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节
作品:《王妃她总是不来》 城澄被他逗得不禁噗哧一笑,露出两个小小的梨涡。她抬眸定定地望着他的脸,边伸手去摸,边调笑道:“哎呀,原来荣王爷不仅生得好看,还会甜言蜜语呢。不杀了,我不杀你了!”
她勾住他的脖子,仰起小脸,在他微颤的睫毛上轻轻亲了一下。原是生得极为完美的一个人,奈何眼上落了道疤,但谁人说残缺不是另一种美丽呢。待他睁开眼,她便放开他,依旧懒懒地靠在那里,温温和和地笑:“不闹了,我来找你,有正事要说。”
春风拂面,调皮地带起一丝鬓发,掠过面颊,正如他温柔的抚慰。城澄突然心生不舍,不想开口去问,不想和他分别,只想岁月永久停留在此刻。不问世事,无关其他。可是想起皇后透露给她的所谓“真相”,城澄又完全不想面对他。
那日在宫中哭丧,皇后见她辛苦,便好意扶她到暖阁休息。两人闲聊间,皇后竟无意间吐露出一个惊天秘密——皇帝驾崩,并未病逝,而是她与荣王合谋而为,而主使者,正是在她面前说过不会杀裴启绍的荣王!
皇后见她发怔,连忙捂住嘴,问她难道还不知道?城澄只能含糊地应付过去,心中乱成一团麻。她不知皇后所言真伪,但裴启旬有事瞒着她,她很确定。只是不能再戳破了,她已经不是小孩子,很多事情分辨得那么清楚,当真就是好事么?不见得!
春风送暖,美人轻言,荣王眼睑之上留下些许温热,而后又很快消失。他睁开眼睛,眸中落入她可人的模样。他素来知晓城澄貌美,但是越瞧越是美不胜收。他直起身子,远处翠鸟鸣啼,屋后是树林,有桃花,又有流水,裴启旬只觉身心舒畅,难得一个好天气。
他对上她的眸子,确实是有话要说的样子,那他便安安静静地听。且吸了几口春风,道:“嗯,我听着。”
双眼对上他深邃的墨眸,一时之间,似是被吸引,又像是被蛊惑,城澄檀口微张,却是不能言语。只得咬了咬唇,叹息一声,侧过脸去,看向外间美景。荣王府占地极广,有湖有树,有花有水,但终究比不上广袤天地,自在潇洒。她深深吸了口气,复又长长叹出,低声道:“我原是怎样的人,你是知道的——无论是宫廷还是王府,都不适合我。”她鼓足勇气看他一眼,声音越来越小,“如今你已大权在握,得偿所愿……所以……你能,放我走吗?”
这世上有些事情,是没有丝毫道理可言的。正如当年她被五花大绑地捆在这里,他不需要征求她的同意。正如现今她想离开这里,却还要得到他的首肯。
☆、第92章 抉择
第九十二章抉择
春风吹来数瓣桃花,落于脚边。她不经意间踩在脚下,如同碾在他的心上。
她望着他,只这一眼,洞若观火,直达心底。开口的第一句话便狠狠地打了他的脸,而后的话语,裴启旬竟是听不清了。嘴角的弧度微微拉平,裴启旬但觉喉骨微动。心里烙下她的一字一句,细细品味,而后却又是一笑。云卷云舒,又是一季。九年如斯,他终究未能走进一人心中。
从他的角度来看她也是不易,又有几人能够隐忍九年,而后对他说一句,“对不起,我要离开”?
裴启旬不知他人如何,他只笑自己,九年之内他做了一个春秋大梦!
“倘若我说不能呢。这么多年了,本王终究没有走入你心中,而你是不是从来也没有爱过我?”
他犹然记得当年,她惊恐地站在这里,他不顾她的意愿求旨赐婚。他从没有爱一个人爱的这样疯狂。当时或许是有几分挑衅的以为,但在那之后,他给她的是义无反顾的给予。只不过,她心心念念的人依旧不是他。
九年了,他一直将天子,将天下人当做笑话。最后,天下人无错,原来他自己就是最大的笑话!
他看着城澄,城澄也望着他。他依旧是笃定的语气,自信的神态,嘴角还噙着丝笑,和当年没有什么不同,答案仍是不能。是啊,的确好笑,连她也情不自禁地勾起唇角,笑她这一生,竟是从来都不能为自己做一回主!
