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节
作品:《六零年代好妈妈》 曹丽娟犹豫了一下,说道,“好的呀,反正现在回去也晚了,老头子肯定自己煮面吃了!”
饭菜摆好后,大宝和二宝也放学了。
大家都在吃饭,秦招娣抱着糖糖在沙发上玩儿,她手里拿着一个拨浪鼓,一边摇一边笑着逗她,这拨浪鼓是大红色的,声音也特别清脆,平时小姑娘很喜欢,拨浪鼓一响她就会笑起来。
但今天没有,糖糖看都不看拨浪鼓,她倔强的扭着头,乌溜溜的大眼珠向餐桌的方向看过去,大概是炖排骨的香味儿太浓了,她还忍不住砸吧了一下小嘴巴。
秦招娣被她这副可爱的馋相给逗乐了,她送送胳膊调整了一下位置,让怀里的娃娃更加舒适一些。
“糖糖,你是不是也想吃饭啊?”
糖糖似乎听懂了她的话,扭过头用渴求的眼神儿看了她一眼。
秦招娣被小娃娃看得有点愧疚。
本来以前她一个人在家看孩子,因为糖糖太小离不开人,做其他的家务都是趁着她睡着的时间,洗衣服打扫卫生都能抽空做了,唯有做饭不能提前做,有时候凑巧,有时候就不行了,抱着小糖糖是不能做饭的,
好在曹丽娟这一阵儿时间总来,虽然一开始她十分挑剔,提出了不少问题,但她干了那么多年的保姆,什么样的人没见过?比曹丽娟刁钻十倍的人都碰到过!她对付人的方法就是猛夸,一直夸得让对方不好意思为止。
是个人就喜欢听好话,尤其曹丽娟这样的,很久没人夸过她了,才几天的功夫就觉得这小秦人不错,两个人的关系现在特别的融洽。
今天上午曹丽娟来了之后,小秦把糖糖交给她,自己把楼上楼下的床单被套都换下来了,洗干净晾上之后才十点钟,又将各个房间的卫生搞了一下,然后就去了厨房准备午饭。
因为知道三宝回来,精心准备了六道菜,其中就有费时间的炖排骨和蒸鸭子,但竟然没想起来专门熬点大米粥,五个月的糖糖现在别的吃不了,大米粥还是能喝一点的!
“乖宝宝,晚上阿姨给你熬点香喷喷的大米粥喝,好不好?”
糖糖对她这句话没什么反应,她的一只小胳膊不安分的摇晃着,指向餐桌的方向。
赵珍珍吃饭的同时密切关注着女儿的动静,她听到了保姆的话,猜测到女儿这是馋了。
小孩子在六个月到一岁的时候,虽然能吃的东西不多,但看到大人吃饭,总是眼馋的不得了,她还记得二宝小时候最为明显,有一回张妈家里出了点事儿,一走就是半个月,王文广也出差去了外地,一开始她请假在家专门看孩子,后来厂子里实在太忙,就把一岁的双胞胎送到了大学的托儿所,俩孩子能吃,在所里吃不饱,有次她把刚煮的面端到桌子上,再去厨房端菜的功夫,二宝已经饿得等不及了,小娃娃不会用筷子,用手捞起来面条就吃,结果可想而知,被烫的哇哇大哭。
她放下筷子走过来,“糖糖是不是也想吃呀?过来,到妈妈这里来,妈妈给你吃点南瓜好不好?” 刚才她仔细看了桌子上的每一道菜,没有一个是糖糖能吃的,好在秦大姐做的主食是蒸米饭,里面放了不少南瓜,捣碎了可以喂给女儿吃。
秦招娣将孩子递给赵珍珍,立即说道,“我去小碗给她弄一点!”
俗话说三翻六坐八爬,糖糖虽然才五个月,但已经能做的很好了,王文广特别重视女儿的座椅问题,因为他从一本书上了解到,小孩子若是从小坐的椅子不舒服,会严重影响孩子的脊柱发育,对健康很不利,为此他专门去找了一个做木工的老师傅,根据小孩子的特点做了一把高高的椅子,大概坐上去视野比较宽,糖糖很喜欢坐在上面,现在就是如此,她端坐在椅子上,脖子里挂着一条白色的毛巾,赵珍珍端着半碗南瓜糊,一勺一勺的喂她吃。
小姑娘吃得很严肃很认真。
四宝觉得妹妹只吃南瓜太可怜了,他挑了一块鱼尾巴上的肉,这一块肉又嫩又没有鱼刺,递到糖糖嘴边说道,“妈妈!妹妹要不要吃鱼啊?”
赵珍珍摇摇头,说道,“四宝,妹妹太小了,现在还不能吃鱼肉!”
