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章 他等光阴旧1
作品:《报告魔殿千金有毒》 “想不到这么年轻。”有意料中的诧异,更多的则是疑惑。即墨文打量了两眼,嘀咕道。
什么神反应?
过了两秒,他才反应过来,一拍脑门,问道:“那个……你来干什么?”
即墨千歌嘴角抽搐,想撬开她爹大脑的心都有了。
爹你今天怎么了?要不要我带你去向夜弦那里看看脑子?
即墨文眼中闪过一抹精光,微抬下巴看向洛青冥。
洛青冥当仁不让,嘴角微微上扬,露出王者倨傲的笑。
即墨千歌敏锐地捕捉到了两人间微妙的气氛,一阵莫名其妙。
这是来自未来丈人和女婿之间的硝烟,她当然不会懂。
倏然间,就听身畔清越的声音响起,蕴着浓浓的笑意:“我要娶你女儿。”
即墨千歌挑眉,不动声色地往后退了两步。
虽然早就料到了洛青冥此行的目的,但她还是被他的简单干脆震到了。
好了,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接下来山雨欲来要该进化成腥风血雨了,她还是退后一点比较好。
即墨文瞧见女儿的小动作,心里暗骂一声小没良心的,回过神冷哼:“你说娶就娶?”
见家长都没个诚意的,也不看看他家姓什么?
“即墨先生别忘了,你们家有近四分之一的项目和锦程有着合作关系。”洛青冥眯了眯眼,不卑不亢地开口。
话里的意思无非就是:你家还和老子有合作呢,你说老子有没有资格?
即墨文一时语塞,片刻之后,又找到了理由,理直气壮地道:“够格有什么用?那还得我女儿同意才行!”
没错,他就是不想让自己女儿就这么嫁出去,他就是在单方面找茬。
“宝贝女儿,你一定不忍心抛弃你爹的吧?”即墨文转头,哀怨地看向自家女儿。
妈呀,怎么有点儿冷?即墨千歌搓了搓手臂上的鸡皮疙瘩,淡淡道:“父亲,你不是还有我母亲吗?再不济,千绫也还不会嫁的。”
要问即墨千绫现在在哪里?当然还在上学了。身为从不翘课的乖学生,她一直住在学校里。
每每提及这件事,即墨千歌这种一个月签到一次的姐姐都几乎奉上膝盖。
“别跟我提千绫那个死丫头!”即墨文一听到她的话,脸就沉了下来,“不就是不想接手公司的事吗,还真以为我看不出她的小把戏?”
话锋一转,他又继续用怨妇的眼神看着即墨千歌:“女儿啊,你看你妹妹那么不孝,你就不能多陪陪爹吗?嫁人多无聊啊!”
嫁人无聊?什么逻辑!
即墨千歌摸摸鼻头:“我又没说我嫁。”
即墨文闻言,得意洋洋地抬起下巴,看向洛青冥。
哼,想这么轻易地娶到他女儿,没门!
年轻男子却只是事不关己地站在那里,眉眼间依旧染着不深不浅的温和。
没有失望,没有愠怒。
至于温和之下究竟是何面目,那就无人可知了。
即墨千歌看了眼他,又看了眼父亲,慢悠悠地把下半句话说完:“因为我要去欧洲一趟,没时间管这些事。如果可以,订婚我没意见。”
得意的笑容僵在了即墨文的嘴角,老家主敲敲拐杖,才把他的魂唤回来。
而同样震惊的,不止他一个人。
女儿要去欧洲?抛下这一大家子远走高飞?即墨文感觉自己心好痛。
看着爹夸张的样子,即墨千歌扶额。怎么感觉今天全世界都跑偏成了逗比?
“女人,把你刚刚说的话收回来!”一道冷漠执拗的声音在即墨千歌的脑海中响起。他的口吻好似故作成熟的小屁孩,笨拙且幼稚得可笑。
即墨千歌眸光微闪,在心底传音道:“我为什么要听你的?”
墨竹般颀长修挺的身影负手识海深处,微微眯起暗红的瞳仁,眼底可藏天地风云。他就像破开混沌的一柄利刃,沉默、残酷,冷而锐。
然而,在听到戏谑反问的女声时,他眼中翻涌的山河壮阔却尽数烟消云散,血蔷薇重重晕染的红氤氲开无奈。
“我……”他顿了顿,似是有些羞恼,“我只是想有个公平竞争的机会!”
