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节
作品:《烈酒敬余生》 他刚刚才得到消息,背后写文章爆黑料来抹黑布料厂的人, 是一个叫卫臣的男人,照片传过来的时候,他实在是有点儿无法相信。
一个本该死去的人,突然又活了过来。
如果这不是在做梦,那就是他出现了幻觉吧!
但无论如何他需要知道发生了什么。
因为舆论原因,布料厂已经被相关部门着重调查了,所有生产线停止,即便是审查顺利,也必然是赶不上交工时间了,而“途路”也黑料加身,这时候只能尽快公关,好让影响降到最低。
知名度还未打开,先被泼了一身墨汁,今后就算澄清,也难免给人一种先入为主的不好感觉。
这真是件让人觉得操蛋的事儿!
现在最关键的就是生产问题,如何能够保质保量的把这批户外装生产出来如约上市,以确保生产链良性运作起来,是个太难解决的问题。
一些心理素质不好的,已经开始抱怨项目的艰难了。
就连卓诚和叶琛都忍不住劝他,“要不找你爸妈或者舅舅帮帮忙?如果这批黄了的话,我们资金可能要周转不开了。”
他只能严肃地跟众人表明立场,“这从来都不是钱的问题,资金只是敲门砖,驱使我们一路走下去的是团队的理想和坚持,捷径从来都不是那么好走的,别觉得这话假大空,我们扛过去,跟别人帮我们扛过去,会是截然不同的两种结果,希望大家能加油,再挺一挺,总会找到解决办法的!”
开完会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钟,他让加班的人都回去了,有些人干脆在公司打了地铺睡下,他也很累,索性直接躺在了办公室的休息室里,打算晚上在这里窝一宿。
罗阳敲门的时候,他已经朦朦胧胧有了些睡意,好不容易才折起身,出去开了门,罗阳挤进办公室里,抱了毛毯径直走向办公室的沙发,“让我在这儿窝一宿,放心,我不打呼。”
姜博言对其毫不客气的风格表示了由衷的无语,一时竟说不出话来,过了好一会儿才说,“要不进去里面睡?”
罗阳抖着毛毯,闻言愣了一下,然后撇撇嘴,“要是让小嫂子知道我霸占她的位儿,估计得揍我,还是别了。”
姜博言觉得有点儿好笑,余笙这个人,还真是属狮子的,领地意识和占有欲强到令人发指,偏偏还都表现到面儿上去,生怕别人不知道似的。
久而久之,连罗阳这种神经大条脑子一根筋的人都知道,姜博言这里,凡是她的东西都是碰不得的,碰了她会炸毛。
姜博言也没再说什么,休息室就一张床,他也没有和男人一起睡的癖好。
罗阳躺在沙发上很快就睡着了,那个信誓旦旦说自己不打呼的男人,此时正欢快地呼噜着,声音响亮,还是演奏级别的。
姜博言拿手机给他录了个音,免得这人第二天醒来就不认账了。
拿起手机瞄到微信那个小标志的时候,他再次想起了余笙的留言,顿时有点儿惆怅,要解释吗?
从哪解释起?
这就有点儿说来话长了!
他躺回床上,开始捋思路。
姑且先从头吧!
姜博言第一次见刀刀是五六岁那时候,那之前刀刀跟着母亲生活在瑞士,那一年她们从瑞士回来,打算在国内定居。
从那时候起,姜博言身后多了一个叫做刀刀的跟屁虫。刀刀从小身上就有一种冷淡的气息,不大爱说话,眼神略微漠然,看起来就是个酷酷的小姑娘,很少笑,就连跟屁虫都当得很拽。
旁人都知道,这小姑娘只跟姜博言好,别人谁勾搭她,她是不会理的。
而姜博言小时候颇有点儿精力旺盛,喜欢玩闹,和几个发小整天起哄架秧子似地闹腾,刀刀就像个小尾巴,不动声色地每天跟在她屁股后头,也不参与他们的游戏,只是喜欢跟着他。
母亲一再教育她,要爱护妹妹,所以他在玩闹之余会抽出一点儿残存的精力去关怀一下她,然后她就会很高兴。
虽然他也不知道这有什么值得高兴的。
那时候还小,自然是不懂得什么叫做青梅竹马,什么叫做两小无猜,只是母亲和干妈一直在他们耳边念叨,说这两个小人儿真是天生的一对儿,多般配啊!
