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章
作品:《穿书后她成了万人迷》 下午照例去听课,傅司南依旧没来,温酒酒与傅尽欢座位的中间,隔着一个空座。温酒酒拿着笔,在纸上无聊地画乌龟,等她的乌龟画满了纸,终于又到了下学的时间。
在傅尽欢的目光投过来的瞬间,她手脚麻利地收了桌子上的纸,一把揣入袖中,飞快地跑了。
几日后,放在窗台上的猫草终于发芽,温酒酒将它摆在阳光底下,趁着有空,去了一趟后山,采了几束花,用瓶子装了点清水,来到傅司南的住处,碧落海。
守门的侍卫认得她,这次没有拦她。
傅司南的屋门是开着的。
温酒酒捧着花,走到门边,瞧见傅司南一头青丝如墨,斜倚在床头,手里拿着一本书,有一搭没一搭地看着。
听见她的脚步声,他回头看了她一眼。
温酒酒采的这些花,叫做金银花,有白色和黄色两种颜色,生长在野外,自带一股清雅飘逸的香气。
她走进屋内,对傅司南弯了弯眼睛:“二公子,我给你采了些花儿。你的屋子里都是药味,熏了香也驱不散,不如用这花试一试。”
她将花搁在桌子上。
一阵风从朱红色的窗棂拂进来,瞬时将花香吹得满屋子都是,果然将药味压了几分。
傅司南放下手中的书,宽大的袖摆晃了晃,对她招招手:“过来。”
温酒酒乖乖走到床前。
傅司南躺了几日,脸色恢复了红润,精神劲头也足了些。
“手伸出来,撩开袖子。”
温酒酒愣了一下,依言照做,袖摆下方是一截皓白的手腕,腕间的伤口已经结痂,颜色粉粉嫩嫩的。
“大哥说你手腕留下了伤,果然不假。”
“我已经没事了,比不得二公子的腿伤。”
“既然手伤了,就不要再做这些事情。”傅司南将她的袖子放下来,“交给丫鬟们做便是。”
“丫鬟们笨手笨脚的,做不好。对了,二公子,我那里有个叫小桐的丫鬟,不仅生得伶俐,干活也利索,如今二公子伤着不方便,我把她送给二公子,叫她伺候二公子可好?”
“你那丫头我知道,是大哥特意拨给你的,既是大哥给你的,留着便是。”
温酒酒心底一沉,看来小桐是傅尽欢派来监视她的,傅司南也知道,想借着傅司南,把小桐弄出去,是不大可能了。
“二公子……”温酒酒欲言又止,眉目间隐约覆着几分担忧。
“何事?”
“都说伤筋动骨一百天,二公子这伤也不知哪一日才好,若无这腿伤,二公子与大公子的约定,自是二公子胜算多一些,只是现在……”温酒酒咬了咬唇,对上傅司南的眸光。
“你怕我会输给大哥?”傅司南会意,“他是我大哥,我输给他又何妨。”
“武道一途,无穷无尽,难道二公子就不想修成神功做天下第一?”
“若这天下第一,出自我兄弟二人,谁做不是一样?”傅司南风轻云淡地笑道。
温酒酒的心仿佛沉入了冰渊。
若说傅尽欢是一座融不开的冰山,那么,傅司南便是一块不开窍的木头。她真的能在死亡来临之前,撬开傅司南的情窍,哄得他带她逃离吗?
许是温酒酒的脸色过于难看,傅司南终于反应过来:“你希望我赢?”
温酒酒点头,声音小小的,几不可闻:“大公子冷若冰霜,像神明一样不可接近,处之,如坐针毡,酒酒……实在怕得紧。”
傅司南被她的形容逗笑了。
他笑了几声,稍稍敛容,严肃了些,带了点警告的意味:“这些话说给我听便是了,不可在大哥面前提起。不管我们兄弟二人性子如何,做礼物的,没有权力挑选自己的主人,懂了吗?”
