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六
作品:《五岁暴君饲养指南》 阳春三月, 细雨霏霏。
江水平缓,和远山融为一体。春风拂过,翠色柳条间浮起薄薄的雾霭。青石板路缝隙间布满青苔,一柄油纸伞缓缓行过。
伞面微抬, 露出一张苍白的脸, 红唇, 杏眼, 弯眉。瀑布般的青丝垂在背后, 雪白长裙随风翩跹。她抬手撩了撩耳发,背后的竹篓里满是沾着露水的草药。
路上偶有行人, 见着她便和善地打着招呼:“陆医师。”
陆寻春颔首,雨水顺着伞骨滴落,模糊了她清冷的眉眼。
她继续往前走, 湿了羽毛的雀鸟在柳树枝头轻啼,只余一片雪白衣角划过雨帘。
……
桃花成林,雨水淅沥。
陆寻春站在一间茅屋前,收起油纸伞, 伞尖滴落的雨水打湿了门槛, 她抬手推开门,径直入内。
屋檐落下成串的水珠子, 在院子里挑拣草药的小童见着人进来,撅嘴:“陆医师,今儿来了好些病人,您不在, 我都不敢收下。”
陆寻春淡淡地“嗯”了一声, 行至楼阁下, 将背上的竹篓放下。
那小童没在意她冷淡的态度, 继续喋喋不休:“西街的贾公子也来了,特意问了咱,您去了哪儿,几时回来。”他一脸骄傲地抬起头,“咱告诉他,您去半月山采药了。”
半月山里毒虫蛇鼠最是多,囫囵个进去,不吃点苦头是出不来的。
那小童倒是没觉着自个儿做错了,倒是那贾公子,整日跟个苍蝇似的黏在他家医师身旁,打不怕,骂不听,真真是让人瞧了心烦。
陆寻春将竹篓里的草药挑拣出来,一一摆在回廊下,对他的行为不置可否,反倒是门口响起一阵敲门声,混着男人粗壮的吼声。
“奶奶个腿儿的,臭小子给爷爷滚出来!”
小童咽了咽口水,猴子似的跳到陆寻春身后,扯着她的袖子哀求:“好姐姐,快救命,定是那贾□□来寻咱报仇了。”
陆寻春斜了他的手一眼,那小童立马讪讪地收回手,放在脑后,嘿嘿一笑。
说话的功夫,大门已经被人踹开,一个虎背熊腰的男人怒气冲冲地站在门口,黑里透红的脸上布满蜜蜂蜇出来的大包,衣衫褴褛,狼狈不堪。
他拐着脚,身后还跟着几个凶神恶煞的护院。
小童往陆寻春身后躲,而门口的贾盛见着站在回廊处一身白衣的陆寻春,登时三魂没了七魄,整个人垮下来,搓手赔笑。
“陆姑娘,原来你也在啊,可让本公子好找。”
他的声音笑嘻嘻地,一脸横肉挤在一起,连眼睛都快看不见。可脚下动作却不停,一瘸一拐地往院子走,转眼到了陆寻春面前。
放肆的目光从她清冷的眉眼一路往下,最后停在她搭在身侧的柔荑上。
“陆姑娘,本公子今日上山,不小心把腿给摔着了,你可是咱们十里八乡有名的女菩萨,不如这会儿就给本公子瞧瞧病。”
他说着,要去捉她的手。
而陆寻春身后的小童探出半个脑袋:“贾公子,咱可劝你一句,赶紧走,不然待会儿可有你好受的。”
贾盛见着他就气不打一处来,拧着眉头,要去提他的领子揍他。一阵清香袭过,淡然出尘的声音落下:“除了脚伤,你可还有别处难受?”
