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节
作品:《狙在你心上》 林胜意笑而不语。
以前是方今在她无路可走的时候拉了她一把,现在该她了。
她说:“如果资金不够就来找我,片酬我可以不要。”
方今放下杯子,抬起头看着她。
阳光下,她眼眶微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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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知许的演唱会晚上七点才开始,林胜意提前了一个小时到了五棵松,但她并不打算去后台找陆知许。
可以但没有必要。
她现在还在跟陆知许怄着气,虽然这气怄得有点莫名其妙,但她心里就是不怎么痛快。
林胜意因为经历了下午被粉丝们疯狂问候的场面,长了个心眼,特意买了副墨镜和顶帽子遮住自己的脸。
陆知许给她的票在内场第一排中间的位置。
说实话林胜意真的觉得陆知许这场演唱会办得有点仓促。
上一个在五棵松办演唱会的可是个红遍大江南北的天王级人物,他这紧随其后地,万一没人来看不就尴尬了吗?
但林胜意这回猜错了。
离开始还有半个小时,场馆就坐得满满当当了,甚至还有人认出了林胜意,弯着腰跑过来找她来签名。
林胜意百思不得其解,边给粉丝签名边问:“你们是咋认出我来的?”
粉丝a:“头发、身材、唇形、鼻梁还有气质。”
粉丝b:“你化成灰我都认得。”
“……”
“你好狠一女的。”
粉丝要完签名后,偷偷问了句:“三姨,你和陆哥到底在一起了没?”
“这个问题……”林胜意把笔递给他,微微一笑,“可以回答但没有必要。”
粉丝拖着长音“哦”了一声,懂了。
林胜意没明白他这副“我都懂”的表情是怎么回事,但也顾不上了,演唱会还有五分钟开始。
陆知许的歌一向都没有那么劲爆,歌如其人,他的歌比较内敛,却韵味十足。
他的歌像深沉的海。
陆知许的开场曲是最近新发的《昭暮》,一改往日的风格,这首听起来洒脱张扬,却又夹杂着暗恋的酸楚,像是唱出了每个人的青春。
《昭暮》在网上好评如潮,直到现在还霸占着内地榜单第一,上过五六次热搜,好几次都是被别的流量明星提到了,陆知许还得特意跑到人家微博下面感谢,顺便互关。
陆知许是真的火了。
电影《昭暮》也是未播先火了。
但林胜意最近懒得刷微博,并不知晓她男人背地里挣了不少钱。
这歌唱完,林胜意眼睛有点热。
他这歌写的暗恋,让她想起了她追他的那段自闭时光。
那是林胜意这辈子最卑微、最小心翼翼的时候,虽然她看起来很风光,每天放了学就堵在班门口等着陆知许跟他一起出校门,但是其实越这么做心里越失望。
陆知许跟块石头一样,不拒绝,但也没什么表示,弄得林胜意抓心挠肝地难受。
他偶尔不经意间的一个眼神,她都觉得他是喜欢自己的,但他却迟迟不主动,又让她每天都怀疑人生。
现在的林胜意明白了,是他不敢。
他渴望得到,却又害怕失去。
他像个纸糊的老虎,看起来不近人情,其实用手指轻轻一戳,表面的冷漠就全都融化了,他也就是个温柔的大男孩。
但他越是让人心疼,林胜意就越不能表现出来,还是得像之前不知道的时候那样对待他。
她要让他知道,在她这里,他只是陆知许。
无关身份,无关遭遇,他就是他。
下一首是首安静的歌,陆知许抱了把吉他坐在台上,一个人静静地唱着歌,眼睛注视着她,温柔极了。
林胜意也看着他,眼里带着笑。
粉丝们控制不住地跟着他一起唱,有的在疯狂地叫着他的名字,那叫声中偶尔还有她的名字出没。
嘈杂的环境中,两人就这么遥遥相望着。
