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节
作品:《女配重生后更能作了》 城市的高楼亮起了灯火,周遭的街道却又是暗淡的。
余琛坐在办公室里, 透过巨大的落地窗,看着外面一副白昼如夜的景象,过了好一会儿才收回视线。他的目光重新落回办公桌上摊开的待处理文件, 正要继续往下看,忽然放在旁边的手机微微震动起来。
余琛侧头看了一眼,来电人是李绪,他微微有些愣住,过了几秒才拿起手机接听电话,“喂, 李绪。”
“阿琛, ”李绪的声音从听筒里传出来, 很明显的听得出来带了担忧, “有件事我想要跟你说一下, 是跟奚小姐有关的。”
余琛听到这话, 只觉得心跳仿佛有一瞬的停顿,接着有细细密密的疼从心底蹿起。
“她……怎么了?”他艰难的开口问了一句。
“奚小姐她……”李绪说到这里,有些迟疑,过了几秒才继续往下说,“我觉得她的情况可能不太好……”
从李绪的口中, 余琛得知了发生的事情——奚盼前几天带着猫去宠物医院做节育手术,但是中途出去了一下,之后一直到医院快关门了也没回去。李绪给她打电话,她说是临时有事,拜托李绪帮忙照顾一下猫,李绪答应了,结果那一照顾就是几天,一直到今天早上奚盼还是没去接猫。李绪又给她打了电话,结果却听奚盼说她不想养猫了。
“我知道很多人养猫是一时兴起,但是奚小姐她看起来不像是那种情况,之前我在小区里碰到她溜猫,可以看得出来她很喜欢奚小乖,而且就算是跟我说了不想养,她也还是很关心猫的,问我愿不愿意收养,她可以提供一笔钱,那个数字足够猫无忧无虑且富足的生活一辈子……”
一个不缺钱不缺时间,平时对猫还特别好的人,突然说不养就不养了,必然是出了什么问题。
李绪正因为是察觉到了这一点,才跟余琛说的。虽然他之前并不看好余琛跟奚盼之间的事,也不知道中途发生的那些事,但他很清楚余琛一时半会儿是放不下奚盼的,要是奚盼出了什么事,余琛肯定会难过。
余琛心里忽然涌起一阵恐慌,他跟李绪道了谢,挂断电话后直接拨了奚盼的号码。嘟嘟声响了好一会儿,电话才被接通,“余琛,什么事?”那一头奚盼的语气跟以往一样淡淡的,但还是能听得出那种虚弱感。
“你……还好吗?”余琛声音轻轻的,语气也小心翼翼。
“怎么会这么问?”那边的奚盼稍微有些疑惑,但是不等他回答,她就自己想到了,“哦,想起来了,是李绪跟你说的吧?我没事,就是觉得奚小乖它很烦,每天都吵我,要我带它出去玩,我上班都没这么积极,所以不想养了。”
她的话听起来合情合理,但余琛知道不是这样的,以她的性格,要是真的不想养了,直接说就是了,像这样越解释越显得可疑。
“你喜欢猫吗?喜欢的话送你吧。”奚盼说,忽然又顿住,改了口,“……还是算了吧,给你不太好。”
余琛心底恐慌更甚。
一只猫,奚盼可以送给李绪,却不想送给他,原因无外乎就两种,一个是想跟他彻底的划清关系,但这不是她的风格,那就只剩下另一种可能,不想他睹物思人,而这一点又可以有两种情况,一个是思念活着的人,这也不是奚盼的风格,她不是会在乎这种细节的人,否则刚才也不会问他喜不喜欢猫,而剩下的另一种情况……
“奚盼!”余琛叫她的名字,声音微不可查的有些颤抖,“你在哪里?”
“我跟你又没什么关系,你问这个做什么?……算了,不跟你说了,我要去玩了,就这样,再见。”奚盼说完,直接就把电话挂了。
余琛努力稳住自己的心绪,迅速又打了电话过去,然而这一次,电话才拨通,就被挂断了,再之后他就打不通奚盼的电话了,很大概率是被她拉黑了。
奚盼的反应真的太反常了!