久而久之,他自己都忍不住觉得俩人的确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儿。
只是后来长大了才发现,他喜欢刀刀,爱护刀刀,处于一种无法言说的类似于亲情的东西,但并不是爱情。
他彻底看清这件事是因为余笙。
说起余笙,那话就更长了。
姜博言认识余笙的时候是九岁,那一年余笙才六岁,上小学一年级,刚刚开始换牙的她豁了两颗大门牙,笑起来透着股十足的傻缺气息。
那一年姜博言的法国钢琴老师因病回国去了,杨慧老师和法国钢琴家是个忘年交,于是被推荐去临时代课。
杨老师教了她两个月,两个月后他的钢琴老师再次来中国,于是杨老师就结束了代课生涯。但母亲很喜欢杨慧老师,俩个人经常联系,所以姜博言偶尔能见到余笙。余笙和刀刀一点儿都不一样,她喜欢笑,明明两颗大门牙跑风漏气,说话都口齿不清,还喜欢眯着眼露齿笑,傻得冒泡。
她大概还有多动症,没有一刻闲得下来,最常穿着一身运动装,穿梭在大街小巷,她对她家方圆五里如数家珍,哪条路上有什么好吃的,哪个地方有不为人知的好玩地方,甚至哪个小巷子里有户人家养只波斯猫她都知道,六岁的她已经可以侃侃而谈了。
他对她印象深刻。
只是没有见过几次面,后来不怎么联系,也就渐渐忘了。
和她熟识是在中学的时候,那时候他的钢琴老师彻底离开了中国,母亲有意为他再寻一个新的钢琴老师,于是就想到了杨慧女士。
那时候杨老师是个中学数学老师,担任班主任,余爸也是个数学老师,担任教导主任,俩个大忙人的排列组合,让余笙简直变成了间接留守儿童,脖子里挂串钥匙,每天独自出入学校的教职工大楼,吃食堂,吃外卖,日子过的尤其可怜。
姜博言的母亲有一颗充满粉红泡泡的少女心,这让她格外天真,又富有同情心,于是每个周末他的钢琴课时间,邀请余笙来姜家感受一下温暖和爱成了她的固定任务。
起初余笙还有些不好意思,但是鉴于姜妈妈的热情,鉴于她自己本身就有点儿自来熟,两个人很快打成一片,从此余笙进入姜家如入无人之境。
姜博言就惨了,他一安静的美少年,从此身边多了只叫渣渣的喜鹊,吵得他脑仁疼。
起初两个人是不怎么讲话的,他为人太过自傲,总给人不好相处的感觉,余笙又是个自来熟,对冰块不敢兴趣,于是默契地礼貌客套,谁也不干扰谁。
而两个人正式开始说话的时候,已经是战争的开始。
两看两相厌就是那个时候埋下的种子,说起来尤其不凑巧,导火索就是一件鸡毛蒜皮的小事,他住在二楼,琴房也在二楼,余笙的活动范围就是一楼客厅和二楼琴房,某次她被要求去他卧房里拿东西,那里她不熟悉,翻找的时候,误拿了他随手摊开放在桌子上和母亲瞎扯淡的“亲密”来往日记,日记上吐槽了他母亲不敲门随便进出他房间的劣迹,控告母亲如果自己哪天正好在做不可描述的事被打断从而不举的话,一定是她的责任。自此余笙眼里他变成了一个流氓,还做出一副“我懂,我什么都懂”的表情来隐晦地嘲笑他,他为自己无法向她解释解释了也显得欲盖弥彰而憋屈的特别想揍人,于是这梁子就这么结下了。
姜博言一向觉得,余笙最大的长处就是熊,特别熊,小时候是个熊孩子,长大了是个熊大人,总之就是熊到一定境界了,以他多年的斗争经验来看,对付这种人就只能“师夷长技以制夷”。
