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节
作品:《咱俩不配》 天空忽然下起雨,点点滴滴,坠入这尘世,消弭无踪,随之一起落下的,还有黎圆圆的眼泪。
尉迟遇,今天我真的好难过,真的好难过哦。
尉迟遇,我喜欢你,真是对不起。
这四个字从她脑海中跳出来的时候,她猛地被吓住了。
在今天以前,她是连认真想一想也不敢的。
尉迟遇,从今以后,我再也不喜欢你了,真替你开心。
黎圆圆抬手抹掉眼泪,忽然,身后传来清朗又微微低沉的男声:“你在这儿干什么?”
回头,尉迟遇朝她走过来。
作者有话要说: 谁不曾暗恋过,小心而又卑微……
第18章 新女友
在这样的情况下遇到尉迟遇,黎圆圆莫名惊慌,又委屈。
她随即又转回头,望向天台对面,极力掩饰自己的情绪,语气平常的说:“不干什么,闲得无聊,上来吹吹风。”
尉迟遇本能的选择相信她的话,因为他也是如此,闲来无事,上来吹吹风。
自从那天他在小巷挨了一拳后,他和林乔思就算彻底分手了。
他和林乔思恋爱这几个月,她已经不是第一次提出分手,而每次他都认真检讨错误,好言安抚,直到她转嗔为喜,便和好如初,这一次,因为他有错在先,对她不够坦诚,有意欺瞒,她无论如何不肯轻易原谅他,要“看他表现”,就这样僵持了几天,一日,林乔思又一次抱怨他对她不够真心,他忽然对这段关系感到无力和厌烦,问她:“你到底想怎么样?就那么一件事没完没了,你不烦吗?”
林乔思先是怔忪,而后满脸失望和愤慨,到底做错事的人是谁?
“你烦了是吗?那行,分手。”
“行啊,那就分吧。”
尉迟遇心中略感不舍和遗憾,可如果两个人在一起不开心,和平分手也好,何必硬要绑在一起,互相折磨,伤人伤己。
而他云淡风轻的态度越发激怒林乔思,令她感到自尊心受到了伤害,她气恨的说:“你是不是觉得自己很了不起,我得求着你是吗?我告诉你,追我的人多了去了,你别后悔。”
当天晚自习结束,她就和另一个男生一起去打水了,故意在离他不远的地方大声和那男生说笑,他心里如一潭死水,不起一丝涟漪,他随着队伍往前移动,然后打了水,转身就走,看也没看他们一眼,完全不知道林乔思看向他的目光,有多么怨怼。
第二天,他和他们狭路相逢,那男生有意替林乔思出头,挑衅于他,他不仅挨了打,还被林乔思大骂混蛋。
如今回想,觉得憋屈透了。
尉迟遇走到黎圆圆身边,转头看她,目光定格在她脸上。
“你脸怎么了?”
“我脸怎么了?”黎圆圆装傻。
尉迟遇:“有几道红印,看上去很像是……挨了打。”
黎圆圆一怔,生怕露馅,迅速脑中搜寻对策,一面已经先一步说了出来:“不是挨打,是树枝剐的。”
尉迟遇依然盯着她看,显然,他并不这样认为。
黎圆圆下意识躲着他的目光,“我先走了。”转身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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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迟遇很快又有了新的女朋友,高三的学姐,名叫齐娜,大眼睛,长头发,白皮肤,和林乔思有几分神似,他们两人的恋情比较突然,在被人发现之前,并没有迹象表明两人好了,齐娜从来没有在高二五班出现过,也没有在篮球场给尉迟遇拿过衣服送过水……总之,在尉迟遇的活动范围内,几乎没有看到过她。
是在学校60周年校庆上,齐娜在做独舞表演的时候,忽然因为低血糖晕倒在台上,观众席前面一片骚动,一时间台前幕后冲过去好几个人,包括尉迟遇,尉迟遇作为晚会策划人之一,把齐娜背起来,送到了校医院。
校庆结束一周后的一天中午,黎圆圆在食堂排队打饭,食堂人多嘈杂,而队伍又出奇的长,她心里盘算着轮到自己怕是不能打到红烧肉了,没有肉就吃菜好了,无所谓,她只希望能快点打完饭,可以去小卖部买瓶养乐多。
终于她前面只剩下一个人了,不由松了一口气,心里的烦闷消失许多,这时,一个女生来到她身边,彬彬有礼道:“同学,你是高二五班的吧,能不能请你帮忙打一份红烧肉?”
