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节

作品:《妙手千金

    齐王:“既未当过怎知不适宜。”
    棠梨:“即便没当过却知道你们皇家规矩最多, 对于嫁入皇家的人也要求严格,而我虽生在国公府却自幼走失,在外头长到这么大, 并不是什么循规蹈矩的大家闺秀,就是个野丫头,心野性子也野,便是我娘这样的出身都觉得我野出了圈儿,落了个不妥当的名声, 将来说起亲事来人家怕是要嫌弃, 那样寻常人家都要嫌弃,更遑论皇家,你若执意娶我,怕会连你的名声也牵累了。”
    齐王:“你当知我从不在意这些。”
    棠梨的确知道齐王不大在意名声,若不然齐王殿下有隐疾以及不近女色的事情也不会传的沸沸扬扬人尽皆知, 可见这人性子虽冷,却并不在意旁人说什么。
    棠梨:“你不在意, 太后娘娘呢,皇家呢,这可是正式成婚不是纳妾,我先说好,不管嫁不嫁人, 我都是大夫, 大夫是要给人看诊的, 所以, 我会经常出去,不会待在内宅之中,我亦不耐烦料理家务。”
    齐王却道:“还有吗?”
    棠梨愣了愣:“什么还有吗?”
    齐王:“条件,嫁与我的条件。”
    棠梨:“你误会了,我这不是提条件,我是认真的跟你阐明我不适宜做你的王妃。”
    齐王道:“我刚过来,我并不在意名声,至于母后,阿芙你以为本王还是个吃奶的孩子吗,凡事都要母后做主,至于皇家,除了母后,现如今皇族之中,我的辈分最大,便有规矩也管不到本王头上,你嫁与我也是一样,至于你说的大夫,我何时说过不准你出外看诊了,你这样的医术,若是真待在内宅之中料理那些家中俗务,岂非暴殄天物,你是出外看诊还是去药号坐堂,都随你喜欢,若是京里待的烦了,我便陪着你出去走走,乐山乐水悬壶济世,倒也自在。”
    棠梨看着这男人神情很是复杂,她还是头一次听他说这么多话,而且他的每一句话都戳到了自己的心坎儿上,这么听下来,她竟然觉得嫁个这男人貌似是非常不错的一件事。
    甚至比她现在都要自在的多,如今还有便宜娘唠叨她不该总出去,嫁了他之后,他不仅不会管束自己,还支持自己出外看诊,令她最动心的还有他说要陪自己出去,这是她一直以来的梦想,到处走走,切身体会一下大梁各处的风土人情,既增长见闻又能悬壶济世。
    这样的诱人的条件,实在很打动她。
    大约看出她的心思,齐王又道:“况且,你我的婚约乃是圣祖跟老公爷所订,便是当今圣上也无法更改。”
    棠梨自然知道他的意思,当日即便国公府嫡女走失十几年没有消息,这桩婚事都没有作罢,更何况,如今找回了正主,就更不会了,就像他说的,只要大梁朝还在,这桩婚事便永远不会更改,这是一个帝王对臣子的许诺,君子一诺千金,帝王更是金口玉言。
    其实这些棠梨在知道自己是国公府走失嫡女的时候就想清楚了,她只是心存侥幸万一齐王答应,这件事或许还有转机,虽然这种侥幸的概率很低,但她还是决定试试,毕竟事在人为。
    显然她的侥幸根本不存在,这男人铁了心要娶自己。并且还答应了自己那些有些不合常理的条件,人家堂堂一位亲王,位高爵显,身份尊贵,已经低姿态到了这种程度,自己若是再推脱,就连她自己都觉得自己不识好歹了。
    毕竟她早就知道,这桩婚事是不可能作罢的,再必须嫁给他的前提下,他还如此姿态,棠梨也无话可说了。
    棠梨知道自己的毛病,不怕别人对自己不好,就怕人家对自己太好,若是态度不好,自己甩手走人,管他什么狗屁婚约,她真做得出来,毕竟她早就梦想着悬壶济世呢,可人家对自己太好,她的心也就硬不起来了。
    况且她本就是个成年人,还是个大龄女青年,早就过了做梦的年纪,对于不能改变的事,勉强接受也是接受,开心的接受也是接受,何必伤感情呢,毕竟自己一旦跟这男人成婚,估摸也没什么变数了,毕竟圣祖爷跟老公爷订的婚事不能改变想必也不可能和离,也就是说不管他们乐不乐意,哪怕是彼此憎恶的怨偶,也得一辈子过下去。
    与其彼此憎恶大家都不开心,倒不如和平共处,做一对外人眼中相敬如宾的夫妻貌似也不错。
    想到此,棠梨便也不再纠结,痛快的道:“若你当真不怕牵累了名声,那好吧。”
    齐王神情微怔,大约未想到棠梨刚才还百般别扭的,找了一个又一个借口推脱,却在转眼间便一百八十度大转弯的答应下来,便是他一时都有些不适应,顿了顿方道:“你答应了?”
