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节
作品:《大神是房东》 沈小雅感觉秦书烨说的这一句话每个字如同重锤一般狠狠地敲在她耳边,让她震撼住了,大脑嗡嗡作响着。
她下意识地抬头,只看到此时秦书烨眼神特别吓人,充满了戾气。
“秦书烨……”她小声地喊着,这样的秦书烨好陌生。
秦书烨伸手把她再次拥入怀中,“小雅,等一下我们去超市买一些营养品,明天我带你去一趟椒城。就以女婿的身份去看一下你的养父养母。”
“好。”
“顺便也在那里住一晚。我想跟你养父养母谈一些事。”
“嗯,我等一下给我爸妈打电话。”
“你怎么不问我谈什么事?”秦书烨反问。
沈小雅沉默,伸手把秦书烨的腰紧紧地搂住,小声地说,“还不是把我卖给你的事?”
秦书烨噗嗤一笑,“你猜你值多少?”
“不知道。”沈小雅噘嘴。
“也许在别人心中,你沈小雅不值多少钱,但是你在我秦书烨心中,是无价的,就是拿我这条命去换,我也不会眨一下眼睛。”
话音还未落,沈小雅小心翼翼地把唇凑到秦书烨下巴,主动献吻。
未料被秦书烨发现了,秦书烨一个顺势把沈小雅身体翻转,附身压/下,勾唇扬起一抹笑意,“怎么?感动到以身相许呢?”
“嗯。”沈小雅点头默认。
秦书烨看着身下的沈小雅,眼中包含着太多的情绪,“小雅,改天吧,你昨天刚犯病,不太适合……”
“其实……”沈小雅感觉自己的脸都快滴血了,“其实可以的,只要你轻一些,做一次还是可以的。”
“嗯?”秦书烨抿嘴笑着,“一次够吗?谁前天晚上问我要了三次的?”
“你……”沈小雅瞪大眼睛。
秦书烨不再用言语调戏的媳妇,而是用实际行动引领着媳妇去赴这世间男女最快乐的云雨之约。
一场性/爱下来,尽管秦书烨已经很小心翼翼了,可还是让沈小雅累得气喘吁吁。
“还要再来一次吗?”秦书烨问。
沈小雅下意识地挪动身体,稍稍远离秦书烨,“不要了,太累了。”
秦书烨伸手把逃离自己的沈小雅又给逮回来,“小雅,等你大学毕业我们再要孩子吧。”
“嗯?”沈小雅忽然一怔,秦书烨怎么好端端地跟她讲这些。
“过完年你才二十四,二十□□要孩子刚刚好,而我也才二十七,不急。再者我想……”秦书烨把嘴巴凑到沈小雅耳边边,轻轻地说,“再者我想跟你多过几年二人世界,多一个孩子打扰会很不方便的。”
“噢。”原来是想多过几年二人世界,还以为是因为她读大学才不要着急要孩子。
“怎么?失望呢?”秦书烨笑着调侃,“傻瓜。”
傻瓜,我是因为你,因为你要读大学,所以我愿意等你四年。
第二天,沈小雅一大早就被秦书烨给叫起,吃饭早饭,直接开车去椒城。
两个多小时之后,车子抵达椒城家门口。
一下子,就看见早已守候在家门口的沈父沈母。
对于新女婿上门,沈父沈母一见秦书烨就满心欢喜,又问了一些关于秦书烨的家庭以及工作等等。
秦书烨都如实回答,尽管对方是沈航父母,可是秦书烨还是尊敬,毕竟这也是养育沈小雅的养父养母。
寒暄了好一会,沈小雅跟着沈母去厨房准备中午的饭菜,秦书烨陪着沈父下棋。
“小雅,妈看书烨这孩子不错,你很有眼光嘛。”沈母炒着菜还不忘夸赞一下新女婿,“小雅,妈看到书烨对你这么好,心里的这一块大石头总算落地了,可惜你哥还放不下……”