他讨厌自己觊觎之物被人捷足先登的感觉。
即墨千歌脑补出一张泛着奇异红晕的冷然俊颜,顿时憋笑憋成了内伤。
离还真是可爱得紧啊。
这样的人,平日是极沉稳精准的,倘若动起情来,则是最不善于表达的。
“女人,有那么好笑吗?”离面无表情地扭过头,那表情当真和她想象的如出一辙。
于是乎,即墨千歌再一次笑成傻,看得客厅里所有人一阵莫名其妙。
她在笑什么?难不成是乐呵傻了?即墨文用眼神询问。
老家主正色地看了他一眼,那眼神分明在反问:我怎么知道?
唯有猜到了八九分始末的洛青冥脸色阴沉,嘴角的笑意越发加深,却怎么看怎么狰狞。
即墨千歌没有看到他的表情,兀自勾起嘴角,在心里一字一顿地传音给离,语气愉悦:“那么,就如你所愿吧。”
抬起头,她眼中藏着一丝狡黠,轻笑开口:“等等,我还有什么要说的。”
“你该不会想反悔?不论如何,你只能是我的!”洛青冥面露不快。
肯定是离那个混蛋说了什么。有本事他就别躲在识海里,出来光明正大地说啊!
哼,他就不出来,怎么样?离顿时心情大好,冷硬的嘴角弯起一个微小的弧度。
“既然我要去欧洲,那么就索性进修完再做决定吧。说不定我还能遇到什么西方帅哥?”她软软地笑,却让人不寒而栗。
这样的画风,真的是即墨千歌吗?
“对啊!”即墨文一拍大腿,“女儿,反正你都要去欧洲一趟,那就索性回来以后再说吧!”
他突然觉得女儿抛下自己远走高飞,一点也不是什么坏事。一!点!也!不!
“你真的是这么想的?”洛青冥开口,语气阴鸷。
看他以后怎么把离那个家伙碎尸万段!
即墨千歌点头,得瑟地一笑。
让她做出这个决定,其实也不光光是离的原因。她也想看看,这只妖孽能有什么手段,完虐欧洲那帮鼻孔朝天的大佬。
毕竟她要去的可是……
洛青冥见她一脸得胜者的表情,心中大为不快,修长有力的手臂一伸,便将她揽入自己怀中,在她耳边轻轻吹气:“小歌儿,既然你想见识见识我的手段,那就别怪我狠心掐光你的桃花。”
因为,我离不开你。
你是一夜寒风,长驱直入,漫过我心城。满树残雪或是月华,从此都烙上你的模样,无可取代。
洪荒时期。这世界总是由简单走向复杂,在这个时期,尚还连简单都称不上。俯瞰脚下混沌,于他而言,这是消遣亿万时光的唯一方式。
他知道这个世上有无法解释的东西,比如时间,比如这一片混沌,比如……他自己。
人类称这段无法解释的时期为洪荒。而他,是鬼界洪荒时期唯一的产物。
苍白的侧颜和暗红冰冷的瞳,三千墨发不束,恣意散落。这是他自己给自己塑造出的身体,而他显然非常满意。
在仓颉造出了字的亿万年后,他给自己取名叫离。没有姓,没有字,就叫离,惯见悲欢离合的离。
到了这时,天地间的枢纽人界才开始发展起来,于是便有了轮回,鬼界不再那么死寂。
于后世众鬼的眼中,他们高高在上的尊上永远一袭黑衣,冷傲睥睨的眼神就像一把剑,只一眼便能将他们的灵魂刺穿。
他是没有弱点的吧。从上古羽化的神魂到新横尸荒野的冤鬼都这么认为,就连他自己也这么认为。
直到遇到了她。
算是一个俗套的故事吧,被从古至今太多笔墨叙写了套路后,倒显得矫揉造作了。但他还是义无反顾地陷了进去。
许是因为他叫离。见惯了离合,终有一天要付诸实践。
“总有什么能碾碎一个人最后的骄傲和尊严。那不是权势,而是爱。”
三途河边,身形纤细的人凝视着河水,喃喃自语。
女子一身烈衣曳地,裙摆迤然而下,几欲融入那开满河畔的曼珠沙华。
“你是谁?”他站在她身后,沉淀如血的眸子闪现不耐。
“能出现在这里的,还能是谁?”她没有回头,语气一转,充满戏谑。
离盯了她好一会,才缓缓道:“不,你和他们不一样。”
后来很长一段时间,他一直在思考一个严肃的问题。
她的话明明是挑衅的信号,为什么他生气不起来?
“好可爱的鬼尊。”女子被他的认真逗乐了,以手掩唇,笑出了声。
离蹙眉,冷冷问道:“为什么要用这个词形容我?”
“因为你可爱啊。”女子猛然回头,一张美得张扬的容颜撞入他的眼中,让他想到了人间一种婆娑生姿、遍开十里的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