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节
作品:《储君之妾》 元祯忙拉住她,“你这是做什么?”
“臣妾恳请陛下暂缓封后之意。”傅瑶平静的说道。
“为何?”元祯皱眉看着她,见她一脸郑重,还以为有什么苦衷。
谁知下一刻傅瑶就俏面泛红,羞羞答答的垂下头道:“陛下你瞧我这大腹便便的模样,怎么行册封礼呀?当着百官的面,不得难看死了?我可丢不起这个人。”
真是臭美到一种境界了,元祯很无语的道:“你就不怕中途起什么波折,倘若朕立了别的世族女子为后呢?”
傅瑶甜甜蜜蜜的搀住他的胳膊,“不会的,陛下答应立臣妾为后,你若是反悔,不就成昏君了么?”
这女子竟是吃定他了。元祯没好气的揉揉她的头,却终究拿她没辙:有的人栽倒过一次就再也爬不起来了,他不正是这样么?
结果皇后的册封礼如愿以偿的延期了,言官们还以为是自己的谏言起了作用,一个个大呼陛下圣明。那些有女儿的人家更是卯足了劲儿,打算把娇娇女往皇宫里塞,一心为这位新帝充实后宫。
元祯先是打太极,想尽法子推脱,后来实在忍无可忍,索性颁下一道旨意:若再有哪个不长眼的凑上来,他可就随便指婚了,可不管对方是疤子麻子,还是瞎子聋子。
言官们气红了眼,胡子颤巍巍的抖动,却都拿这位新君没办法:眼看着都是三个孩子的父亲了,怎么还这样胡闹呢?昏君呐!
有女儿的人家也只好先将女儿藏起来,装作缩头乌龟不做声:君无戏言,他们可不想真的有一个瞎眼瘸腿的女婿。
任凭外边风吹雨打,傅瑶只安心待在她的新宫殿养胎。她这时才觉出真正的自由:不用向任何人请安,也不必任何人向她请安,多惬意啊!当然这也多亏元祯没有纳妃的缘故,不然一朵朵鲜花似的人儿涌进来,她就别想安生了。
这年冬天她生下了第三个孩子,是个男孩儿,元祯为他取名为“笑”,自然是希望他笑口常开。但是刚出世的孩子多半只会哭,所以究竟如何,还得看以后。
接近年尾的时候,傅湛进宫来看她,并告诉她一个消息:他已经辞去冀州守备的官职,准备回家赋闲。
傅瑶皱眉,“哥哥为何要这么做?”
傅湛笑道:“妹妹,你如今已经有两位皇子和一位公主,圣上自是对你钟爱有加,可是为君上的,从来最忌讳外戚专权,我虽然远在冀州,也难保皇上多心哪。”
傅瑶摇头,“皇帝不是那样的人。”
“是不是都无妨,我已决定卸任了。”傅湛说道,“况且你也知道,阿清她毕竟身份特殊,纵然陛下不在意,也保不定朝中有人说三道四啊。”
这倒是,大历与北蕃才刚停止硝烟,纵然两邦现已议和,可大历人对北蕃人的仇恨一时三刻是不会湮灭的。而赫连清的身份,则会成为阻绊傅湛仕途的一块大石。
也好,只要傅湛不觉得委屈,只要他甘心为赫连清收敛起自己的羽翼,那么就是他们两人的事,与旁人再不相干了。
傅瑶幽幽的叹了一声,这也算求仁得仁吧。
皇后的册封礼正式举办已经是春天了,此时傅瑶刚坐完两个月的月子,身段恢复如初——当然也是她格外注重调理,她务必要在众人面前展现自己最美最动人的面目。
她的确做到了。
文武百官站在阶下,看着这位新后妆饰盛丽,冉冉步上丹墀,有一刹那都被她的美艳惊住,但同时心里也免不了嘀咕:皇后生得这样美貌,可不是什么好事呀!
从来中宫以贤德著称,可是有了这样一副美艳的皮囊,众人都将忽视她内里的德行。
当然他们也不得不承认:唯有这样的一位皇后,才能牢牢把握住皇帝的心——男人终究是好色的。
接受了文武百官的参拜,又是内外命妇的贺礼,一直到了晚间,傅瑶才觅得一丝喘息的空隙。
凤仪宫的寝宫布置得如婚房一般,这也的确是他们的大婚——虽说之前就已经生过三个孩子了。
元祯进来时,傅瑶正费力脱下那身繁重累赘的衣裳,元祯赶紧上前帮她一把,撑住她的腰道:“怎么不叫她们替你宽衣?”
