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军犬我的王_275

作品:《我的军犬我的王

    附灵后的种子长出的植物,战斗力可比不附灵的提升一大截。
    除了大狗他们的店卖的是必需品,每夜必定要逛,僵尸们自然也喜欢别的店铺。僵尸对食物的需求可有可无,他们最喜欢的食材当然是人类,没有人类吃的话,一些精致的小点心也可以成为消遣。
    所以双胞胎兄弟的冰激凌甜点摊位与狼哈的大块肉烧烤摊位,僵尸们偶尔还是会光顾。
    很意外的,他们最喜欢的店铺居然是段振辉的奢侈品店,无论是刀工精巧的西瓜花雕、萝卜花篮子,还是仅仅一块流云抛光的透明小石头弹珠,僵尸们都爱不释手。
    而他们最最喜欢的,则是奢侈品店里的店员。
    店员大人美貌而又凶恶,只是远远的瞧上一眼,都能让僵尸们心跳老半天,更别提如果进店消费,运气好的话,美貌凶恶的店员大人,还能劳动尊手,亲手将商品甩给他们,那一刻,真是不要太幸福了。
    可惜大多数时候,美貌凶恶的店员大人都不在,商品只是由他的宠物——一条美貌不凶恶的水晶大鱼来卖,温柔可爱的水晶大鱼当然也很受僵尸们欢迎的,不过看不到店员大人,僵尸们总归会有些遗憾。
    医生评价这种情况,用了一个词语——抖m,僵尸们不知道那是什么意思,而且很傲娇的也不想知道。
    至于那个制造出所有美丽精致奢侈品的强壮店长,则被僵尸们彻底的无视了。
    所有店铺中,僵尸们最讨厌的自然是按摩店,尽管医生不断在门口诱惑僵尸们,想要他们进店里面享受一下按摩的快感,可被沦为奴隶的自己族人服务,总归是件有些屈辱的事,因此从冰肤僵尸往下,所有僵尸都是对按摩店绕着走的。
    而按摩店里的僵尸们,也对为自己的同族服务不感兴趣,用他们的话说,就是谁想浪费时间在僵尸身上呢,有那个精力,还不如好好研究研究,怎么给人类服务得更加精益求精一些。
    人类那鼓鼓的胸肌,结实的大腿,强壮的肩背,热乎乎的脖颈,轻轻用手挠挠就会缩起来的腰身……
    啊,啊,多么美好,多么有食欲,只是想想用手轻轻按压人类的身体,听到手下的人发出有些压抑的喘息,他们就险些像席二狗一样止不住地流出口水。
    僵尸们才不会觉得给人类按摩很辛苦很卑微,比起人类,对于这个过程,他们更加享受。
    没办法,僵尸爱人类,这是天性。
    对于这种状况,管奇臻总是蹙着眉头在看,他不认为现在这种脆弱的和平,能够延续太久。
    所谓不允许暴力和杀戮的自由市场,以及周边那些将植物当成人类与僵尸之间缓冲的大房子,种种变化,完全是虞盛音的大法力所带来的影响。
    而一些事情,即使以虞盛音的力量,也不可能改变,比如天性。
    人类对僵尸有恐惧杀戮之心,而僵尸同样渴望着人类,这是他们的天性,无可改变的天性,除了消灭掉僵尸,管奇臻不认为还有什么别的方法,可以使这里变成一个“安全”的世界。
    广场尽头,那堵厚重的石墙之后,是僵尸的内城区,从前这里是属于贵族僵尸的领地。每一名有资格生活在内城区的僵尸,都更加美貌,更加优雅,更加年长,更加充满智慧。
    这里曾是一个那样文明充满了艺术气息的地方,现在则被笼罩在黑暗之中,一片死寂。
    冰肤僵尸与他带领的几十只僵尸,都出了内城区,住进广场周围的大房子里,如果不是迫不得已,他们似乎根本不愿意呆在内城区,好像下意识的在恐惧着什么一样。
    管奇臻牵起嘴角,缓缓徜徉在内城区精美却萧索的街道上。
    他们当然应该恐惧,因为这个地方,对僵尸来说,充满着不祥。
    现在的僵尸世界,僵尸的能力实在太弱小了,即使最厉害的冰肤僵尸,也比管奇臻曾经见过的哪怕一名最低级的贵族僵尸,更加弱上不少。
    “真是没法比……”
    短短数年之间,就发生了如此巨大的变化,管奇臻渐渐有些怀疑,自己当年的行为,真的足以造成如此重大的影响么。
    这里面,是不是还有着什么自己不知道的内情……
    “喂,你干嘛去?”