结果就是两个人对熊。
现在回想,姜博言觉得自己毕生的幼稚基因都贡献给她了,从小到大,旁人眼里他都是一个少年老成的人,早熟,冷静,相比于同龄人来讲要懂得克制许多。
而如果有人知道她分分钟能惹他炸毛的话,一定就不会这么想了。
最先发现他对余笙的反应非比寻常的是刀刀,刀刀有一颗冷静而敏锐的心,她是个天生的观察者,生性敏感的她,总是能过早地觉察出某些暗藏的蛛丝马迹。
她最早一次问他是高考刚结束的时候,那天是个小聚会,姜博言收到了一份特别的礼物,是杨老师送他的一枚手工书签,书签里是塑封的干花,他一看就知道谁的手笔,那个人前不久还在个人网站里晒自己深山中遇到的一种奇异花种,遍查资料没发现那花的名字,自作主张取了个“流光”的烂俗名字。
她捡了一朵断枝的带回来,自己做了个书签。
他想,大概是她想送他,不好意思,所以借了母亲的手。
还真够别扭的。
他盯着那枚用金线做穗的书签看了老半天,或许是唇角忍不住扬起的笑意让刀刀觉察到了什么,又或许是他早就表现出了不寻常,总之那天刀刀问他,“你其实是喜欢笙笙的吧?干嘛老和她作对。”
她询问的语气太寻常,就像平时问他喜欢喝果汁还是酸奶那样寻常,以至于他一时没多想,随口回答了句,“如果她能稍微有点儿姑娘家的矜持,我或许会喜欢她,但显然她没有。”他歪着头,觉得自己会喜欢她就奇怪了。
刀刀看了他一眼,笃定地留了一句,“你喜欢笙笙的。”
他思考了好半天也不知道刀刀是如何得出这荒谬的结论的。
刀刀第二次问他的时候是在大三的时候,那时候他已经注册了自己的公司,拉了几个人组了个团队创业,起初他们做的项目是出行顾问方面的,比如旅行路线设计之类的东西,灵感来源于余笙无意间的一次吐槽,她说每次出门无论看多少攻略,一定还是有意外发生,吃住行总有一样不顺心,弯路和错路从来就没有能完美避免过一次。
然后他决定做那个项目,主线上,大致的设想是做当时最流行的app,企图创造出最人性化最便捷的出行顾问类软件。
然而很快就铩羽而归了,因为策划案的不成熟,和后续软件的重**ug,使整个项目在后期彻底瘫痪,损失了几十万。
大家都明白,很多时候,经验都是钱堆出来,但教训实在是惨痛,那之后,团队的成员缩水了三分之一,许多人受不了这种大起大落的刺激,果断地远离了这个朝不保夕的事业。
那时候是姜博言最焦虑的时候,经常加班,熬到凌晨三点钟,抬头的时候是夜色最浓最沉静的时刻,很多次他也想放弃这条路,他一个学哲学的,经什么商?
那时候他经常会在凌晨出门,沿着创业园区外的马路一直走,走到尽头,右拐,能看见一个公寓,余笙就住在那里,他会坐在她楼下抽支烟,等着六点钟她的窗口准时亮起光,然后起身回去。
有次凌晨刀刀送曦光回到和余笙合租的公寓的时候,就正好看见了坐下楼下的姜博言,两双眼睛齐齐的看着他,眼神里面都是相同的惊讶和疑惑,他只能佯装镇定,说自己碰巧路过,来看看曦光。
曦光毫不留情的拆穿了他,“我昨儿就跟你说过我回家了,你来这儿找我啊?”
他依旧故作镇定地回说:“嗯,我猜你早上一定会回来,这不是回来了吗?”
曦光笑话他瞎扯淡!
一直没说话的刀刀忽然开口说:“你喜欢笙笙对吧?”