    棠梨点点头,却忽想起什么道:“你刚答应了我可以出外看诊对吧。”
    齐王不禁有些好笑:“我还能哄你不成?”
    棠梨:“这可说不准,俗话说的好,男人靠得住,母猪能上树。”
    齐王忍不住轻笑出声:“这是哪里的俗话,怎么我从未听过。”
    棠梨含糊道:“这是乡间百姓的俚语,你堂堂齐王殿下如何会听过。”
    齐王:“说的是,看起以后需多出去走走才行。”说着把自己腰上的荷包摘下来挂在棠梨衣裳侧面的斜襟上,棠梨低头看了看,是个如意团花的香包,她闻了闻,想来装的都是顶级香料。
    棠梨是大夫自然知道香料有扶正祛邪芳香辟秽之效,在古代是用可以用来避瘟疫的,只不过香料的价格太贵,顶级的就更贵了,有的几乎是寸香寸金,如此高昂的价格便决定了能使用它的人群,非富即贵,如同现代的那些顶级奢饰品一样,寻常百姓是绝用不起的。
    因知道香料的效用,如今这时候,正用得着,自然也能明白这是好意,既领会到了人家的心意,也就不好装傻了,自来男女之间交往都是有来有去的才好,若白拿了人家的香包,棠梨总觉得欠了他什么,自己也应该给他个东西作为回礼。
    只不过一时间想不到合适的,便道:“我今日刚到岳州,家里都没回去呢,行李也都不在此处,给你的回礼可否先欠着?”
    齐王目光一闪:“倒是不知回礼还能欠的。”
    棠梨有些脸红:“要不这样,你想要什么,回头我准备了让人送过去。”
    齐王:“想要什么?什么都行吗?”
    棠梨忽觉他的目光有些过于热切露骨,有些不自在的别开头:“自然是跟你这香包差不多的东西。”
    齐王笑了一声道:“阿芙你我之间又何必在意这些,若你非要回礼,不如就这个吧。”说着指了指棠梨腰上的药草包。
    棠梨没有戴香包的习惯,但是却让甘草缝了几个荷包装了些药草,戴在身上驱蚊虫,相当于花露水的作用,因为好用,家里的人人都会挂上一个。
    自己腰上这个荷包是她被便宜娘逼着学女红做的唯一一件还算拿得出手的成品,就上面绣的这几片竹叶,都不知手指头上扎了多少个眼儿,如今想来都觉着疼。
    说来也奇怪,她的手给人行针的时候认穴精准,绝不会错,可同样是自己的手,拿起绣花针来就成了棒槌,笨的她自己都看不过去。
    正因做女红的这段血泪史,对于这个目前为止唯一一件过得去眼的成品,也不好束之高阁,干脆就装了草药当驱蚊的香包使唤。
    倒真没想到,今日被眼高于顶品味有口皆碑的齐王殿下一眼相中,要讨去充做回礼。
    棠梨倒不是不舍得,只不过觉得这样的回礼无论从做工到价格上都相差悬殊,跟自己对等的理念不符。
    正犹豫间,齐王却道:“怎么,刚不是说什么都行吗,怎的一个荷包便不舍得了。”
    棠梨从腰上解下那荷包道:“并非舍不得,只是这荷包做工不大好,绣活也粗,是我平日里戴着玩的,若当成回礼便有些不妥。”
    齐王伸手拿了过来仔细瞧了瞧道:“既是给我的回礼,我觉得好便是最妥当的了,这荷包我瞧着极好。”说着收进了怀里。方正色道:“水寨中正在操练,这几日怕脱不开身,我把韩松留在这儿,你若有事交代他便是。”
    棠梨道:“是要清缴水寇了吗,如今岳州还可还闹着瘟疫呢 。”
    齐王:“你不觉得这瘟疫闹得有些巧吗,朝廷清缴水寇的消息刚传出去,岳州便闹了瘟疫,还是从竹山县开始的,竹山县的防疫条例已实行了近一年,即便岳州闹瘟疫并不新鲜,但在竹山县发现也不合常理。”
    棠梨:“我这些日子也正在想这件事,这次的瘟疫跟以往岳州府志中记载的皆不相同,瘟疫其实就是时疫,大多跟当地的气候脱不开干系,所以也差不太多,岳州多湖泊水泽湿气重,所闹瘟疫多从湿气上而起,而此次的瘟疫却并非如此。”
    齐王:“可找到了病因?”
