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4章 番外之长路漫漫终章
作品:《也曾浸染你的心》 这个问题有点难倒小小男子汉了,他虽然有些早熟,也能独立处理一些小事,可是爸爸说过娶妻是一辈子的大事,一定要慎重,就这样答应了是不是太随便了?
但是祁叔叔说的好像也有道理,刚才湘湘亲了自己,她是女孩子,男孩子应该要负起责任。
紧皱着小小的眉头,很认真的思考起来。
从后视镜看了一眼,祁慕扬起唇角,给了路瑶一个稍安勿躁的眼神,日子还长着呢,小家伙们,有足够的时间成长起来。
未来,值得期许!
他会来找自己,厉浔南一点都不意外。
点上一根烟,却没有放到唇边,转身,轻轻搁置在烟灰缸的边上,看着那红光忽隐忽现,眸光闪烁了下,“让他进来。”
来人一袭西装革履,板正得好似盛装出席什么重大活动,眉目清澈,并没有半点避人的意思。
如他一般,靳容白也在打量着他,这个传闻中的厉家私生子,只闻其名从不见其人的人物,此刻站在这里,却让人难以忽视他的存在。
他从来不是一个小角色,就凭厉庭远以厉家嫡子的身份,在厉家张扬跋扈了这么多年,却能在一夕之间,被他不动声色的给踢走,这个男人,就断然不会是一个简单的角色。
“靳总,坐!”
沉默了一会儿,厉浔南缓缓开口,抬手示意。
然而靳容白并没有坐下来,径直朝他走了两步,在他面前两步远的位置,站定。
双手随意的插在兜里,目光沉静的看着他,开口道,“我做事喜欢速战速决,也喜欢开门见山。不兜圈子,合作,还是敌对,你选!”
厉浔南眸底如一口深不见底的古井,不起一丝波澜,两人的身高原本就差不多,相对而立,夕阳从宽敞明亮的落地窗洒了进来,笼罩在他们的身上,愈发显得长身玉立,气势卓然。
“靳总这话,是不是太唐突了点?”他缓缓开口,不疾不徐,不焦不躁。
或许真更因为这样的沉稳,才能打赢一场没有硝烟的仗吧。
“如果厉总觉得唐突,那我会觉得,我高估了你。”靳容白淡淡的说,“如今厉家的形势不必我来分析,而我也相信,你应该会有正确的选择和判断。”
流光幻影,拖曳在地上的影子被拽得长长的,他的声线仿佛也一起被拉长了,不紧不慢的说,“厉家的形势,自然是再明朗不过。可我不明白的是,如今的情形,对靳总可并非乐观,如果我非要选择一个合作的对象,为什么一定就是您?”
“因为我相信你的眼力,绝对不会那么浅。”
顿了顿,他接着说,“我更相信,厉总不会那么轻易的忘记了自己的目标,绝不仅只如此。”
一句话,让厉浔南的眸光闪了闪,眼底的光彩忽然黯了几寸,也只是那么简单的一句话,却将他的思绪,一瞬勾起。
――
“妈妈,为什么我们要离开这里?”
“阿南,因为这里不安全了,我们要去一个安全的地方。”
“为什么这里不安全了?”
“因为这里有坏人。”
“坏人。有坏人,为什么我们不报警?我们可以让警察来抓坏人!”