“妈,会放下,哥会放下的。”沈小雅认真地回。
关于沈航,她没有问,不是她不想问,而是不合适再问。
虽然秦书烨信任她,她对沈航也早就没有了爱,只是把沈航当成亲兄长一般,可是有些事还是适可而止,做多了反而让沈航误会。
该断则断,不断则乱。
“小雅,你真要去读大学吗?”沈母还是问出来,“小雅,说真的,当年是妈不好,其实……妈也想过了,如果不是妈当年逼你,或许……”
“妈,过去的事情就过去了,不用再提了,书烨现在对我很好。他支持我读大学,其他的就算了。”
“好,好。”沈母伸手抹着眼泪。
吃完中饭,沈小雅领着秦书烨去椒城各地的名胜古迹逛了一圈,没想到秦书烨竟然比她还清楚了解椒城。
一问才知道,秦书烨大学是在椒城读的,就在椒城大学。
而秦书烨读大学那一会,沈小雅刚好在读高中,高中不偏不倚就在椒城大学旁边。
甚至他们还经常去一家叫木瓜书屋的书店,书店老板还能认出他们。
于是秦书烨在木瓜书屋里买了一本书送给身旁的沈小雅,书名是《世间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别重逢》。
黄昏,落下的余晖洒在法国梧桐树上,尽管已经深冬,沈小雅却感觉不到一点寒意,因为她的手被秦书烨牵着手,秦书烨手心的温度从掌心传递到她心上。
两人相拥一起走着,在来往的行人看来是一道风景。
一道关于阐释幸福的风景!
作者有话要说: 小妍很喜欢白落梅的《世间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别重逢》,是关于古诗词的阐述的,喜欢的亲了可以看看哈!
开始恢复正常更新,这本书下周一定会完结的,新文下周也会出来。说实话在,这个故事小妍很喜欢,尤其是现实中的秦老师,那个婚前协议是来自现实的梗,说真的,没有几个男人能做到这一点。
老规矩,第一个抢沙发的亲,送红包哈!关于新文,欢迎去小妍专栏收藏,霜色迷人是娱乐圈文,改编自一个同事做群演的经历,婚情告急是一篇来自现实的甜宠婚恋文,至于许你一束光,算是一个职业文,原型是小妍以前培训的老师。
哈哈哈,小妍的故事都是来自现实,取材现实!明天不见不散哈!
☆、第七十二章
傍晚回去, 沈母已经准备好晚饭,都是秦书烨爱吃的。
沈小雅没有去问秦书烨上午跟沈父说了什么,只是觉得沈父沈母对秦书烨又热情了一些。
晚上,沈父沈母原本是打算让秦书烨去睡沈航的房间, 可秦书烨不愿意, 他想跟沈小雅挤一张床, 哪怕只是一张宽度不到一米的床。
“小雅, 今天爸跟我说了一些关于你和沈航的事。”秦书烨抱着沈小雅,犹豫了许久,才开口。
沈小雅把身体往秦书烨怀里挪了挪,“爸都跟你说了什么?”
“爸说,如果不是我的出现, 或许他跟妈会心软, 同意你跟沈航在一起。”
“然后呢?”沈小雅顺着秦书烨的话茬问。
要是以前她会避开此类的话题,如今这类话题她不但不避开, 还会去面对。
“小雅, 说真的,自从爸跟我说了沈航对你做的那些事,我就觉得我做得还不够好。从今以后,我要加倍对你好。”秦书烨低头,在沈小雅额头落下轻轻一吻。
沈小雅伸手把秦书烨紧紧抱住,把头埋在秦书烨胸膛,轻声说,“秦书烨,你已经做得很好了。知道你已经很好了。”
“真的吗?”