九年了,若说他从未被她放在心上,自是不可能的事情。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便是草木尚且还有本心,更何况是人呢。只是,爱,这个沉重的字眼,城澄从来都不敢去深想。也许打一开始,她便将自己定好了位置,不过是他们兄弟争强好胜的一枚棋子,一个无足轻重的砝码罢了,正如裴启绍肯将她让给荣王缓几年一样。如今裴启绍已死,她于裴启旬早已无半分用处,是到了该丢弃的时候了。她以为功遂身退,天之道也,却换来他此番质问,她冤是不冤!城澄轻嗤一声,仰首问她:“王爷难道,是真的爱我吗?”
九年夫妻,耳鬓厮磨间,城澄从未问过这句话。也是因着觉得可笑,他爱她什么,他怎么可能爱她!或许只有一些喜欢罢了,把她当成一个漂亮的玩物,除此之外,她还能奢求多少呢。
依稀记得当年也是在这里,那天他便说要娶她做他的正室,图什么?无非是为了和大行皇帝赌一口气罢了。他竟要她全心爱他,她怎么敢,怎么敢把自己最柔弱的一面拿来给他践踏!
这些年她也早就放弃了抵抗,极尽所能地顺从他,这还不够吗?
裴启旬发现他真的不懂女人,虽然他没有亲口说过,但他究竟是不是真的爱她,难道她心中当真没有计较么。倘若是假的,何以他位高权重,却只有她一个妻子,倘若是假的,他又何以仓促出兵,若是假的,他何以放低自己的底线,让她的男性友人来去自由,从来不加束缚,倘若是假的,他又何以对她倾心以待,倘若是假的……
一抹笑意在春日之内回荡:“这话问出来,不是笑话了吗?城澄何不问问自己呢。”他一顿,颇为落寞地说:“三弟走了,你也要走,留我自己一人,在这里看花开花落,云卷云舒吗。”
问问自己?城澄一时哑口无言,只是沉默。他对她不是不好,她知道,只是——只是什么呢,是她一开始便将自己的心束缚起来,拼命用仅存的理智告诉自己,他并非真心,不过是出于利用,好像这样她就可以离他的心远一点,再远一点,只要她从不奢求得到,就不必害怕失去了。可是,真的是这样吗。人总会不自觉地贪图更多,习惯温暖,就像起初她并不在意他有多少女人一样,时间长了,城澄习惯了府里只有她一个女眷,若是多出一个,她就会受不了。她开始战战兢兢,开始捕风捉影,开始担惊受怕,这难道不是爱吗!
是的,她爱他,可她从不敢叫他知道。她怕自己情根深种,却只是一个笑话。所以他不言,她不语,直至如今落到这般尴尬的境地——也罢,是死是活,是去是留,索性说个清楚也好。城澄一咬牙,开口:“我问过自己,可你知道城澄向来都很傻,城澄猜不透你。”她想不出个所以然来,索性赌气似的说:“你若愿意放下这里的一切,和我走,我便信你。”
江山美人不可得而兼之,犹如鱼与熊掌不可得兼,这件事情,裴启旬过去一直是不相信的。在他还未遇见城澄的时候,江山是他唯一的目标,而在遇见她之后,或许一切都变了。他可以冲冠一怒为红颜,也大可以抛却这四万万江山,空留后人褒贬。
不过此时,他还不能够全身而退,朝野上下有无数双眼睛盯着他,延祚之时就想着让他摔下来,但是他必须走的比任何人都高,任何人都远。他不要一人之下,只要万万人之上,故而这九层高台,三尺丹陛,既然已经由他自己走上去,也必须由他自己走下来。
她要走,实在太过突然,让他措手不及。他只能狠下心说:“可我看的透你,我留不住你。你走吧。”他心中发痛,言语之间难得泄露出自己的情绪,既不舍又焦虑的样子。
可裴启旬心知他不会放手,等他收拾好了这一切,他一定会来找她。只是这大齐的江山不管是裴启绍还是他裴启旬在管,归根结底是裴家的,他不能留下一个烂摊子说走就走。他要做的许多事情,必然要比想象中的难上一千倍,一万倍,但是他还要做的万无一失。
可城澄心里不这么想,他究竟是留不住她,还是不想留她,究竟是放她走,还是舍不得抛下这一切和她一起离开,只有他自己心里清楚。而她这一生,怕是也没有机会知晓答案了。不,或许这就是答案,这是最好的答案,他已用行动告诉了她,城澄在他心中究竟是个什么位置。不过是一个无足轻重,可以轻易舍弃的存在。