才七岁的他,并不太能理解为什么要突然离开这个熟悉的城市,为什么有坏人不报警而要选择逃离。
女人缓缓的蹲下身,她年轻的容颜因为奔波和焦虑而过早的染上了细碎的皱纹,只是一双眼睛格外的明亮,跟面前的儿子如出一辙。
她抬手,轻轻的理了理孩子的短发,又稍稍拽了拽他略有些褶皱的衣服,“阿南,你要知道,这世上不是什么事,都是警察叔叔可以解决的,有些问题,只能靠自己。”
“那为什么我们还要走?”他不解,大人的世界,不是那么容易弄明白的。
“你爸爸现在在为了我们将来的日子打拼,我们要支持他,不能做他的拖累,所以我们要离开这里,不能让坏人抓住,明白吗?”温柔的声音能抚平小小孩子心底的不安,他似懂非懂,却是点了点头。
因为,他相信母亲。
后来,他随她辗转流离,随她住过贫民窟,随她摆过小摊子,随她到处辗转……
他心中一直有着期许,相信有一天爸爸会来接他和妈妈回去,相信现在所有的苦,都是为了将来的甜,相信终有一日,会一家团圆,写上一个完美的句号。
然而,那一天来了,却是带着腥红的血色。
那帮人来势汹汹,是他从没见过的凶神恶煞,妈妈只来得及将他推到阳台外锁起来,厉声呵斥他不管听到什么看到什么,都不许出来,除非自己来接他,然后就转身出去了。
阳台很窄,他一个人躲在外面觉得很冷,很怕。
后来就听到了外面的喧哗,吵闹,还有一些让人耳朵发刺的声音,再后来,脚步凌乱,他悄悄的躲到阳台外面,踩在老旧的空调外机上,一个不小心,就会从楼上摔下去。
一月的风甚是冷厉,吹得他小手生疼,他不敢吭声,只能死死的咬着唇,用力的扒着那一点点边缘,等着妈妈来接他。
也不知道等了多久,眼睛被风吹出了眼泪,又很快吹干,刺痛刺痛的,他的手都已经麻木了,僵硬着,机械一般的维持着那一点点小小的希望。
再后来,终于有人来救他了,却不是妈妈。
他永远不会忘记当时厉振雄的眼神,眸光从他的身上扫过,清清冷冷,就好似在衡量一件物品一般。
“阿南?”他的声音传来,比风的温度高不出几分。
刚刚被一群黑衣人从阳台外捞上来的他,浑身颤抖,嘴唇冻得发青,抬眸看了看他,轻轻点了下头。
“我是你爸爸。”厉振雄抬手,轻轻的放在他的头上,“从今以后,你跟着我!”
他当时的那个神态,那个样子,就好似去领养了一条流浪狗,带着几分施舍,几分怜悯,几分高高在上,就好似在说,“从今以后,我是你的主人。”
牙齿颤了会儿,他说,“妈妈呢?”
“你妈妈去了很远的地方,不会再回来了,以后,你就跟着爸爸。”说完,他牵起他的小手,转身朝外走去。
所到之处,皆有人躬身行礼,看上去都是毕恭毕敬的样子,而外面的客厅里,猩红遍地。
一块白色的布搭在地上,他也不知道自己哪里来的力气,忽然挣脱开了他的手,拼命的扑在那白布上。
布匹滑落,露出一张他毕生难忘的脸,女人的眼睛睁得很大,似乎难以安心,他死死的咬住唇,愣是没有发出一点点声音,抬手,缓缓的合上她的眼睛,然后重新把白布盖了上去,用力的抱了抱她。
再站起身,朝着回眸冷眼看着他的厉振雄走去,轻轻的,主动的握住他的手,再没有回头。
回到b市才知道,他的父亲,早已经不是当年闯天下的无名小子,如今他在b市已经闯出了一片天地,还有自己的老婆和儿子,而他,对他简直是无足轻重的存在。
他不会去问他为什么没有早点来接自己和妈妈,为什么会有别的女人,为什么他只能跟在弟弟的后面,为什么所有的一切都是弟弟的,明明他和妈妈在外面吃了那么多的苦,为什么那个女人和弟弟怎么给自己冷脸,他都看不见!
所有的一切,已经逐渐长大的厉浔南都放到了心里、心底,最深处,不曾触及,不曾碰触,然而今天,靳容白轻飘飘的一句话,就把这些陈年旧事都给勾了出来。
烟灰缸上的烟,长长的燃了一截,烟灰坠了坠,终于不堪地心引力,落入了烟灰缸里,散落飞溅……
“好啊!”他听到自己的声音轻轻的说,“我跟你合作。”
靳容白微翘唇角,缓缓伸出手来,“合作愉快!”
淡淡的瞥了一眼,厉浔南将手从口袋里拿了出来,他的手指指关节有些微微弯曲,不能伸直开来,是那时候留下的后遗症,抓住靳容白的手,轻轻的握了握,“相信靳总也一定不会让我失望的!”
“自然!”
――
很多年后,厉浔南还会时常想起那个黄昏,如果当时他做的选择不一样,结果又会如何?
而当时,究竟是靳容白主动找上的他,还是自己,早就选择了他?
无论如何,时光如潮水一般奔流不复,不可能在倒回去,也不必再选择,至少他觉得,自己做了一个不错的选择。
他接手了厉家所有的产业,他无愧于心,他坦坦然然,这些都是他应得的,他忍辱负重这么多年,终于都拿了回来。
至于厉振雄,他的命不过是最终所向,其实所有的一切,从一开始,就已经注定了,就好像已经开演的戏,所有的结局,早已经写就。
这些年,他的生意做的也算是风生水起,但是黑门不碰,邪路不碰,他永远忘不掉那一双眼,那一张脸,也时时提醒自己,有些事,碰不得。
长路漫漫,不管怎样的路,都是自己选的,走下去,别回头,别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