傅瑶微微的鼓起腮帮子抱怨,“秋竹家去了,小香又有点笨手笨脚的,其他人我才不愿意让她们近身呢!”
她有点后悔,早知道不该将秋竹这么快许嫁,可是常远自从封了一等侍卫,巴巴的到元祯跟前领了圣旨,她又不能不放人,不然多小心眼啊!
更可气的是,常远也不知使了什么邪术,秋竹才嫁过去两个月就有身孕了,这么一来,傅瑶想请她进宫帮忙都不能,每日看着常远那张做了父亲的得意面孔在御前晃来晃去,傅瑶连撕了他的心都有。
尤其这皇后袍服穿既难穿,脱也难脱,上面层层叠叠的结子打着,傅瑶恨不得用剪子裁开。
元祯阻止她这种不理智的行为,一手按着她的胳膊,一手则从她腰际溜滑的伸进去,神乎其技的,那件衣裳自己掉了下来。
要不是还穿着中衣,傅瑶一定会捂着胸口给他一巴掌,再痛骂他一声“臭流氓”!
她哪知道元祯这么“善解人衣”啊。
元祯无奈的摊开两只手,“我可是很规矩,是你自己爱瞎想,要说流氓,还是你更流氓。”
傅瑶想不到心思都被他猜得一清二楚,等同于整个人都在他跟前见了底,只好气鼓鼓的不做声,两人大眼瞪小眼的对望。
*
皎皎蜷成小小的一团,躲在门框边津津有味的聆听。她早就听人说,这是她父皇与母后第二次大婚,可惜第一次的时候她还太小,什么都不记得,这一次可不能错过了。
小孩子的好奇心有时候比大人还可怕。
她正听得入神,忽然感觉衣领被人重重提起来,正要发怒,却是笃儿面无表情的站在那儿,活像一尊小小的神像。
皎皎忙陪笑道:“好弟弟,你怎么来了?”
“姐姐你又在做什么?”笃儿还是那副淡定的小大人模样,“香姑姑说了,大人的事情不是小孩子能懂的,你我还是少管为妙。”
“我可比你大呢!”皎皎不服气的昂着头。
“大一岁半而已。”笃儿镇定的简直可恶,尤其他现在站得笔直,皎皎却是蹲着,看去竟高了一个头,十分居高临下。
皎皎小姑娘眼珠子转了转,“你就不好奇吗?大人新婚到底是什么模样?”
“一点也不。以后自会见到的。”笃儿两句话分别回答了她两个问题。说完,他就提着皎皎的衣领子,毫无犹豫地拖着她走。
皎皎恨得牙根痒痒,却又拿他毫无办法,不然万一闹将起来,就得惊动里头了。她只能暗暗为这个弟弟感到悲哀:他才多大年纪呀,就已经长成一个无趣的大人了,可怜的孩子!
*
大婚之夜按例该做些新婚该做的事,可是傅瑶累了一天,只想早些上床休息。她在床上躺了半日,却使足了劲也睡不着,只听见肚子咕噜咕噜的叫——原来她这一天都没怎么吃东西。
小心看了看旁边,元祯安稳的阖目躺着,傅瑶便悄悄自被窝里钻出来,跨过他两条结实的长腿,想到桌上寻些吃食。
谁知才走了半步,斜刺里便有一只胳膊将她拽住,却是元祯慢悠悠的坐起:“皇后上哪儿去呀?”
傅瑶露出殷勤讨好的笑,“陛下你饿不饿,我为你端些酒食过来?”
她猜想元祯的情形应该也和她一样,没道理他就是铁打的。
元祯猛然拉她入怀,在她耳畔眯着眼道:“朕也饿,但皇后不必费神弄酒食了,现成的美味就在这儿呢!”
说着,他伸舌在傅瑶白皙细腻的颈子上舔了一下。
傅瑶仿佛被猫抓了一下般,浑身都起了激灵,颈后的那块肌肤也开始发烫,想来应已泛红了。
元祯这猾贼,莫非还想吃人肉么?
傅瑶可不想沦为别人的口中餐,正要设法脱身,谁知元祯又在她颈肉上重重咬了一口,幽幽道:“阿瑶还记不记得,朕说过要罚你的事?”
一股凉气袭遍全身,傅瑶陡然记起,自己关于身孕所撒的那个小小的谎,想不到过了这么久元祯还记得,还特意留到今天来算账——真是个小心眼的男人!
