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1 章

作品:《私人浪漫

    宋铭铮冲了个冷水澡,一出来仍然被屋内的暖意包围,这让他有种莫名的安心。起码在这个环境中,物质基础给予了贺听昭暂时的保护,也给予了他一定的安全感。
    他不会太快的失去眼前这个人,起码还有能够喘息的时间。
    宋铭铮现在时常觉得时间不够用,但有时又会毫不在意的挥霍。大块浴巾披在头上,他随手擦了擦滴落的水,也懒得再去快速烘干,这样打理头发的过程,只靠在床尾,这样无知无觉的看了贺听昭许久。
    贺听昭其实是偏瘦长的脸型,下巴能摸到一个小小的尖。他长肉也不往脸上长,明明眉眼生的温柔,但宋铭铮偶尔摸着他的下巴,就会不由自主的感觉,这人上辈子该是个狐狸精转世。
    否则怎么能就这么把他迷的神魂颠倒。
    伸手探进被子里,纸尿裤还是干的,其实现在换了也行,但宋铭铮不想多吵贺听昭睡觉。只趁着双手正热,慢慢屈起一条瘫腿为贺听昭翻身,轻柔的做些按压。那双瘫脚现在垂在他掌心,竟也只和他手掌差不多大。有些外翻的柔嫩瘫足在宋铭铮掌心下垂轻点着,刚修剪过的足趾软嗒嗒的往内微微缩着。宋铭铮握住贺听昭的脚掌慢慢帮他活动,最后再小心在软枕上搁置好。
    把被子替贺听昭掖好,宋铭铮熟练的检查所有医疗设备是否正常运转。贺听昭已然又是陷入昏睡中,因为心肺衰竭他不受控制的张口呼吸,睡相一贯算不得太好。宋铭铮正好顺手拿备好的温毛巾替他擦掉滑落的口水,轻轻吻了吻爱人的额头。
    宝贝,好梦。
    浴袍松松挽了一个结,男人身体颀长,肌肉结实匀称,举手投足都带了一股子与生俱来的贵气,容颜更是俊美无双。他慢慢往书房回去,一步一步悠哉悠哉,但又好像在想什么事,半阖的瑞凤眼看起来懒得很。
    又并不对劲。
    凶,等贺听昭睡着了,宋铭铮短暂的脱离了那个有他爱人所在的世界,那股子随时可以压迫人的气场,就又在不知不觉间弥漫了。
    去书房的这段路宋铭铮的确想了很多。但不如外人所见那般,不是他的生意,不是他的地盘,更不是那个被他关在私人医院里的小杂种…那小东西叫什么来着?宋铭铮一下甚至都回忆不起来,他时常忘记这些,脑海中总是放空的时间更多。更多的记忆,更多的时间,他只愿意去想贺听昭,去谨慎细微的记住有关他的一切。
    实际上宋铭铮觉得自己很怯懦,他就是这么个靠爱情活着的人。
    脑海中忽然蹦出的,层层叠叠都是少年时的事。那些记忆穿破时空又穿破人记忆的局限,充斥着宋铭铮脑海中的每个角落,光芒一样照亮他的整个生命,又过于灼热让他觉得无比痛苦。
    贺听昭以为他们是一见钟情,直到现在都喜欢缠着宋铭铮问他为什么会一口答应下来在一起。毕竟他们从未见过,他只惊艳于这个西城里皮相完美的少年,但在宋铭铮眼里,他本该只是平庸而已。
    可不是,其实不是的。宋铭铮无数次独自一人回忆起那段时光,他惴惴不安的暗恋,他比贺听昭知道的要更早,很早的来到s城生活。只是过去为了保护他,没有放出这样的消息,他在来到这座原先长满爬山虎和玫瑰的别墅之前,先是被寄养,过了寄人篱下的生活近一年。
    s城因为贺家所在,过去一直是东城先发展起来。宋铭铮那时候住在东城,就在最贵的私立中学旁边。
    学校每天传来朗朗读书声,但他听着烦躁。有时艳阳高照,他刚刚从床上爬起来,窗帘厚重遮住他讨厌的那些亮,但声音不绝于耳。宋铭铮喜怒无常,年纪小小,会照着镜子盯着里面那张好看的脸,然后忽然把镜子砸碎,接着跳到碎片上踩的脚底全是血;也会在隔壁贵族中学跑操时拉开窗帘,从在这里看去并不显眼的联排别墅中露出一只上挑的瑞凤眼,拿出那把他离开法国故乡时,父母送给他的配枪,出生在这样的家族,那算是他童年时期收到的唯一礼物。
    寄养的人家早就发现他的异样,他们不敢阻拦,但是他们怕他。宋铭铮不在乎这些,并没有受到什么影响。后来贺听昭总觉得宋铭铮小时候吃过的苦太多,可他自己却没什么感觉。
    他不需要童年,不需要所谓的快乐,他甚至没想过需要的原因。
    他阴郁,他也无聊。
    无聊的坏蛋迟早会做出那些出格的事,哪怕他现在还没有长成。
    但他最后从窗帘中放下了枪。
    比划来比划去,最终他的眼睛里,倒映了一个人的影子。
    那个男孩从操场的栅栏边跳了出去,皮肤白的很,但和宋铭铮现在习惯了的那种白不一样,是健康的,天然的奶白色。宋铭铮的视力极好,甚至能看得到他因为跳跃运动,脸上微微泛起的红润。
    接着叽叽喳喳有三五成群的少年蹦下来,彼时还只是个富家小少爷的贺听昭遥遥的冲他们挥手,接着他们勾肩搭背的,不知去到哪里了。
    宋铭铮依然没什么感觉,但他觉得自己又不是那么无聊了。
    贺听昭经常在大课间时逃课,后来宋铭铮甚至记住了他每天的习惯,哪只脚会先落地。也偶尔记住其他人的脸,那些人有的现在和他还算熟悉,因为他们仍然会和贺听昭来往,关系不错。
    他的小昭,从始至终都是受欢迎的性子。不像他自己,像个身体健康却被囚禁起来的怪物。
    他就这样,躲在几米外的房子里,每天守着九点五十分的下课铃,在早晨十点,阳光最好的时候,陷入他的暗恋。
    后来宋铭铮因为家族的命令搬去了西城。
    有了属于他自己的这一整座宅邸,他不再需要躲避讨厌的阳光,却像是真的走进了黑暗里。
    那天大概是心血来潮,他从一整个衣帽间的黑色里挑了一件白色的蕾丝衬衫。宋铭铮从小就知道自己生的极好,因此少有再愿意花心思去打扮的时候,更何况他不想打扮给这里的任何人看。
    他去花园里摘了一大束玫瑰,花刺扎破了手,也并不怎样疼。
    那少年扒开了茂密的树丛。
    他又看见那白嫩的脸上飘起了红,他捂住了脸。
    “你真好看啊,我能不能喜欢你?”
    “可以”,他只说了这两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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