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0章

作品:《用偶像系统在古代登基了

    封如旭在军营见到这位仿佛赶路赶去了半条命的管事,心惊不已:“冉伯!怎么了?”
    “大将军。”管事一双老目留下双行泪,痛心道,“贵妃娘娘的身世事发,娘娘及全家都被捕了,刚归京的大殿下也没逃脱。只老奴当时在外面,得以一路奔逃过来,抢先朝廷一步,将此消息告知将军。”
    封如旭眉头紧皱,心神大乱,问道:“已是二十多年前的事了,怎会被人发现?!”
    “如奴所猜不错,当是二皇子的人马,不知何时掌握了证据,待到此时帝王病重,方才对大皇子发难,断其希冀!”
    “皇权之争,竟至如斯。”
    封如旭想着家人、贵妃,以及自己名义上的外甥,心中甚是伤痛:“此番被抓,只恐脱身不得。父亲可有交待?我当如何救得家人?”
    他打仗可以,但对朝中之事,当了多年兵部尚书的父亲更为在行。
    封如旭迫切地看着外管事,对方也不负他所望,带来了其他消息。
    “当时时间紧要,大人只给将军带了几句话。”
    “老大人说:此番或将全家身死,请将军务必记得此深仇大恨。”
    铁骨铮铮的将军闻言落下泪来,别过头去悄悄拭去脸上泪水,哽咽回道:“儿、谨记!”
    这泪水不止为全家被捕,更为本名韩家宁的贵妃,当年实则是他带出去在外,方才逃过一劫。
    虽说当时父母已与韩将军定下其爱女的婚事,援手在应有之理内,但窝藏钦犯的罪责已远超普通之家所能承受之极。因他强求,父母方才答允。
    而后妹妹在赶路的途中不幸病亡,贵妃韩家宁急于报仇,方才入了宫。那些做戏的劫匪,亦为他所安排。
    每每思及此,他都后悔不已。
    想到往事,封如旭心痛如绞。
    外管事继续道:“老爷还请将军勿要轻弃性命,家中在远洲到京城的边界之地,畜养壮丁数千、粮草无数,可作将军起事之用。”
    “等等。”封如旭奇怪地问道,“家中何时畜养的人丁?又是何处来的钱粮?”
    “老大人知晓,将军的心一直在后宫中。而想要谋求后宫女子,唯有一途矣——取而代之。”
    以前几年的光景来看,若是情形更差,未必不是时候。
    名头亦好寻,韩将军是冤枉的!韩世元本久战之将,怎会犯那等好大喜功、临时大意的差错。
    封如旭这些年在北地,将当初的事查得七七八八,怕牵扯到宫中的贵妃与封家,方才什么都没抖落出去。不过其中最为关键的一环,假传韩将军军令的直接凶手,他一直没能查出来。
    如今面对父亲的要求,封如旭想了又想,含泪摇头:“父母爱人皆身死,报仇又有何用?死人能复生否?”
    “我这些年最为后悔之事,便是送她去报什么仇、雪所谓的恨!倘若我们什么都不做,何至于此?更不至于连公布真相都不敢!”
    见他如此死心眼,那老管事当真又急又气:“此乃老大人临死之心愿啊!将军缘何不从?”
    “冉伯不必再说。”封如旭抬手拒绝他,坚定道,“待我先为韩伯父报仇,再以我手中兵权和项上人头、为父母亲人与家宁搏上一搏。”
    封如旭见到家中管事时,严素婕派出的送信人也在战火中寻觅到正主。
    送信人宋宴清还认识,当下接过信,就展开来看。
    扫完信上字迹,宋宴清心道不好。
    大哥原本胜算更大的局面,竟被老二颠倒。眼下大哥背负了罪臣后代的名头,贵妃更是罪臣之女,逃罪之人,大哥不再名正言顺,恐怕根本无力相抗。
    你再厉害,也不能在根子上出问题!
    何况老二本也不差,花城经营得风生水起,有经世之能。
    宋宴清捏着信,心中着急,但一时也没想到帮大哥宋承宇的好主意,加上仗还在打不好分心,当下道:“军师等人在何处?快快请来。”
    急需众筹脑子办法!
    第139章
    宋宴清众筹来许多脑子,但无奈情势难敌,众人聚在一处,也只是将思路捋得更清楚,并无力挽狂澜的妙想。
    京城那头,能为之事大皇子一党自会尽力,绝对不会甘心让二皇子代表的东南党收割未来的大头好处。
    而二皇子此举下手又狠又快,大皇子怕是很难再翻身。
    唯一的指望,在外边的封如旭身上。
    可起事也是不成的,如今的天下比之几年前已好转太多,亦不惧北地起事。且一旦动手,封如旭便会失之大义,大皇子等人性命危矣。
    不过只要封如旭不起事,甭管封家、贵妃,至少大皇子性命应当能保,毕竟是皇家子弟。
    宋宴清能做的,就是尽快搞定沿海一带到战事,待得安定后,才能抽调人手随他赶回京城。
    所幸他们此时距离京城不远,赶路上花不了几日。
    赶过去时,亦可以注意一二北地动静、再多收拢些药材、珍奇之类的,一为大义,一为孝,两者都可当作带兵上京的理由。
    宋宴清不想给宋齐光带好东西,提议带点特别的倭人纪念品去“冲喜”。
    遭陶灿翻了白眼:“要是冲撞了,将军可别拉我一块儿死。”
    宋宴清:……军师无情弃我!
    商量出一二三四,宋宴清写信说会尽快赶回京城,再将信件交与送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