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伴】
作品:《狼叔驯养手则》 这个牌子吉米是再熟悉不过的,每个登记在册的变种人都会被发这样一个狗牌一样的金属牌子。
wolverine
——吉米记得这个名字,或者说代号。即使是在变种人中,这个男人也是出类拔萃的强悍。在档案上也是用红笔划出来的。
吉米甚至能清楚地把这个男人的资料背出来:
wolverine,危险系数5(最高系数),超强自愈能力,两只手能伸出三根骨爪,因参加武器x计划而使全身骨骼包上艾德曼合金。
和他这种危险系数1的废柴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虽然很强,但是变种人的强大基于他们超乎常人的能力,当他们使不出能力时,这种强大就会被大幅度削弱。
吉米默默地羞愧地把脸埋进手里去。
——非常抱歉,他的能力是让他附近未定义范围内的变种人的异能无效化。
白炽灯吊着一根红绿交缠的电线悬在半空,泛黄的旧报纸围成无底的圆锥体,盖在灯泡上面作灯罩。滚烫的玻璃灯泡中,烧红的灯丝毫无顾忌地向外散发着光和热。
罗根迷迷糊糊地转醒过来,大脑仍处于当机状态,一片空白。睁开眼睛就刺入眼帘的明白光线让他在开始几秒时什么都看不到,世界陷入一片混沌,然后缓缓地画出轮廓。
罗根僵硬地躺着,身体还没有回暖,但他很快明白过来自己被人救了。
不远处传来液体沸腾的咕噜声,浓汤的香气勾得人馋虫大动,塑料帘子被掀开,一个裹成棉团状的孩子正蹲在煤炉旁边,拿着勺子搅拌着一锅汤。
但罗根完全没有意识到这个孩子就是自己的救命恩人。
他看上去太小了。
这时,吉米也看到了罗根的苏醒,他没马上过去,而是盛了一碗汤端过去,“喝口汤吧。”
“谢谢。”罗根点点头,谢过之后稳稳地接过碗,食物的香气扑面而来,汤水鲜亮,一口热汤下肚,暖意在五脏六腑扩散开来,第一口他还没有反应过来,到了第二口时,味蕾才迟迟将尝的美妙滋味传递到大脑。他一向是个不挑嘴的人,军旅生涯时,比石头还硬的黑面包也可以吃得津津有味。
罗根从来不知道玉米浓汤可以好喝到这种地步!
一块面包被递到面前,抓着面包的是一只白嫩的小手,“叔叔,给你。”
罗根抬起头,男孩可爱的脸庞映入眼帘,他的小脸蛋白皙水嫩,脸颊上还有被热气晕出的粉红,嘴唇嫣红,水泽泽的;黑色的头发微长,看上去柔软极了,叫人想要揉一揉。最吸引人的却是他的双眸,那是一双湖蓝色的眼睛,清澈透亮,滤尽一切杂质,如小鹿般温驯湿润。
暖色的灯光下,细碎的光落在他的身上,在他的周身笼成氤氲一般,在罗根看来,这个孩子仿佛本身就发着光。
罗根愣了一下才回过神来,又是道谢,然后接过面包。脑海里仍遗留着刚才的美好画面给大脑带来的冲击。
也是因为这最初的邂逅给罗根留下的影响太深刻,以至于到后来,在他心里,吉米总是清澈纯真、散发出温暖的光,还缭绕着食物甜美香气的存在。
饿意被缓解,罗根放下碗,这才注意到自己是在一个塑料棚搭成的屋子中,简易到简陋的地步了。
“你爸爸妈妈呢?”罗根问。
吉米扶着下巴,不解地眨巴一下眼睛,“什么?”
罗根说:“不是你爸爸妈妈救了我吗?”
吉米歪着头,“不是,是我救了你。叔叔。”
罗根棕色的眼睛里闪过惊愕的神色,不可置信,“你?”
吉米:“嗯,是我从垃圾堆里把你捡回来的。”
罗根也不纠结太多,诧异之后,大大方方地表示了感谢,“谢谢你,孩子。”
吉米:“不用谢。”
他在心里默默地想:我做的只是离你远点,好让你自我愈合的能力能发挥出来而已。
罗根迟疑了一下,接着问道,“你一个人生活?”
