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8章 一身傲骨有傲气

作品:《养妖记

    子柏风停下脚步,有些疑惑地转过头去。
    来人脚步轻盈,行动速度极快,看得出来,应该是一名修士。
    看他身上的打扮,一身道袍已经洗的发白,从蓝色变成了月白色,看起来料子却不错,但很多地方都已经磨得光滑。
    “子大人!”看到子柏风停下来,曾贤连忙一拱手,道:“在下曾贤,见过子大人。”
    子柏风身上没有穿官袍,他也不觉得自己这个刚来的知正算是街上的熟脸,显然这人来找自己是有所图谋的,便问道:“何事?”
    “大人,曾贤知道您刚刚接任知正院知正,曾贤想要为大人效犬马之劳。”曾贤一躬到地,言辞恳切。
    子柏风皱起了眉头,上下打量着眼前的青年修士。
    顿时,曾贤产生了一种掩住自己下体的冲动,因为子柏风的双眼,似乎已经瞬间看穿了他。
    他想的没错,在子柏风的灵气视野之下,眼前的曾贤就像是**光照射一般,说一丝不挂有些夸张,但是身体内外那是一眼看透。
    嗯,这种修炼方式,不是夏俊国的奸细,应该是颛而国的修士。
    但是,这纤细的灵气流动,这孱弱的小身板儿……
    然后子柏风摇摇头,道:“你太弱了。”
    眼前的曾贤,大概和丹木宗的普通弟子差不多的水准,这种级别的修士,子柏风自己就能培养。譬如葛头儿,只要他的练气之术入了门,子柏风为他量身定做一个妖怪作为伴侣,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能和曾贤这种修士相提并论——当然,并非是本身的修为能够达到,而是各方面的综合能力,就能够达到。
    这样的修士,跑去蒙城的话,自己说不定还乐意,但是在西京这种地方,满大街跑的狗都比他厉害,这种修士给自己,也只能当个随从用,派出去办事,譬如接送小石头上学,说不定都不放心。
    子柏风转身就打算离开,谁想到曾贤竟然向前跑了两步,然后噗通一声跪了下来。
    曾贤是真的没办法了。
    子柏风已经是他最后的机会,难道真的给普通人当供奉?在西京这种地方,又哪里有供奉了?都只是门客而已。所谓门客,就是下人。
    若是给一名普通人当门客,日后有什么发展前途?那又何必来西京?在盐城呆着,吃香喝辣不好吗?
    子柏风的眉头皱了起来。
    今天他来碧水楼之前,先把小石头送到了府君那里,然后觉得让踏雪呆在酒楼的马厩里,太委屈了它,所以就把它直接留在了府君的府里,反正府君的园子距离这里非常近,走路几分钟就到。
    没有带随从,没有骑坐骑,谁想到遇到了一个死缠烂打的曾贤,子柏风可不想和他拉拉扯扯。
    又不是自家的乡亲们,也不是朋友,理他作甚?
    子柏风摇摇头,绕路就打算走,曾贤膝行两步,想要扑上来抱住子柏风,但终究没敢,只是怔怔望着子柏风的背影。
    子柏风又走了几步,终究是心中不忍,转回头来,道:“你现在无事?我要去买些东西,你给我当搬运工吧。”
    “啊,是!是!”曾贤连忙爬起来,扑打两下膝盖上的尘土,就快步追了上去。
    不远处,追上来的金泰宇有些茫然,有些不解,有些难言的愤怒,站在那里,任冷风吹过。
    “大人,我来帮您拎着篮子。”曾贤小心谨慎地接过了子柏风的篮子,看起来不像是高高在上的修士,反而像是个从小伺候人的小厮。
    子柏风轻轻摇头,他不答应收下曾贤,原因之一就是因为他一眼便看出,这个人,他无傲骨。
    人不可以有傲气,但不可以无傲骨。这句话子柏风是上一世听说的,子柏风对这句话,也不怎么苟同,认为说的太绝对。
    但是把这句话放到修士身上,便合适了许多。
    却也要稍作修改。
    子柏风所认识的人中,但凡让他有些欣赏之意的人,大多是有傲骨的。
    府君、先生、落千山、高仙人,无一不是傲骨铮铮。
    当然,这些人不但有傲骨,而且有傲气。
    而再向下,燕老五、柱子叔、自家老爹老娘,乃至小石头,那都是傲骨铮铮,个顶个的。
    就算是他的敌人,也有许多颇为值得敬佩的,譬如非阳子,非间子。
    傲骨、傲气,这是子柏风觉得现在的小妖们还缺少的。在这方面,青石叔和束月两个走在了前面——大概是这俩人话少的缘故?