林胜意忽然觉得,这是她最好的生日礼物。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也不知道陆知许已经唱了几首歌了,台上的灯光突然暗了下来,只留下舞台中心的那一盏。
陆知许不知什么时候换上了一件白衬衫,坐在高凳上,怀里抱着把旧吉他。
林胜意仔细辨认了一下,似乎是他高中时用的那把。
那把吉他是他从二手店里买来的,音色已经不太好了,也不知道他为什么留了这么多年。
歌声一响起,猝不及防地,林胜意酸了鼻尖,像是回到了高一那年夏夜,少年身披月光,伴着萤虫微鸣,在灯火通明中独自弹唱。
她听到他说:“今天是演唱会的首站,也是我心爱的那位姑娘的生日,我们在夏天相识,在夏天分别,又在夏天重聚。我曾经失去过她一段时间,那是我最痛苦也最不愿回忆起来的几年,还好,她又再次不计前嫌地将我捡回了家。直到今天,我终于能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说出——我和林胜意在一起了。”
林胜意眼眶一红,与他对视着,正想流滴眼泪,突然想起来什么,忍不住看着他翻了个白眼。
完球了,这下肯定得被张姐骂得头都抬不起来。
“……”
算了,爱咋咋吧。
快乐就完事了。
林胜意这么想着,然后对着他隔空比了个心。
陆知许在台上笑弯了眼睛。
“林胜意,我爱你,最后一首歌,祝你生日快乐。”
陆知许唱了他的处/女作《予你》。
林胜意在台下听得妆都哭花了。
他们的爱情并不伟大,但何其珍贵。
正如她昨天看的电影《小偷家族》中所说的——
“我选择了你,你心甘情愿被我拖累。”
我并不完美,我小心眼,我不够成熟,我无法给你安全感,我还会乱发脾气,但我足够爱你。
我们互相救赎。
作者有话要说: 《小偷家族》真的很好看,我心里的top1。
第71章 最后一枪
陆知许第一次遇见林胜意并不是在军训的时候。
那一年, 他十岁。
那天骄阳似火,栀子花妩媚地沁出撩人的芳香。
右臂有枚胎记的小女孩仿佛踏光而来,照亮了他无底的深渊。
那颗草莓味夹心硬糖,陆知许记了整整六年。
糖纸被他小心翼翼地放在笔盒里, 每当熬不下去了就拿出来看看。
但是中考完那天, 他不小心把笔盒丢了。
陆知许沮丧地回学校找了一遍又一遍, 始终没找到那张糖纸。
他放弃了,他觉得他可能不配拥有它。
那时恰好有男同学约他去网吧, 他恰好没事做,就答应了。
黑网吧在一栋居民楼里, 很拥挤的一小间, 摆着大概二十台机子,那里烟雾缭绕、天昏地暗,整个房间只剩下少年们的呐喊声和敲击鼠标键盘的嘈杂声。
陆知许皱了皱眉毛, 不是很适应这种地方, 他交了网费, 准备进去找同学。
路过一个女孩的时候, 陆知许像是受到某种指引似的,倏地顿住了脚步。
他下意识偏头看了她一眼。
她身上仿佛披着光。
少女头上扎着张扬的马尾辫,身形纤细, 脖颈白皙,手边放了罐正冒着泡的冰可乐。
咕噜咕噜的声音,像极了那个夏天。
“看我看我我有大我有大, a他a他a他!nice!”
她的声音清澈极了,像是泉水般汩汩作响。
竟有些耳熟。
鬼使神差地,陆知许看了一眼她的右手腕。
少女刚好抬起胳膊别了下头发,小腕上浅浅的胎记像是月亮留下的吻痕。
那一刻, 陆知许清晰地听到了自己心脏跳动的声音。
糖纸丢了,她回来了。
陆知许清楚地记得,那天是2009年6月29日。
那天晚上,陆知许就坐在与她隔了一个座位的地方,他听到她对朋友说,她打算报师大。
他立刻查了师大历届分数线,发现自己的分数绰绰有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