“行医救人,医者之本分,你尽管说便可。”
贾盛的手立马顿住,转而去捉陆寻春的手,边贱兮兮地道:“好姑娘,本公子脸也疼,心口也疼,你替我摸摸。”
陆寻春颔首:“可。”
小童抬起手指挡住眼睛,面前一片雪白衣袖飘过,卷起细雨。惨叫声突兀地响起,衣袖落下时,贾盛倒在地上,抱着左腿,脸上红肿一片,心口还插着三根银针,疼得他在地上滚来滚去。
门口的几个护院吓坏了,惊恐地看着一脸淡然的陆寻春和她身后幸灾乐祸的小童。
陆寻春略低着眉眼,对着地上痛得死去活来的贾盛道:“现在,我可以为你治病了。”
贾盛听到她的话,直气得想要破口大骂,可脸上又疼又痒,还断了一条腿,疼得冷汗涔涔,哪里还敢招惹这个出手狠辣的冰山美人,也只能打碎牙齿和血吞。
他疼得厉害,在地上趴着:“姑娘快,快救我……”
陆寻春转身,一身白衣不染纤尘。
“我乏了,明日再来。”
……
陆寻春既不叫陆寻春,也不是医师。
她原本的名字叫寒霜,她的剑也叫寒霜。
寒霜是一柄杀人的剑,她也是。
世人都说她的剑是最快的,杀人时,只需一眨眼的功夫,那人便会被割了喉。直到有一日,旁人不再说她的剑最快。
因为江湖上出现了一把刀,还是一把断刀,却在短短几年内夺走了她第一杀手的名号。
她决定用她的剑去会一会那把刀。
那一年,她记得是隆冬,在落雁谷,满山的花却开的正好。她踏着风雪而来,头戴斗笠,背着一把寒霜剑。
她等在落雁谷,等了三个月才等来那把刀的主人。
然而,那一次她却失败了,一败涂地。
那人手中断刀如雷霆般向她袭来,烈烈劲风吹落了她头上的斗笠,满头青丝在一瞬间倾泻而下,露出一张绝色姿容。
断刀堪堪停在她心口,那人的笑却是直直的刺进了她的心头。
“嗬,原来是个女的啊。”
那人逆着光,玩世不恭的脸上做出一副深感痛惜的神情,还夸张地揺了几下头。
”你说你,好好的一个姑娘家,不乖乖在家待着,跑来学人家当什么刺客。“
她冷着脸:“作为杀手,你的话太多了。”
那人一愣,随即莫名地大笑起来,笑得肩头都在抖。笑够了,那人却转身吊儿郎当的走了,刚才还指着她的刀,此刻却被他横在肩头。
他不杀她?为什么?
她不明白,然而眼见他走了,她心中隐隐生出一丝不快。也许是刺客的尊严,也许是别的。但无论怎样,天下第一的杀手只能有一个,最快的兵器也只能有一个。
她追杀了他十天十夜,他不愿杀她,她也杀不了他。
于是,十天之后,那人不跑了。
“我两年前就答应了我妹妹,不做干这杀人的买卖了,现在国泰民安的,你说你们这些人一天天瞎折腾什么?”
他掏了掏耳朵,“啧”了一声。
”不如我们打个赌,今天日落之前,你若是能追上我,就算你赢,我任你处置;你若输了,就当我一个月的小丫鬟,怎么样?用我的命换你当一个月丫鬟,我可是吃了大亏了。”
他浑身裹在黑袍下,可光听着他的声音就仿佛能瞧见他脸上挂着无赖的笑。
“呵,你还是先去自备一副棺材吧。”她冷冷一笑,却也是同意了这个无聊的赌约。
直到现在,她也不知自己当初为何会答应。但她记得,她输了。
那一日,风雪迷了眼,那人依旧嬉皮笑脸的,拍了拍她头,叫着她“小丫鬟。“
就这样,她成了他的丫鬟。
他行侠仗义,她冷眼旁观:他劫富济贫,她嗤之以鼻。
他明明是个杀手,却净做些无聊之事。遇着麻烦,而她只想拔剑杀人,他却懒洋洋地靠在大石头上,甩了甩手里的狗尾巴草:“你这小丫鬟,生了这么张漂亮的脸,整日冷冰冰的,还动不动就杀人,你这样是嫁不出去的。”
“我看你不如用你这剑给我串只山鸡烤烤,你要是不会,我教你。若是日后没人要你,你一个人也不会饿死。”
听着他贱兮兮的声音,她差点没忍住给他一剑。
日子过得很快,转眼过了二十九日,过了明日,她就完成了约定,可以继续杀他。
然而约定之日的最后一天,他不告而别。
她在原地等了他七天七夜,他终究还是没再回来。
第八日、九日、十日……她还站在那块他经常躺着的大石头旁,却只有一堆已经冷掉的柴灰,和孤零零插在地上的寒霜剑。
她颓然地坐在地上,任由冷雨浸湿她的衣衫。
他走了,再也不会回来了。
也是啊,她算什么?敌人?丫鬟?不论哪种身份,他都没有理由去在意她的感受。
是啊,她于他,左右不过一个无关紧要的人罢了,一直都知道的,不是么?
但她还是不甘心,发疯似的找他,天涯海角,山长水远。她行过许多地方,却始终没能找到他。
这一找便是三年。
她让所有人以为她已经死了,她换了名字,她像他希望的那样,弃了寒霜剑,行医救人。
陆寻春,寻的是春十三。
她想着能有那么一天,她画了最精致的妆容,挽了最好看的发髻,浅笑盈盈的问他:”你看,我现在可是你最喜欢的模样?“
可她却再也没找到他,只听到飞花阁被朝廷剿灭,而名满天下的第一杀手春十三也死了。
她不信,她还在继续找他。
她想找到他,告诉他:“我还欠你最后一日,做杀手要讲信誉,所以我要还你一日,然后杀了你。”
可她忘了,她这一日之约已经过去了三年,而她的寒霜剑早就弃了,她也不再是杀手,而是一个治病救人的医师。
他也忘了。
将她彻底忘了。
眼泪顺着微颤的睫毛落下,打湿柔软的鬓发。
卧在躺椅上的陆寻春缓缓睁开眼,木窗半开,露出搭在院墙上的几株桃花,树叶青青,小雨未歇。
而她的手中还握着一截陈旧的黑色布料。
春十三,你到底在哪里?
