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尾巴
作品:《《哑巴亏》》 之后挺长一段时间我都没见到季寅生,倒是学生会的那位频频约我。
有一回他来我们寝室楼下,被在阳台晒被子的周丽瞧见,回来八卦我。我说他叫吴嵩,学生会体育部的。
周丽一脸惊讶:“啊,学生会的,那可以帮忙拿点请假条吗?”
我豁然开朗,还能这样!第二天我就问吴嵩要了一迭请假条,厚到足以养活全寝室。当然,于此付出的代价便是我的时间。还好我别的没有,时间太多了,分他一点也无伤大雅。
吴嵩女朋友很多,也毫不忌讳地让我们碰见。我对他恋爱史的兴趣大过他本身,他起初不愿说,后来发现我也会交换一些“小秘密”,就说的很勤快了。
这天我跟他在朝阳食堂吃饭,他拿的一把筷子分完我和他还多了一支。我见状笑着问他,“你有试过多人吗?”
他眉毛一挑,有些得意,“嗯哼。”
“哈哈哈,技术不到位才喜欢多人。”
他瞪我,狭长的丹凤眼瞪起来毫无威慑力。
我奸计得逞,笑得无比灿烂。
他挖了一勺饭塞进我嘴巴里,我闭上嘴的同时留意到周围有断断续续的眼神觑过来。
我开始老实吃饭,吴嵩也是,他扒饭好认真。我看着他低下头的叁角脸,想着跟他做朋友倒是不会闷,可惜男女之间没有真友谊。
起初吴嵩不死心,多次暗示我开房,后来渐渐也不再提。这样导致我与他相处越来越轻松,也越来越多了,连季寅生召我那天,我都跟吴嵩在一起。
我与吴嵩匆匆道别,打车去欧洲城。
这段时间我很少住那,季寅生不在,我一个人住没什么意思,来回学校上课也不方便。
一进门,我望见季寅生在铺地毯,茶几和沙发被暂时分隔于客厅两端。
我走过去把另一边卷曲的地毯一点点摊平,毛绒的触感,好舒服。我随口问道:“原来那块呢?”
“扔了。”
“为什么?那块也挺厚实的。”我直起身子,看季寅生摆弄地毯的四方角度。
“旧不如新。”季寅生漫不经心地解释,注意力分给地毯、沙发、茶几,留给我的只是移动的身体。
我顿生寒意,感觉他话里有话。我呆愣愣地想,也许他知道了我和吴嵩的事,所以他准备把我像旧地毯一样换掉。取代我的会是谁?唇膏的主人?香水的主人?耳环的主人?
季寅生收拾完客厅后走去卫生间洗手,洗得比动手术前的外科医生更细致,我听了很长一段时间的水声。
我思忖离开季寅生的话,好像也不是不可以。反正我漂亮,年轻,有父母给的钱,我有大把的时间去找比季寅生更适合我的情人,他们漂亮,年轻,有父母给的钱。啊,他们怎么跟我一样啊?
季寅生目不斜视地走出来,微微弓腰去抽茶几上的纸巾。我在那一瞬捧住了他的手掌,在他投过来的视线中跪了下去,然后一点,一点地舔舐他的掌心。
季寅生任我舔了会儿,才缓缓抽出手,继而在沙发上坐下。我也放松臀部坐在了自己脚后跟上。
新地毯的花纹精美,让人觉得那本该出现在瓷器上而不是被人踩在脚下。我盯着它们说:“我跟吴嵩就是朋友,没有别的!你一直不找我,我也不敢找你,怕你有什么事打扰到你。我只是找吴嵩杀杀时间而已,真的!”
