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作品:《七零穿成女主闺蜜

    出去比工人还要有面子,而且,林余余还能搞到肉,可见她在大队里过的很好。再说了,她表弟家在县城,林余余在大队里当医生,来回也方便,买辆自行车就行。实在不方便,家里走走关系,可以把林余余挑到镇上卫生所,或者医院里。
    林余余:“这个,我暂时没有谈对象的打算,我两年前刚下乡,大队里的人对我很好,所以我想留在大队当医护人员回报他们。”
    李大妈:“这有什么?我儿媳妇的表弟也是本地人,家里有三兄弟,前头大哥已经结婚了,二哥在县政府工作,还没结婚,他是老三,也在机关单位工作,这条件响当当的。”
    林余余:表姨我……”
    李大妈:“侄女啊,你都18岁了,再不谈对象,就变成老姑娘了。”
    林余余:“我……”她想着,如果直接拒绝说自己还不想结婚,肯定是不合适的。毕竟在后世,就算真的有不婚主义者,有丁克,可这些事情有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是无法理解的,甚至包括自己的父母,如果子女不婚,别说不婚,就是晚婚了,他们也会拼命的催婚。
    所以更何况是这个年代,在这个年代的人的眼中,不婚大概就是罪孽深重了,而晚婚就是嫁不出去了。
    再说,李大妈这么热情,她还真的不知道找什么理由。难道找两年前的理由?说自己在发过誓,不回城就不结婚?
    这事情都过去两年了,别说李大妈不会当真,就是范凹里的人,也没有把这件事当真。所以林余余拒绝的,人可以相看,但见了之后再拒绝,就说对方不是她喜欢的类型就好。这样也不算辜负李大妈的一片热心。“那……那谢谢表姨您。”
    李大妈:“这才对嘛,那你去我家,我让我儿媳妇去叫人。从我们家过去,也就半个小时,快的。”
    林余余:“今天真不行,我还有事情,大队里等着我回去,要不改天?”她要去买白糖做葡萄酒,不是说假话的。
    李大妈:“那下个礼拜,你来婶子家吃午饭,到时候我把小伙子也叫来,你看怎么样?”
    林余余:“那行,那我下回去了。”
    李大妈:“哎,下个
    礼拜别忘记啊。”
    林余余离开之后,又去供销社找了崔敏,把三斤左右的葡萄给她,然后又买了白糖,还收了崔敏给她的一包瓜子。她和李大妈的交情有多好,和崔敏的交情也有多好。她但凡来城里,只要带了干货和蔬菜,不仅李大妈有,崔敏也肯定有。
    故而林余余这个朋友,还是让崔敏在婆家挺有面子的。所以崔敏婆家对林余余也挺客气的,毕竟这年头,能弄到肉的人不多。而能弄到肉的朋友,那算是体面朋友。再说,林余余还是医生。
    范阿牛载着林余余回到范凹里的时候,大队长和书记已经回来了。
    李秋红:“总算是回来了,天气热吧?快来喝碗绿豆汤,我用井水泡过,凉凉的很好喝。”
    林余余:“谢谢干娘。”说着,拿出一包瓜子给小温礼,“给。”
    小温礼:“什么啊?”他打开纸包,“是瓜子啊。”在这个年代已经7岁的的小温礼,但实际年纪是十岁了。
    林余余:“对啊,你崔阿姨叫我带来给你吃的。”
    小温礼:“谢谢崔阿姨。”林余余去县里的时候经常会带上他,所以他和李大妈、崔敏都是认识的。不过他不知道她们在交易,每次去了,李大妈和崔敏见他年纪小,都会给他吃的。
    吃好午饭,林余余开始酿酒,她一个人忙不过来,让李秋红和章龙一起帮她的,她倒是想多叫几个,但是李秋红不让,李秋红说,这技术不能叫人知道。
    林余余心想,这算什么技术,等以后国内红酒盛行的时候,她这种简易酿酒的,根本没法比。不过在这个年代,还的确算是一门手艺了。
    既然李秋红这样说了,她当然也不会拒绝她的好意。
    其实酿红酒的过程还是很简单的,也不过是一个小时,他们三个人就把红酒封在密封的瓦缸里了。这个年代很难找到密封的罐子,但是一个一个的小瓦缸却是很多。这种瓦缸用来放酒、放酱油、放米醋,因为这个年代的酒、酱油、米醋,都是一斤半斤的打的,用那种酒提子,从瓦缸里打上来。
    酿好酒,林余余就去了果园,大队长和书记也在果园里
    ,看到林余余来了,大队长赶忙道:“协议签好了,按照你说的,三年签一次,刚开始的时候,供销社那边还想签十年呢,我们没答应。”
    林余余心想,因为供销社的又不傻。
    大队长:“你那个葡萄酒好了?”
