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七十九章【激辩 二】二三合
作品:《全能闲人》 “张先生,请问你是做什么工作的?”主控官孙玉清开始引导证人作证。
“哦,你们都知道啦,我是丽友宾馆的管理员。”
“据警方调查,丽友宾馆经常会有客人**,寻找‘佳丽’,做不道德的**易行为,是不是?”
“哎,你是明知故问啦,旺角的宾馆哪家不是这样做的啦?”
“也就是了?”孙玉清笑道:“那么作为丽友宾馆的管理员,你是否认识常年以‘马夫’为职业的死者呢?”
“当然认识了,他经常带‘佳丽’来嘛。”
“在2013年3月13曰凌晨,死者黄光明带了几位佳丽来?”
“哦,他先后带来两个啊。一个是叫美美的小姑娘,一个是成年人,叫水妹的。”
“哦,水妹?她现在是否在法庭上?”孙玉清道:“你能否指认出来呢?”
“呐,就是她了。”张水指了下站在犯人栏内的秦水妹。
“在死者从丽友宾馆801号房间的窗户坠楼之前,你看到了什么?”孙玉清指着秦水妹大声道:“你是不是看到被告和死者发生激烈争吵,然后两人先后走进了801号房间?”
“是啊,当时我看得很清楚。”张水点头道。
“那你能不能回忆一下,被告和死者进入801号房间后多久,发生了死者坠楼的事情?”
“大概五六分钟吧......”张水回忆了一下:“然后就听到801号房间内传出惨叫声,我推门去看,发现死者已经不见了,而被告正非常惊慌的站在窗户前。”
“非常惊慌?”孙玉清笑了:“你为什么要这样形容秦水妹呢,能否说说理由?”
“那还用说吗?当时房间里只有她和死者,还有别的马夫手下的一名‘佳丽’,不过那名佳丽吸了很多毒啊,恐怕站都站不稳了,那显然是她推死者下楼的啦;死者黄光明我认识,那家伙不知道有多怕死,他总不会自杀的嘛。显然就是秦水妹推他下楼啦,他们进房间前就吵过的嘛。她杀了人,当然会惊慌了。”
“我反对!”举手反对的是杨彩,站起来的却是周易。在香江的法庭上,正式大律师才有举手反对的权利,不过陈述反对理由时,却可以由见习大律师来,当然任何后果都由正式大律师来承担。
周易站起身道:“我反对主控官引导证人做出过于主观的判断!”
“反对有效。”主审法官微微点头,对陪审团道:“刚才控方证人张水的主观判断内容,不需要作为陪审团断案的依据,各位也无需记忆或者记录。”
“张先生,请问你今年多大了?”轮到辩方盘问证人时,站起身来询问的又是周易,主审法官微微皱了下眉,看了杨彩两眼,却没说什么。
“我?今年46周岁了。呃,证人资料上不是有麽?”
“当然,我看过资料,只不过是再次请您确认一下。”周易笑道:“请问在您46岁的人生中,有没有遇到过非常恐怖或者难以处理的事情,让您惊慌失措呢?”
“那当然有了啊?”张水一愣,没明白周易为什么要这样问。
“哦,有啊?那您当时是不是也杀了人呢?”
“没有,我没杀过人!你胡说什么!我......我反对。”
“哦?既然你惊慌不等于杀了人,那你凭什么认为案发时被告人露出惊慌的表情,就是她将死者推下楼?难道不可以是她看到黄光明跳楼自杀而惊慌,又或者是看到第三者将死者推下楼而惊慌呢?您只不过看到她当时流露出惊慌的表情,就判断是她杀了人,是不是过于武断呢?”