“我、我明白了。”温酒酒一愣,抿了抿唇,眼角泻出几分委屈和彷徨。
这次的试探以失败告终,温酒酒捧着一颗几乎支离破碎的小心脏,黯然离开碧落海。
这样的结果,不是很意外,温酒酒早就猜出来了,双生子兄弟感情亲厚,真这么容易攻略,原书里的酒酒就不会付出生命的代价,才换来自己的自由。
不过温酒酒有个优点,就是不怕打击,越是在哪儿跌倒,越是要在哪里爬起来,爬得更高,站得更远。
就算傅司南是根硬骨头,她也啃定了。
温酒酒回到自己的院子,用过晚膳,开始复习铁先生教给她的无极心法。修习无极心法前,需忘记本来所学,温酒酒这会儿总算明白过来是什么意思了。
无极者,无形无象,无始无终,就是要先不会,才能融会贯通。一旦无极神功修突破第十八重,可化天下功法为自己所用,那时,便是真正的无敌。
可惜,温酒酒这具身体虽有得天独厚的纯阴体质,却无学武天赋。与傅尽欢和傅司南年纪轻轻就修到无极神功第十七重相比,温酒酒深刻地感受到了资质上的差距。
他俩学无极神功,可称霸天下,她学无极神功,堪堪只能自保。
温酒酒越想越自闭,索性不练了,爬到院子里的一棵树上,选了根最粗的枝丫坐着,随手摘了片叶子,抵在唇边,吹了起来。
温酒酒自小就喜欢各种声音,可惜条件有限,买不起乐器,也报不起音乐进修班,就自己摘了树叶,每日无人时练习,久而久之,便可用树叶吹出曲子。
调子都是她自己编的,想到哪里,便吹到哪里。
此时她心中彷徨,念着大海外面的世界,吹出来的调子,不免带了点哀伤迷茫。
月色从枝叶间洒落,点点银光,坠在她的指尖。
她低垂着眼眸,任由夜风拂面,撩起鬓边发丝。不知不觉间,似有缕缕笛声穿透夜色,散入风中,与她相和。
温酒酒一惊,曲声不由得变了,那笛声也跟着变了,还带着安抚之意。
曲能传情,温酒酒感觉到对方并无恶意,又听出他用笛声在与自己相和,便试着随心所欲地吹出心中所念。
笛声的主人应是此中高手,不管她将调子如何变幻,他总能不慌不忙跟上来。
温酒酒闭上眼睛,周遭陷入一片黑暗,唯独那笛声愈发得清晰。
曲声渺渺,融入九天。
温酒酒猛地睁开眼睛,停下了吹奏,她一停,不远处的笛声也跟着停了。
小桐站在树下,痴醉地听着乐声,见她停下,不由得抬起头来,问道:“这曲子很好听呢,姑娘为何不吹了?”
“累了。”温酒酒扔掉树叶,从树上爬了下来。
月色幽幽,罩着四四方方的庭院,院口的牌匾上书着“红尘渡”三个字,这三个字写得苍劲有力,乃是傅尽欢亲手所书。
傅尽欢立于庭院中央,放下唇边的笛子,唤道:“飞鹰。”
一名黑衣人走到他面前,单膝跪下:“大公子。”
傅尽欢望着明月:“方才的曲声听见了吗?”
“听见了?”
“从何处传来?”
飞鹰犹豫了一下:“似乎是从温姑娘的院子传来。”
“可听出了什么?”
飞鹰一愣:“大公子恕罪,属下不通音律,除了好听,听不出别的。”
“哦。”傅尽欢应了一声,没了下文。
飞鹰忍不住抬头看了他一眼,却见他垂下右臂,手中握着玉笛,眼底一片幽深。
正在此时,一名侍卫小跑着踏进红尘渡内,见傅尽欢立在庭院中央,走到他身前,单膝跪下,双手交握:“启禀大公子,有新发现。”
***
林木参天,傅尽欢面无表情地立于树影中。
在他的面前,丛丛植被的掩映下,露出一个幽深的洞口。
伏魔岛不大,但若每一寸踏遍,也要花费大半天的功夫,有些难行的山路,他兄弟二人很少涉足。他们在岛上生活了十几年,居然不知道这里还藏着一个地洞,叫傅司南摔断了腿。
寻回傅司南后,傅尽欢留了心眼,特地叫人勘察附近的地形,这一寸寸搜索下来,果真有了新发现。
发现洞口的侍卫道:“属下已经检查过,洞口后面藏着一条密道。”
“通向何处?”
“通向春华院中的一口枯井。”侍卫答道。
春华院是温酒酒现在住的院子,原本是一个破落的院子,好些年没住人了,就荒废成了杂物间,温酒酒来了后,傅尽欢叫人简单地收拾了一下,让她住了进去,这一住,就住到现在。
这么破落的院子里,竟然藏着一条密道。
“在你进入密道前,密道内可有足印?”傅尽欢问。
侍卫是经过严格训练的,不用等傅尽欢吩咐,早已里里外外勘测一遍:“有足印,是女子的足印,枯井内壁也有攀爬过的痕迹。”
傅尽欢本就阴寒的面容,一下子覆满冷意,若仔细分辨,眼底还隐隐藏着几分杀机。
飞鹰道:“大公子是怀疑……”
“将洞口封了。”傅尽欢打断飞鹰的话。
“是。”侍卫垂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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