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九章 何时复婚?
作品:《幻想娱乐帝国》 “在《琥珀之剑》降临之前,如果有人跟我说,未来一两年内,会有一部国产动画,能够做到像是当初《海贼王》、《火影忍者》等日漫一样,成为国民动画,甚至反杀进入到日本,并受到日本人的追捧,碾压一众他们的本土作品,那我一定会当他是在开玩笑。 而如果他的语气很认真,我就会骂他是煞笔。”
“这是明摆着不可能的事情。”
“但维度娱乐用一部《琥珀之剑》,狠狠的打了我的脸。对于这样的打脸,我只想说请来的更多一点。”
“然后,果然又来了。”
“还是维度娱乐,还是类似的配方,《一世之尊》出世。”
“这部动画,继承了维度娱乐一贯的制作习惯,画面精良,唯美。就是那帮少林寺的秃子,也秃得各有特色。”
“现在的维度娱乐,不说别的,毫无疑问已经成为了世界上最为顶尖的动画制作公司。”
“让我们拭目以待,他们还会给我们带来多少优秀的作品?”
……
在网络上,各种吹捧的东西,满天飞。
范哲对此,倒是都已经差不多快要免疫了。
不过,《一世之尊》的成功,还是让他为米乐而感到高兴。他还特地带着叶嘉懿一起,跟米乐和她的女儿一起吃了顿饭。
当年那个粉嘟嘟的可爱小姑娘,如今也是一个已经上了小学的姑娘了。
穿着一身校服的小姑娘,梳着两条长长的辫子,站在妈妈面前,看到范叶二人的到来,俏生生的、很有礼貌的叫了声叔叔阿姨。
范哲跟这个小姑娘,每年也都会碰上几次,偶尔她妈妈会带着她到公司来。
他也算是看着这个之前粉嘟嘟的小女娃,长到如今小姑娘的模样。
而且,更让人高兴的是,米晓晓很明显比以前有了一些变化。
曾经,她是个很内向、有些怕生、不太敢说话的小姑娘,这可能跟她的单亲家庭环境有关系。
这几年的时间过去了,米乐的事业越来越好,同时也不像是很多事业女狂人一样,一心只想工作,她还是倾注了很大的心血,在家庭上的。
更何况,在经济条件越来越好之后,她给女儿能带来的东西也越来越多。别的也不多说什么,米晓晓上的幼儿园,最开始也是一家每个月好几千块学费的。后来,当米乐自己的收入提升得飞快之后,米晓晓就被转到了盛海相当有名的一家幼儿园之中。而她现在正在上的小学,甚至干脆就能够算得上是那种贵族学校。
良好的教育、良好的环境,让米晓晓也变得越来越好。米乐还请了专业的心理辅导老师,帮着梳理女儿的情绪。
总算,一个开朗、自信、有教养的小姑娘,就这样养成了。
每当想起这些的时候,米乐就会打从心里感谢范哲。
她最开始一直愿意跟随范哲,还真没想这些东西。她考虑的很简单,范哲对她很好,很够意思,在平常的工作之中,两个人的配合也很好,那如果合适的话,老大召唤她有啥理由不跟着一起来呢?反正,当时她也没有找到新工作。
没想到,自己的人生就此发生了变化。
她自己对于金钱,需求不是那么大。哪怕是到了现在,她也算是挺有钱了,甚至在世俗意义上,可以算得上是个富婆,但是她仍旧不怎么喜欢买什么奢侈品,过很奢华的生活。
唯独,在晓晓的教育上,她是相当舍得花钱的,可能是心含有一点亏欠吧。
当初收入不高的时候,她就不吝投入,更别说现在了。
但不得不说,如果没有跟着范哲一起,改变了自己的人生,哪怕最好的情况,也不可能成为现在。
她感恩生命,感恩范哲。
其实,以她的性子,她哪怕是在接手了维度娱乐的动画部门之后,也不是一个喜欢事事争先的人。但却也正是因为她对于范哲的感恩,让她觉得,自己如果不能做好的话,就太辜负老大了。
还好,《一世之尊》动画版的成功,让她如释重负。
范哲和米乐是老朋友了,自不用多说什么;叶嘉懿跟米乐也是很早就认识了,如今更是同一家公司工作,关系也很熟识。
三人带个米晓晓,一起吃饭的气氛,很自然,就像是老朋友之间的家庭聚会一样。
话题东拉西扯,讲了许多,生活上的事情居多,偶尔穿插一点工作上的东西。
饭吃到后面,三个人的话题不知道怎么回事,扯着扯着就说到了婚姻上面。
“诶,你们两个,准备什么时候复婚?”
米乐将这件事情的时候,神情很自然。
但她对面的两个人,就有点不太自然了。
范、叶二人对视了一眼,范哲扭了扭脖子,说道:“现在还不好讲……”
米乐也不是一点察言观色的能力都没有,看到他们两个人的神色,她有些惊讶的问道:“你们两个,不会都没考虑过这件事情吧?”
二人没说话。
米乐也是感觉到很无语:“现在,差不多公司大部分人,都知道了你们两个的事情了,就等着什么时候听你们两个复婚的消息呢……结果没想到,你们居然一点想法都没有?”
“怎么会全公司都知道了?”叶嘉懿捂额问道。
“以前是没几个人知道,只有几个老朋友了解你们两个的关系,大家都没外传什么。不过……后来你们两个是差不多感情复合了吧?这一两年在公司里,你们两个见面的时候的神态动作都跟以前不太一样了,大家又不是瞎子,怎么会看不出来?这一看出来,不就都在暗地里传了么……”
范哲撇了撇嘴,没多搭话。
他从未跟叶嘉懿聊过这个问题,但并不代表他自己心里没想过。
到如今这个样子,其实,在他来看,复婚不复婚的,也没多大区别了。
他们两个现在成天一起上下班、住也住在一起的,连交流、接触、一起生活的时间,都比他们两个当初还没离婚的时候多得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