“......”张水低下头去:“是,是我有点武断了。”
“谢谢,我没有其它问题了。”周易对陪审团微微一笑。有时陪审团被控辩双方或者证人影响,这种影响不是法官的一句指引就能打消的,所以他必须要追问到让张水亲口承认自己的判断错误,才能完全放心。
这也是为什么在香江的法庭上,一些检控或者律师明知道自己提出的问题会被对方反对,并会被法官宣布‘反对有效’,却还是要坚持发问,甚至在对方提出反对后还要迅速问完,这就是一种影响陪审团的技巧。而在不需要陪审团的裁判署和地区法院,就没有律师会这样做了。
第二名控方证人就是那位注册会计师,在孙玉清的引导下,他做出的证言与警方提供的誊本相比,没有任何的矛盾之处,而且更详尽了一些,比如在死者黄光明坠楼的同时,他非常清楚的看到秦水妹当时是从窗户内探身出来,而且右手还向前伸出。
案发时间虽然是凌晨,但旺角却是有名的‘九龙不夜城’,夜晚的灯火亮如白昼,他绝对可以看到这一切,而且周易用精神力探查过,确定他并没有撒谎。但是没有撒谎也不等于他的判断就是正确的,找出他判断的错误之处,就是辩方律师的责任了。
如果结合他的证言,陪审团有很大的可能会认为秦香玲谋杀黄光明成立。毕竟陪审员都是与法律圈无关的人员,不能期望他们像法官或者律师一样做出精确的判断。这也是普通法系最有趣的地方,陪审员都是白纸,就看律师们怎么描绘了。
“林先生,您是一名注册会计师,专业人士,平时工作压力很大,所以才会经常失眠,是不是?”
“是。”证人林先生点了点头。
“您患上失眠症有多久了?”
“大概......三年吧。”提起这件事,林会计师摇了摇头。
“居然有三年这么久?”周易点头道:“在这三年内,您白天必须要工作,晚上却又失眠,也就是说,您的休息无法保证,长期处于精神不振,判断力严重降低的情况之下,是不是?”
“当然不是了,我有吃药,而且我一直保持了专业水准。”
“或许吧,在您的专业领域内,您可能依然有办法保持正常的工作状态,可是在您的专业领域之外呢?”
周易从马鸣手中接过一叠资料:“法官大人,我这里有一份旺角分局和消防处的出警记录,证明在2012年7月7曰晚12时许,也就是本案发生前的两个星期。证人林会先生曾经因为失眠,而在半夜起身煮面;他当时是准备吃点东西,让自己能更好的入眠,而不用借助安眠药。可是他将面煮上后,却完全忘记了这件事,结果面被烧焦,产生浓烟。林先生当时居然报警,说是他所在的这栋楼发生了火灾,导致警员和消防员白白跑了一趟,浪费警力。林先生,有没有这回事?”
“有,可是......”
“没有什么可是!”
周易打断他的话道:“普通人也会经常忘记自己烧了水,煮了面,但当水干面焦之后,他们绝对会做出准确的判断,而不会像证人这样判断失误,去打电话报警!这只能说明,证人因为长期失眠,精神处于不良状况,以至于严重影响到他的判断力。很显然,证人林先生根本就不适合做证!”
“我反对!”
孙玉清早就知道周易会在这件事上大做文章,怎么可能没有准备?当即就起身反驳道:“证人是一名专业人士,虽然患有长期失眠,可在患病期间,他仍然可以妥善完成自己的工作。事实上就在一年前,证人还参与了舜兴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没有出现任何错漏,辩护律师的主观推测,不但缺乏事实及科学依据,同时也是对证人的不公平。”
“法官大人,我这里有一份证人林会两年来的病史复印件,在医生诊断一栏中清楚地写道‘证人因长期失眠,导致精神下降、健康指数下降,建议疗养......”
周易再次向法庭递交了一份资料:“遗憾的是,证人从没有接受过医生的建议,不但没有去疗养休息,工作却越来越是繁重。不错,目前辩护人并没有发现证人在工作领域内有什么错漏,可是请法官大人和各位陪审员不要忘记了,证人已经是一位资深会计师,不但经验丰富,而且他身后还有团队的协助。也就是说,证人在他的本职工作领域内,是靠长期的工作经验和团队力量抵消了他因为长期失眠带来的不利影响;可当他要对工作领域外的事情加以判断,甚至是指证他人犯罪时,他的工作经验和团队已经没办法帮到他了。所以,我请求法庭取消林先生的证人资格,否则就是对被告人最大的不公平!”
主审法官仔细阅读了周易递交的材料后道:“本席认为,证人林会虽然患有长期失眠,但是并没有影响到他的工作。而会计工作,是一份专业姓很强的脑力劳动,既然证人可以胜任这种专业工作,我们就没有理由怀疑他的判断力。所以,本席驳回辩方律师的请求。不过本席同样提醒各位陪审员,鉴于证人林会确实患有严重失眠,并因此做出过错误判断,各位在听取该证人所作之证词时,应将此种情形考虑在内,并从严把握,才能保证对被告人的公平审判。”
“辩方律师,现在请你继续盘问证人,否则视为你放弃盘问证人的权利。”
“林先生,您说您当时看到窗户内有两个人在扭打,那么请问您有没有看清楚这两个人的脸呢?”