她突然笑出了声,她早该知道的呀,他和裴启绍本质上并没有什么两样,可是为什么她的心还会那么痛,为什么会喘不过气来,为什么还会掉眼泪,为什么做不到平静而有尊严地离开。为什么,他连挽留都不试过,就这样放弃了她呢。
城澄胡乱抹了把脸上的残泪,固执地别过了头,忍住不去看他。等气息平复少许,方道:“好。”
她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仿佛水中的浮萍,失去了根基。一步一步地走到门边,仿佛用了一辈子那样漫长。一只脚踏过门槛时,禁不住脚步一顿,对他说出最后一句话:“谢谢你还我自由,也祝你江山永固,万寿无疆。”
裴启旬心中大恸,强忍住自己拦住她的冲动,可就在这时,城澄忽然像是一根断了线的风筝,软绵绵地倒了下去。
裴启旬大惊失色,连忙上前抱住他。城澄眉头紧锁,用手扶住头,竟还挣扎着要起身。裴启旬慌忙拦住她:“别动,你就算要走,也得先把身子调养好了再行。当初本王迎进来一个活蹦乱跳的孟城澄,就算你要走,也得完好无缺地走出荣王府。”
这就是他的骄傲,城澄苦涩一笑,不知说什么好,却也只得点头。她身上的确十分不适,浑身上下没有一点力气不说,还有点隐隐作呕。
想到这里,她的心脏忽然漏跳了一拍,似乎意识到了什么。她抬眼惊恐地望着他,心中暗叫不可能,可这种熟悉的感觉,分明是……
她不敢再乱想,煎熬地等着太医赶来。结果怕什么来什么,程太医诊完脉,果然笑着说恭喜殿下,王妃有喜了。
城澄愣住,不知说什么是好。难道她这一生,就要被孩子绊住,做他延绵血脉的工具么。
可裴启旬却不这样想,他觉得这个孩子来得正是时候。有过元烨的经历,城澄怀孕期间肯定没办法再折腾,那么她前前后后,起码还至少会在府里呆一年。一年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要完成他要做的事情肯定来不及,但他有信心在一年时间内说服城澄,再给他一些时间。
城澄果然如他所料,为了孩子的缘故不敢再轻易折腾。说句实话,城澄心里也舍不得他,只是她心中架起了一道油锅,每一步怎么走,横竖都是煎熬。
几个月后瓜熟蒂落,城澄顺利诞下一名健康的男婴。裴启旬十分欢喜,为幼子取名为元铠。
元铠出生后,行霈这个自觉上任的干爹让人送了很多礼物过来。城澄还想着哪日向他道谢,就在雍定二年的新年宮宴上遇着了他。
☆、第93章 酌酒
第九十三章酌酒
时间是水,人就像舟,大多都是随波逐流。也有不服老的人,比如行霈。到了宴会上,还没开席,他只好坐在座位上,瞄几眼年轻漂亮的小宫女解闷。
按说大长公主早已不在人世,他这个昔年的驸马又已另娶,严格来说已经不算皇家的人。但他还有爵位,还有和长公主共同的女儿,历年的新年家宴上,总会有他宋行霈的位置。
至于城澄,如今妍嫔殉葬,昭祉已经回府长住,她在宫中没有牵挂,不需要再靠宮宴来匆匆见女儿一面了。但皇后总是邀她进宫,城澄推脱再三,总不好连新年大宴也推了去,便只好着礼服正妆前来。
元烨这个年纪的男孩子,总是调皮,平日府里又没人同他做伴,如今一到宫里,就仿佛钻进水里的鱼儿,跟着同龄的孩子一溜烟地跑了。城澄想嘱咐他几句,起身追了两步,没寻着,索性由他去了。
她转步欲回,突然瞥见一人,老相识了,不是行霈是谁!城澄唇畔扬起抹笑,在他身边的空位上坐了,笑嘻嘻道:“侯爷怎的一个人喝酒?”新帝践祚,给他这个富贵闲人抬了个侯爷的位置,城澄有孕在身,还未当面对他道一句恭喜。
耳畔响起熟人的声音,行霈回头一看,没别人,老孟耳。他只是笑,顺便拿起手边的酒盏喝了一口,又用手指了指前面那些年轻子弟:“你瞧,他们年轻人,全都扎堆儿,说着最近京城的风闻,倒不肯搭理我这个中年人。”他本想说“老头子”,但话到嘴边还是咽下去,用中年代替。“我又不舍得老脸,去问他们。不过,摄政王妃这样风光,怎么也一个人到这里来?”