    林余余:“好了,不过要等两个月,等好了,让两位先尝尝。”
    大队长:“那可一定。”
    书记:“两个月后就是十月份,最后一批葡萄快下市了,如果供销社觉得好,我们还能赶上酿最后一批。”
    作者有话要说:下一更晚上八点。
    第73章
    今天林余余要去相亲, 哪怕是带着应付一下的想法去的,林余余也把自己收拾的整整齐齐的,这是对相亲对象的尊重、对介绍人的尊重, 更重要的是,对自己的尊重。为了拒绝别人而把自己整的乱七八糟的, 林余余不会这样做。女人应该在任何时候,都是干干净净的。
    林余余今天穿着一件白色的短袖衬衣, 下面是一条黑色的长裤, 配上黑色的布鞋,布鞋是刘亚琴做好寄过来的。这两年她又长高了, 现在裸高有165公分了,毕竟她穿过来的时候正在长身体。
    然后配上一个军绿色的解放包,梳着一个清爽的马尾,整个人看上去, 带着文艺气质。
    林余余在等牛车的时候, 碰到了林燕等人。
    林燕:“余余。”她的笑容非常的灿烂, 脸上带着恋爱中的女孩才有的幸福, 眼中里闪烁的也是恋爱中的女孩应有的光点。两年前, 她对钱烈一见钟情,然后展开了浓烈又热情的追求。钱烈和他外公住在牛棚, 和村子里的人没什么交集,而且,村子里的人也不爱接触他们,除了梁山启和余文庆, 村子里的人对牛棚的人虽然没有恶意,但是也没有接近的想法。
    梁山启和余文庆对村子的贡献很大,梁山启自然不用说, 嫁接的桔子,插杆繁殖的葡萄,都是他负责的。所以就算他是下放的坏分子,还有很多人偷偷的塞东西给他,每个人都以为做的很隐秘,其实大家都知道,只是大家都不说。
    而余文庆是用医术征服了大家,当然,他没有像梁山启那样受欢迎,不过两个老朋友相互帮助,有梁山启一口吃的,还没有余文庆一口吃的吗?
    甚至在暗中,林余余还成了余文庆的学生,跟着他学习到了更多的医学知识。
    钱烈祖孙在范凹里也过的不错,他们虽然不收村子里的人欢迎,平时也和他们没有接触,但是林燕经常和村民交换鸡蛋给钱烈,让他给她外公补身体,也因此,钱烈的外公李启图身体养的也不错。祖孙俩在修路的时候,非常的勤劳和积极。钱烈年轻人,有着一身的力气。李启图是老革命,也有力气,因为两人勤劳,所以能挣的粮食比另
    外两个学者多。
    林余余没有特意的关注林燕和钱烈的事情,但偶尔也有留意过,两人再交往,这大概就是剧情的影响力吧。
    林余余:“你去县里吗?”
    林燕:“是的,去买点东西,你呢?去县里干嘛?”
    林余余:“去医院批点药,卫生所的药快没了。”想了想,林余余轻声打趣,“燕子,我看你最近心情挺好的,眼睛都特别有神,你这样子……是不是谈对象了?”
    林燕听了,心一紧。她是喜欢钱烈,对钱烈一见钟情,但是她也是小心翼翼的。因为钱烈和他外公身份比较特殊,如果被人知道她和他们有交集,那些村子里的人可能会看不起她,也不知道会拿什么眼睛看她。但是,她又是真心喜欢钱烈的,所以只能暗中来往。当然,她也不是怕别人怎么看她,主要是,如果被发现,那她是不是也要去住牛棚了,到时候,村里还能和她交换东西吗?
    林燕摇头:“没有没有,我暂时还不想谈对象。”说着,她不敢看林余余,有点心虚。
    林余余也不过是突然打趣了一下,对于男女主之间的事情,她本来也没有兴趣。
    等到了县里,林余余去了李大妈家。“表姨,我来了。”
    李家今天只有李大妈和儿媳妇在,虽然是周末,但是儿子丈夫被李大妈赶出家了,她觉得林余余一个想姑娘来他们家相看男同志,家里的男人还是不要在的好。
    李大妈:“来了来了……”她一脸欢笑的来到院子里,“你可算来了,今天赶路辛苦了吧?快来里面坐坐。”
    林余余自然不是空手来的,她带的还是葡萄:“不辛苦,平时也是这个点起床。”说着,把葡萄给对方。
    李大妈:“你啊,每次来都带东西,总是这么客气。”
    李大妈儿媳妇:“余余来了,快来坐。”
    林余余走进屋内,看到里面坐着一个年轻的小伙子,看到她进来了,对方也看向了他。林余余有些惊讶,不得不说,李大妈的眼光还是有些靠谱的。小伙子长的很清爽,高高瘦瘦的,就是大学里那种阳光男生的形象。他也穿着一件衬衣,不过是长袖的,黑裤,下面是一双跑鞋。
    李大妈儿媳
    妇:“余余,这是我表弟,叫何光明。光明,这是林余余。”
    林余余:“你好。”
    何光明原本是坐着,这会儿起身:“你好。”他看着林余余的双眼很明亮,笑起来的时候,脸上还有酒窝,再仔细看,能看到他的脸还有点红,“你……你请坐。”
    林余余:“谢谢。”
    李大妈:“光明、余余,你们聊聊,我和你嫂子去买点菜。”
    林余余落落大方道:“哎,好。”
    比起林余余的大方,何光明倒是有些拘谨,他又偷偷看了林余余一眼,然后低着头,自己笑着,也不知道在笑些什么。
    等李大妈婆子走了之后,何光明又抬起头:“那个……那个我介绍一下自己?”
