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9章 见面

作品:《神通渡世

    霍姆斯的办事效率快的吓人,第二天一早吃早点的时候,就已经拿到了铁轻雨的联系方式,并且非常有效率联系到了铁轻雨本人,简单几句话告诉她前因后果,甚至连见面的地方都已经订好了。
    等到庞谢坐在餐桌前的时候,需要做的只是按时赴约而已。
    吃过早饭之后,两人一起出发,三个小时之后,庞谢如期抵达见面地点。
    出乎他的预料,见面的地方并不在铁轻雨就读的康奈尔大学附近,而是在曼哈顿区的罗伊斯大厦附近,这是因为罗伊斯大厦是整个大都会最著名的报纸——《星球日报》的总部。
    铁轻雨读的是新闻传播专业,最近正在跟她的几个伙伴,在《星球日报》做实习生,并且雄心勃勃的启动了一个庞大的计划,准备发掘一篇大新闻。
    在罗伊斯大厦不远处,有一家叫做“蓝色号角”的咖啡店,这是他们之前订好的会面地点。
    当庞谢和霍姆斯进店的时候,正好是上午12点15分,距离会面时间还有十五分钟。
    两人选了一个靠窗的座位,静静地等着铁轻雨的到来。
    五分钟后,咖啡馆大门推开,铁轻雨的身影出现在咖啡馆门外。
    庞谢一眼就认出了铁轻雨,这不单是因为她的华国人长相,更多的是因为一种气质和味道,一种与铁行云极为相似的气质,带着一种草原的气息,一眼望去,就知道两人有血脉之亲。
    铁轻雨并不是一个人来的,在她身后还跟着两个小伙子,一个身材略矮,却看起来很灵活,目光非常灵动,另一个则看起来非常结实,举止沉稳,目光锐利,让人想起捕捉猎物的猎人。
    “你好,是铁轻雨吗?”庞谢起身迎了上去。
    “是的,你就是庞先生?”铁轻雨点点头,好奇地看着庞谢。
    “是我,请坐。”庞谢轻轻侧身,做了个请的姿势,示意三人先坐下,同时,向这三人介绍道:“这位是我的朋友,夏洛克.霍姆斯先生。”
    “你好。”铁轻雨点点头,同样向庞谢介绍道:“这是我在康奈尔大学的同学‘小爬虫’帕克和‘狼缓’罗根,他们跟我一起在星球日报实习。”
    “霍姆斯?你就是布鲁克林区的霍姆斯侦探?”帕克惊喜地喊了出来,他是两人中身材较为矮小的那位。
    “你知道我?”霍姆斯抬头,无精打采地瞧了他一眼。
    “当然,你可是整个大都会最有传奇色彩的侦探,我有一个做警察的朋友非常崇拜你,记录着你在大都会警局协助办理过的每一个案子,我还在在他家里见过你的照片!”帕克凑过去说道,眼睛里直冒星星,就好像看到偶像的追星族。
    “嗯。”霍姆斯没有多说,只是点了点头。
    “你崇拜偶像咱们回头再说,今天我们是来陪铁轻雨见这位先生的。”罗根插话说道。
    “ok,我太兴奋了。”帕克尴尬地笑了笑,找了个位置坐下。
    “你好,庞先生,之前霍姆斯先生在电话中告诉我,您是我在华国的亲人的朋友,是这样的吗?”铁轻雨问道。
    “没错。”庞谢点点头。
    “这个……我不是不相信这件事,只是有点难以置信,毕竟隔了这么多年,而且隔了数万公里的距离,找到一个人的概率太小了,毕竟,我之前也试图找到在华国的家人,可惜一点消息也没有。”铁轻雨说道。
    “为了找到你,我确实花了很大的代价,总算结果还算幸运。”庞谢说道。
    “嗯,那……为什么是您来?我的家人呢?”铁轻雨问出关键问题,双手微微颤抖,看得出来她非常紧张。
    “这是一个很漫长的故事,容我慢慢告诉你。”庞谢说道。
    “没关系,我下午请了假,您尽可以全部告诉我。”铁轻雨说道。