宋行霈和裴启旬同年生人,满打满算,他今年已有三十七岁,眼瞅着就要到了不惑之年。城澄知道,他说中年人,大抵是顾着她这女子的心思,不愿老罢了。他的心思,有时候比她的头发丝还要细腻。
“我年轻时想,待我大了,定要做个开明的太太,和小辈儿们玩到一处。现在却还是不能免俗,总觉得衣不如新,人不如故。”她朝他努努嘴,让他往宗亲女眷那桌瞅,“瞧瞧,都是些小女孩子。我一摄政王妃坐在里头,压得她们多不自在。”
“的确如此吶,有时候觉得自己还可以,但是晚辈却把我们扔在了时间的后面,怎么撵,都撵不上。”他说这话的时候,还是原来年轻时的架势,一扬眉毛,虽然用的是“我们”,但语气上论起来,仿佛说的只是她。老友相逢,有些共同话题是好的,但太伤感的话,他却不要。又是哈哈哈一笑,脸上颇带些隐秘的表情,“你同我老实讲,人家那些年轻女孩儿说起来夫妻间的相处,你肯定听得不好意思了吧。”
岁月催人老,绕是锦衣玉食,养尊处优,保养的再好,长江后浪始终要冒出来,推一推他们这些前浪。改元前,城澄还怀着几分不服老的意气,如今大抵是折腾的累了,有儿万事足,心态亦平和许多。老,又如何呢,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长一岁有长一岁的精彩。还没入土,人就得好好儿地活。“我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呢,你大抵是老了,忘了我真正出身为何。”她冲他眨眨眼:“倒是你,行霈,梅开二度,叫人好生艳羡呀?”
行霈前些日子新纳了一房妾室,提起这事儿,他多少有些尴尬。但在她面前,仔细一想也没啥好尴尬的。人生,不就这么一回事儿嘛。“老孟,不瞒你说,我还真想梅开二度,再给愿久生个兄弟。”不过一句玩笑话,说过去,随它在风里消失得无影无踪。“你呢,新一年,你有什么打算?”
他家里的事情,城澄向来不过问太多,朋友间的交情再好,有些话他不主动说,也不好问出口,点到即止罢了。闻言一笑,鼓励道:“这算个什么大事情,我的小儿子,才落地没几天,你身体这么好,三年抱俩,也是不成问题。”
至于打算这个东西,新年里头总是要提上一嘴,然而很多时候,它也就只是个打算了。“你记得吗,九年前我同你说过,我要在京郊买块地皮,盖两座房子住。”
“啊,元铠是么?怕你不方便,我还没去见过他。将来有机会,抱出来给我瞧瞧,只要摄政王别在后头提着刀撵我。”他这样说着,又在戏谑里带着些认真。他一贯这样,城澄也早就习惯了这样。
说起地皮,行霈一拍脑袋:“噢,想起来了。那还是什么时候,延祚元年的事情,那个时候,你还没有嫁人,过得潇洒。原以为你不过随口一说,不想如今却成了执念,你是来真格的?”
他们两个年少的时候,都算是担风袖月之人。世俗眼光,且瞧些,但大多数时候,都可着自己的心意活。譬如大冬天要么哪里都不去,要么就跑到野地里去。她还清晰记得,他那天穿一身白衣裳,坐在泥地上,就连她也觉得他是有病的。然而现在,都是身不由己,为家人,为子女,顾虑总要多些。
“哈,我还能骗你不成。若不是因着孩子,只怕今天,我已不会以王妃的身份坐在这宫宴上。”说起孩子,她的话不免多了些,“对了,小九今日可入宫了?我总想着叫她和元烨见见,能不能成不说,积累点儿年少时的情分总是好的。”
行霈活了半辈子,方觉在条条框框里活出自在,已经是了不得的事情,而每当这样想的时候,又无端觉得自己懦弱。所谓风花雪月,大概就是在天地之间横卧之余,还不得不为儿女的事情劳心,城澄如此,行霈亦然。“你的夫家,是摄政王。所诞的子嗣,也会是未来继承的人。这样的家室,何愁娶不到好的媳妇?”