说完,我抬头真挚地望向他。坦白从宽,这是我在季寅生这得出的一个生存之道。
季寅生悠然地背靠沙发,声线平平地重复:“杀杀时间。”
我点头,生怕季寅生不相信我,立即补充,“我跟你一起后,只有你一个的。”提到这我又委屈起来,声音低下去,“可你有好几个。”
季寅生好冷漠,他说:“去别地跪,别挡着电视。”说着真开了电视,五彩的荧光投在我脸上,一定很滑稽。
我默默踱去主卧门口跪了,季寅生也不怕折寿,只有死人才敢让人跪这么久吧。可我现在还不想离开他,我想不透这是为什么,等我想明白了,我一定走得远远的,不用他赶我。
双腿麻了又僵,僵了又麻,我偷窥季寅生,他没注意这边,我即刻松了松双腿,悄悄伸了个懒腰。
骤然,耳边响起了稳健的脚步声,混着新闻联播主持人的字正腔圆,季寅生走过来了。
我猛得端跪,低眉顺眼。
季寅生走至我边上,我的余光瞥见他手里竟然拿着麻黄色丝绳。我微微颤抖,不知道是兴奋多一点还是害怕多一点。
季寅生半蹲下来,轻轻推了我一把,我便仰倒在了地上。他开始绑我的手腕,闲情逸致的模样仿佛在浇花,修长的手指穿梭在丝绳中,格外赏心悦目,以至于我都忘了挣扎。
一个漂亮的手铐结。
接着是脚踝,因为看不到,未知的恐惧油然而生,我条件反射地挣扎了两下想坐起来。季寅生不悦地拉了拉绳子,绳环立即收紧,我的两只脚几乎要迭起来。
我轻呼一声,不敢再挣扎。
季寅生绑完,拉着绳子站起来。我的双腿被迫吊起来,他把另一头绑在了门把手上。
我的裙摆随之如凋零的花瓣落下来,下半身倏尔暴露在他眼皮子底下,我又哭又笑地说:“我好像一条看门狗啊。”
季寅生置若罔闻,离开了。
我的耳边是新闻联播后的天气预报,多云转雨,10~18度。室内却很暖,甚至有些热,季寅生把空调打得很高。
我尝试把脑子放空,把自己物化,因为这样才不会太难过。宠物狗被链子束住脖子的时候只会开心地转圈圈,因为主人要带它出去玩了。狗狗不会因为绳子难过的,狗狗亲手把绳子叼到主人手里。
我想起刚上初中,外婆送了我一条小黄狗当升学礼物。小狗蜡蜡黄黄的,摇着短短的尾巴,吃米饭像在喝水。我好喜欢它,跟它有说不完的话,可它后来被我害死了,14岁的我决定以后替它活,替它向人摇尾巴。狗狗只要不被抛弃,做什么都可以,那我也可以。
一旦放空自己,时间就过得很快,电视开始播放《晚间新闻》,到季寅生准备睡觉的点了。
果然,他从书房出来了,站在我身旁居高临下地启唇,“想走吗?”
我摇摇头,“不要赶我走。”
“沉椿,我管不住你。”他的语气淡得近似无奈。
我呆呆地看着他,看着他笼罩下来,解开绳缚。我抬眼看手腕脚腕处的痕迹,季寅生手法漂亮,连印子都规整、对称,一种美学。
季寅生起身前把绳子一股一股收起来,拍了拍我的脸蛋,“起来吧。”
我手脚并用地爬起来,跟着他走进卧室。他把绳子搁在我那头的床头柜上,我只要点灯、拿手机都会看到它。
后入的时候我半张脸都凹进床褥里,操的我整个人都痛起来。季寅生大发慈悲地把我翻过来,身子被他折成锐角,而他是使着教棍的数学老师,在我身体里规画各种图形。
结束后季寅生敷衍地贴了贴我的嘴唇。
我甜笑,打个巴掌给个甜枣。
他洗完澡出来我还在躺尸,他让我去衣柜看看。我爬起来,拉开衣柜看,下一秒笑得更甜,甜得发腻,心口作呕。
“啊,Birkin!”我恰如其分地惊呼,哈哈,鲍鲍换包包。笑意黏在脸上,“季寅生,你听过一句话吗?A Birkin a day keeps the doctor away.”
“你喜欢就好。”他擦着头发,湿漉漉的眼睛,看不透的眼睛。
“喜欢啊,怎么会不喜欢。”我喃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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