    林余余:“好啊。”
    何光明呼了一口气,真是紧张。其实他家里条件好,一般情况下相看对象,他也不会这样紧张,但是今天就是不知道怎么的,他特别紧张。“那个,我叫何光明,今年20岁,三年前高中毕业,然后一直在机关单位上班,就是那个电力局。我……我之前也相看过对象,但是我没有谈过,就是……就是没有中意的。”越说就越紧张,他拿起茶杯马上喝了几口茶水。
    林余余看着她紧张的样子,心情是不错的,因为一个人的神情和举止无法掩饰,紧张有时候说明了他的态度。她也认认真真的介绍自己:“我叫林余余,是70年下乡的知青,我爸爸妈妈在我出生的时候就离婚了……”她把家里的情况说了一遍,“其实,我是没打算找对象的,因为如果有机会,我想回去。我不放心我妈妈,我想回去孝敬她。如果我在这里处了对象,要我对象跟我一起回老家,我觉得也是为难人家。”
    何光明:“你……你要打算回老家?”
    林余余:“嗯,我妈妈只有我一个女儿,等她年纪再大些,我肯定要给她养老送终的。虽然她现在有家庭,但是继女继子跟亲生女儿不同,我如果不回去,她有个三长两短我都不知道。所以有机会,我是一定要回去的。何光明同志,今天来看对象,我是因为盛情难却,但是我不想欺骗你,请你谅解。”
    她实在想不到别的理由,但是她想,
    如果是这样的理由,没有一个男同志,或者是男方的家庭能接受,毕竟哪有儿子跟着儿媳妇走的?这根上门女婿有什么区别?而且公公婆婆也肯定舍不得儿子,所以……
    何光明的心情的确有些复杂,如果是他,让他去女方那边,他是不愿意的。毕竟他爸妈都在这里,他的工作也在这里,如果回去了,人生地不熟的,一切还要从头开始。“那……那现在国家也没有政策下来,你未必能回城啊。如果不能回城的话,你就一辈子不……不处对象吗?这不可能吧?”
    林余余:“这自然是不可能的,但是万一将来政策了,我肯定要回去,难道男同志愿意这样打赌吗?而且处对象结了婚,我那个时候就不是知青了,回老家更方便吧,你说是不是?”
    何光明笑的有些勉强:“是……是吧。那……那我们也能做朋友。”
    林余余:“当然了,相识就是有缘,我们当然是朋友啊。”
    何光明松了一口气。
    接下来两人干坐着,有些怪。林余余没想过跟何光明处对象,自然也不会吊着他,所以也没有特意找话题。何光明时不时的看向她,心情有点郁闷。他挺中意林余余的,长得好,性格看上去也好,但是怎么就非要回老家呢?“如果,如果有个男同志对你很好,你也一定要回老家吗?”
    林余余:“是。”
    何光明:“他会对你特别特别好,结婚了你们两个人住,他会把工资交给你,买你喜欢的东西,家里让你拿主意,你也要回老家吗?”
    林余余:“……我放不下我妈妈。”
    何光明:“那可以寄钱、寄东西给你妈妈啊,没有必要一定要回家啊。”
    林余余:“可是我妈妈有个万一,我在远方没办法知道,我想在她最需要我的时候,我能在她身边。”
    何光明:“唉……你真孝顺。”
    林余余笑笑:“今天真是浪费你的时间了。”
    何光明:“没有没有,就……就当交给朋友。”
    李大妈和她儿媳妇回来的时候,发现两人就干坐着。婆媳俩对看一眼,难道谈的不好?
    作者有话要说:下一更八点半。
    有些小天使说男主是背景板,男主的大篇幅在高考之后,女主去首都上大学,那个时候,他们才有真正的交集。
    第74章
    李大妈她们一回来, 林余余就起身了:“表姨、嫂子,我还有事情,我就先回去了。村里人叫我带些东西, 回去晚了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