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零六章 自我批评(下)
作品:《官路沉沦》 梁晨话中‘近期发生的一件事’指的是什么,不但在座各常委心知肚明,就连各区县及各机关的负责人,也有不少清楚内幕的。各人不禁面面相觑,他们算看出来了,这位小梁局长明显就是不肯吃半点亏的个性,很直接地和邹副市长甚至还有张市长,朱主任杠上了。
邹锐林此刻险些气炸了肺,那个所谓的’近期发生的一件事’正是他准备向梁晨发难的一记杀手锏。而现在梁晨竟然抢先一步,将事情捅了出来。这也变相的说明,梁晨事先早有准备,他若拿此事做文章,一场口水战肯定是免不了的。‘你想给我难堪,我就让你下不了台’,这就是梁晨对他的回应!
“市公安局存在的第二个问题,是内部监察职能发挥问题。众所周知,市公安局纪委肩负着两方面职能,一方面是针对群众的举报投诉,调查、处理警员违法乱纪情况;而另一方面,则是维护我们公安干警的合法权益!而近期发生的一件事,却充分暴露了我们市公安局在维护机关干警合法权益方面,明显存在着不足之处。”梁晨的声音还是那么的单调枯燥,根本没有哪怕一丝的抑扬顿挫。从他嘴里,又冒出一个‘近期发生的一件事’。
所谓的存在的两个问题,一个外部职能,一个内部职能,再加上画龙点晴的一笔‘近期发生的一件’这句,还别说,梁局长的汇报真有种平仄押韵,朗朗上口,对仗工整,遥相呼应的骈文大家风范……!
邹锐林只觉得额头青筋突突地直跳,他也算浸淫官场好多年,自诩距离什么喜怒不形于色的境界也没多远,然而他却是从来没象今天这般渴望着将心底的怒火完完全全地倾泻爆发出来。
他为梁晨精心准备两记杀手锏,此刻已经完全失去了出其不意,骤然一击的突袭威力。梁晨不但有准备,而且还借机抢占了先手,并通过眼前这种方式,在向他,和张秉林,甚至是整个常委宣战。这是何其的狂妄!?
憋气,窝火,恼怒,这是邹锐林此刻心里最真实的感觉!
而关于梁局长提到的第二个’近期发生的一件事’,知道内幕的就更少了,因此不免有些云里雾里,忍不住各自与身旁的人交头接耳,想打探一些情报。
“各位同志肃静!”尽管下面都是窃窃私语,但还是有杂音传进张秉林的耳中,张秉林顿时脸色一沉,提高声音说了句。底下立时变得鸦雀无声,而同时,也无巧不巧地打断了梁晨的发言。
张秉林端起茶杯喝了口水,不着痕迹地向常务副市长陈竺扫了一眼。梁晨的这一手,实在有些出乎他的预料,但不管怎么样,在今天这个常委扩大会议上,他是无论如何也要借题发挥,彻底打击掉对方的嚣张气焰!
“我打断一下!”接到张秉林的目光暗示,陈竺心领神会,他拿过话筒,轻咳了一声道:“刚才听梁局长提到两个‘近期发生的一件事’,我觉得很有意思,因为在我这里,正巧也有两个‘近期发生的一件事’!”
“哦,陈竺同志不妨说来听听!”人大主任朱为民立刻接上了口。这让原准备开口的张秉林感觉到相当的意外,心说今天这老朱怎么会如此的配合?难道朱为民和梁晨也有过节?
梁晨被打断了发言,神情却没什么变化。他明知道陈竺开口的目的,是为了抢回主动,也是向他开火的冲锋号,但他一点都不在乎。如果某些人是打着在会上给他难堪让他丢脸的如意算盘,那么他会用事实告诉这些人,什么叫做‘白日做梦’!
“近期发生的第一件事情,相信大家都十分了解,就是万兴开发区龙华三期改造工程发生的一起事故。一些被征迁户因不满赔偿协议,在幕后黑手的推动下,聚众滋事,围攻政府工作人员。幸亏政法委邱书记与锐林同志及时赶到,做了大量说服工作,最后成功地安抚了这些被征迁户,平息了事故带来的不良影响!。”陈竺‘详略得当’地描述了整个事件的经过,随后话锋一转,以以严肃地语气道:“然而,据不少同志反应,在整个事件处理过程中,身为市公安局长的梁晨同志,处理事故的态度消极懈怠,并在大庭广众之下,公然与领导顶撞,拒不服从上级领导的命令,严重损害了国家公务人员的形像,造成了不好的社会影响!对此,你有什么想法?”