余琛顾不得工作上的事,匆匆暂交给信任的人代为处理之后,订了最近一个航班直飞燕城。
他抵达机场的时候,时间已经是下午两点多,从机场到奚盼家所在的小区,又花了将近一个小时。期间他尝试着给奚盼打了几次电话,无一例外都没打通。他只能拜托李绪给奚盼打电话,结果是奚盼连李绪的电话也不接了。
这种情况已经能说明很多事。
余琛到了奚盼家的小区,他进不去她家的单元楼,但是通过李绪的关系,从物业那边打听到了情况,奚盼已经有几天没有回这边了。由于李绪人缘很好,物业的人还给余琛提供了一个消息——“奚小姐她的司机叫齐国胜,他可能知道她的情况,我这有他电话,你可以问问。”
余琛很快打通了齐国胜的电话,问起奚盼的情况,齐国胜起初不肯说,直接就挂断了电话,后来又跟奚盼一样,把余琛的号码给拉黑了。后来余琛找了帮了忙,查到了齐家的地址,带了礼物上门去拜访,费了很大功夫,最终才说服齐国胜松口,透露了奚盼的情况。
“奚小姐她……在医院里。”
时间已经是深夜,余琛开着到了医院,按照齐国胜给的信息,找到了奚盼的病房。他几乎是一路跑着来的,微微有些喘息,站在门外稍微平复了一下呼吸,这才敲响病房门。
片刻后,一个穿着绿色护工服的女人来开了门,站在门里打量了片刻后,才让余琛进去。
奚盼住的是私立医院的豪华病房,里面除了病床及一些医疗设备以外,装修看起来就是正常的套房。余琛跟着护工进了病房里,一眼就看见奚盼穿着病号服靠坐在病床上,正低头玩着手机,应该是听到了声音,她抬头往这边看了一眼。
余琛整个人都愣住了,一个多月的时间不见而已,奚盼跟他记忆中的样子简直天壤之别,那张脸苍白不见一丝血色,两边脸颊瘦得凹陷进去,唯有那双眼睛几乎没有变化,眼里是一贯的漫不经心。
“你来了。”奚盼笑了笑。齐叔之前就给她打过电话了,所以她并不意外。
“你……你怎么了?”余琛控制不住的红了眼眶,只觉得连说话都变得无比困难。
反而奚盼,依旧笑着,“你难过什么,我很好的,因为一直以来的心愿快要实现了。”她指了指旁边的沙发,“坐吧。”
余琛艰难的迈动步伐走过去。
“早知道就不去李绪那边了。”奚盼看着余琛,“既然你都知道了,那你能不能帮我照顾好奚小乖?作为交换,我可以跟你说一些我以前的事,如果你想听的话。”
“……好。”余琛点头。
奚盼的声音轻轻的,隐约给人一种不真实的感觉,“我从小就是感情淡漠的人,对生死毫无敬畏。起初我父母并没有察觉到问题,只是以为我性格内向,直到一次意外……”
事情已经过去很多年,当初的人和物早已面目全非,奚盼却依旧清晰的记得那一幕。那时候她刚上小学没多久,在一个周六的中午,妈妈带着她出去玩,经过一个路口的时候,不远处一辆疾驰的车撞上横穿马路的行人,刺耳的刹车声,周围人群惊恐的尖叫声,在一片混乱之中,年幼的奚盼面无表情的看着被撞飞到自己面前血肉模糊的人体残肢,像是一个异类。
她还记得妈妈冰凉且颤抖手,还记得周围人渐渐看向她渐渐异样的眼神,还记得空气中浓重的血腥味。
她的心却很平静,不觉得害怕,不觉得恶心,也没有怜悯同情。
那之后,父母第一次意识到奚盼心理有问题,之后很长一段时间,他们带她看了很多的心理医生,结果自然是没什么用。
“那天路口发生的事,后来不知道怎么被学校的里人知道了,后来的情况你大概也能猜到。”奚盼无所谓的语气,“同学们既讨厌又害怕我,老师也对我有意见,最后在家长们的集体抵制下,我父母给我办了转学。小学五年级之前,我平均每个学期要转一次学,把市里的学校几乎都转了一遍,最后我父母直接带我搬到了燕城来,外公也只能一起跟着过来。”
