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作品:《分手信

    本书由【霎紫明嫣】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
    书名:分手信
    作者:蓝色的奥斯汀
    文案
    这辈子颂颂写过三封分手信。
    第一封写给完美男神大师兄范羽,可惜她不记得写了什么。
    第二封写给相恋多年的大学同学阿深,可惜她根本不记得写过。
    至于第三封,呵呵,又和第二封有关。
    这是一个渣男的全盛时代,每次分手,都是心口一道疤痕。不断遇到不对的人,而不对的人才让你难忘,这就是宇宙对我们的安排。或许生命和爱情永远不会是我们期盼的样子,唯有努力地遗忘。但也有可能,这一千次错误的相遇,只是为了等待下一次对的相逢。
    友情提示:本文非虐渣,非破镜重圆,我觉得是个泪中带笑的治愈文,只有小情小爱,木有荡气回肠。
    内容标签:都市情缘 爱情战争
    主角: ┃ 配角: ┃ 其它:
    ==================
    第1章 楔子
    深:
    这封信写在离别之际。
    窗外刚刮起大风,暴雨将至,我知道你正在来的路上,可是我还是决定先走一步。有些话很难当面讲出口,比如我爱你,又比如再见。
    三年说长不长,原来对我们来说,还是太长了。我一直以为美好的初恋,我们和别人是不同的,毕竟携手度过纯真的校园生活,一起走过徽杭古道,一起看过山顶的星空。那一年我迷路在校园的十字路口,你跑过来捡球,扒开我的地图问,同学,需要帮忙吗?那时候我惊叹世界是何等奇妙的存在,恰好我迷路在那个路口,你又恰好跨越大半个地球路过那里。
    可是最后终究还是走到这一步。三年说短也不短,我们算是彼此了解。记得那次你去美国探亲,回来后我开玩笑地问,玩得好吗?有艳遇没?你不回答。有句话叫what happens in las vegas leaves in las vegas。可是你看,我了解你每一个动作,每一个眼神,你什么都不用说,我同样了解。我不能不注意到,你心不在焉的眼神,身上陌生的香气,不愿让我听到的电话。呵呵,这三年来,谢谢你教会我许多。
    最后先说分手的是我,三年过去,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云彩是你的,天空是你的,阳光是你的,所有的天气,或晴或雨,或喜,或悲,整整三年,我所有的美丽与哀愁,都是属于你的,所以我挥一挥衣袖,什么也带不走。
    分手那天你问我,我到底爱不爱你。真是始料未及,我以为你永远不会这样问。以前执着地问你爱不爱我的人总是我。没空搭理我时你会毫不犹豫地答,当然爱啊。大部分时候你会调侃地笑:“可以说真话吗?”
    你心底的真话,我一直以为我是知道的。知道并不代表明白,时至今日,我想我终于明白了。爱一个人,与我来说是光,是空气,是一切美好的存在。与你,是责任,也是负累。
    所以你问我,分手是不是因为不爱你了,那样诚恳的眼神,一心想挽回的态度,我唯有一声叹息。其实我是想问的,可以说真话吗?可以吗?真的可以吗?可惜我也有我存在的意义,不想成为负累,任何人的负累。
    所以,呵呵,还是算了吧,我们。有人说过,爱情象巴士,不论你如何呼喊,该离开时也不会为你停留。
    那么,在我收拾行李离开这里之前,让我以书面的形式,正式回答你的问题。你问我到底还爱不爱你,这是我的回答:对不起,我不爱你。
    第2章 我们都有小秘密(1)
    we dance round in a ring and suppose,
    but the secret sits in the middle and knows. ----robert frost
    我们兜圈舞蹈,心怀揣测,
    秘密其中静坐,早已知晓。
    如果时光可以倒流,鲁颂颂那天绝不会从书架上选这一本书。
    事实上那天春光明媚,晴空十里,是个十分适宜出门面试的日子。她穿好黑西装,手提文件袋,在镜子里审视自己,觉得一切无虞,才登上自己仅有的一双高跟鞋打算出门。
    临出门那一霎那,时间已经十分紧迫,可她突然想到,地铁上大半个小时,应该很无聊吧,所以顺手从书架上抽了一本书。
    恰好是这一本,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哥伦比亚大文豪马科斯所著的《百年孤独》,英文译本。
    面试并不十分困难,可是她知道自己资历不够。某知名跨国软件企业在中国办一个云计算的研讨会,请了美国著名专家来讲座,需要找个同声传译。她一个彻头彻尾的文科生,翻译专业,也有过会议翻译的经验,不过“云计算”什么的,对她来说真是如“浮云”一般的存在。
    面试官三人小组在会议室里坐了一列,为首那个是圆头圆脑的中年男人,和蔼可亲地翻着她的简历,用英文问:“鲁小姐,哦,翻译学院硕士在读,请问过去有没有做过科技类的翻译工作?”