与一开始副市长邹锐林的‘委婉’风格不同,此刻的陈竺完全就是旗帜鲜明地将矛头直接对准了梁晨,而且摆事实讲道理,论点论据论证一个要素不缺,并直接地给出了结论。
而这还不算完,陈竺在说完第一个‘近期发生的一件事’后,并没有给梁晨辩解的机会,又将第二个‘近期发生的一件事’娓娓道来。
“近期发生的另一件事,是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一名叫杜重霄的民警。因为情感纠纷,在省城秀江南酒店大打出手,当场打伤两人,被拘留一夜之后,被梁晨同志接走。省公安厅监察部门采取了行动,将杜重霄带回省里接受调查,却不想时隔一夜,被殴打的当事人再次在酒店门口被人围殴,省公安厅的刘震华副厅长也因路过劝阻被打。而就在当晚,杜重霄打伤了看守警员出逃,至今没有下落!”
一口气说了这些话,陈副市长的脸不红,气不喘,仍然中气十足。他用严厉的目光望向市公安局长,质问道:“我想请问梁晨局长,这样无原则地纵容包庇下属警员,就是你口中所谓的‘维护警员合法权益’吗?”
梁晨神色平静地举起手道:“宋书记,张市长,朱主任,谷主席和各位在座领导,我想问一句,对陈副市长的质问,我是否有辩解的权利?还是说,陈副市长做出的结论就是定论?”
梁晨的言语看似毫无波澜,但其实暗藏刀锋。他明明可以直接开口反驳,但他却偏偏故做尊敬地先征询在座领导意见。
“我觉得,小梁同志应该有辩解的权利!大家认为呢?”政协主席谷丰收笑咪咪地说了句。这也是即将退休的他在常委扩大会上说的第一句话。
“谷主席说的是!”军分区政委骆铁军立刻附和道。
“就算小梁同志是被告,那也是有申辩的权利的!”邱岭梅以半认真半开玩笑的语气说道。
“我也觉得,应该给小梁同志一个讲话的机会!”副书记何文庆也淡淡说了句。
张秉林,陈竺,邹锐林三人的脸色顿时一变,对邱岭梅的态度他们不惊讶,但一向从和稀泥工作的谷丰收,加上另两位有份量的常委表态,这情况就不同寻常了。当然,这倒未必表示,谷丰收,骆铁军,何文庆三人是站在梁晨那一方的。
“那就让我们听听小梁同志的说辞!”宋太平从谏如流,但言语间却已经显露出些许的倾向性。当然,不是倾向梁晨的。
“首先,我先说说第一个‘近期发生的一件事’。”听着这句由梁晨发明,又被陈竺引用,到目前为止被提了几次的‘近期发生的一件事’,在座的各区县及机关负责人,不禁都有种啼笑皆非的感觉。现在网络都流行这个体那个体,这句话要是传了开,说不定也能火。
检察长陆有德凑过头去,用网上热传的元芳体悄声问道:“天民,此事你怎么看?”
“不,好,说!”周院长回了句很经典的梨花体。
“我是从邱书记那里得到万兴开区区发生事故的消息,根据邱书记的指示,我调集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第二大队共三十余名民警赶到现场,并且亲自参与了维护秩序工作。自我感觉就算称不上态度积极,至少也背不上消极懈怠的罪名吧?再说‘拒不服从领导命令’,这个我承认。在事故现场,我拒绝了邹副市长下达的‘抢夺尸体立即火化’的命令,那是我坚持认为,无论是对内还是对外,公安机关从来就没有具备过这项职能。而且我也从来没看到过,有任何一条法律法规规定,市公安局应该具备这样的职能!”梁晨继续说道。
“狡辩!”副市长邹锐林忍不住冷言斥责道:“维护社会秩序稳定,难道不是公安机关应当肩负的职责?”
“邹副市长的意思是,强行抢尸火化这种行径,会有助于社会秩序的稳定?”梁晨立刻反问道。
“事实胜于雄辩!”邹锐林冷笑道:“当时如果不是开发区分局的邓长江同志服从指挥,你知道会造成多严重的后果?这样的后果又由谁来承担?”
没有直接回答邹锐林的质问,梁晨以平淡的语气道:“参加今天会议的前一刻,我接到局里网监支队的报告,在我市所有商业,文化,就业网站上,正疯传着一个视频。视频的标题叫做《人民警察爱人民,抢尸火化献真情》!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