    棠梨:“这次的瘟疫是烂喉痧,这种病多发孩童,最早是从老鼠身上所起,所以又称鼠疫。”
    齐王:“你是说这次的瘟疫是因为老鼠。”
    棠梨:“虽称鼠疫,最早也是在老鼠身上发现的,却不一定是从老鼠身上传播的。”
    齐王:“怎么说?”
    棠梨:“除了老鼠也可能是别的,例如兔子,听说,上个月竹山县开了一家成衣铺子,做工极好,尤其斗篷帽子上的毛领子是用兔毛染了色,镶在斗篷衣裳上,好看非常,引得不少人去订衣裳。”
    齐王:“你是说,这家成衣铺子跟此次的瘟疫有关。”
    棠梨:“如今还不能断言,但我仔细问过,近两个月竹山县也只有这一家外来的商号,且他家毛领是招牌,自然少不了兔毛供给,岳州的兔子毛短,不适宜做毛领子,要想做出好东西,必然要南燕所产的长毛兔才行,而听说数月前南燕刚发了一场瘟疫,从症状来看正是烂喉痧。”
    齐王脸色沉沉:“又是南燕。”
    棠梨自然知道他为何如此,纠缠齐王数年的寒热之症的病因正是从南燕而起,据说是那南燕公主在战场上便瞧上了齐王,不惜下药以图春风一度,岂料并未成功,这位是个自制力极其变态的男人,即便被下药的境况下,宁可泡冰水也没让那南燕的公主得逞。
    后来齐王殿下有隐疾不能近女色的名声大约也是因为这件事,毕竟听闻那南燕公主生的极美,且身姿婀娜能歌善舞,算得上一位倾国佳人,只要正常的男人,莫说下药,不用药只那公主秋波一送,估计也得心摇神荡,偏偏就有个不买账的齐王,被传有隐疾都是好听的,若不是他的身份尊贵,又带兵平了南境之乱,威名赫赫,估摸便不是传他有隐疾了,直接说他不举都不新鲜。
    有这么一段过往,齐王殿下大约最不想听到的就是南燕 ,毕竟哪个男人愿意被说有隐疾,就算不在意名声的齐王也是男人,是男人就最忍不得这种事。
    棠梨本来不想提,但此事既有了些眉目告诉齐王便能最快的查清,虽跟齐王并无太深的交往,但也足够棠梨了解齐王的能力,这个人便除去尊贵的身份,依然是个极厉害的人,他性子虽冷却知人善任,他的手下既有才能又忠心不二,所以任何棘手的事只要交给他,都能尽快解决。
    棠梨今日只回叶府拿了一趟腌芥卤,跟叶府的婆子们随便聊了几句,便知竹山县开了一家做兔毛领子极漂亮的成衣铺子,可见这铺子的名声有多响。
    无论古今哪个朝代,女人最热衷谈论的都离不开打扮,衣裳鞋子,首饰,胭脂水粉,都是女人喜欢的话题,而这家成衣铺子短短两个月便几乎街知巷闻,可见生意有多好。
    生意越好,用的兔毛就多,棠梨虽不能确定这次岳州的瘟疫就跟这家成衣铺子有关,但事情反常既为妖,且不说这家铺子短短两个月便做的风生水起,即便天生长了商业头脑的常老爷,想把一个铺子在两个月内经营的如此红火,也是相当有难度的,更何况这家成衣铺子还是外来户。
    有道是人熟是一宝,这句话用在做生意上同样是金科玉律,人头熟了人们才会建立信任,有了信任才好做生意,所以说不管在哪儿都是本地人更吃香,外地人若想在一个陌生的地方站住脚,并不容易,至少两个月太短了些。
    更何况,这里可是岳州,若说之前来这里开个做兔毛领子的成衣铺子还说的过去,可如今岳州的猪婆龙皮名声大噪,被贵人们争相抢购,价格行市一涨再涨,商人逐利,因为有利可图,即便有常记这个坐地户,依然有不少皮货商人来岳州做皮货生意。
