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节
作品:《如果哥哥们不是大佬[穿书]》 那个男人叫什么,长什么样,在她混沌的记忆里,已经记不清了。
不过,她知道他的家。
他们的家。
宁琅从小替她寄信,可从没有寄出去过。
父亲不许他去。
他也不敢去。
可小姑太可怜了。
他想让她开心点,便假装帮她寄信。
“寄出去了。”
“不过,他似乎搬家了。”
“我在打听他的新地址。”
他低下头,扯着谎。
宁珂伸手揉揉他的脑袋,从衣服口袋里又摸出一张纸,上面的字迹凌乱,还有很多涂改的黑点,和着眼泪,一团脏污。
“这是最后一封信了。”
“小琅,我快不会写字了。”
“就这样吧。”
她似乎在叹气,又似乎在微笑,脑子沉甸甸的,没一会就靠着墙壁睡去了。
宁琅怕她着凉,将她抱到了床上。她瘦得像一张纸,又像一朵枯败的花。他知道她睡眠不好,晚上常做噩梦,眼底常年发青,近来太阳好,才能得点好眠。他动作很轻,不敢吵到她,为她掖好被角就悄悄退出去了。
谁料,才出了房间,就撞上了父亲。
宁璋四十八岁,生的高大魁伟,但心细如尘。
虽然宁琅看到他的同时,已经把信藏好了,但还是被他发现了。
“跟我来!”
三个字,不容置疑。
宁琅颤着小心脏跟他进了书房,里面暗黑冷幽,尽管进了很多次,乍一进来,还是觉得不适应。父亲常年在这冰冷的书房里想些什么呢?
“拿出来。”
宁璋眉眼冷硬,伸出手,掌心有一道伤疤,像是断掌,狰狞可怖。
宁琅听母亲说过这道伤疤的来历,大概是某年小姑病重闹自杀,是他一手攥住了刀子,才救下了小姑。
他心疼小姑,也心疼父亲,纠结间,小声说情:“小姑、小姑快不会写字了。父亲,让我寄这封信吧?”
“给我。”
“宁琅!”
“听话!”
“她疯了,你也要陪她发疯吗?”
一声比一声重。
宁琅双手背在身后,把那张纸握了又握,手心紧张的都出汗了,却还在强撑:“小姑、小姑没疯。”
她不是疯子。
她会给他做蛋糕。
她会给她唱儿歌。
她只是太/安静了,多数情况下,反应迟钝,那双美丽的眼眸没有光彩。
可她还是漂亮的、温柔的。
她是她的小姑,唯一的小姑。
宁璋绷着神色,手指握得咯吱响:“宁琅,不要破坏这个家的安宁!你小姑是罪魁祸首!我容许她活着,是最大的仁慈!”
宁琅听他这么说,心脏像是被攥住了,颤颤地交出了信:“父亲,别伤害小姑。她是无辜的。”
宁璋嗤了一声:“没有无辜!是愚蠢!”
他气怒于他敢违抗他的话,低喝:“去找你母亲领罚!”
宁琅:“……”
他看着他握在手里的信,小姑最后一封信了,想到这里,眼泪又在打转了:“父亲,父亲求您……”
话音没完,宁璋拿起书桌上的一个奖杯砸了过去:“滚!”
宁琅躲开了,觉得父亲年纪见长,心一天比一天冷硬。他气馁地出了书房,看到母亲等在外面,眉目都是关切。
“小琅——”
梅媛把他搂进怀里,郁郁然叹气:“别怪你父亲,他太难了。”
书房
宁璋真的太难了。
他一点点打开纸张,看着上面的字迹,一边大口抽烟,一边看:【他们都说我的孩子死了。可我知道,他活在这个世界的某个角落。母子连心,我能感觉到他在茁壮成长。我很想他。可我什么都做不了。我是个无能的母亲。所以,我失去了他。连同你。对不起。别恨我。我很累。这些年,记忆混混沌沌的,已然叫不出你的名字,也忘了你的样子。好吧,情况似乎更严重些。这几次,提笔写字总也写不出完整的句子。也许,我真的傻了。傻了也好。傻子会很快乐。可一想到忘了你和孩子,又觉得好难过。你会记得我吗?记得我们的孩子?愿把我所有的福泽都给他……】
他看着凌乱的信,心里戚戚然:原来她什么都知道。可她明明什么都知道,又为什么浑浑噩噩地活着?装傻,或者赎罪?
