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回
作品:《纽扣》 元宵节这日,寨里的人也是要聚在一起。宽敞大坝上挂上了火红的圆灯笼,喜庆热闹。
闻青司作为少寨主,一番热切祝词说过之后,开始上菜吃饭。宴席到中途,谢归断着碗里的酒向着闻青司,“青司,我敬你一杯。”
“好。”闻青司也端起酒,一饮而尽。
桌下有人起着哄,“吼吼吼,什么喝到二位的喜酒啊,这酒喝着才有意思。”
“就是啊,青司和谢归也是我们看着长大的,绝配的一对。”
闻青司说不过他们,打着哈哈。可她脸上的笑容,让在场有所关注这边的人,都觉得他们啊,快了。
有人问谢归怎么也和青司一样不慌啊,他只笑着看着闻青司说:“我听青司的。”
“哎,哎,你瞅瞅那两人的那神情,要不说还是看年轻人谈恋爱有意思。”一大婶伸肘碰了碰旁边的人,诶刚才挺帅的一小伙子呢?
闻山蓉不声不响地离了桌,闻青司和谢归一日不成婚,这事就会一直被人催起,催得她耳根子都疼了,她看着闻青司忍的那股劲都想笑,她不是寨主就不掺合着哄那些大叔大婶了。孟溪离席时,她看见了,还悄悄地跟了过去,她想知道闻青司和他之间是否是清白的。她向来对闻青司的东西不感兴趣,可她不介意挑拨一下他们之间的关系。
“孟溪。你是不想看到谢归和闻青司一起?”闻山蓉跟着他走到长廊处,被他发现了,她才出声。
“不是。我还有事。”
“听说你是有妻子的,元宵佳节,你不想她吗?”
他冷冷说着,“她让你来问的?”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闻山蓉大笑着,“你觉得我会听她的使唤?”
“我也没必要回答你任何问题。告辞。”孟溪走的很快,她又追了上去。
“别介啊,我是来帮你的,不如我们联合,我有办法送你下去。”
孟溪当然是不信她的,她和闻青司一样,说过的话从来没有兑现过。他被闻青司耍多少回,他就会长多少回记性。
“你不信我?”闻山蓉盯着他紧闭的唇。
“口说无凭。”
“后天我会出寨,你会做灯,我会给她说我需要你帮我照明。”闻山蓉先要去山下探测一番。
孟溪有比下山更重要的事,但说不定她可以是他利用的人。
盟约就此达成。
闻青司喝醉了,被人抬回房的。处于现下地位的她喝醉是很危险的,她习惯了在众人面前装醉。刚好今日她收了来自淮州的一封信,孟溪的故乡,小竹子要从那儿回来了。
她推开窗户,月亮被云层挡住了,只看见从云中透出映照在树梢下的光影,凉风吹进窗,她又清醒了很多。看着隔壁紧闭的窗,想着孟溪应该已经睡了吧。
等着孟溪手刃杀他父母的人后,一切就该结束了。然后,她会和谢归成亲。无论是从家世,样貌,品性,谢归都是最好的做父亲人选。她不需要丈夫,她只需要孩子来继承。她现在身体好,尽早孕育下一代,才能保证她还能多当几年寨主。
王玲珑带着四五个人搬了两箱东西,一早就在寨外等着。
王玲珑臭着一张脸,想到她去报官,官府里的人一听是虎纹寨,尽然直接把她赶出去了。虎纹寨暂时踏平不了,但是孟不究必须得回来,他还想靠着做狗赖在别人家不成。孟不究一日没回到她身边看着,她便一日不顺心。
守着寨门的侍从摸不清该直接赶走还是抓起来,忙赶着去通报给闻青司。闻青司刚吃完早饭,闻言,“知道了,让她等着。”
就这样,闻青司等到正午听说她还没走,才慢悠悠地前往寨门口。
王玲珑顶着太阳站着,见她拖着步子来,一身火气,可她深知她惹不起。
“我来赎我丈夫,闻寨主看着也是个妙人儿,什么男人找不到,家夫鄙陋无知,还是放他同我回去。这些都是孝敬给您的。”王玲珑让人打开箱子,满满当当的珠宝银子。
闻青司看都没看一眼,说道:“我当初可是让你选的,你自己抛弃了他,现在又在装什么夫妻情深呢?”