    修仙,本就是逆天改命,特别是这种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才能活下来的末法之世。
    没有傲骨,几乎不可能有太高的成就。
    子柏风在知正院最欣赏的几个人,也一个个生具傲骨,卢知副宁肯自己被罢官,也不愿意屈服于营缮所,齐巡正被人打断腿,却依然以公事为重,葛头儿这个看起来像是市井小吏的家伙,也能够仗义执言,而不会因为惧怕自己而一味隐瞒,与营缮所的冲突,便是他告知子柏风的。
    这些人,能够被子柏风欣赏,自然也能够被子柏风吸引,因为子柏风也有着自己的傲骨。
    为人虽善,却有着一身硬骨头。
    谁想要啃下这根骨头,都要付出代价。
    或许还是太幼稚,又或者有些中二,子柏风总觉得,跪下求人,并非君子所为。
    但是,这世界上并非所有人都是君子。
    子柏风要采购的东西有许多,子吴氏在家里闲得慌,说想要做门生意,嘱咐子柏风买些东西回去。
    一路走来,不远处就是书肆一条街,子柏风在角落里的那个小店没有关门,就由一个老伙计看着。
    看到子柏风过来,那伙计连忙打招呼,道:“老板!”
    “嗯,便来逛逛,近日生意如何?”子柏风问道。
    “最近生意很好,因为都听说这里是老板您的产业,都想要来看看老板您到底看的什么书,又卖的什么书。”
    “卖得最好的,就是这几本了,《白蛇传》、《异侠传》,还有这本……”店小二介绍了一番,这位小二,也是一位落魄读书人,人称书痴,最爱看各种书,在看店之余,似乎自己也在写什么东西。
    “等你的大作完成了,咱们也印成书,便在此店卖。”子柏风道。
    那小二憨笑着摸摸脑袋,“在老板您面前,不敢提大作两字。”
    子柏风向店里面看了一眼,有三四个人正在挑挑拣拣,子柏风问道:“你说,咱们兼具经营一些笔墨纸砚的如何?”
    “倒也不是不可,不过那边墨宝楼、铅华居、文房社距离不远,怕是生意不会太好。”
    “就是随便卖点。”子柏风点点头,这店小二说的也是。
    不知道老妈怎么想的,竟然想要做制墨的生意,虽然子柏风听说老妈的娘家就是制墨的,不过他却从未去过,一开始自己那几个便宜舅舅还给自己找了不少麻烦,等自己成了府君了,他们倒也消停了,不曾再来过。
    又或者,来过但是自己不知道,老爹老娘自己把他们打发走了——想想老爹和老妈的人品,这种可能性更大一些。
    墨宝楼、铅华居、文房社都是西京有名的大型笔墨纸砚专营店,而且也都有自己的品牌。在蒙城时,这三大品牌的文具,可是奇货可居,被视为上品。
    到了西京,子柏风就知道了,原来这三家也只是大路货,就是因为路途遥远,被人神话了而已。
    子柏风带着曾贤一路走过来,但凡见到有什么墨,就一样取一块,不多时,曾贤身上就挂满了大包小包。
    子柏风背着双手,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带着家人出来买文具的普通士子,丝毫不显眼。
    让子柏风比较惊讶的是,知道了子柏风的打算之后,每到一处,曾贤就上前询问、议价、问询,丝毫不像是一个修士,反而像是一个普通人。
    而且看那砍价的功力,可比他的修为高深多了。
    子柏风就发现,自己倒没吃亏,现在自己手中就少这种人才啊。
    就像是葛头儿,让他去欺男霸女当个狗腿子,他绝对胜任,但是若是让他去帮自己买栋房子,那……最终也非发展成欺男霸女巧取豪夺不可。
    “你之前是做什么的?”子柏风问道。
    “回禀大人,在下在修仙之前,家里是开客栈的。”曾贤道。
    “那你的家人呢?”子柏风又问。
    曾贤沉默了,片刻之后,才道:“修仙路上,哪有同行之人。”
    “你修行了多少年了?”子柏风又问。
    “回禀大人,已经四十年了。”
    子柏风也叹了一口气。
    如果自己没有养妖诀,总有一天,自己也必须眼睁睁看着父母们一个个离自己而去。
    再过几十年,就将孤独终生。
    但是好在自己有养妖诀,灵气滋润,简单的入门修炼,已经让父母家人的寿命翻倍。
    但是这世间,有谁能够像自己一样,庇佑家人?
    子柏风点着头,心中已经有了决断,道:“那你便跟随于我吧。我这人比较霸道,你若是打算跟随我,便不能背叛,不能再跟随别人。”
    子柏风顿了顿,道:“我给你一个月的试用期,如果你能度过试用期,我便正式让你入我门下。”
    曾贤喜出望外,那一刻,只觉得再也没有人的声音,比子柏风还要动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