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节
作品:《烈酒敬余生》 “重伤,回家乡调养了些许日子, 没想到再回来天都变了。”卫臣坐下来,目光微微偏着看向一侧,眉眼里有细碎的哀伤。
他和卫峥交往之初,父母便不大乐意, 卫峥很忌讳说自己的过去,是以总给人一种阴郁的感觉,像那种历经沧桑的浪子,眼神里都是故事,讨人好奇,却不讨人喜欢。
邬西山脉出事的时候,家人即刻赶到带了他走,联合保险公司给了卫峥一个死亡的消息,气头上的母亲甚至对她说了很过分的话,好让她愧疚,也好让她离他远远的。
卫臣外伤严重,却不至于送命,抢救脱离危险之后,就被转移到了老家的医院,他右腿截肢,在病床上躺了许久。是以并不知道卫峥自杀的消息,等他开始关注外界的时候,卫峥已经恢复的差不多了,他不想打扰她,也没再回过a市。
出事初,他只是每天躺在病床上,看着一张张医院的催款单,想着从山崖掉下去之前和卫峥吵的那一架,再看看自己从大腿根截断的右腿,知道两个人彻底完了。
其实他也说不上多喜欢卫峥,脑海里只记得她眼神,缥缈,带着点无所适从的茫然。她话很少,观察力很强,能感受到人别微弱的情绪变化,总是很体贴,是那种润物无声的体贴,不经意间沁透心脾。
他躺在病床上的时候,想起她的时候,才有种深切的痛楚。
他消沉了好一段时间,父母看着好好的儿子突然变成了残疾人,也痛不欲生,他用了好大的力气才说服母亲不要去找卫峥的事,也用了好大的力气来说服自己重新面对生活,不过是换一种姿态活着,并没有什么值得悲伤的,自己抛弃自己,也是最大的悲哀。
尽管他内心无法接受残疾的事实,但这件事不能怪卫峥。
那天他们吵了一架,为去域城的事,她还是不想去,他坚持要过去。他焦虑得来回踱步,拿踢石头的时候,不小心失去平衡,要去抓她的时候,背对着他的卫峥不知道情况,赌气挣脱了他的手,于是他从山崖滑了下去。山崖很高,他撞在石头上,右腿彻底废了。
卫臣简单地交代了一下始末,姜博言有些讶异地看了他一眼,一时竟无言。
“不用安慰我,我现在很好。”卫臣目光偏过来,目光恬淡无波地正视他,“这次来是向你道歉,布料厂的事我事先调查不充分,轻信了别人的谣言,我会想办法弥补的。”
姜博言送他离开,在公司门口替他叫了车,看着他搬着自己的假肢上车的时候,只觉唏嘘。
这件事很快解决,途路又重新回到正轨,公司上下欢欣鼓舞,感叹有惊无险,姜博言赏他们一人一个加班,把下个季度的策划尽早做出来,同时汲取经验,不要再被这种无聊的小事影响。
因为有姜博言这种高压的变态型领导,途路像野草一样坚韧成长了起来,等余笙毕业的时候,途路已经长成了一方“恶霸”,颇有种屹立不倒的架势,劳心劳力的姜总,终于有时间去度个蜜月,顺便考虑一下后代问题。
“你说,是生个女儿,还是生个儿子?”他问余笙。
余笙听着这言情文教科书一般的情节问话,只觉好笑,“说得好像你能控制生男生女似的。你这么能,你咋不上天呢?”