    若这家成衣铺子跟此相关还在情理之中,却是用兔毛做招牌,岂不奇怪,加之这家成衣铺子所用兔毛都是产自南燕的长毛兔,而南燕又是烂喉痧的疫区,事情怎会如此巧合。
    再有,这成衣铺子既是做生意自然是为了多赚银子,按道理应该开在岳州城才对,为何偏偏跑去了竹山县,虽有济民堂竹山县有了些起色,也不过是比以前三餐不继靠朝廷救济过活要强些罢了,远远称不上繁华,无论硬件软件都无法跟岳州城相比,只要脑子正常的都会选岳州城,可这家却与众不同,开在了竹山县。
    做生意眼瞅着有更赚钱的大道不走,却非往荆棘丛生的荒山野岭上奔,实在说不通,除非并不是为了赚钱,而是别有所图。
    若果真自己猜测不错,这铺子是此次瘟疫的幕后黑手,便是冲着便宜爹去的,亦或者说是冲着自己来的,毕竟便宜爹虽任知县,却一直兢兢业业为民谋福利,是个地道的好官,谁会如此费劲心机用这样的手段对付他,便宜爹应该不会如此招恨,而自己,棠梨反省了一下,直接的间接的,的确得罪了些人。
    这些人若绞尽脑汁的报复自己,必然会从便宜爹身上下手,如此想便说的通了,那成衣铺子开在竹山县,相当于在便宜爹的脖颈上悬了一把刀,若不尽快解决,一旦落下去,便宜爹可就没命了,加之这件事隐约还牵连南燕国,不是棠梨能解决的,交给齐王最稳妥。
    齐王大约也想到这点,心情好了许多,之所以觉得他心情好,是从他眼睛里看出来的,这男人脸色虽没什么变化,但看着自己的目光却透着柔和,说话的语气也低沉了些:“这件事交给我,我会尽快查清楚,你等我的消息。”
    棠梨下意识觉得这男人应该不喜欢自己跟他客气,所以并未道谢,只是点点头:“知道了。”
    果然,他目光更加柔和了,声音也更低了一些:“想吃什么便告诉韩松,这边离着观潮阁不远,送过来也不费多少功夫,别委屈着自己才是。”
    棠梨点点头:“知道了。”齐王见她应了,方起身出帐篷去了。
    第201章 过敏症状
    齐王刚走, 梅婆婆便走了进来,撩开帐帘的瞬间, 棠梨看见了守在外面的韩松, 棠梨颇有些无奈, 如此实在有些张扬, 毕竟这里不是齐王府也不是京城而是岳州的隔离区, 蒋宣跟叶之鸿是皇上钦点来岳州赈灾的钦差大人, 他而这两位一登上岳州码头,就奔着隔离区来了,不似以往的钦差,象征性的走走过场, 而是真的留在了此处,并让人收拾出帐篷来,瞧意思是把这儿当成官驿了。
    赈灾的钦差在此, 岳州的大小官员自然也要来, 这官员来往频繁,不知道的还当这里是朝廷的官驿呢,而齐王不禁自己亲自前来陪自己用饭, 还留下了韩松,其用意不言而喻, 毕竟韩松的身份心知肚明,整个大梁除了齐王不会听任何人差遣。
    如今韩松这般大喇喇的守在自己帐篷外面, 就等于直接宣告了自己齐王妃的身份, 韩松这么一站比什么威慑都有用, 想必从今儿起,不会再有人敢跟自己为难。
    棠梨觉得自己一举一动仿佛都逃不过那男人的目光似的,她敢肯定,自己身边肯定有齐王的眼线,不然他今儿也不会特意赶过来陪自己用饭,如今清缴水寇在即,他应该很忙碌才对。
