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节
作品:《捡到豪门走丢的小少爷之后》 他上一次到上海,还是读高中的时候,和现在比起来,有着天壤之别。
郑景行介绍道:“这家粤菜很好吃,你会吃粤菜吗?”
江谣心想:这有什么会吃不会吃的,难道粤菜的鸡有六条腿吗?
郑景行瞥到他食指上的戒指,诧异道:“你结婚了?”
江谣:“嗯?没有。”
郑景行:“那是订婚?”
江谣晃了晃手:“你说这个戒指吗?我随便带的。”
郑景行笑道:“我还以为你结婚了都不告诉我,那你这个朋友做的就不够格。”
江谣扯出一个微笑,看起来不在状态。
“你有心事?”郑景行趁菜上来之前,跟江谣闲聊。
江谣回过神:“没什么心事,点了什么?”
郑景行:“你说随便,我就按照你的口味点了一些。”他状似无意地问道:“你回国,去看过陆雪时吗?”
知道陆雪时就是小辞的人寥寥无几,郑景行就是当年的几个人中的一个。
他忽然提起陆雪时,让江谣心里警惕了一下。
江谣可没有忘记,郑景行以前可是暗恋过小辞的!
妈的,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江谣神色不善地盯着郑景行,透露出了一丝敌意。
郑景行还不知道自己当年被小辞坑了一把,整一个懵逼状态,还以为自己说错什么话了。
他当江谣还在介意陆雪时的感情问题,毕竟他也是当事人之一,围观过那一场让人难忘的医院告白,顺便对陆雪时这不管不顾的性格感到震撼。
就算是他,也没办法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承认自己的性取向,而且也不会跟自己的父母坦白。
他们家算是思想比较古板的家庭,绝不会允许郑景行跟一个男人在一起。
况且郑景行也不是非男人不可,这些年陆陆续续也谈过几个女朋友,甚至也有过男朋友,但最后都不了了之。
他总觉得这些人这里也不够好,那里也不够好。
看着他们时,也总是回忆起自己大学刚毕业的那一晚。他作为实习生,被安排到汽车南站工作,在一枚并不起眼的灯光下,发现了一位美人。
很难去形容他当时的感觉,江谣抬起头的时候,灯光都为他黯然失色。
夏夜里寂静闷热的风,耳边吵吵嚷嚷的声音,来往的小贩和摊位,干燥龟裂的泊油马路,从他眼前飞过的蚊虫,嗡嗡声音灌进了他的耳朵,他年轻的身体装着滚烫沸腾的血液,从脊椎往上慢慢攀爬,在他大脑剩下不多的理智中,翻找出了一句话,人二十几岁,别遇到太惊艳的人,否则后来者所有,都会沾上他的影子。
江谣就是这样一个人。
郑景行回过头来,还是觉得他最好。
好就好在没得到过,得不到的东西总是最好的,这对于男人来说是个真命题。
男人的通病还有一个,就是曾经拥有过,并且认为自己会一直拥有的人,有一天爱上了别人,那男人也会在一瞬间感到愤怒。
这倒不是说明他有多爱他,或者是一瞬间就爱上他了,只能说明他的自尊心作祟。
两人聊家常的时候,听到郑景行说自己交了几个女朋友。
江谣瞬间连吃饭的心情都没了,瞪大眼睛:“女朋友?你不是——”
郑景行:“同性恋?”
江谣放下筷子:“我没这么说。”
郑景行笑了笑:“我还以为你不知道呢。”
江谣内心吐槽:我的人生已经被这些同性恋给包围了。
他想起胡星泽,感慨道:只有老胡还有一点儿直男的温暖。
郑景行:“我也不是非要男人不可。”
江谣迫切的问道:“女人也行吗?”
郑景行:“当然,不过要长得漂亮。”
江谣心里一动,忽然想道,小辞跟女人在一起行不行?