王玲珑死盯着她,被她强大气场压下,让她强忍着不去撕碎她的嘴脸。 “闻青司,我劝你别给脸不要脸。”
“你这点东西不够,原地抬回去吧。”虎纹寨劫的财多了去了,这点东西她是真看不上。
“那至少让我和他见一面吧,我求你。”
“这才是求人的态度嘛。”闻青司让人将孟溪带了过来。
没有人告诉他,他要去见谁。见到是王玲珑时,他的嘴角微不可见的扯动了。
“不究,不究...”王玲珑激动地向前,闻青司的人将她拦下了。王玲珑司瀚,“你就让我和他说句话不行嘛。”
“这样说一样能听见。”闻青司背对着孟溪,她看不见他的表情,她也不想看,见到他心心念念的人,他一定也同王玲珑这般激动吧。
“不究,我一直爱的是你。我爱的是你,你要相信我。我爱你啊。”
久久才听身后那人回应:“玲珑,回去吧。”
闻青司:“见到了,说完了,该走了。”她转身离去,不管王玲珑在喊着什么,也不管还站在原地的孟溪。甚至从他身边经过时,她连一个呼吸也没留。
王玲珑被甩在地上,望着孟溪离去的背影,她的眼泪不停落下,嘴里喃喃道,“原来我一直爱的是你。”她在家里一直躁动不安,是因为想他;在言语和举止上摒弃他,是因为想让她和他一样肮脏不堪,他便不会离开了;见到他便泪流不止,哭着吼着说爱他,是因为她快要失去他了。
巷子里又多了个小乞丐,不知道哪里跑来了,他们说是野孩子,没人要的。他们都欺负她,她经过他身边时,看见他被欺负地在地上喊疼,他们说不许帮他,不然你就是乞丐的朋友。
某一天,王贵中牵她的小手去买她最喜欢的糖。再一次经过巷子时,被一群小孩撞倒,她的糖掉在了地上,脏了一圈脏东西。她捡起来糖果,就看见他了。他看起来又被欺负了,她看了看手中的糖果,他应该没看见吧。
“给你。”
见他伸出脏兮兮的手接过,她笑如小花灿烂,实则看着他真蠢。
再见到他时,他帮温褚一给他们家送药。他长高了许多,她没认出他来,还以为是温褚一的小孙子,后来成了她每天念想着的少儿郎,天天盼着他来送药。
“爹,温郎中家的小孙子,长的可真俊俏。”
“温郎中哪有什么小孙子?他孤家寡人的。”
“那前日来我们家送药的是谁?”
“你忘了?就是那个不知道跑哪里来的小乞丐啊,你小时侯见过的。”王贵中处理着手中的账本,没见到王玲珑前一秒似晴空的脸怎么扭捏在了一起。
自从知道他就是那个小乞丐,她恶心自己喜欢上了乞丐,心里却隐隐约约盼着他来,盼着羞辱他,她想一定是这样,她不可能喜欢上乞丐。
温褚一在一夜里暴毙,孟溪拿出全部积蓄为他处理后事,但还差一大笔钱。这笔钱,后面由王家补上了,为了偿还这笔钱,孟溪自那以后成为了王家的灯彩匠。
也是那时候,她和叶骁升走在了一起。她不敢承认自己对孟溪生出的那份情愫,只有和孟溪截然不同的人在一起,才能证明她才不是喜欢他。叶骁升这样的与孟溪截然不同的花花公子才能让她心安。
“不行,不行,一定还有办法。该死,都该死。”王玲珑从地上爬起来,让人又把两箱子抬回去。
王玲珑回去后,丫鬟见她一身灰尘扑扑,赶着给她烧洗澡水去了。王玲珑洗完澡回来,恰好撞见丫鬟手里包着一块帕子从她房里走出来。
“你拿的什么?”
“小姐,这是夏天的时候驱虫的药丸,都化成这样了,都怪我,放进去就忘了拿出来了。”丫鬟展开帕子给她看。王玲珑皱起眉,偏过头去,难道上次她摸到的是这个东西,不是孟不究身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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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写到这儿了,男主身心都是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