    管奇臻一愣,紧跟着头皮一紧,他如丝般垂地的长发,被粗鲁地拉住了。
    男人默默回头,望进狼哈那双冷酷锋锐的狼眸。
    管奇臻眯了眯眼,“……如果不知道你平时是什么德行,还真会被你现在的这副酷模样给骗了呢。”
    “我平时是啥德行?”狼哈的眼睛更加冷酷凶狠了些。
    “就是……”
    管奇臻袍袖一翻,露出只明黄金彩大盖碗,移开碗盖,两个大大的烤羊肉卷饼立刻出现在狼哈眼前。
    “这是kebab,一种土耳其传统食品,与我们的熏肉大饼做法还是有些不同的,里面加了蔬菜香辛叶还有黎巴嫩酱,我早年环游世界的时候学做的。我敢说,即使是现在的土耳其人,配制的酱汁都不会比我更加正宗。”
    狼哈瞪圆了眼睛,烤羊肉和中东香料的味道一起往他灵敏的鼻子中钻,实在让狼很是受不了。
    他一边抽动鼻子,一边艰难地咽咽口水,“你……以为这样就可以对本大爷行贿?这招儿是不错,但对象应该是小奶狗才对。”
    管奇臻笑笑,“你爱吃羊肉,二狗不偏食,讨好他用什么食物都可以。我是你的羊,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自然要多下功夫才可以。”
    狼哈浑身一个激灵,耳朵直棱棱地抖了好几抖。
    “来,一人一个,我们边走边吃。”管奇臻将大碗伸到狼哈面前。
    狼哈看着两个卷饼,爪子搭在碗边上,十分犹豫。饼里面卷的都是羊肉,一个焦香一个鲜嫩,配的蔬菜和酱汁也都不一样的样子,他该吃哪个才好?
    管奇臻又上前一步,凑近他,往他毛茸茸的耳朵尖尖上吹气,“乖的话,就两只大饼都归你。”
    狼哈一呆,五脏六腑一阵酥痒,他警惕地看了男人一眼,迟疑着一爪一只将两个大饼都抓在手里,然后,他迫不及待地张开大嘴,左手咬一口右手咬一口,两种滋味的羊肉大饼统统含在口中,嚼了起来。
    热乎乎暖洋洋的香味儿,立刻充实了身体,真是幸福到了骨子里。
    看着他毫无防备大口吃自己喂的食物的样子,管奇臻一贯冷漠的眼中,忽然柔和了起来,这种十分少见的景象,几乎使人以为那一刹那只是幻觉。
    男人转身,继续往黑暗深处的城市走去。
    狼哈双爪举在嘴前,一边幸福地咬大饼,一边乖乖跟在管奇臻身后,看起来就像一只傻乎乎跟着陌生人跑了的哈士奇。
    他们离开一段距离后,墙角边伸出一颗毛茸茸的人头和一颗毛茸茸的狗头。
    “呜呜呜……狼哈这个家伙,竟然把两个大饼都吃掉,也不知道悄悄的留一个给我,真是不可原谅,呜呜呜……”狗小弟被狗哥的肉爪子捂住了嘴,含混幽怨的话语在黑暗中听起来,更加充满了怨念。
    嘘,安静,我们赶快跟上。
    席维耷拉下脑袋,猫着腰,与狗哥继续见不得光的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