这简直都快成为他的心病了。
郑景行:“你有怎么了?今天老发呆。”
江谣:“没什么,想到一些事情。”
他今天头一回知道,原来也有不是非男人不可的同性恋。
吃完饭,郑景行送他下楼。
江谣没有别的娱乐活动,郑景行在楼下又提议去高尔夫俱乐部玩玩。
老实说,江谣对这些运动都没兴趣,他身体不太行,走路走久了都容易咳嗽。
郑景行盛情难却,江谣半推半就去了。
没想到在俱乐部里面碰见了熟人。
沈念和他朋友已经在草坪上打高尔夫。
江谣看到他,顿时觉得十分不爽。
郑景行给他拿了一根球杆,江谣晃了晃,准备找个躺椅睡一觉——昨晚他没睡好。
却不料,沈念是跟陆雪时一块儿来的。
江谣听到沈念喊了一声“雪时”。
脑子里有一根弦就这么崩断了,他心想:没有这么巧吧,我才回国几天,就连着碰上两次了。
他连忙转头,结果还真是陆雪时。
江谣的神情停顿一下,郑景行有些惊讶:“好巧啊。”
江谣背对着陆雪时,郑景行不明所以,问了一句:“江谣,你不上去打个招呼吗?”
沈念三步并两步走来,含笑看着他:“我说是谁呢,又见面了。”
江谣:“沈先生。”
沈念:“你怎么也来上海了?”
江谣:“我在这里有点事。”他不露声色地问:“你们没回香港?”
沈念:“不回去,要在这儿多呆一段时间。本来要走的,结果雪时他说有事。”
后半句,像是抱怨男朋友。
江谣听的牙酸。
他转身就走,却不料,陆雪时忽然开口:“大哥。”
江谣心里一动,热乎乎的,一转头,又凉了。
迎面走来一个高大英俊的男人,与陆雪时有些相像。
沈念的脸垮了下来,但还是挤出一个笑容,喊道:“陆大哥,你怎么有空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江谣:生气!!!!很生气!!!!哄不好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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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家里出了点事情,耽误了一点时间,抱歉!
第53章 绿茶上线!
陆衍之, 陆家的大哥, 也是陆雪时的亲哥哥。
比起江谣这个不知道什么角落里钻出来的便宜哥哥,陆衍之跟陆雪时毫无疑问是有血缘关系的。
他们的眼睛生的最像,气质上却有着很大的差别。
陆衍之的感觉并不想传说中的那么心狠手辣, 反而十分温柔, 彬彬有礼,看上去是个谦谦君子。
不过江谣对他抱有天生的偏见,看他翩翩君子的样子也觉得他是个虚伪小人。
想到他绑架过小辞, 心里更是恨得咬牙切齿。
反观陆雪时,还能不冷不热地跟陆衍之讲话,江谣心里生出一股庞大的陌生感。
眼前的陆雪时, 确实让自己陌生了。
像是一个长得和小辞有一样面孔的男人, 他观察遍了陆雪时的全身上下,没有找到一丝一毫与从前相像的地方。
人家在这里兄弟情深,他杵在这儿像个电灯泡似的。
江谣心中泛苦,正要走,偏偏沈念挺热情,要他们留下来一块儿玩,说这样热闹。
这有什么热闹?江谣在心里反驳, 这小孩儿是真缺心眼儿还是天真, 陆衍之就站在这里, 能热闹什么?不打起来就是塑料兄弟情比较深厚了。
陆衍之的视线看过来,落到江谣身上,他微微一笑。
江谣懒得理他, 直接对郑景行开口:“我不会打,你们玩儿吧。”
郑景行笑道:“我教你怎么样?”
江谣摆手:“不怎么样。”
他的长相本来就格外美艳,不做生意不狗腿的时候,骨子里的张扬跋扈显露出来,像朵生长在荆棘丛里的玫瑰花,浑身都带刺。
郑景行就喜欢他这个模样,生动活泼,有着惊人的生命力,征服起来那才叫痛快。
江谣往橘子汽水里面插了根吸管,咬着吸管瞥了眼陆衍之。
陆衍之正好也看着他,两人的目光短暂的交锋,江谣便“嗤”了一声。
比起带坏他家小辞的沈念,他更讨厌这个抢了他位置的陆衍之。
江谣一直以来都知道他有个大哥,也知道陆衍之的存在。
但是从来没想过,两个人会以这种方式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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