    “没有。”她实事求是地回答,又连忙补充:“不过我是个学习能力很强的人,以前几次会议翻译之前也没有相关的专业知识,但我都在会议前补读文献了,最后也很好地完成了任务。我相信这一次我也能胜任。”
    那个姓赵的面试官微微点头,换他边上的年轻女人问:“鲁小姐还在念书,学习一定很紧张吧?补读文献需要花大量时间,你为什么会对这次的工作这么感兴趣呢?”
    “呃……”颂颂顿了一顿。为什么?十个人应征工作九个人是为了钱吧?说实话她委实讨厌这种明知故问,还要求大家撒谎的问题,所以想了想,说:“我看中了一个照相机镜头,可又不想问我爸爸要钱。大家不是都说嘛,‘摄影穷三代,单反毁一生’,所以要努力工作。”
    面试是全程英文对话,她忽然冒出一句中文的“摄影穷三代,单反毁一生”,一时间大家都笑起来。
    面试就在这样愉快的气氛里结束。颂颂手忙脚乱地收拾东西走人,包括那本在地铁里翻了翻的《百年孤独》。记得大学时候她对这本书十分着迷,来来回回读了有六七遍,最后还想用魔幻现实主义为题来做毕业论文。那时候她还在读本科英语系,一眨眼三年过去,书里的内容竟然忘了大半。
    她当然也不记得,书里夹了一张旧书签,而她走得匆忙,书签恰好掉在地上。
    面试官老赵在门口捡到书签,心里不免咯噔了一下。刚才还十分明朗的局面,被这最后一个面试者搅成了一滩浑水。有人用名片做书签也不奇怪吧,可是这张名片上写的是个熟人的名字。
    他在心里权衡再三,最后去敲了技术总监的门。反正本次研讨会由他总负责,翻译人选正好也让他决断吧。
    办公室门口挂着“shane y. chen”的名字,门后面的桌边,shane正低头在键盘上十指如飞,一副“我很忙,别烦我”的样子。老赵犹豫一刻,最后还是敲了敲门。两份简历放到shane的面前,老赵问:“会议的同传,你看哪个好?”
    shane被打断,不得不停下来,疲劳地捏一捏自己的鼻梁,快速翻了翻两份简历。其实两个人优劣明显,一个名校科技英语本科,翻译学院硕士毕业,长长一串科技会议同声传译的经验,包括两次计算机行业年会。另一个在校硕士生,有几篇发表的翻译小文,都是风花雪月的题目,什么“愿无岁月可回头”?看得他一阵牙酸。
    他探询地抬头,老赵堆笑:“我觉得两个都可以,所以想问问你的意见。”
    难道是老赵的熟人?可如果是,老赵自己决定就好,大可不必拿来问他,上面也并没人和他提过要“照顾”任何人。shane略一沉思,就说:“这一个似乎经验不足,我比较倾向于那个有科技背景的。”
    老赵似乎愣了一愣,立刻回过神来说:“我完全同意。”
    既然两人意见一致,那没什么可啰嗦的,他把简历递回给老赵。只是在递回去的那一霎那,他注意到简历上的名字。
    鲁颂颂?
    刚才他根本没注意两个候选人的名字,这时候才后知后觉地看到,再仔细回想简历上学校的名字,无疑就是那个鲁颂颂。可是简历已经递出去,收不回来,更何况老赵喜滋滋接过简历,转眼已经退出了他的办公室。
    他坐在那里出了一会儿神,心里莫名的一阵后悔,究竟后悔什么,却又说不上来。
    下午途径茶水间,他还听到另两个面试官的议论。sherry说:“哎,记得最后那个面试的吗?”
    “就是摄影穷三代,单反毁一生那个?”
    “对,就是她。我听说啊,她是shane介绍来的。我还奇怪呢,怎么那么直截了当就说打工是因为缺钱花呀。”
    另一个是秘书室的jessica,惊诧地说:“不会吧。不是说shane拍板要了另一个?”
    sherry才狐疑:“真的?那难道是打着shane的旗子来招摇撞骗的?”
    他端着咖啡走回自己的办公室,刚才那两人的对话在心里打了一个转。她缺钱花吗?那么快?不至于吧。脚步已经走到了自己办公室的门口,他停了一停,又拐了一个弯,去了老赵的办公室。
    老赵正在讲电话。shane在门口想了想开口该怎么措辞,等老赵放下电话才说:“忽然想到,有个朋友托我找个翻译,刚才那个鲁颂颂看起来挺合适。能不能打电话让她再来一趟?”