“嗯。”
当夜,狭窄的小床上秦书烨紧紧抱着沈小雅,脑海里不断地飘进沈父跟他说的那些话,以前他不是太明白为什么沈航会对沈小雅有那么强烈的占有谷欠,现在他明白了。
比起沈航对沈小雅做的,他还是差了很多。
第二天,吃完中饭,沈小雅才跟秦书烨返回清城。
临走前,沈母递给了秦书烨一个大红包,沈父拍着沈小雅的肩膀,笑着告诉沈小雅,“小雅,书烨这孩子真心不错,好好珍惜。”
沈小雅拼命地点头,“我会好好珍惜的。”
返回清城之后,晚上秦书烨领着沈小雅去天一家园吃饭。
赵芳早早地准备了包饺子的材料,等秦书烨和沈小雅一到,直接拉着儿子和媳妇在客厅里一边包着饺子,一边看着电视。
“书烨,你跟你岳父岳母说了吗?什么时候有时间,两家人一起吃一个饭,你们这些晚辈都领证了,我们做家长的竟然连面都没有见过。”赵芳埋怨着自家儿子。
在擀饺皮的秦书烨,看了一眼沈小雅,“我跟岳父岳母说了,大年初一我会领着沈小雅去椒城,然后大年初二开车把他们从椒城领过来,到时候两家人一起吃饭。”
“那就好。对了,书烨,你跟小雅的婚礼打算什么时候办?”赵芳又问,随即微笑地看着沈小雅,“小雅,你想办一个什么样婚礼跟妈说,中式的还是西式的?价钱不是问题,妈的小金库还有十几万。”
“妈,你哪来这么多钱的?”秦书烨问。
赵芳瞪了秦书烨一眼,“臭小子,闭嘴,妈在跟自己的女儿说话,你管我怎么来这笔钱的?”
沈小雅抬眼看了一下秦书烨,只见秦书烨脸色不是太好看,忍不住抿嘴笑着。
察觉到自家媳妇在嘲笑自己,秦书烨朝胳膊肘朝外拐的媳妇,翻了一个巨大的白眼。
“小雅,你快跟我妈说一下,想要一场什么样的婚礼,妈给你操办?保证让你满意,永生难忘,谁让你这辈子只结一次婚,如果结两次婚……”
“妈。我是你儿子。”秦书烨赶紧打断赵芳的话。
尽管早就预料到在这个家地位是末位,可这末位的也太末了,甚至他都觉得,索索的地位都比他高,不过没办法,谁让媳妇是他选的,不过他乐意。
沈小雅收敛起笑容,放下手里包的饺子,看向赵芳,“妈,我不想办婚礼了,我……”
“为什么呀?”赵芳赶紧把手里的面粉搓掉,走近沈小雅,两只手抓着沈小雅的一只胳膊,“是不是书烨欺负你呢?你不想跟书烨结婚了?”
“不是。”沈小雅摇头,低眸,声音有些哽咽,“是我自己不想办婚礼,毕竟我……”
秦书烨站起来,先是给赵芳使眼色,“妈,饺子包得差不多了,你可以去下了。”
“好,好……”赵芳一边说,一边开始收拾着饺子。
等到赵芳走后,客厅只剩下秦书烨和沈小雅。
沈小雅用纸巾擦了一下手,随即往阳台方向走去。
秦书烨紧跟着也去了阳台,从身后抱住沈小雅,把下巴放在沈小雅脑袋上,轻声地问,“怎么呢?为什么不想办婚礼?”
“秦书烨,你说我的亲生父母在做什么?如果他们知道我现在不但嫁人了,而且还过得很好,会不会后悔当时把我给丢在孤儿院门口,亦或者在他们心里,我早就冻死在孤儿院门口了……”
“小雅,我跟你说过我爸爸吗?”秦书烨把沈小雅搂得更紧了。
沈小雅摇头,“没有。”
“我爸跟我一样也是高中老师,早出晚归,在我印象中,他的学生永远比我重要。”秦书烨停顿了一下,声音有些沙哑,“在我十五岁那年,我爸为了救他的一个学生被车撞死了。当我妈领着我去看我爸最后一眼时候,我爸牵着我的手跟我说,书烨,你以后也要当老师,去教书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