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作品:《引我上钩

    秦宛现在很后悔,后悔一开始没把这事告诉司卿誉,如果她说了,会不会儿子现在就不会受伤了?
    又是她...
    都怪她....
    看出秦宛情绪不对,司卿誉动了动唇,但一时间又不知道该怎么说。
    不会表达的母子俩,还处在学习阶段,遇上一些事,仍旧会不知道该怎么去安慰对方,怎么去理解对方。
    这时,司卿誉就感觉到自己手里被塞了什么东西。
    一低头,是手机。
    许宜依把自己手机塞他手里,偷偷跟他说:“给你的锦囊。”
    他一愣。
    许宜依却是已经起了身,对郑艇舟说:“郑哥我有点饿了,我们去吃点东西吧。”又叫上老许,“秦姨你在这儿照顾卿誉哥,我们回来的时候给你们带饭呀。”
    说完就推着老许往外走。
    郑艇舟心领神会跟着出去。
    病房内扎眼只剩下了秦宛母子二人。
    两人相顾无言。
    片刻后,司卿誉神色不太自然的说:“妈...帮我拿一下水...”
    .
    昨晚狂风大作,今天的北城就下起了毛毛细雨。
    许宜依躲在老许伞下,三人也没往远处走,一起去了医院食堂。
    吃饭的时候,许宜依好几次抬眼看郑艇舟。
    郑艇舟被她视线烧的不得不抬头,他无奈,“想听老司小时候的事。”
    许宜依咬着筷子,表情严肃的点了点头。
    老许默不作声,不打扰二人。
    许宜依纠结了一下,把心里话说了出来,“其实我本来是打算直接问丝丝的,但是我感觉他好像还被困在当年,就这么问他太残忍了...但是如果什么都不知道,我又很担心...”
    郑艇舟现在也有点习惯了,许宜依人虽小但长了一颗七窍玲珑心,那些容易被他们忽视的小细节,在许宜依这里都会被关注到,也都会得到她的尊重。
    司卿誉没有主动提及,她就不会去问,不会去揭人家伤疤。
    可她又会担心,会想要在司卿誉需要的时候,拉他一把。
    郑艇舟这时候是真明白他老婆最近为什么总说“以后我们的孩子也一定要和依依一样可爱”了。
    能遇到许宜依,是司卿誉,或者说,是秦宛母子莫大的福气...
    郑艇舟就笑了笑,“没什么不能说的。”
    只是,真说起那些事,他脸上的笑一点点的消失不见。
    司卿誉十一岁的时候父亲出公差,遭遇了一场重大车祸,当场死亡。
    当时所有人都沉浸在悲痛之中,司卿誉姑姑一家却盯上了司卿誉父亲的补偿金跟保险金。
    那笔钱放到现在也是一笔很大的数目。
    有的人也因此就起了贪念。
    最开始姑姑一家对秦宛母子很是照顾,大概是看秦宛被娇养的天真烂漫,姑姑一家就开始骗秦宛买房,试图从中操作,将那笔钱让秦宛尽数投出去,再然后被他们据为己有。
    不过当时的秦宛死了丈夫,迟迟缓不过来,认为这个时候花这笔钱,跟背叛丈夫没什么区别,硬是撑过了姑姑一家的洗脑,将这笔钱攥在了手里。
    姑姑一家见这招没用,就开始从司卿誉下手。
    而姑姑家有个和司卿誉同龄的儿子,叫韩强。
    韩强听了爸爸妈妈的话,对自己这个表弟“照顾有加”,动不动就买一大堆好吃的,动不动就带表弟回家玩,还把自己最心爱的游戏机都让给了表弟。
    十二岁的孩子就算再聪慧,也防备不了同龄朋友的攻势,加之司卿誉这个时候也是最脆弱最容易攻破的阶段。
    那天,韩强说要带司卿誉去给自己好朋友过生日。
    两人一起去拿韩强前一天订好的生日蛋糕,也就是在拿了蛋糕去朋友家的那条小巷,司卿誉被人用□□迷倒绑走。
    郑艇舟不知道具体的情况。
    司卿誉没有对他提起过这些,这都是他自己打听到的。
    他只听说,那天司卿誉被救出来的时候浑身都是血,腿还差点废了。
    他还听说,警方那天如果再去晚一点,司卿誉可能就会被强....
    郑艇舟不敢再往下说了,他掩面抹了把泪,哽咽道:“他小时候都是一个人熬过来的,没人教他怎么爱人。所以依依,给他点时间,他已经在学了...”
    许宜依已经是泪流满面,就是一边知道其中一部分老许,也跟着眼眶泛红。
    饭桌上,没人再出声,只剩下了哽咽和抽泣...
    第52章
    司卿誉腿上的纹身其实是为了遮盖那条丑陋的伤疤。
    司卿誉其实很讨厌吃甜,因为当初韩强哄他的时候总是会给他很多很多糖跟蛋糕,以至于后来他看到甜的东西都会想起韩强,会作呕。
    司卿誉很怕闪光灯,被绑架的那天晚上,那些人应该是拍过他,所以司卿誉一直都怕这个,律所有采访之类的也都是他在去。
    现在的司卿誉其实已经比以前好接近多了,他十几岁的时候,心墙竖的那才叫高,我十二岁开始追在他屁股后面,他高考毕业了才愿意认我这个好兄弟。
    不过老司这人也贼有意思,我还记得高一那会儿,我赖着跟他坐同桌,他看我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我以为他当时肯定烦死我了,其他朋友也说我没必要热脸贴冷屁股,我就想着要不再试一试呗,就邀请了老司周末去参加我的生日聚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