    棠梨刚才自己想了想,大约是因那些太医,其实棠梨并未觉得那些人是为难自己,那些人不过是私心太重加之嫉贤妒能,这样的人哪里没有,自己也不是不谙世事的小孩子,哪会把几句刻薄挤兑的言语放在心上,可显然,自己不在意,有人却在意了。
    以棠梨猜测齐王的心态,想必是因婚约之事,把自己划归了他齐王殿下的所有物行列,举凡是他齐王的,不管是人还是东西,都不许别人动。
    这样的行为在棠梨看来是有些幼稚的,但也不可否认,心里也有丝丝缕缕的暖意萦绕不散,果然女人不管多大年纪,都是感性动物。
    梅婆婆一进来便瞧见她衣襟上多了个香包,那做工式样一打眼便知是内造之物,想来是齐王的东西,这香包帕子虽不稀罕却是贴身用的物件儿,若非十分亲近是绝不会送人的,尤其男女之间更是禁忌,毕竟贴身之物相赠,有私相授受之意。
    便姑娘跟齐王早有婚约在身,是有名有份的未婚夫妻,这般婚前赠于私物深究起来也有些不妥的,只不过齐王殿下那个性子自来不在意这些,姑娘更是从不把什么礼教规矩看在眼里,若姑娘真是那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娇小姐,也不会有如今百姓交口称赞的妙手神医了。
    所以这规矩礼教不能说不对,却也要看对什么人,若是寻常人家自然要有规矩,毕竟无规矩不成方圆,可姑娘跟前儿,这些郭伟的规矩礼教不提也罢。
    棠梨见梅婆婆盯着自己的衣襟瞧,低头把衣襟上的香包拿了下来,瞧了瞧,式样倒不奢华,并没有什么繁杂的绣活儿,只是云纹,角下绣了一个篆字,字绣的极小却一针一线都绣的极为精致,这样的绣功比起绣房里那些顶级的绣女也不在以下。
    因字极小,棠梨仔细辨认了一会儿方才认出是个沔字,棠梨反正又看了看,不禁道:“怎么就绣了一个沔字。”
    梅婆婆刚把茶换了,听见这话不禁道:“姑娘可知殿下的名讳?”
    棠梨摇摇头,虽说认识了有些日子,可自来只知他的身份是当今皇叔,是齐王殿下,纵然给他行针的时候,也是称呼殿下,谁会去想扫听他的名讳。
    况他身份辈分在如今的大梁高高在上,除了太后娘娘,大约也没人敢称呼他的名讳,自己又怎会知道。
    不过梅婆婆既如此问了,想必跟这香包有关,低头瞧了瞧那荷包上的字道:“莫非这是他的名?”
    梅婆婆点点头:“殿下是当今皇叔,辈分上论还高当今万岁一辈儿,那一辈儿的皇族子弟从水字,殿下的名是圣祖亲赐,封地也在沔水以东。”
    封地?棠梨好奇的道:“他还有封地吗?”
    梅婆婆笑了:“姑娘莫不是忘了,殿下可是我大梁独一份的亲王,自然要有封地,不然难道跟朝臣一样靠俸禄过活吗。”
    棠梨心道,便是朝臣们也没有靠俸禄过活的吧,那点儿微薄的俸禄,够干什么的,当初在安州的时候,便宜爹不过一个不入流的驿丞,靠便宜爹的那点儿俸禄,也过得很是拮据,好在便宜爹没什么应酬来往,家里人口也少,即便如此,娘也时常偷偷接些外面的绣活儿做,赚些银钱贴补家用,只是便宜娘顾及爹的脸面,这些事都是私下偷偷做的,爹不知道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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