☆、第72章 番外二 婚礼
余笙办婚礼的那天差点逃婚, 史上最强伴娘伴郎团往她身边一站, 她这个新娘顿时有点儿像是个打酱油的, 这就显得有些伤自尊了,尽管几个人已经尽力低调不抢风头了。
但无奈……余笙的光环太弱了。
陆玥和卓诚, 林池和叶琛, 罗阳和刀刀,还有鬼妹和卫臣, 余笙看见这八个人的时候,恨不得把他们打包送到几角旮旯里藏起来。
但没办法,自己选的伴娘和伴郎, 跪着也得把婚礼举行完。
婚礼是西式,选在叶琛家的度假酒店, 一座小岛, 天蓝海蓝,现场布置的如梦似幻, 唯一不足的是那天海风有点儿大, 余笙的头纱被吹得乱飞, 她只能不停地拽着, 模样不是太美,摄影师都不忍心去拍, 按快门之前都要余笙先凹个造型,是以看到伴娘们白色半身裙,一身清爽的样子,就更加生无可恋了。
现场来了不少记者, 今天的噱头可是足足的,新郎的爹妈是老牌影帝和影后,虽然目前已经半退居状态,但是偶然出来拍个贺岁档还是能刮起一阵不小的旋风,当年影帝成名的时候,她的太太还是个初出茅庐的新人,俩人闪婚,却没闪离,这么多年过去了,依旧鹣鲽情深,记得前几年盘点娱乐圈最不可能出轨或者离婚的夫妻,姜寒和景萱可是排第一,这自然不是没有依据的,毕竟十数年如一日撒糖的情侣,就算是装的,能装这么多年也假戏成真了,更何况两个人感情确实本就笃深。
娱乐圈模范夫妻的儿子,似乎也有继承老爸光荣传统的架势。
姜爸和姜妈娱乐圈混迹这么多年,正装现身,自带光圈,气场十足,一出场就引来不少目光,自然也引来不少镜头,俩人心情好,也很好说话,碰见镜头扫过来,还会体贴地给个造型,其乐融融。
伴娘伴郎团也是个不小的亮点。
比如卓诚,卓家栽了个大跟头之后,本以为之后会是一蹶不振,可是一向以浪荡公子面世的卓诚卓大少忽然颠覆众人想象地一肩扛起了卓家的烂摊子,虽谈不上力挽狂澜,但毕竟卓大少惯会耍帅,人高调又风骚,硬生生造成了空前绝后的牛逼气势,自身形象也自然来了个三百六十度螺旋反转,俨然一副a市富二代界上进好青年模范的样子。
记者最喜欢他了,从没有见过这么喜欢镜头又吹牛不用草稿的人,瞎扯淡的功夫一流,自带特效,他们都不用润色,直接把卓大少……哦不,现在应该叫卓总,直接把他的原话标出来,就是一篇绝佳的娱乐新闻稿,十分具有喜剧和吸睛效果。
这会儿作为伴郎,他也是个风骚的伴郎,硬生生把一身白色西装穿出了风流样。
这气质大概是从骨子里淌出来的,余笙深切怀疑,他就是穿一身老爷装也能穿出流氓的效果。
再说陆玥,毕业后进了医院,作为一个形象好气质佳的白富美加学霸,在电视台一档科学辟谣栏目做常驻嘉宾,专门讲解大爷大妈朋友圈那些“xxx一定不能在xxx的时候吃”“吃了这几样,百病不生”背后的医学常识,收获了不少大爷大妈粉,一副国民闺女的派头,每天都有人给电视台留言说要给她介绍对象,如果不是卓诚护食能力一流,估计早被人挖墙脚了。
而叶琛如果有卓诚这一半不要脸的架势,估计早就把林池娶回家了。
说起来叶琛也是个纨绔子弟,上中学就开始骑摩托车追着小姑娘吹口哨,从小就疯玩的他,自有一套自己的准则,谁都可以碰,不碰乖乖女,按他说的,“好家伙,个个要你负责,哪负的过来。
在渣男的道路上一路风驰电掣的他,没想到最后还是栽在了乖乖女的手里,林池是个十足的乖女孩,比大多数的人都单纯,单纯的有点儿蠢的那种,眼神清澈,思想白净,比矿泉水还纯,是叶琛曾经避之如猛虎那类。
叶琛在渣男路上也曾误入过歧途,比如和乖巧的小姑娘林池谈了一段纯纯的只牵过手亲过脸的恋爱,这大概是一时脑抽风的结果,等他清醒过来的时候,深切觉得这对他来说实在违背原则,自认没有祸害小姑娘,及早抽身了。
俩人算是和平分手,林池是个不会说撒娇更不会撒泼的人,没有点燃恋爱的技能点,自然也不知道分手的时候要怎么挽回,但是这姑娘有点儿轴,喜欢起人有些死心眼,即便是分手了也总是暗戳戳地对他好。
这没什么,关键是,她对他太好了,忽然有一天不对他好了,他却受不了了。
只好反过来暗戳戳地追着追着,又死要脸不说破,林池实在是没什么恋爱细胞,爱就是爱,不爱就是不爱,看不懂这其中曲曲折折的别扭,于是两个人就这么耗着,有时候余笙真想上去帮一把,但是想想以前叶琛这厮自己作的死,果断保持了沉默,让他自己想办法吧!该!