周易笑道:“您是住在丽友宾馆对面的公寓,但是您在七楼,而案件却是发生在八楼,从您所在的位置看上去,并非平视。所以我想,您并没有看到这两个人的样子,对不对?”
“是的。”林会想了想道:“但是我还是可以肯定,这两个人中一个是死者黄光明,另一个是被告人!”
“哦?您的理由呢?”
“死者后来坠楼了,他的身份当然没有问题,所以其中一个人就是他。”
林会想了想道:“至于被告人,虽然她和黄光明扭打时我没有看清楚她的脸,可就在黄光明坠楼的同时,她却是站在窗前的;而且这时我看清了她的脸,还看到她的右手是这样推出去的,她分明就是推黄光亮下楼的凶手!”
为了表示自己没有看错,林会还伸出了手臂,那动作挺像超人奥特曼的,有点**。
“你确定你看到了被告人推死者下楼?”周易突然加快了语速:“或者我这样问吧,在死者坠楼的瞬间,你有没有亲眼见到被告人的手与死者的身体接触!”
“我......”林会顿时一愕。
“你根本就没有看到被告人推死者下楼!你只是看到被告人向窗外伸出手臂,却没有见到她的手和死者的身体接触,是不是!”
“是!可是我清清楚楚看到有两个人在窗户内扭打,然后就看见死者从窗户处跌出来,跟着就看见被告人出现在窗前,她的手还保持着向外推的动作!”
林会争辩道:“这一连串的事实,还不足以证明是被告人推出死者的吗?就算在死者坠楼的瞬间我没有亲眼看到被告人的手与死者接触过,也肯定是有过接触的,否则死者怎么会跌出来?”
“这么说,林先生是推理出在死者坠楼的瞬间被告人的手和死者有过接触了?”周易一笑道。
“是,但我认为这是个事实。”
“嗯?是这样吗......”
周易示意马鸣站起身来,然后伸出自己的右手放在马鸣胸前,那动作似推非推,似拉又非拉,然后笑着问林会道:“林先生既然这么喜欢推理和判断,那么我想请问您,现在我是准备将马律师推出去呢,还是准备将他拉过来?”
“这......”
林会顿时无语,这问题就是用来坑爹的。他要是回答拉,周易就会推,他说是推,周易就会拉,反正都是他的错,这让他根本没办法回答。
“林先生,现在我们距离不到五米,法庭内又是灯光明亮,你在心情平静的情况下都无法做出准确的判断。案发那天是在凌晨,你住的公寓与丽友宾馆距离最少二十米,而且当时你是在失眠状态下,看到凶案发生极度惊恐,请问你又凭什么判断被告人当时是在向外推死者,而不是试图去拉回死者呢?”
“我......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林会连连摇头道。
“很好。法官大人,我没有问题了。”
孙玉清此时才有些诧异地抬起头来看了看周易。周易那出十分**的毕业餐会他当然知道,可他也知道这是周易第一次真正接案子,因此根本没放在心上。可是经过这两轮交手,他发现这小子似乎很扎手啊?
说实话,这案子不是百分之百能定罪的,孙玉清此前信心满满的,也是认为杨彩空有其名,是个大律师中的混子,周易又是个新人,自己绝对可以让被告人谋杀罪名成立。可现在看了周易的表现,他的信心开始有些动摇了,也许,该和这个新人接触一下?
“现在休庭,下午两点十五分继续审讯。”
看看时间差不多了,主审法官宣布上午庭审结束。这种情况在香江很常见,一个复杂的案子可以有多达几十名目击和专家证人,控辩双方一个个盘问下来,用上一个星期甚至半个月的都有。
因为在法治地区的人们看来,刑事案件的审判结果涉及到一个人的**与生命,是绝对不能马虎的。相比而言,大陆的刑庭法官个个都是‘劳动模范’,因为在某些地区的法院甚至创造了一个上午审完三四个刑案的‘奇迹’,而且这样的奇迹还在不断出现,原因无它:第一是因为大陆的刑事审判根本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抗辩;第二是因为大陆法官的业绩考评,民事是看‘调解率’,刑事是看‘办案数量’,一年办三四百个案子,那就是先进,您看牛不?就冲这办案数量,能把美国联邦**官甩出十条大街去。正是‘大陆审案,唯快不败,唯快不破’!
ps:感谢‘贼亡’兄弟的打赏:)(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