糖糖显然不是这么想的,她嚼着嘴里的南瓜泥,大眼睛却紧盯着四宝勺子里的肉。
赵珍珍又挖了一勺南瓜泥递到她嘴边,小姑娘的嘴巴紧紧闭上了,不肯再吃了,一只胳膊抬起来,小手不安分的晃了晃,那意思很明显,要吃哥哥勺子里的肉。
“宝贝,你还太小了,你现在只有两颗牙,吃肉还不行,会肚子疼得,如果肚子疼就要去医院打针了,糖糖想不想打针?”
有的小孩子末梢神经有的发育比较晚,对疼痛不太敏感,糖糖就属于这样的小孩,她出生后打过好几回针了,两次是打疫苗,一次就是昨天发烧打退烧针,对她来说,打针实在称不上是多害怕的事情。
她撅着小嘴巴看向妈妈。
赵珍珍一下子心软了,不过,今天的鱼不是清蒸的而是用豆瓣酱烧的,口味很重,根本就不适合她吃,就说道,“好宝宝,明天妈妈给你熬鱼片粥喝好不好?”
切好的鱼块用细棉网包住,放在大米里一起熬,一直熬到鱼肉都化了,这样的米粥,有营养也好消化,小娃娃也能吃。
三宝实在是饿坏了也馋坏了,一直低着头大吃猛吃,这会儿吃得差不多了,从容的放下了筷子,跑到客厅里从自己的书包里拿出一张画,得意的说道,“妹妹,我给你画了一幅画,你看看好不好看?”
虽然只是一尺见方的人物小像,但三宝却把妹妹画的十分传神,尤其是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天生带着一丝笑意,还有额头上的一绺弯曲的头发,简直一模一样。
和别人不一样,看到这幅画糖糖本人明显愣了一下,她特别惊讶,似乎还有点害怕,盯着画儿看了数秒之后,伸出小手摸了摸,小脑袋歪着思索了一下,确定画上的糖糖是假的之后,十分开心的笑了起来。
得到妹妹的肯定,三宝很高兴,他说道,“妹妹,我是不是画的很好啊?”
糖糖不会回答,冲三哥笑了笑。
王建昌心里美滋滋的,跑回自己的位子上再次低头猛吃。
四宝在一旁看得有点羡慕,他不像三哥会画画,不像二哥那么会做生意,更不像大哥样样能干,他除了特别会做数学题和物理题,其他也没什么太突出的优点了,还有一点,就是魔方玩儿很好,但这些哄妹妹都用不上,她太小了,别说做题了,嫩嫩的小手那么一点点,拿笔都不会呢。
希望妹妹赶紧长大吧,长大了他就可以教她做题了!
糖糖很喜欢三哥的画,早就把吃肉抛到了脑后。
第二天上午,因为是月中,曹丽娟和王稼轩都来了,沈莉莉自从去了第二化工厂之后,因为工作忙,很长时间没来了。
不得不说,她的运气很好,赵珍珍本来想给她联系的是第四化工厂,没想到第二化工厂有两个高工被邻省挖走了,她听说这件事之后,就跟厂子里的领导推荐了沈莉莉,人家一听沈莉莉原来是第一化工厂的总工,高兴的不得了,立马就接收了。
第二化工厂的规模仅次于第一化工厂,比第四化工厂可强多了,虽然没有军工背景,但开发出来的产品都很受市场欢迎,尤其是最近一些生活里的产品,年销售额很不错,沈莉莉现在已经是总工的职位了。
五月的中旬,天气已经十分暖和了,一般女同志就是里头穿一件秋衣,外面穿着外套,外套的样式一般就是列宁装,但沈莉莉不一样,她穿得特别洋气时髦,上身一件墨绿色的风衣,看着很有型,其实料子很薄,是一种厚雪纺做成的,里头穿着米色原点的雪纺衬衫,底下是板正的工装裤,一头长发剪成了齐耳短发,又有一股子利索劲儿。
曹丽娟很喜欢她那风衣,忍不住问道,“莉莉,你这衣服料子没见过啊,是国棉厂最新出的?”
沈莉莉点点头,又摇摇头,说道,“曹阿姨,这料子的确是国棉厂出的,不过不对外卖,是服装厂订的料子,他们直接做成了成衣,我这一件是刘厂长送给我的!”刘德明是个聪明人,每隔一段时间厂子里上了新衣服,都会有选择的送一些出去,当然不是乱送,都是有目的的。
比如这沈莉莉,她除了是隋厂长的爱人,还是第二化工厂的总工,这样的人物儿会有一定的影响力。当然了最主要的还是沈莉莉长得不错,身材也保持的不错,要是没有这两点,身份再厉害也不能送!