他倒一碗茶,递给她润润嗓子,又或者捧在手中取暖。不是刻意的行为,只是多年习惯成自然。“儿女的事情,应由他们自己做主,不能受我们当初的磨折。但我也明白,成为父母亲无法不去为他们考虑。你若是喜欢小九,大可以把她接到王府里玩两天。”
孩子还小,说到娶媳妇,似乎很遥远,但是也就像他们一样,一眨眼的功夫就长大了。城澄拿过他的茶,放在鼻翼闻了闻,好东西,给他喝,糟践了。
她取过酒壶,给两人斟了酒,一人一杯,不争不抢。“我们当初的磨折?”她笑了笑,城澄的婚事,并非父母之言,媒妁之约。不过他说这话,倒叫她为死去的长公主觉得冤。“我一直以为,长公主是你自己求娶的,难道不是么。”
“我也不清楚,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当身处其境的时候,觉得所经历的没有什么。但等到走出来了,又转念觉得当初日子很难,也不知道为什么。我想了一个答案,大概就是我们还不够老吧。”他一仰头,把酒杯里的酒喝光。抬眼看着月亮,还有几片云彩。凉风在侧,他又忍不住说:“长公主很好。但你不知道,她这个人,其实是很要强的。她一直嫉妒你嫉妒得发狂,但她不敢叫你知道。后来她病故,风光下葬,我不再是驸马。如今论起来,真正和皇室有关系的人,不是我,倒是愿久。”
斯人已逝,提起来不过徒增伤怀。说起要强,裴启绍与长公主一母同胞,大抵再相似不过。最深有体会者,唯吾二人矣。城澄不愿深思,一笑而过:“说来也是,既如此,便用心抚养九儿吧,如此也不算糟践了天家血脉。儿女的事,便是不替他们做主,也免不得要操心的。”她喝了几杯,又想起她那块地,“嘿,你听说了吗。城郊那块地,怕是要涨价。”
话题又绕回那块地上。她的考虑,他其实能够理解。就算家有众多田产那又如何,还不是一样的结局嘛!人年老时,需要一方庭院养老,人去世后,需要一口棺材葬身。这些道理,最简单不过。“那地儿,要不,咱俩合伙买下来?”
城澄闻言,心中暗道行霈这个老不要脸的,总是跟猴儿一样精,心里头不知道打的什么鬼主意。指头在红木漆桌上似是无意识地轻轻敲着,沉默时,便只闻这点点声响儿。她顿了会儿才开口,省得张嘴就是一顿骂。她答应过他,要对他好一点的。“就算涨价,那才多大点儿地方,凭你宋府的财力,就买不下了?一片地界,署你我两个人的名字,不妥当。不如你出钱,我许你一间茅草房。”
“以后的事情,还是以后再说吧。反正怎么涨,咱都买得起。”行霈细细想了想,理智告诉他,这么多年的养尊处优受过来,他已无法受得了田间劳作的辛苦。至于他写的那些田园诗,他大概只是拿来和那些文人套近乎用的,嘿嘿嘿。
城澄看着他,仿佛看着一个经历过生死大劫的老人,然而一切又都是那么的云淡风轻,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觥筹交错间,他们仍旧坐在这里,把酒言欢。“你是一个难得的明白人。然而若是糊涂起来,能翻了这天。”她翻了个白眼,“你最好不要去,我还怕你这老不正经的,偷我家的菜。”
☆、第94章 不离
第九十四章不离
“我如果糊涂起来……”行霈顿了顿,原本打算糊弄她两句过去,毕竟寻常的事情,他基本都在糊弄。骗别人,不骗自己。因为如果连自己都骗,那这个人就太他娘的浑蛋了。“何止是翻天,还要做个西游记里的老猴子,那些烦心的浑蛋事,都去他妈的!”