奚盼其实对周围的人态度并不在意,只是父母担忧的目光让她心里有些不舒服,于是在进入新的学校之前,她决定把自己伪装成一个好学生,因为在学校那种地方,好学生是有一定特权的,哪怕冷漠一点也没有太大的关系。
“转到新学校以后,我每次考试都是第一名,老师再也不会对我有意见,偶尔有,也会心平气和的试图跟我讲道理,同学们可能不喜欢我,但也只能憋着。”
当然,奚盼不在乎这些外人,她考第一名拿各种奖杯,只是单纯的想让父母外公他们高兴。
在她的努力伪装下,这个家庭渐渐变得跟普通家庭一样,爸爸可以专心管理公司,妈妈照顾一家人,外公偶尔帮忙带孩子。
可惜好景不长,在奚盼刚上初二的时候,出了意外变故。
“我在医院里陪了她很久,但是什么也做不了,只能眼睁睁看着她一天天衰弱,最终离开我。”奚盼的声音终于有了变化,却只让人听了更难受。
妈妈去世之后,奚盼只剩下爸爸跟外公两个亲人,她虽然依旧能坚持好学生的伪装,但性格越来越烂,以至于一直到高中她都没有朋友,甚至连说得上话的人都几乎没有。
“余宵大概算得上是我的第一个朋友,当然只是我觉得,毕竟在其他人眼里,我脾气还是那么烂,对他也没见好到哪里去。”奚盼说起余宵,声音稍微缓和了一些。
“我一直都是把余宵当朋友的,直到他给我带了红糖水。”
奚盼虽然感情淡漠,内心深处却还是有隐秘的柔软点,那就是跟妈妈有关的记忆。奚盼性格古怪,身体也不是很好,特别是来例假的时候,每次都痛得死去活来,但她讨厌打针,也不喜欢吃药,只有妈妈给她煮的红糖水,她才愿意喝。
“我其实也不是喜欢喝红糖水,因为没什么用,我只是喜欢坐在旁边看她给我煮红糖水的样子,会让我觉得内心很平静。后来再也看不到她,我就开始怀念那种味道。”
“我没想到余宵会给我煮红糖水,还意外的摸索出了我记忆中的味道,虽然后来知道这些都是你在后面给他出主意,但我那时候跟他交往,是真的很开心。我跟他有过约定,假如高考他能考到我周边的大学,我就带他去见我爸爸跟外公。”
可惜所有的一切,都毁在了高考之前的一场车祸里。
“很多年前,我所在乎的人都不在之后,我就觉得一切都没有意思,但又总觉得,如果我主动结束生命,他们大概都会难受,就一直坚持到了如今。我现在虽然外表看起来不太好,但我心里是很高兴的。”
“余琛,谢谢你来看我。还有,拜托你帮我照顾好奚小乖。”
“……好。”
……
半个月后,燕城一中附近。
俞寒川坐在车里,透过车窗玻璃看向外面。
时值午后,明媚的阳光从头顶树叶的间隙里洒下,细小的光柱内,游移的尘埃清晰可见。
他要去见一个客户,本来走的是另一条路,但那边因为意外堵车了,司机便调头绕路走了这边。
已经过去一个多月的时间,他依旧放不下对奚盼的感情,却又不知道要如何才能继续下去。
车子从燕城一中校门口开过,一瞬间,俞寒川的记忆有些恍惚,脑子里飞快掠过一些模糊的画面,就仿佛他曾经来过这里一般,可事实上这是他第一次从这里经过。
“停车!”
司机很快把车停下,回过头来询问,“俞总,怎么了?”
俞寒川脸色有些不太好,“你在这里等着。”他说完之后,直接推开车门下车。
燕城一中已经有几十年的校龄,大门前石碑上的题字虽然重新涂刷过了,但依旧看得出风霜侵蚀的痕迹。俞寒川站在原地,仔细打量着周围的一切,那种隐约的熟悉感缭绕不去。
他有一种感觉,自己似乎忘记了什么很重要的东西,但又无论如何都想不起。他眼神有些迫切,绕着整个一中走了一圈,终于在经过一条林荫小道的时候,那种熟悉感到了顶峰。他放慢了步伐,缓缓踏上林荫小道,当视线触及旁边一家店铺的时候,脑子里猝不及防掠过很多画面。
他想起来了!