黎圆圆看她眼熟,随即想起来了,这就是校庆时被尉迟遇英雄救美那个。
“你怎么知道我是高二五班的?”
她不记得跟她打过交道,因而觉得奇怪又好奇。
“你跟我男朋友一个班的,还是同桌,所以我对你有印象。”女生呵呵一笑,把饭盒塞黎圆圆手里,“都是自己人,谢谢啦。”
尉迟遇安稳的坐在食堂一角的餐桌旁,低头回复家人的信息,他瞥见齐娜把饭盒塞到黎圆圆手里,脚步轻盈的飘出了队伍等着。
他的眉头下意识皱了一下,早知道就他替齐娜去打饭了。从这个角度就能看出黎圆圆的背影僵硬,老大不情愿。也是,她凭什么要为他的女朋友服务,他为了上一个女朋友两次向她表示保持距离,现在距离有了,隔阂也深似海。
对黎圆圆他感到歉疚,毕竟多年好友,如今闹成这样,责任在他,他不是一个聪明人,应付不来好友与女友的关系,他又懒,为了避免麻烦,干脆一刀切,如此大家都省心。
“我请你同桌帮忙了。热的要死,实在不想排队。”齐娜随口一说,在尉迟遇对面坐下。
尉迟遇“嗯”了一声,又朝黎圆圆的背影看了一眼,继续低头发信息,过会儿收起手机站起身,齐娜问他干什么去,他说:“一会儿回来。”头也不回,径直朝黎圆圆走去。
黎圆圆正犹豫着编个什么样的理由把饭盒还给尉迟遇的时候,他出现了。
他站在她身边,往窗口里瞥一眼,对黎圆圆说:“这肉看着就不新鲜。”
掌勺的大妈迅速瞪他一眼,如果不是隔着窗子,真想拍他一勺。
黎圆圆:“我就喜欢吃不新鲜的。”她把他新女朋友粉嘟嘟的饭盒塞给他,意思他自己的女朋友自己伺候。
尉迟遇拿着饭盒走了。
黎圆圆捧着自己和简欢的饭,越过人群朝食堂外面走,路过一排排餐桌,她的余光瞥见尉迟遇在一张桌子前坐下,很自然的把一只卤鸡腿搁在对面女生的餐盘里。
永远温柔,永远热情,永远初恋。
黎圆圆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难道他天生拥有的恋爱属性就比别人多?所以每一次失恋,都焕发新生。真令人嫉妒。
离食堂大门还有几米远,黎圆圆加快脚步,她多一刻也不想在这里停留,这里的空气令人窒息。
大门口的塑胶帘子忽然被掀开,一个男生大步冲进来,黎圆圆神思游离一时不备,不及闪避,被对方一个冲撞,向后趔趄一下,然后蹲坐在地上,一只手里的饭盒脱落,浓稠的酱汁从袋子里流出来,染了她半个手掌。
为什么自己这么倒霉?
自己到底做错什么?为什么一顿饭都不能好好吃?
黎圆圆爬起来,在无数道目光的注视下,忽然崩溃。
“你有病啊?你没长眼睛?你是不是觉得我好欺负啊?”
起初男生在听到黎圆圆前两句话的时候,脸上的歉意瞬间转变为恼怒,就算他不小心撞了她,也犯不着这么训孙子似的吼他吧,当他注意到她后面那句话,升腾的火气忽然减了气势,只觉得这姑娘太莫名其妙,别不是脑子有问题吧,不敢招惹她,息事宁人的道歉并表示赔偿她的饭。
黎圆圆浑身发抖,她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她想或许是疯了。
她看到面前的男生面带疑惑的向后看,下意识循着他的目光看过去,就看到了尉迟遇,他径直朝他们而来,一副要来多管闲事的架势。她差点忘了,他是好人,是暖男,看到她遇到麻烦,当然要伸出援手。
下一秒,黎圆圆迅速蹲下身胡乱收拾起地上的东西,然后夺门而出。她走得太快,以至于突然冲进明亮的日光中,眼睛被刺得半天睁不开,头脑发昏,几乎站不住。
晕晕乎乎回到教室,黎圆圆如同经历一场战争,身心俱疲,她不想吃饭,更不想上课,她只想找个地方躺下来,好好的睡一觉,最好能做一个美梦,梦里,她沉重的肉身变成松软的云朵,在天空中悠悠荡荡,悠悠荡荡……
她垮着肩坐在位子上,简欢叽叽喳喳的声音响在耳畔:“你被打劫了?这饭怎么都洒出来了?你没有买饮料啊,那我们喝什么?”
