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节
作品:《国手朝歌》 回廊空间逼仄,几个大汉打起来毫不手软,拳头撞击骨头的闷响和流出的鲜血,让战况显得异常激烈。顾朝歌还没反应过来他们为何而打,一个北胡女人一边对她嘀嘀咕咕什么,一边拉着她就跑。
这个女人是在她出恭的时候监视自己的,所以顾朝歌以为她是要带自己脱离危险的境地,送她回去。
谁知道这女人竟然将她拖到后宅偏门,把她甩上了马背。
什么情况?
顾朝歌懵住,抬眼便看见这女人朝她恶毒地笑了笑,唧唧歪歪说了几句她听不懂的北胡语,似乎并非什么好话。
然后,然后顾朝歌便被绑到了隆巴达面前。
她这才后知后觉明白,这个一直监视自己的北胡女是隆巴达的人,和哈奇打架的勇士们只是为了调虎离山而已。她正惊讶于隆巴达那一根筋的脑子居然能想出这样巧妙的计策,便听见隆巴达侧头,满意地用汉话表扬了一下跪在地上的某人:“李,你的方法很不错。”
“多谢大王子,若不是大王子英明,小的也想不出这种计策。”跪伏在地的李佑大用十分谦卑的语气谄媚着隆巴达,顾朝歌揉了揉自己被马背颠得很痛的肚子,不敢相信眼前所见。多日不见,她还担心李佑大和阿柴会遭到什么惩罚,却没想到这个男人已经成了完全的软骨头。
怎么会呢?他不是想给张遂铭报仇吗?无论如何也不会变成这样没骨头的谄媚小人啊。顾朝歌以怀疑的眼神死死盯着李佑大,然而李佑大并没看她,他恭敬地退后,直到走出门外的刹那才好似随意地瞥了顾朝歌一眼,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表情。
什么意思?顾朝歌不明白。
然而等不及她想通,一只有力的大手掐住她的脖子,把她像小鸡一样提起来。
隆巴达鹰样的眼睛里充斥着愤怒和报复的快/感,他享受地看着顾朝歌憋红的脸,表情有些扭曲地笑起来:“女人,你又回到我手里了。你以为巴撒那个小杂碎能救你,哈哈,做梦吧!”
刀。
她有刀的。
顾朝歌试图从藏得很深的衣服内层口袋里掏出那把已经磨得很亮的小剪刀,然而她把它收得太好了一些,一时间竟然掏不出来。反而是隆巴达发现她的动作古怪,眯了眯眼:“女人,你……”
“大王子!巴撒王子和可敦来了!”门外忽然有人报告。
隆巴达不悦地皱眉:“消息这么快?”他像扔破烂一样把顾朝歌往地上一扔,她止不住的剧咳让他心烦意乱,隆巴达毫不犹豫踢了她一脚:“闭嘴,女人!”他挥了挥手:“来人,把这女人带走,关起来!”
想起那对可恶的母子,他冷冷地笑起来,骨节咔嚓作响:“想从隆巴达这里要人,不可能!”
被人拖走的时候,顾朝歌还在捂着嘴止不住剧咳,刚刚的缺氧和气管受到的压迫,让咳嗽成为一种止不住的身体反应。而隆巴达踢她的那一脚十分用力,她感觉到被踢中的大腿疼得厉害,而且越来越疼。
想来已经青了。
被关进大宅子柴房的顾朝歌摸了摸胸口的那把小剪刀,又看看捆住自己的铁链,懊恼地想着为何不是绳索?
这要怎么逃?