那是在很多年前的一个夏天,他因为跟家里人闹了矛盾,独自一人在路边随意拦了一辆大巴车,一直坐到终点,就到了燕城。他在这边漫无目的的游荡了几天,最后到了燕城一中附近,在这边不小心把手机跟钱包都丢了。
那时候的俞寒川其实并不紧张,总归也饿不死,他穿着一身昂贵的衣服,双手插兜走在一中附近的林荫小道,周围冷冷清清也没什么人,走了一段路,他脚下踩到了什么东西,低头看去,是一个钱包。
俞寒川盯着看了几秒,弯下腰用两根手机把钱包捡起来,打开看了一下,里面放了一张照片——背景是一条林荫小道,看起来就跟他所在的地方差不多,一个穿着宽松校服短袖跟长裤的女孩站在树下,明媚的阳光穿过树叶间隙照在她脸上,那一片肌肤白得像是会发光。她像是在等人,五官轮廓十分精致,眉目之间却带着一种漫不经心的感觉。
十有八/九是个男生的钱包,把喜欢的女孩的照片夹在里面。
俞寒川心里随意猜测,拿着钱包等在原地,等失主找来,索要一顿饭的报酬。
他在那里等了十几分钟,几乎快要没耐心了,终于等来了一个高大的少年,那人有着阳光帅气的五官,脸上带着笑跟他打招呼,“嘿,兄弟,有没有看到一个钱包?”
俞寒川背靠着树干,把手里的钱包晃了晃。
少年眼睛一亮,“就是这个!”
“说说看里面什么情况。”俞寒川没直接给对方。
“里面放了一张照片,我女朋友的,就在这儿拍的,她穿着一中丑不拉几的校服,但一点不影响她的好看!”少年笑嘻嘻的,“里面还有我的身份证,余宵,余生的余,良宵的宵。”
都对上了,俞寒川把钱包扔了过去,一边嗤笑道,“直接说名字就好了,炫什么女朋友!”
“你不懂!”名叫余宵的少年依旧笑着,“我请你吃东西吧,感谢你特意在这里等着归还我钱包,不过只能在这附近吃,我等下还要去找我女朋友。”
俞寒川点点头,扫了一眼附近的店面,最后指着装修看起来最好的一家,“就那吧。”
只听少年余宵说,“兄弟,眼光不错啊,这附近就这家东西味道最好了,我经常带我女朋友过来这边。”
俞寒川翻了个白眼,“你能不能不要三句话不离你女朋友?”
两人进了小饭店,俞寒川一点不客气的拿着菜单点了一堆东西,余宵也不介意,最后俞寒川还点了酒。
很快菜都上齐了,俞寒川挑挑拣拣各夹了两筷子,觉得味道实在不行,干脆放下筷子开始喝酒。一边喝,一边拿了一罐递给余宵,“来一罐?”后者盯着看了两秒,忽然笑了起来,“好啊!”
男孩子之间的友谊很奇怪,两人喝着酒,渐渐就聊了起来。
俞寒川说了自己离家出走,一个人跑到燕城来散心,还把手机钱包都弄丢了。
余宵说他今天是来接女朋友的,她被学校老师带去参加竞赛,今天会回学校。
“我跟你说,我家盼盼特别厉害,每次考试都是第一名,各种竞赛奖杯拿了一堆!”余宵说起他女朋友的时候,那种自豪的语气,仿佛那个厉害的人是他自己一样。
两人说着话,忽然余宵的电话响了,他大概是酒量不太行,脸已经很红了,听到铃声,摸了手机出来看看,才接听,又不小心按到了免提。
“喂,盼盼!”
听筒里传出女孩清冷的声音,语气漫不经心,“你在哪?”
余宵简单说了一下自己丢钱包的事,“盼盼你到学校了吗,我马上去找你!”
“余宵你又喝酒了吧?算了,我来找你。”女孩说完就把电话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