    老赵诧异地略张了张嘴,似乎一时没反应过来,而他立刻又改变了主意:“啊,对。我的私事,这样不大好。还是你把她的电话号码给我,我自己和她联系。”
    所以颂颂第二天接到m公司的来电,打电话的是那个圆头圆脑,慈眉善目的老赵。老赵的语调客气里带着几分亲切:“鲁小姐,对不起啊,我们已经决定录用了另一个翻译。你的条件也是十分不错的,只是缺乏一点经验。”
    她并不觉得意外,礼貌地回答:“没关系,谢谢你们能考虑我。”其实她心里甚至有几分暗暗的庆幸。云计算?想想几天内要看完的文献,她就忍不住要凌乱一番,更何况要背的单词估计是海量吧?太挑战自我了----她的记忆力可不怎么好。
    没想到老赵顿了一顿,又说:“不过,我们的技术总监陈亦辰先生要走了你的电话。他有一个朋友正在找翻译,大概这几天会联系你,所以让我先和你打个招呼。”
    颂颂并没在意,放下电话就把这事忘在了脑后,趴到床上继续读那本《百年孤独》。三年来她还是第一次又翻开这本书,里面的句子象许多过去的往事,似曾相识却又飘渺遥远。最后她按照每天的习惯,睡前上网,在自己的空间里写日志。
    “《百年孤独》的第一句:
    many years later as he faced the firing squad, colonel aureliano buenda was to remember that distant afternoon when his father took him to discover ice.
    多年以后,奥雷连诺上校站在行刑队面前,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参观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忽然想到大学的第一堂翻译课,老师拿这句话来做例句。‘his father took him to discover ice’里的‘discover’该怎么译?发现?参观?其实最好的译法是‘父亲带他去看冰’。
    仅仅一个‘看’字,最简单,也是意义最丰富的。
    那么久远的事,还能忽然想起来,可喜可贺。”
    关掉电脑又关掉灯,她在黑暗里上床。窗外月色迷蒙,隐隐约约投射在对面的墙上,四周寂静无声。她盯着天花板上的阴影躺了片刻,还是忍不住打开手机。果然,已经有人在她日志后面留了言。
    那么多年她的空间只有一个访客。“深宇宙”说:“万事不要勉强自己。早点休息,晚安。”
    第3章 我们都有小秘密(2)
    第二天早上,颂颂接到一个陌生男人的电话。
    一早导师给她发了邮件,说有个“朱生豪翻译大赛”目前正在征稿,建议她去参加,让她去导师办公室拿资料。她连忙出门,快走到翻译学院大楼时手机响起来,一个陌生的声音说:“你好,我是陈亦辰。”
    她当时愣了一愣。陈亦辰?是谁?她该认识吗?
    那个陌生的声音继续说:“听老赵说,你前两天在我们公司应征会议的同声传译。”
    她才“哦”的一声恍然大悟,是那个技术总监。她说:“啊,对了!赵先生和我说了,您的朋友想找个翻译。”
    对方似乎停了很长一段时间,才说:“正好路过你们学校,能不能见个面?”
    他们约在翻译学院的大楼前见面。早春二月,校园里的柳枝刚发了一点点嫩绿的新芽,空气清新冷冽,到处还是冬天肃穆的色彩,只有玉兰开得早,亦白亦粉,参杂在一片棕灰色中,格外醒目。
    转过一个弯,翻译大楼就在眼前。还差几天才开学,校园里人迹稀少,视野之内只有一个高个子的陌生人,笔直站在挺拔的玉兰树前,和她四目相对,神色僵硬地朝她点了点头。
    “你好。”她点头向他致意。所有认识的青年男子在她脑海里一闪而过,没有重合的脸。可是她的记性不好,认人尤其糟糕,常常遇到以前见过的人对面不相识的场景,所以习惯性地保持笑脸相迎,礼貌地打招呼,不太熟络又不太疏远,好象认识,又好象不认识,连称呼她都格外小心,尽量不直呼人名,免得叫错了尴尬。
    对面的陈先生貌似微微皱了皱眉,迟疑了片刻才说:“你……还好吗?”
    她笑着答:“挺好的。听说您的朋友要找个翻译?”
    长久的沉默,对方才开口:“现在有时间吗?可不可以找个地方坐一坐,我把具体情况和你交代一下,不会耽误你太久。”
    她为难地看了看手机上的时间:“现在恐怕不行,我的导师正在办公室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