她看了看门外晃动的大汉黑影,小心翼翼地掏出那把小剪刀,对准铁链相连的地方的锁,试图用尖锐的剪刀尖尖开锁。毕竟在扬州牢房里头,她给老吴表演过自己的开锁“绝技”的,只是技术不到家,试了好多次才成功。
然后她很快发现剪刀尖对锁眼来说太大了,她开始匍匐在柴房里四处寻找可以撬锁的尖锐细长物体,哪怕是一小节木棍她也不放过。这时候,柴房突然打开,她趴在地上,惊愕地抬头看着把她送进来的大汉,那大汉看她在地上趴着,愣了一下,用汉话问:“泥在做神么?”语调同样有些古怪。
他似乎只是突袭检查一下她是否想逃跑,并非要立即把她送到隆巴达那里去。
“我肚子疼,腿也疼。”顾朝歌蜷缩在地开始打滚,眼泪说出来就出来,泪汪汪看着这大汉,被俘的这些日子她的演技日渐精进。
大汉嘀咕了几句,似乎是说中原女人太弱之类的,然后便关上门。
顾朝歌松了口气,继续努力撬锁。她发现小木棍太软无用,好在这把小剪刀的做工粗糙,握住的部分细而软,她开始努力将它细软的部分扳直,将它做成自己想要的细长形状。
当然,这一切都是尽量蜷缩在地上完成的。
突袭检查发生了好几次,一直到太阳落山,隆巴达都没有叫人来抓她过去,但是顾朝歌也一直没有撬开锁。天越来越黑,她也越来越着急,然而光线已经渐渐暗下去,她开始不太能看清锁眼的结构,更别提用脆弱的小木棍打开她。
这时候,外面突然传来交谈声。
顾朝歌一惊,猛然抬头,侧耳一听。
“大王子让我给这女人送点吃的,不要还没教训她,就把她饿死了。”
是李佑大的声音。他似乎是故意用汉话说的,然后北胡士兵问了他几句什么,他开始用北胡语交谈,大意是说大王子今晚会好好享用这个女人,让她知道大王子的本事,不希望这女人中途饿晕过去,然后北胡士兵说这女人动不动就哭,希望大王子能好好调/教让她听话。
双方都哈哈笑起来。
然后士兵打开了门锁。
此时日头已经完全落下,北胡人不是很爱在住的地方挂满灯笼,不过为了照明,他们勉强点了两盏廊上的灯,而李佑大端着饭和肉,带着一个打灯的小厮,朝士兵们点头哈腰一阵,方才缓缓走入门内。
顾朝歌闻见饭菜的香气。
与此同时,还有几声闷哼,和铁锈味的新鲜血气。
她的眼睛缓缓睁大。
她看见,就在李佑大进门的那一刻,为他打灯的那个始终低头弯腰的小厮,手中的灯笼忽然掉落在地,四个北胡士兵同时被亮光吸引,朝地上看去。与此同时,这小厮忽然从袖中抽出一把匕首,以极快的速度捅了身边最近的大汉一刀。
这一刀刚刚扎下去,李佑大回身将手上托盘一甩,正中另一个大汉的脸,他上前一个高高跃起,夹住那大汉的脖子,竟生生用双腿的力量拧断大汉的脑袋。同时间他抽出大汉腰间马刀,一个翻身,将马刀插入背后企图偷袭的另一个大汉的胸口。
顾朝歌几乎要给他拍手叫好!
李佑大在电光火石之间解决两人,而小厮则与最后一个大汉奋战。李佑大解决完二人之后回援,一刀刺中大汉胳膊,大汉跪倒在地欲要呼救,小厮上前,一下捅穿他的喉咙,鲜血直飙。
“朝歌姐!”小厮三两步往后一跃,躲开喷涌的鲜血,揭开毡帽,露出半边被鲜血沾染的脸,他胡乱抹了一把,兴奋地冲到顾朝歌身前,压低嗓音:“朝歌姐,我来救你!”
数日不见,这个青年已经黑瘦得几乎脱形,脸上两道深深的鞭痕彰显他所受过的耻辱。顾朝歌借着微弱的火光,勉强辨认出他的样子:“阿……柴?”
“咔嚓”一声,清脆悦耳的声响。在顾朝歌喊出阿柴的名字时,不可思议的,她一直捣鼓不开的锁,不知道被□□锁眼的改造版小剪刀无意触碰到了什么机关,竟然开了。
阿柴吃惊地看着脱落的锁:“我和大哥正发愁没有钥匙呢。”
“开了?你还能开锁,那太好了!”李佑大放弃在死亡的北胡士兵尸体上东摸西摸找钥匙,抽了把马刀过来抛给阿柴:“接着,速速走!”
“朝歌姐,你的匕首!”阿柴握住马刀,将那把被北胡人缴走,又被李佑大不知用何种方法拿回来的鱼皮匕首交到顾朝歌手中。
这是一把她太熟悉的匕首。
握着还带着阿柴体温和北胡人血腥气的鱼皮匕首,顾朝歌浑身忽然有了力量。
“走!”
这个初夏的夜晚,凉风习习,隆巴达的宅子却是鸡飞狗跳、人仰马翻,两个汉人俘虏带着他要教训的女人潜逃,在杀了他四个看守的心腹之后,又陆续杀掉数个企图阻止他们逃跑的士兵。隆巴达好不容易送走秦氏母子,然后马上得知这个抓回来的女人跑了,气得半死,想起李佑大那点头哈腰的狗腿模样,他根本不相信此人竟然能连杀他数名勇士!
“本王子亲自去追!”
隆巴达真正发了火,他带上他最精锐的四十名勇士,跨上马,举起雪亮的马刀,向汉人俘虏逃跑的方向奔去。
“那个女人逃跑了?”巴撒送走了母亲,自己却没有真正走远,他一直留心着隆巴达的动静,听到这个消息,他古怪地笑了一笑,说:“哈奇,汉人总喜欢晚上关城门,我一点也不喜欢这个习惯。”
不止是他不喜欢,好多北胡上层人都不喜欢,所以他们常常晚上不关城门。不过也并不是每天都如此。
“知道了,”哈奇颌首,按着胸口行礼,“我马上去确认。”
巴撒满意地点点头。
哈奇犹豫了一下,问:“王子为何要放走那个女人?”