比如国棉厂的周厂长,都六十多了还十分爱美,很喜欢他们服装厂的衣服,按说起来她的影响力比沈莉莉还要大,但刘徳明却不肯送给她,因为周厂长虽然十分爱美,但身材不太允许了,她最近两年突然嗜甜,身材发胖的厉害,穿什么都掩饰不住了。
曹丽娟有点感叹的说道,“现在的日子是越来越好了,可惜我老了!”
沈莉莉看她一脸不服老的样子,笑着说道,“曹阿姨你一点也不老,这墨绿色不挑人,你买个大号的肯定能穿上!”
赵珍珍在一旁抱着女儿,没有兴趣参与这样的话题,其实刘德明每个季度上新都会给她送来几件,但赵珍珍很少穿,平时上班就是朴素的蓝格子列宁装,偶尔穿一两次,也是陪着领导出席特别重要的场合。
沈莉莉和曹丽娟聊了几句,扭头对赵珍珍说道,“珍珍,他们服装厂的夏装已经出来了,马上就要上市了,有两间衬衫和裙子的款式很不错,又洋气又大方,老隋能提前买出来,你要不要?”
赵珍珍摇摇头,笑着说道,“不用了,我平时上班穿不了,周末就在家里陪着孩子,轻易也不出门,真的用不着!”
曹丽娟仔细看了看儿媳妇的脸色,犹豫了数秒方说道,“珍珍啊,你也不要太过于节俭了,我看你们市政府的女同志也不是都这样吧,比如你们秘书部的那个江大姐,她父亲是我们医院针灸科的,我记得她是很爱打扮的吧?”
她说的没有错,事实上出了赵珍珍,市政府的年轻女干部这一两年都越穿越洋气时髦,唯有她一年四季没有鲜亮颜色,最高限度也就是现在,新做了一套灰色格子的列宁装,穿起来也很好看,但和洋气时髦不挨边儿。
关于这个问题,赵珍珍有自己的坚持,她简单回答道,“还是要低调一些比较好!”
吃过午饭,沈莉莉和曹丽娟都走了,赵珍珍带着小女儿睡了午觉,醒来后秦招娣已经烧好了洗澡水,两个人一起给糖糖洗了个热水澡,小丫头很喜欢洗澡,舒服的半躺在澡盆里,两只眼睛都眯起来了。
此时王文广也午休起床了,夫妻俩一边坐在客厅里监督四个宝做作业,一边争着抱糖糖。
可惜很快有人打破了平静。
赵传河背着一大袋子新挖的地瓜,笑着进了门。
“姐,姐夫都在家呢?”
糖糖生下来之后,朱红英和赵老汉又来过一次,这次学乖了,什么话也没说,老老实实吃了两顿饭,第二天就走了,但赵传河来了不止一次了,隔上一个月就来一次,来了多少都会拿些东西,而且来了也不乱说话。
尽管赵珍珍知道他的目的,但毕竟是自己的亲弟弟,她一个当姐姐的,总不能不让他进门吧?
赵珍珍没理他,但转头对秦大姐说道,“麻烦你下一碗面!”
赵传河冲秦招娣笑了笑,说道,“谢谢啊!”
赵传河这个人从小又懒又馋,赵珍珍不太相信他一时之间能改好,就沉着脸说道,“传河,我知道你是想来城里上班,但你知不知道当年你脑子一热回家了,还偷了厂子的布料,我不但挨了刘主席的批评,谢厂长也把我一顿狠批,厂子为这事儿还通报了两次呢,你把我的脸都丢尽了!要是你现在再来这么一出,我可丢不起这个人!你要想又不出力又赚钱,我给你指一条路!”
赵传河搓搓手,问道,“姐,是啥好事儿啊?”
赵珍珍没立即回答,而是反问道,“传河,你知道平城西郊的市场吗?那里买什么的都有,只要东西质量好就不愁销路!你自己说说看,咱们老家什么东西最好?”
赵传河一愣,比起城里,赵家屯虽然不算富裕,但也是有不少好东西的,比如地里的花生,小麦,都比别处的更好吃更香,再比如夏天山上出的一种黄金梨,果肉特别细腻,真真是一点渣子都没有,吃过的人都猛夸好吃。
好东西实在太多了,他不知道赵珍珍指的是哪一样。
赵珍珍笑着说道,“传河,不只是咱们一个村,整个樱桃公社最有名的就是自己酿的粮食酒了,你要是贩酒,估计比在工厂挣得钱多多了!”
赵传河半信半疑,说道,“城里人能爱喝咱们那酒?”
赵珍珍不想跟他啰嗦,说道,“你试试吧,不行的话再说!”
提起来做生意二宝就特别的有兴趣,好几次他抬起头要插话,都被妈妈狠狠的瞪回去了。赵传河兴冲冲的走后,他放下笔十分委屈的说道,“妈妈,你为什么不让我说话?”