“君无戏言,朕可不能说话不算话呀。”元祯说着又含上她的耳垂,用唇齿细细的搅动那一块软肉。
轻拢慢捻抹复挑,傅瑶能想到的只有这个形容。
经过一番作弄,傅瑶早化成了一滩泥,哪还有气力挣脱元祯的怀抱。元祯却是稳稳的笑着,将她抱到床上去。
等“惩罚”够了,傅瑶有气无力的趴着,哪还有心思进食。元祯偏又故作好心,说是怕她饿着,搜罗了些糕点过来,扶着她的腰,一点一点掰碎了往她嘴里塞。出于一时的玩心,他甚至想出“以唇相渡”这种恶趣味,好像傅瑶是只嗷嗷待哺的小雀儿,而他则是那任劳任怨的老鸟。
真会往自己脸上贴金。
由此,傅瑶终于确信,她嫁了一个彻头彻尾的昏君。
可怜她还得跟这昏君过一辈子,往后的日子该怎么熬啊!
作者有话要说:
最初就想写一个轻松的故事,所以还是轻松收场,嗯,应该还算圆满吧。
ps.还有一章番外,写前世的,明天会放出来,有兴趣就看看吧。
第144章 番外
傅瑶做了一个梦。
她梦到了自己年轻时的模样——或者也不能这么说, 因为她现在仍很年轻。
在那个真实的时空中, 她叫做付瑶。完全相同的读音,只是写法不同, 现在想想, 缘分还真是一件很奇妙的事。
*
大都市的省会夜晚仍人流汹涌, 付瑶穿过那道灯红酒绿的十字路口,便进入一条窄小的巷子, 视野陡然变得昏暗起来。
再光鲜亮丽的地方,也不乏阴暗的角落。尤其是像她这样外地来的小人物,即使奋力拼杀,却连获得一席安身之地都很勉强。
但生活还是得继续。
好在这条路是她走惯了的, 虽然心有不安,还不足以将她吓倒——要说不安全, 这世上的危险可太多了,总不能时时刻刻提心吊胆。
今晚却格外不同些, 不晓得是否疑神疑鬼的缘故, 付瑶总觉得身后有一道灼热的视线跟着,令她浑身都起鸡皮疙瘩。
付瑶将半张脸埋在衣领里,缩着头, 匆匆加快步子, 希望尽快赶回家中。
那视线却如影随形,如同黏在她背上一般。
付瑶恍惚忆起,自己读书的时候也曾遇到过这样的注视,她是在这座城市读的大学, 毕业后顺便留在这里打工。但读书的时候整天为课业焦头烂额,哪有功夫拾掇自己,草草洗把脸,黑框眼镜一戴,装作素面朝天。那样朴素的面目,吸引来的想必也是真心的暗恋。
现在却不同,一个女人总是在步入社会后才更懂得释放自己的魅力。她开始淡扫蛾眉,妆容精致,一举一动莫不娴熟优雅,但这样的她遇到的就不知道是些什么货色了。
何况是在深夜里。
付瑶顶着夜风,埋头只顾往前走。太过仓皇,以致忽视了不远处闪烁的火星,突然就撞上了一座丰满的肉山。
肉山扯下嘴里叼着的烟头,随手往地上一扔,笑眯眯的望着她,嘴角的唾沫恨不得流出来。
付瑶匆匆说了声“抱歉”,便欲从他们身边绕过。
巷子太窄,肉山伸出两只丰肥的手臂,轻而易举就拦住她,“小姐,撞了人说声抱歉就完事了?不请咱哥几个喝杯酒?”
付瑶这才注意到他身边还站着几个帮手,或许还是有备而来——都知道她一个单身女子独居,一早就在这里望风。
付瑶没有说话,只冷冷的看着他们:据说在野外遇到狮子老虎等猛兽,越是要显得镇定,一丁点怯懦就会被撕成碎片,若是不跑不退,反而还有生还的可能。
可惜,人有时候比兽更可怕。付瑶站着不动,那三个却从三面包抄过来,觑准了她不能反抗。
付瑶只觉得心脏砰砰跳动,脑子里的血都凝住了,她紧咬着嘴唇,正要来个鱼死网破,身后忽有一只温暖的手伸过来,紧紧抓起她的胳膊,“快走!”
付瑶身不由主的被他牵着往巷口奔跑。
那三个混蛋怎甘心到手的鸭子飞掉,一个个喘着粗气追上来。那人索性松开付瑶的手,让她快跑,自己则与那三人缠斗在一起。
付瑶是个识时务的人,知道保全性命最要紧,何况她留在这里也只会起妨碍作用,因此毫不犹豫的选择抽身。穿过一条街角后,动静渐渐小了下来,付瑶忖度着战斗是否已结束了,只是不知是正义战胜了邪恶,还是邪恶压倒了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