“我看隆巴达不顺眼啊。”小王子笑眯眯道。他当然不会和哈奇说出真实理由,即便哈奇是他的心腹。
那个女人的医术好得过分了一些,父汗的身体一日日好起来,他只想要一个还能活个六七年的老汗王,可不希望有一个强壮得像牛一样的父汗。巴撒不想做第二个隆巴达。
而且,知道隆巴达抓走了他的大夫,而且让她逃脱,父汗一定会震怒吧。
想到这一点,巴萨就十分开心呢。
*
追兵,到处都是追兵,顾朝歌伏在马上,她的技术只能说一般,要在夜里避开追兵紧紧跟住李佑大的马,对她来说十分吃力。
李佑大往后一看,看见远远的,隆巴达点燃火把,亲自带人追来。他心中一惊,放慢马速,和阿柴一左一右夹在顾朝歌两旁,低声叮嘱她:“今天晚上北边的城门没有关,我打探好了的,如若失散,不要管我,往北走!一定要逃出城!”
顾朝歌点头,又怕他没看见,出声道:“我明白,谢谢你……李大哥。”
李佑大苦笑一声:“莫说谢谢,若不是我害了你们……”他顿住不说,拉开马距,一个转身,抽出背后缴来的弓箭,往后连发三箭。
李佑大的马上功夫不如他的地上功夫,三箭一箭未中,不过他本来就只是为了减缓追兵的步伐,不得已放箭而已。
然而黑暗中,忽然有一支利箭射/出,精准命中隆巴达身侧两个马距的勇士,那人来不及哀嚎一声便摔落下马。隆巴达一惊,下意识一勒马缰,放慢速度。
“跟我走。”黑暗中低低一声,顾朝歌听出来是哈奇,她愕然:“巴撒让你来的?他让你抓我回去?”
哈奇不答,只道:“北城门,去不去。”说完便勒马转身,朝城中小巷奔去。李佑大咬咬牙:“我们跟他走!”
虽然只占据了这座城不多的时日,不过哈奇对城中小路十分熟悉,带着他们成功绕过隆巴达的追击,送他们到城门。
顾朝歌不知道该不该和这个北胡人说谢谢。不过哈奇似乎也并不期待她说谢谢,他一见城门就在眼前,勒马掉头就走。
北边的城门,果然大开,黑洞洞的城门,以往在夜里看来会感到十分恐怖,如同怪兽的巨口。如今却觉得这巨口十分可爱,只要跨过这道城门,他们就自由了!
哒哒的马蹄声从后面传来,隆巴达虽然失去他们的踪迹,却根据他们的方向判定他们要往北城门来。
李佑大和阿柴朝她一笑:“跑!”
语罢,三人同时扬鞭,三声马嘶,十二只马蹄撒欢地奔向城门,跑过城门,跑出了这个北胡人控制的梦魇之地!
“我真的出来啦!”迎着呼呼的风声,顾朝歌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她从来不知道自己可以用这样畅快奔放的声音笑着叫着。夜风里泥尘的味道,她都觉得是自由的味道!
“秫秫,秫秫秫,秫秫……”
忽然间,身后传来古怪的呼哨声,忽长忽短,仿佛某种信号。同时,顾朝歌发现身下的马动了动耳朵,然后跑步的速度明显慢了下来,马头向后张望。
“坏了,是信号,这马是隆巴达的,他知道怎么控制!”李佑大一声骂娘。
阿柴急了:“大哥,那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使劲跑,能跑多远跑多远!”李佑大狠狠一扬马鞭,强迫马在听到呼哨的情况下置之不理,依然往前狂奔。
顾朝歌也想照做,可是她没有李佑大那样好的技术,她的马时而听话,时而不听话,这让她的速度迅速慢了下来。
身后的马蹄声却越来越近,她不敢回头,她害怕一回头就会被抓回去。
“朝歌姐!”阿柴回头,忽然向顾朝歌射出一箭:“低头!”
顾朝歌应声低头,听见背后传来一声谩骂:“小兔崽子敢射你老子!”
隆巴达的声音!
顾朝歌来不及心惊肉跳,只觉马背一沉,一个男人生生从另一匹马上跳到她的马上,一手揽住她的腰,另一手去控制她的马缰。他的汗臭和膻腥味钻进顾朝歌的鼻孔,她恶心得想吐,而这人却还在拿沾满酒渍的胡茬贴她的脸,热烘烘的试图亲她:“女人,你逃不出我的手心,哈哈哈!”隆巴达的声音听起来得意非凡。
去死!
顾朝歌行医数年,从来没有像这一刻一般,生出妖魔一样的恶毒念头。她的身体反应快过大脑,毫不犹豫地抽出腰间那把薄而韧的鱼皮匕首,猛地转身,朝隆巴达的额骨间狠狠刺进去!
☆、第91章
额骨,的确是人的身体中,最硬的骨头之一。
不过,额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