吉米点点头,罗根也没多问,再好的世道也总有几处惨剧,流浪儿无论在哪个世纪都到处存在。
吉米没再找话题,端了一个碗拿着一块面包坐在他边上小心翼翼地吃起来。
罗根觉得这孩子窝在他边上吃饭的样子简直像一只藏在树洞里啃松果的花栗鼠,可爱极了。
“我们晚上就睡在这?”罗根问。
吉米看着他,理所当然地说:“我们没别的地方可去啊,也没有钱。”
罗根点点头,盯着透着一层塑料膜外的城市灯火看了一会儿,他皱起眉来,“今晚想不想睡在床上?”
吉米干净无邪地仰头看着罗根,星辰在他的眸中被点燃,他狠狠地点了一下脑袋,“想!”
罗根笑起来,蒲扇般的大手落在他的头上,揉了一把,“好!想的话叔叔就带你去……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吉米。”
罗根在唇齿间将这个名字咀嚼了几遍,隐隐的熟悉感浮上心头,“吉米,嗯……真是个好名字。”
罗根浪迹天涯多年,一直在底层摸爬滚打,对于黑暗世界他是再了解不过的了,罪恶的形态,无论在哪个城市都是差不多的。
吉米牵着他的大手,时不时小跑一段路才能赶上罗根的脚步,他紧紧地握住罗根的四根手指,汗津津的手心把罗根的手也弄湿了,有些打滑。罗根反手把他的小手包在手心里,他已经很多年没这样和人牵过手了,真是比女人的手还嫩,这样柔柔软软的,总觉得稍一用力就会捏碎掉。
事实上,吉米的右脚小脚趾生了一个冻疮,每走一步都让他觉得踩在刀尖上般疼痛。但他没有说出来。虽然还是个孩子,但他早就忘记了世界上有撒娇叫苦这么一回事儿了。
罗根终于注意到了吉米的异样,他太小了,刚才人多的时候差点要被人群冲散。罗根眉头紧锁,把孩子一把捞起来,放在肩膀上。吉米的重量完全妨碍不到罗根,简直比羽毛还轻,罗根想。我得把他养得结实一点,罗根于是这么决定。
走进地下竞技场的一瞬间,兴奋的欢呼、恐惧的惨叫、得意的笑声混杂在一起,如浪潮般扑面而来,空气浑浊不堪,弥漫着烟草、汗渍、体味混杂起来的奇怪味道,一个大汉回过头,凶神恶煞的眼神叫吉米瑟缩了一下。
吉米看到一个四四方方的铁笼子,两个男人在里面像是野兽一般地厮杀纠缠,地上沾染着斑斑血迹。看台上许多男人挥舞着钞票声嘶力竭地大吼着怒骂着,各种下流话简直不堪入耳。然而喊的最多的还是“kill him”。
对于小吉米来说,害怕的同时,又有新鲜和好奇,大抵只要是个雄性生物,就会被这种男人热血的场景给感染。
罗根走到看台上,把吉米放下来,“怕不怕?”
吉米眼睛亮晶晶的,干脆利落地回答,“不怕。”
罗根笑了一下,“干得好!不愧是我的小男子汉!看叔叔给你去给你赢一笔旅宿费来。”
吉米站在高高的台上,目送罗根昂首阔步走向战场,白炽灯的光打在罗根的身上,照射下山一般强壮高大的影子。
“罗根叔叔加油!”他大喊道。
罗根转过头,带着满满的痞气,自信而嚣张地扯了扯嘴角。
铁笼咔哒一声关闭。
身形足足有罗根两倍的壮男不屑地居高临下地睥睨着罗根,露出一个血腥凶恶的表情,戏谑道,“小子,瞧你这小身板,操得了女人吗?”
罗根默然地瞥了他一眼,扭了扭脖子,精钢铸成的脊椎发出令人牙酸的脆响,蓄势的手臂绷起流畅的肌肉,“我觉得你以后大概操不了了。”
拳风迎面而来的一瞬间。
罗根的对手仿佛看到,男人棕黑色的眼眸里中亮起野狼般嗜血的凶光,杀气似一把锐利的尖刀破囊而出。
to be continu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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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叔原名詹姆斯,小名也叫吉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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