赵珍珍笑笑,说道,“你傻啊,你这个舅舅一向不靠谱,你要是跟他说你在做生意,而且挣了不少钱,他管你借钱怎么办?”二宝一听这话立马缩了缩肩膀,继续低头刷题。
虽然他已经攒了不少钱,但那都是要买车的钱,借钱是绝对不可能的!
赵传河返回到赵家屯,天已经黑透了,王玉花看到他一脸喜色,以为事情办成了,高兴的问道,“姐姐答应你了?”
赵传河摇摇头,说道,“没有,不过,咱们家可能要发财了!”
回来的路上,坐在客车上很无聊,他就简单算了一笔账,要真如姐姐所说,只要东西好就能卖出去,他们村子里的酒质量是很不错的,酒味酒色都很好,唯一的缺点就是劲头儿有点大。
樱桃公社酿酒都用五斤的小坛子,副食店里散酒的价格是三毛钱一斤,按照这个价格,一坛子就是一块五,一天不用卖太多,卖上五坛子就是七八块了呢,那一个月下来就有两百了,刨去成本也能赚至少五六十呢。
一想到一年可以收入好几百,赵传河心里就美得很。
他虽然懒,但还要脸,这两年别人家越过越好,他越过越穷,也觉得很丢人呢。
第149章
赵传河越想越美,站起来跑到东厢房,从里面搬出来六坛子酒,看到上面落满了灰尘,他顺手从铁丝上拽下来一条毛巾,仔细的擦拭起来。
王玉花被丈夫的举动搞糊涂了,丈夫说要发财了,就凭这几坛子破酒也能发财?
别是想钱想出毛病了吧?
她上前劈手夺过毛巾,十分不高兴的说道,“你是不是疯了?这是擦脸的毛巾!”
赵传河没生气,反而笑了笑说道,“玉花,我没疯,平城开了一个很大的市场你知道吗?咱姐说,只要东西好什么都能卖钱,咱们这里的粮食酒远近有名,让我去卖粮食酒,我算了一下,真要能卖出去,挣不少钱呢!”
王玉花还以为是什么天大的好事儿,她撇了撇嘴说道,“现在人家城里啥没有,稀罕你这个?”
其实赵传河心里也打着鼓,听到这话有点不高兴,说道,“我累了一天了还没吃完饭,你去给我下一碗面吧!”
丈夫在家的时候,王玉花一天三顿带着孩子去公公婆婆家里吃,今天赵传河不在,她怕朱红英摆脸色,很聪明的没有去,反正家里不缺口粮,面缸里有半缸面,自留地里也有青菜,她去摘了一把嫩豆角,早上吃的豆角疙瘩汤,中午吃的豆角疙瘩汤,晚上还是吃的豆角疙瘩汤,是她和两个女儿特别爱吃疙瘩汤吗,当然不是,只不过是这么做起来最省事了。但赵传河不爱吃疙瘩汤,因为吃的太多了,他爱吃面,最爱吃的就是打卤面:擀得细细的十分筋道的面条,再浇上一层厚厚的卤子,吃起来特别的带劲儿。王玉花也爱吃这样的面太条,但是她懒啊,做面条比做疙瘩汤麻烦多了。
王玉花不高兴的说道,“我才把锅碗刷干净!要不你让咱妈给你做吧,正好你才从平城回来,跟他们合计一下卖酒的事儿!”
赵传河也正有此意,抬脚出了家门。
赵家屯几乎家家户户都会酿酒,特别是这几年日子好过,每年不管种什么都是大丰收,队里分得粮食根本吃不了,做的粮食酒就会更多了,这酒做了不光是自家喝,走亲访友串个门,当礼物带上些很受欢迎,他们樱桃公社出的酒,也许是水好,酒香醇厚不太上头,当然了,对于不能喝酒的也是不行,三杯倒是必然的的。
赵老汉个怂人不会酿酒,赵传河也不会,他们家只有赵传山会酿酒,每年秋收结束进了十月,总会挑出一个日子里,几家各出些粮食,再借了大队的酒坊,这酒坊不是真正的酒坊,平时根本没人用,是屯里一壶人家祖上传下来的,里面制酒的物件儿一应俱全,谁家要做酒了,就交到队里几斤粮食,在酒坊里忙活好几天。
“老三!你今儿不是去平城了?”朱红英不喜欢儿媳妇,对孙女也是一般,但看到儿子还是很高兴的。
赵传河点点头,说道,“是去了,早上去的,中午吃过饭就回来了,妈,我还没吃晚饭呢,你给我做一碗面吧!”
朱红英嘴里念叨着儿媳妇,赶紧到灶间忙活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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