    庞谢轻轻叹了口气,眼前忽然闪过铁行云的面容,便从两人初次见面说了起来,一直说到最终铁行云死在荣格手上。
    当然,其中不少地方都做了改动,比如,帕劳变成了暹罗的大毒枭,素猜变成了与毒枭勾结的政府官员,荣格则变成了欧洲犯罪组织派来的杀手。
    至于铁行云,身份倒没什么变化,依旧是正义感爆棚的畅销书作者。
    “当他死在我眼前的时候,给我最终的遗言是希望我找到他妹妹,并且照顾她。”庞谢说道。
    听完整个故事之后,铁轻雨的眼圈渐渐泛红,泪水在眼眶中打转,不过,她是一个非常坚强的女孩,使劲眨了眨眼,把泪水又忍了回去。
    “这是你哥哥的遗照”庞谢从怀里摸了一张照片出来,放在铁轻雨面前,接着说道:“至于你的父母,早在我认识你哥哥之前就已经去世了,我也没有他们的照片。”
    这张照片是铁行云临死前拍的,虽然两人的长相不是特别相似,气质却惊人的相像,只要看过一眼,就不会怀疑两人是否有血脉关系。
    “我……”铁轻雨轻轻拿起照片,捧在手中看了一阵,然后小心的收了起来,泪水像断线的珠子一样,不断落在桌子上。
    “铁小姐,你哥哥现在葬在华国南诏州,如果你不忙的话,我希望你可以回去看看他,这也是他的遗愿。”庞谢说道。
    “我很想念他……”铁轻雨渐渐停止了哭泣,说道:“但是现在不行,大概还有两个月左右,做完手头上的项目,学业就能完成,到时候我想回国呆一段时间,除了看望哥哥以外,再去云州草原上走走,找找其他故人。”
    “好吧。”庞谢叹了口气,果然被霍姆斯说中了,看来他还得在这里住一段时间。
    “不需要这么久,我们加点劲,或许一个月就能做完,到时候就能提起毕业。”“小爬虫”帕克说道。
    “嗯,我也这么认为。”罗根说道。
    “对了,你们在做什么项目,或者,我可以跟你们一起做。”庞谢说道。
    “是这样的,我们在康奈尔大学的图书馆发现了一份档案,在大都会的历史上,有一个神秘的传言,据说这这里潜藏着一支黑暗血族,在暗中控制着这座城市的一切,我们的毕业论文就是把这支血族找到,然后通过报纸,让所有人都了解这个家族实际情况。”帕克毫不迟疑地说道。
    “呵呵,血族……那你们可要小心,这座城市里曾经有很多人有你们的想法,可惜他们都没成功……”霍姆斯忽然插口说道。
    “还有别人找过?他们最后是放弃了吗?”帕克问道。
    “他们最后都死了。”霍姆斯说道。
    “……”帕克无语。
    庞谢闻言,心中不由一动,对他来说,血族可不是一个简单的名词,而是实实在在的黑暗势力。
    就在桌上一片沉寂的时候,忽然有人用浑厚地声音打着招呼:“hi,轻雨、帕克、罗根,你们中午出来喝咖啡吗?”
    庞谢顺着声音望去,看到一个三十岁左右的高大白人,捧着咖啡给他们打招呼,黑褐色的头发与霍姆斯相仿,戴着一副厚厚的眼镜,看起来文质彬彬的样子,腋下还夹着一沓报纸。
    “哦,老师,我们陪铁轻雨见几个朋友。”帕克急忙站了起来,先跟这人打了个招呼,然后转回头来,对庞谢和霍姆斯介绍说道:“这是我们报社的前辈。”
    这个白人听了介绍之后,转头向庞谢和霍姆斯望去,略微挑了他眉毛,忽然笑了起来,说道:“你好,两位,我认识你,霍姆斯先生,你可是大都会的名人,还有这位来自华国的先生,初次见面。”
    “你好,庞谢。”庞谢起身,点头致意。
    “你好,克拉克.肯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