒙特而不是里克考利,他有办法。
“好吧,”他说“好吧,小妞儿,你很沮丧,我很理解。不管你相信不相信,我甚至很同情你。你很幸运,因为我恰巧知道电话号码,我知道它就像我知道我自己的一样。你知道吗?我甚至不想让你打这个电话,一部分原因是我不想坐在这儿等你恢复过来,但也因为我的确同情你。我准备探过身自己拨这个号码。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米丽艾姆考利摇摇头,她的黑眼睛似乎吃掉了她大部分的脸。
“这意味着我信任你。到此为止,到此为止。你在听吗?你听懂了吗?”
米丽艾姆发疯似地点头,她的头发飘起来。天哪,他喜欢头发多的女人。
“很好,这很好。小妞儿,我拨电话时,你的眼睛要一直盯着这刀锋,它会让你别轻举妄动。”
他探过身,在老式转盘上拨号码。当他这么做时,放大的滴答声从电话机边的留言机上传来。米丽艾姆坐着,话筒放在膝盖上,交替看着剃刀和这可怕的陌生人的脸。
“跟他说话,”金发男人说“如果他妻子接电话,告诉她你是纽约的米丽艾姆,你有事跟她丈夫谈。我知道你的嘴唇肿了,但让对方知道是你。给我好好干,小妞儿,如果你不愿你的脸变得像毕加索的画,你好好给我干。”
“什么我说什么呢?”
金发男人微笑了。她真不错,真有味,那长长的头发。他的腹沟又一阵骚动,下面活动起来。
电话响了,他们俩都能从电话记录器中听到。
“你知道该说什么,小妞儿。”
电话拿起时有咔嚓一声响。金发男人等到他听到波蒙特说“你好”这时,他探过身去,闪电般地用剃刀在米丽艾姆的左面颊划了一刀,拉开了一条肉,鲜血喷涌而出,米丽艾姆尖叫起来。
“你好”波蒙特在大声喊“你好,谁啊?他妈的,是你吗?”
对,是我,你这婊子养的,金发男人想。是我,你知道是我,对吗?
“告诉他你是谁,这里发生了什么!”他冲着米丽艾姆喊道“照我说的做!别让我说第二遍!”
“是谁?”波蒙特喊道“怎么回事?你是谁?”
米丽艾姆又尖叫起来,血溅在小麦色的沙发套上。现在,她的衣服胸前不是一滴血,而是浸透了血。
“照我说的做否则我用它割下你的脑袋!”
“泰德,有个人在这儿!”她对着电话尖叫。在恐怖和痛楚中,她又能清楚地说话了“这儿有个坏人!泰德这儿有个坏人——”
“说你的名字!”他冲她吼道,剃刀在离他眼睛一寸的地方划过,她哭着向后退缩。
“你是谁?为——”
“米丽艾姆!”她尖叫道“啊泰德别让他再割我别让坏人再割我别——”
乔治斯达克一刀切断结成一团的电话线,电话机发出一声愤怒的叫声,然后,寂无声响。
这很好,还会更好,他要强奸她,他好久没有想要强奸女人了,但他很想强奸这个女人,他不想杀死她,但她叫得太厉害了。兔子们会又从他们的洞中探出头,嗅出危险的气味。
她仍在尖叫。
显然她已经疯了。
于是斯达克又揪住她的头发,把她的头向后拉,直到她盯着屋顶,冲着屋顶尖叫,然后割她的喉咙。
屋里一片寂静。
“好啦,小妞儿。”他温柔地说,把剃刀折起来放回口袋,然后伸出血淋淋的左手,阖上她的眼睛。他衬衫袖口立即浸满热乎乎的鲜血,因为她颈静脉仍在喷血,但该做的事还是要做。当对方是一个女人时,你就阖上她的眼睛,这和她有多坏无关,你总是阖上女人的眼睛。
她只是其中一个小角色,里克考利就不同。
还有为杂志写文章的那个人。
还有拍照的那个婊子,特别是她拍了那张墓碑的照片。一个婊子,对,是一个婊子,但他也将阖上她的眼睛。
等他们都被解决了之后,就轮到和泰德本人谈了。不需要中介,面对面谈,让泰德明白理由。在他解决了这些人之后,他希望泰德已经明白了理由。如果他没有,有办法让他明白理由的。
毕竟,他是一个有妻子的男人,有一个非常漂亮的妻子,皇后般的美丽。
而且他还有孩子。
他把手指伸进米丽艾姆热乎乎的血中,开始在墙上飞快地写起来。他不得不走回去蘸了两次,但写得并不长,刚好在女人耸拉在沙发背上的头的上方。如果她睁开眼的话,她可以颠倒着读它们。
当然,那是假定她还活着的话。
他俯身过去亲亲米丽艾姆的两颊。“晚安,小妞儿。”他说,离开了公寓。
对面走廊的男人又从他的门向外张望。
当他看到高大、满身血污的金发男人从米丽艾姆的公寓出现时,他砰地关上门并锁上它。
很聪明,乔治斯达克想,穿过走廊走向电梯,他妈的非常聪明。
他必须走得快一点儿,他没有时间磨蹭。
今天晚上还有一件事要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