前些日子,宋府内部发生了一些变故,城澄也有所耳闻,好在行霈都挺过来了。此时听他说话,城澄突然觉得很爽快,忍不住哈哈哈地笑了起来。这老流氓,装了半辈子,终于现出原型,可算叫她逮住!然而她很喜欢这种无拘无束的感觉。也是,到了他们这个年龄,到了他们这个位置,拘束他们的东西也不多,唯有亲朋好友,和自己的心罢了。
“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行霈啊,你说的对,有时候啊,真不用想那么多。谁惹你,我就和他干一架。或者干脆不理他,爱谁谁去吧!哈哈哈。”
“不,要女人保护,我还算男人吗?”行霈信誓旦旦地说了一句,作为饱读礼教的人,他不喜欢像男人的女人,也更痛恨像女人的男人。他就是这么个人,虽然熬过延祚,又到新朝,可他没有变。如果再来一辈子,他也不后悔今天的轨迹,该犯的错,他还会再犯一次。因为有过遗憾的地方,重来或许可以补缺,但兴许补缺了,也会有接踵而至的麻烦。
“我年近不惑,但走在路上拿着长柄伞,总觉得这是刀,是剑。待我牵白马,还能游历大同,说大话,和文人醉酒,继续和小孩儿讲玄怪的故事。”天上月圆,又有几粒星子,忽明忽暗。行霈看着她,忽然笑问:“你叫了一辈子行霈,知道望之是谁吗?”
城澄觉得行霈这句话,非常出乎她的意料。这几年来,他把自己压抑的太狠了,没想到改元之后还保有这份男儿的血性。为这句话,她得敬他一杯。
待放下金樽,闻得那句问话,城澄不由指着他笑了:“望之——不就是你么。”
是呀,行霈,这两个字,她当真是叫了一辈子。按说按照惯例,她是应当叫他望之,或是,侯爷?可是,她从来不叫,她宁愿叫他行霈,甚至是霈霈,臊得他老脸一红,不好意思。“可望之不是我的知己,他属于另一个人。我知道的,我从来都知道的。”
行霈把起金樽,一口饮完:“你们女人眼里,好好的一个人,又非要分裂出几重身份来。”他颇无奈地摇一摇头,接着吃菜,也给她夹上一点儿。“发乎情,止于礼。但这些年下来,我费了好半天的力气,也没弄明白我们之间是什么情,夫妻?不是,知己?也不全对。有时我觉得愤怒,莫名的愤怒——”
他喝得多了,话也多了起来,不大经过脑子就往外头冒:“我讲这话,你不要觉得我矫情。长刀所向,也曾架鹰走狗;杀伐决断,可笑前朝阿丑;算计之中,建功立业何愁;二十年后,饮马长江,裂土分侯!哈哈哈,来,老孟,当再饮一大白!”
“哈哈,喝!”与行霈喝酒,是一件很痛快的事情,他会陪她放纵,因为他本质上也是个疯子。一杯辛辣的佳酿下肚,呛得城澄不禁咳嗽起来,咳出了泪花,却是忍不住笑了,难得开怀。“我们女人就是很奇怪的,别说你不懂,有时候就连我也搞不明白自己。”
是,他们不是夫妻,他们不是情人,他们是什么,或许什么都不是,但就是生命中不可割舍。“你是不是脑子里进酒了?我嫌你矫情?我怎么会嫌你矫情!若论矫情,你得拜我为师,哈哈哈哈哈!”
“今夜——今夜宫宴一别,恐怕再难相聚。”他放下酒盏,忽然叹气,“老孟,我要走了,不知什么时候回来。你或许不知,摄政王曾劝我入仕。为家族为子女,我也曾想过那样的生活,然而终究还是做不到。只有学你当年任性一回,一走了之。”
城澄哭了。
她觉得很悲伤,行霈明明就坐在她身边,可她忽然觉得他离她很远,而且越来越远。那超脱的模样,仿佛好像随时都会随风而去,而她,留不住他。这种无力的感觉,叫她想起爹爹走了的时候,让她很难受。
许是喝得多了,借着酒劲,做她平时不敢做的事情,将他的手臂挽在怀里。“我不希望你想明白那么多道理,我希望像以前一样,我们什么都不懂,傻人自有傻福。”她低下头,将眼泪抹在他洁白的袖摆上,“望之,我知道我很自私,可你能不能别走,再惯着我几十年?”
行霈想,或许他是真的醉了,不然城澄怎么会碰他,不然他眼前怎么忽然浮现出当年的情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