黎圆圆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在心里默默回答:“是啊,我被打劫了,所有的东西都被抢光了,一无所有,还被捅了一刀。”
简欢终于察觉到她不对劲:“圆圆,你怎么了?脸怎么这么白啊。”
黎圆圆虚弱的笑了笑:“真的啊,还以为过了一个夏天会晒黑呢。”
“你有没有事啊,你看着挺吓人的。”
坐在后排打瞌睡的周路明被吵的没了睡意,揉了揉惺忪的眼,起身走过来,凑到黎圆圆面前。
“中午头,鬼打头,你中邪了吧?”
黎圆圆斜他一眼,无力吐槽。
简欢说:“少在这宣扬封建迷信了。”又对黎圆圆说:“你赶紧吃点东西补充补充能量,别是饿的。”
周路明一听,赶紧配合着打开饭盒,不管三七二十一夹起一块排骨送到黎圆圆嘴边,“快快快,吃了。”
作者有话要说: 遇哥这是啥属性?
第19章 关心你
黎圆圆瞧了一眼排骨,偏过头,只觉得心里烦乱。
简欢打开盛蛋花汤的一次性碗,只剩半碗汤了,“不想吃肉就喝点汤吧。”
黎圆圆勉强喝了半碗汤,就再也不想吃什么了。她说她想睡觉,简欢便拿着饭回隔壁班吃了,周路明也识趣的不再打扰她,她趴在桌子上,脸对着窗户,闭上眼睛,心里格外清醒。外面走廊上,不停有人走来走去,鞋底摩擦水泥地面发出不同程度的声响,磨人耳朵。
其中有一种与众不同的脚步,稳健有力,发出的声音有规律而又干脆。
黎圆圆不知为何心头一跳,随即把脸往臂弯里埋了埋,之后保持一个姿势一动不动,在旁人看来,她睡得很香。
“尉迟遇。”
这道声音就响在她的耳边,就在窗外。她几乎闻到尉迟遇身上特有的味道,干净,清新,如雨后翠竹。
她悄悄眯起一只眼睛往外面看,尉迟遇就站在窗边,背对她,扭着头往楼梯的方向看,“李望,有事?”
他穿着棉质白t恤,袖口领口是橙色的边,明明是校服,穿在他身上却像是特别定制的,有质感,有风格。
李望走了过来,一面往隔着窗户往黎圆圆的位子上看,黎圆圆立即又把眼睛闭上了,她听见李望邀尉迟遇放学后去网吧。高二的学生几乎没有满十八岁的,高三年纪就不同了,二十岁的也有,找几个学长或学姐帮忙开机子不是什么难事。
尉迟遇和李望聊了几句,各自告别回班。
黎圆圆仍自趴着不动,她的耳朵捕捉着尉迟遇的一举一动,他来到她身边坐下,她忽然紧张,身体微微僵硬,然后她感到自己被什么东西戳了一下,根据角度推测,她可以确定戳她的人是尉迟遇,她坐直身体,转头淡淡瞥他一眼。
“没看到我在睡觉吗?”
“你压住我的卷子了。”
黎圆圆低头,果然,她的手肘下压着一角试卷。
黎圆圆:“……”默默移开,心中懊恼,为什么自己到现在还能产生自作多情的想法?还能不能有点出息了。他到底哪好,凭什么能左右你的情绪,不就长得还能看吗,放眼锦州一中帅哥多了去了,你就不能把自己的注意力从他身上移开吗,何必非要在他这吊死呢,搞不好弄到最后,连朋友也做不了了。
尉迟遇在卷子上奋笔疾书,他握笔的姿势真好看,他的手指修长骨节分明,他的手掌触感干燥温暖——距离她上一次摸他的手是在三年前。
读初中的时候,他们不在一个学校,每个周末她都到他家去,那个星期天的下午,他盘腿坐在家里的阳台上,一边喝可乐,一边看电影,是一部奇幻电影,讲死亡和宿命,他忽然心血来潮,举着手掌问她:“听说这条是生命线,生命线长的人就会长寿,是真的吗?”
说着,便一把抓起她的手腕,大拇指摊开她的手掌,“我靠,你的生命线真长。你肯定能长命百岁。”
他的手指轻轻划过她的手心,带起一股电流花火四溅,沿着那条长长的生命线,纵入血脉,遍及全身,而他手掌的温度就永远的深刻的留在了她的身体里,生命里,终其一生,难以消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