林池一直是个很好的编剧,上次说要写一部幻想片,采风的过程中刀刀出了事,受了惊吓,缓了好久,最后舍弃那个本子,决定写一部关于抑郁症的题材,征求了鬼妹的意见,以卫峥为原型,她自己又做编剧又做导演的,跟着余笙和鬼妹去了域城,在那里取景,取用当地人做群演,企图唤起大家对抑郁症病人的理解和关怀,另一方面也想给域城一个曝光的机会,好让社会多些关注,让悲剧不再发生。
真是一个单纯到世界充满爱的姑娘。
当然,好姑娘运气都不会差,在所有人觉得这傻孩子在做无用事的时候,影片大获成功,作为编剧加导演的她,荣获多项奖项,该片被观众称作年度最催泪电影,这种题材的电影向来是叫好不叫座,这部电影却打破了这个魔咒。
电视台甚至为此成立了教育基金,给偏远地区捐助图书馆和学校,以求文明之火可以燃向更广袤的大地。
林池的父亲就是个优秀的导演,女儿更是青出于蓝,作为明亮的未来之星,她的光芒越来越盛,这让叶琛有了深深的危机感。
余笙倒是喜闻乐见,看他还要不要扭扭捏捏的。
这些人中,只有罗阳和刀刀最顺利,毕竟罗阳是个我女神说什么都对,赚钱除了孝敬爸妈就只剩下给女朋友买买买的二十四孝男朋友。这俩平时连吵架都没有,甜得腻死人,导致余笙一点儿都不想看见他们。
刀刀在巴黎走过几场大秀,声明鹊起的时候,却回去上学了,如今在伯克利分校,主攻人工智能,余笙看了她写的论文,作为一个英语渣,深深被伤害了自尊,全是专业术语,她不得不抱着英汉词典看,虽然姜博言一直安慰她术业有专攻,但还是觉得有那么些些丢脸的感觉。
要说变化最大的,那应该是鬼妹了,面瘫了二十多年的脸,如今却有了一脸灿烂的笑意。
回域城之后,她把卫峥和母亲合葬在了一起,因为她觉得母亲会原谅卫峥,没有人希望像是个牲畜一样的活着,如果母亲清醒着,或许早就选择了解脱,生命是高贵的,但是活着没有尊严的时候,死亡也未尝不是一种体面。
卫峥挣扎了这么多年,其实早就想明白了,只是无法原谅自己像个恶魔一样面目可憎。
余笙在域城住了两个多月,当林池的摄影师,鬼妹也在那里住了两个多月,当免费演员,不为别的,只为自己从小承受过的痛苦。
拍这部电影实在是太辛苦了,很压抑,有时候很久都不能出戏,鬼妹哭了好多次,她那重重紧闭生着铁锈的心门在这样反复中,慢慢露了一丝缝隙,灌进去一些光亮,让她那沉郁的性格,终于有了些碎裂的痕迹。
从她开始倾诉的那一刻起,鬼妹似乎才真正从童年那个黑暗的阴影里走出来,变成一个正常的,带着点羞涩的姑娘。
电影出来的时候,卫臣来见了鬼妹一面,两个人之间的关系很微妙,伯乐和黑马,或者是惺惺相惜的知己。
卫臣说,想再为鬼妹拍一组照片,主题是——花与少女。
鬼妹出道以来,一向走冷酷阴沉路线,第一个主题秀——鬼魅亡灵歌系列,就充分发掘了她身上那种诡异又黑暗的气质。
之后她一直没能摆脱这种风格,在她身上,从来没有和花有过联系,即便有也是黑玫瑰那种,至于少女这样的字眼,和她也实在是不搭配。
卫臣真像是在天方夜谭。
但是鬼妹答应了,这组照片没有花费太久,收在卫臣的摄影集里,封面就是鬼妹,躺在向日葵叠成的花床上,花瓣遮住了她的眼睛,一只棕色的长毛三花猫正好路过,踩在她的白色的裙摆上,她垂着眼睛笑看那只把裙摆上花朵当玩具,两爪左右开弓猛挠的猫,笑起来的时候露出一侧尖尖的虎牙,是抓拍,意外的干净纯洁。
像个天使。
那本摄影集卖得脱销,卫臣所得稿酬,悉数拿来捐款,以鬼妹的名义。
他说这是她的功劳。
很多人的确是冲着鬼妹买的,看后大多惊讶,表示从没想过鬼妹会有这样的一面,温暖的,明亮的,带着点儿少女的羞涩和腼腆。
大家又给了她新的称号——三花!至于为什么是三花不是大花二花那余笙就不知道了,虽然土土的,但是听久了还是有些亲切的。
更值得一提的是,鬼妹和卫臣在一起了,大概是不可思议的缘分在作祟。
虽然有点儿玄幻,但还是挺振奋人心的。
在这样群星闪耀的场合中,余笙万众瞩目地挽着姜博言的手臂走到了神父的面前,互换戒指,约定厮守终生。
到最后余笙有点儿想哭,虽然领完证已经挺久了,两个人早已经过得像对儿老夫老妻了,这会儿听见他说:“我愿意!”的时候,余笙还是红了眼眶。
不知怎么就犯起了矫情。
“现在,新郎可以亲吻新娘了。”神父说。
台下一阵欢呼,掌声热烈。
姜博言低下头,眉眼含笑,缓缓俯身,扣着她的后脑勺,深情一吻。
更激烈的吻余笙都体会过,这会儿却莫名有些紧张。
紧张地忘了呼吸。
姜博言放开她的时候,只好敲她的脑袋,“笨蛋,喘气啊!”
下面一阵哄笑,她闹了个大红脸,直把脑袋往他怀里埋。
这感觉啊,真像是初恋。
……哦不,就是初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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