为何我找不到你?
她闭了闭眼,纤细的手指攥紧,指节泛白。
……
第二日晌午,雨已经停了,门口却响起时轻时重的敲门声。
小童打开门,踏进来一只男人的黑色长靴,那人单手抵在腰上,约莫二十多岁,一身深蓝色淄衣,衣摆垂至脚踝,腰间挎着的横刀格外醒目。
而他身后跟着几个仆从,指着小童,哭天抹泪:“官爷,就是他们,还有个女的,是她伤了我们家少爷。可怜我们家少爷不过是来寻医问药,她倒好,不治病也便罢了,还将我家少爷打断了一条腿,从昨晚上到现在疼得在床上直打滚,您可要为我们做主啊!”
卫子瑜转了转手中的刀柄,面上嬉笑,心里却是对他们的话嗤之以鼻。这药庐里新来的女医师是个什么样他不知道,贾盛那个狗德性,他可是门儿清。平日里就会欺男霸女,他早就想收拾他了。
多半就是看上了人家女医师,没成想碰了个硬钉子。
他笑了一声,眉眼微挑,鞋尖抬起,倒没有注意从屋里走出来的人。今儿不过是贾府的人都告到衙门了,他才来走个过场的。
直至一道似曾相识的目光落在他身上,他颠来颠去的鞋尖一顿,下意识地抬起头,正对上一双微微泛红的眼。
一身白衣的陆寻春站在屋檐下,眼中似有千言万语,却只是静静地站在那儿看着他。
是他,他回来了。
春十三。
哪怕她不曾见过他的面容,可只要站在她面前,她就能认出他。
她找了三年的人。
卫子瑜觉得面前的人有点眼熟,他眯了眯眼,又仔细看了几下,忽地睁大眼。
嚯,好家伙,这不是三年前那个要杀他的女杀手么?
他目光下移,果见她眼神一冷,手指微动。
他怕她是要在这儿动手杀他,立马咽了咽喉头,拔腿就往后跑。
惹不起,他还躲得起。
……
跑了不知道多久,卫子瑜回过头,没有看见人追上来,这才松了一口气。
被这么一吓,他衙门也不去了,直接回了家。他推开门,把横刀往桌上一扔,大咧咧地躺到床上。两只手摊开,一条腿还挂在床沿。
屋里没点灯,有些昏暗,他望着黑漆漆的房梁,忽地又有点懊恼。
他跑什么?
他好歹是个捕快,武功还比她高,而且又没做什么对不起她的事儿。
要跑也该是她跑才对。
卫子瑜对这个念头深以为然,可不知为何,一见着她那双眼睛,他就忍不住想跑。三年前他就跑了,今个儿还跑。
他抬起手挡住半张脸,叹了一口气。
太窝囊了。
他忽地鼻翼微动,轻轻嗅了嗅,空气中飘来淡淡的清香。他头皮开始发麻,腿比脑子先动,翻身又想跑。
可还没有来得及动,一只白皙的手便将他压住,身上压下来些许重量,若有若无的幽香萦绕鼻尖。
他愣神的瞬间,吸进去些许香气,浑身一软,竟然使不出内力。
他暗骂自己竟然会遭了软筋散这种道,真是阴沟里翻船,撞了邪了。
他赶忙仰起下巴,正对上一张笑得瘆人的脸。
对上她的眼神,他又低下头,底气不足地道:“喂,光天化日,你想干嘛?”
陆寻春坐在他身上,手指点着他的胸膛,勾唇笑了笑,长得不可思议的睫毛划出一个撩人的弧度。
“你说我想做什么?”
她的尾音像一把钩子,撩拨着他的心弦。卫子瑜耳根微红,却还是奋力想翻身:“诶诶,强抢民男可是重罪,你,你别冲动啊!”
她单手捏住他的下巴,俯下身,红唇轻启:“这回,你还想往哪儿跑。”
卫子瑜身子一僵:“你……你一个姑娘家,自,自重啊。”
陆寻春嗤笑:“装什么装,你好歹也是曾经的飞花阁第一杀手,要是真想跑,还能着了我这么粗浅的道?”
她咬了咬他红透的耳垂,声音低哑,一字一句,仿佛刻在心里:“春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