这次他没有第一句就否认,他沉默了。
而沉默大多时候是默认。
刀刀拉着他,“那就跟她讲!”一向冷淡而冷静的她第一次显得有些激动,竟想把他往楼上扯。
他挣脱了,冷着脸说:“别闹!”他不是不敢,只是还没想清楚,而且他焦头烂额,实在不是谈恋爱的好时机。
“至少要等我把事情处理完了。”
自己的亲妹妹在他身边补刀,“哥,你不会是不敢吧?”
他眼神有那么一瞬间的慌乱,旋即冷着脸教训她,“我是那么怂的人吗?”
曦光点点头,“那可说不定啊!”
回去的时候,是刀刀开车顺路带他回公司,两个人一路沉默,快到的时候,刀刀才说了一句,“其实我早就觉得你对笙笙不一样!”她苦笑,“我知道你不喜欢我,可我还是喜欢你。”
那是刀刀第一次确切的说喜欢他,他们都知道,这单方面的喜欢,说出来就是一场灾难,他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安慰的话太假,他更不愿意说冷言伤害她,于是只能沉默着。
她是个知进退的人,留给她自己消化或许会更好。
刀刀没再多说什么,转了话题,“毕业陪我去瑞士住一段时间吧!我还没好好在欧洲逛一逛,你以前答应过的。不用觉得为难,我约了儿时的玩伴,你就是陪着我而已,就算将来笙笙……或者你未来的女朋友问起,也不会不好解释。”她从来都这样,就算任性起来也不会不管不顾。
姜博言在心底叹了口气,很早以前他就随口答应过,虽然只是敷衍的应答,但是既然是自己开口,又是这的情景,他怎么也说不出拒绝的话,于是应了句,“好!”
曦光后来坚定地认为是他大早上不怀好意地蹲余笙楼下被撞见,他为了灭刀刀的口才答应陪刀刀去毕业旅行的。
姜博言把往事放在脑子里咀嚼一遍之后,算是彻底的睡不着了,开始琢磨怎么跟老婆解释这件事。
实话实说的话,估计从此除了曦光又多了个人嘲笑他。
虽然他觉得没什么丢脸的。
凌晨一点钟的时候,他还没有入眠,看着手机屏保上余笙的那张笑脸,他沉思了几秒钟,决定去见一见自己老婆,这种事,当然是当面解释比较好,免得她即刻开启大笑模式,他不能第一时间堵上她的嘴。
他穿了衣服,拿了车钥匙就出门了。
余笙睡的并不安稳,四五月份,会吃人的蚊子已经结伴出来游春了,余笙住的这栋公寓楼密闭性不是太好,蚊子总能寻着缝钻起来,余笙买的蚊香用完了忘记买新的,被叮了无数的包之后起来气哼哼地拍蚊子,困得上下眼皮直打架,她最后只好把空调开到二十度,抱了一床被子把自己蒙起来,静等着蚊子被冻得哆嗦,然后自己躲起来。
这还没睡着呢,就听见门响动的声音,这下整个神经都炸了,大脑一片清明,再也不困了,一瞬间脑子里闪过无数单身女青年半夜被撬门的社会新闻,最后得出合理猜测——小偷上门?色狼变态?
还好她这曾经的单身女性早有防备,一手把手机按了110备用,一手从床头摸出自己珍藏的三节伸缩防卫钢棍,然后悄无声息地下床躲在门后,她打算如果有人推开门进来的话,她就直接一闷棍上去,打晕了最好,打不晕再来一棍,然后报警。
如果不是姜博言进来先开了客厅的灯给自己倒了杯水,如果不是咳嗽了一下被余笙辨出来声音,而是直接推门进卧室,估计早就脑袋开花了。
余笙听见他的咳嗽声才狠狠地松了口气,一摸脑门,汗都出来了,拉开门走出去的时候,就差叉腰大骂他一句混蛋了!大半夜一两点回来,害他还以为上贼了。
姜博言抱着水杯靠坐在沙发上,看见余笙拿着钢棍一脸凶相地出来的时候还很惊讶,一脸懵逼地看着她,“你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