宁璋冷笑一声,抽着烟,借着烟上那点星火,点燃了那封信。
凌乱的字迹一点点消失:【……我不恨你。我不恨任何人。这是我的宿命。我看开了,放下了。可他呢?我的好哥哥,我爱他,永远像他爱我一样爱他……】
她早早认命了。
不抗争。
不在意。
可写这些信,到底是想给谁看呢?
宁璋把燃烧的信丢进垃圾桶,然后,瞥了一眼滚落在地上的奖杯。这奖杯是金铜的,没什么价值,但是是妹妹十四岁在青少年射击比赛拿到的。他一直珍惜着,珍惜这个天之骄女的妹妹。
可天之骄女难逃宿命。
她的陨落牵连着宁家的命运。
私奔,怀孕,丑闻,父亲一气之下中风,没几年撒手人寰。
宁家失去了领头羊,地位一落千丈。
他勉力维持着宁家的荣光已然耗尽了心血。
所以,妹妹,别怪我。
宁璋把奖杯捡起来,放到了书桌上。
他坐下来,在黑暗的书房里长久的端坐。
直到一通电话打来。
真刺耳的铃声。
他接通了,来电是沈长黎。
他听到这个名字,毫不犹豫地挂断了。
他跟沈家不共戴天!
哪怕他最爱的妹妹在她的世界里永远爱着一个叫沈长旭的男人。
沈长黎没能跟宁璋说上话,不过,这没什么影响。
他已经查到了宁珂的境遇,很可怜,很悲惨,但不打算说出这件事。
他不想大哥伤心,电话里收到他的质问,便开始扯谎:“你车祸失忆前的事。一个渴望母凭子贵的女人。一个私生子。因了不被沈家承认,就把孩子丢弃在了孤儿院。如此而已。”
“你觉得我会信?”
沈长旭有想过这种情况,但就是不信。他觉得自己很爱那个女人,脑子里闪过一些射击比赛的画面,可女人的脸总是看不清。
沈长黎知道他不信,还在补充:“你很爱她。为了她,决定反抗家族,还跟她私奔。可途中出了车祸,她怕背上事儿,就跑了。至于孩子,想来那时候看你已经结婚了,觉得没什么指望,就把孩子丢进了孤儿院。”
“没想着勒索一笔?”
“没你撑腰,她不敢。”
似乎是个可信的故事。
沈长旭还是不信,可信不信的,暂时不重要了。他总会知道的,眼下,最重要的是孩子。他挂断电话,开车去了钟氏别墅。
他想见见那个孩子。
彼时,周赫明正在别墅养伤,额头缠着一层白纱,中央透着一点鲜红。很痛。不过,玩起来,就不痛了。这时候玩,宜静不宜动。可他静不了,便小动了。他便玩掷飞镖,隔着两三米的距离,往半面墙上画出的圆心上掷。说来,他掷飞镖还是很准的,次次中红心。
渔灵看的惊叹:“四哥哥好厉害。教我。教我。让我玩嘛。”
她蹦跳着,抢过飞镖,做好准备,蓄势待发。
钟景则也在旁边观看,提醒她:“手不要抖,偏下点,动!”
渔灵听他的话动了,可还是失败了。
周赫明不免嘚瑟:“别听大哥瞎指挥,来,小渔,四哥教你。四哥在这方面,可是出师级别的。”
他上前,一手揽着她,一手握住她的手,身体贴上去,下巴抵在她的肩膀上,亲昵得近乎暧昧了。
钟景则看得皱眉,可也没说什么。他偶尔也会把握不好距离,更遑论这个弟弟了。私下提醒吧。
正想着,有仆人过来传话:“钟先生,外面有位沈先生找。”
沈先生?
钟景则听到这三个字,下意识地想到了沈长黎,同在商场,熟识些。他快步出去接待,看到来人的时候,震惊了:竟然是沈长旭!一省之长前来,怕不是为了小孩子间的那点冲突吧?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支持。
午安。这章狗血啊……作者君的文似乎被盗了,调整下防盗比例:订阅不足80%,需要等候72小时。感谢小仙女们支持正版。爱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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