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节
作品:《作者咋不让男主上天呢》 直至这一句,作者菌花知婉彻底开始了“傻白甜亲妈”,到“虐心虐身虐死情敌”的鬼畜后妈蜕变之旅。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要复习英语,可能后天和大大后天更新。
很不喜欢剧透,但看到留言又有那个风向了所以说一下。本文主旋律是甜,现在出来的情节是披着后妈的外衣吃醋(然后勇敢而大力的谋取福利),请放心。
谢谢金主宝宝:萤丸的胖次扔了1个火箭炮,桑梓扔了1个地雷,丸子扔了1个地雷,幽蓝忧岚扔了1个地雷,宁柔小仙女扔了1个地雷
☆、第66章 肆无忌惮的接触
幼年期的大魔王喜欢烟花。
他在盛大的节日里看到漂亮的烟花,他奋力地仰着头,目光中满是惊奇。
在那个人主动亲吻他、靠近他、喊他名字的时候,大魔头的脑中也浮现出了嗞啦一声窜上天际的繁花。
灿烂萤火裹着他漆黑的灵魂去往天界,眼前耀眼的亮光几乎要将他灼伤。
他们的双唇只接触了短短的时间。
魔头一动不动,怕自己惊醒了这个美丽而虚幻的梦。
——“啊,那我已经兑现奖励,就彻底跟你算清楚了。现在,我再也不欠你什么咯。”
长大的大魔头,不想再喜欢烟花了。
明亮的烟火迅速坠落、冷却,只余下空寂无垠的夜幕。
——两不相欠?
——呵,两不相欠。
看到“法器”上的文字、结合之前见过无数次的使用方法,兰戎推测它具有“观天下之事”、“改变未来”的功能。
怀着卑劣的心思,他用学来的拼音成功写下了“花知婉喜欢兰戎”。
看到她一反常态的亲近,他以为,他的心愿成真了。
不想……花知婉的“喜欢”就是那转瞬即逝的烟火,她的热情燃得轰轰烈烈,走时却连一丝余烬也不剩。
——他在她面前,暴露了自己无法人道的隐疾。
阴魔功给予魔头无与伦比的力量,作为代价,它改造了他的身体,使他成为一个恐怖的活死人。
真恶心啊。
这样的身体,连男人都不算了吧。
——不仅不能拥有后代,兰戎的寿命也将比常人的短。
当初,一无所有的少年为了变得强大,无所不用其极。
现在,她回来了。
他竟在渴求上天给他更多。
他不是她的弟弟,他不想当她的弟弟。
……
花知婉和兰戎陷入了一种怪异的相处模式。
他们无止尽地对彼此好,两人之间却像憋着一口气一样,对话少得离谱,无法正常地沟通。
浸了黑的眼神凶煞,配上惨白的脸色,大魔王看上去就像一只鬼。
房间里挤满了他搜刮的民脂民膏、金银财宝,各种稀奇物件跟不要钱似地堆在地上。——那些全是他送给她的。
而桌上所有能放碗盘的空隙,则摆放着花知婉精心制作的满汉全席。
她从网上找菜谱,再自己出门买材料,研究用古代的炉灶做出现代料理,极尽全力地为兰戎展示她“贤惠”的一面。
——出门买菜可不止是字面意思这么简单,花知婉利用着这个机会,打入人民群众内部、获取情敌的情报。
劫亲那天发生的事、魔头与新娘的隐秘情史,她从民间听取了一部分,又用电脑从“江湖百晓生”的口中了解了一部分。
那是一段,不容于世的惨烈爱情故事。
来自正道望族的美娇娘爱上了臭名昭著的大魔头,以一己之力反抗父母之命、承受流言蜚语。小姑娘都等成了老姑娘,她也照样坚定着心中所属,迟迟不肯出嫁。
魔头对她也是有意。
不愿她与自己同背骂名,他没有娶她过门。以“寻姐”之名,他四处抓人回宫,实则是借此与娇娘相会。因此,魔头不近女色、且不滥杀无辜。
那日,美娇娘为了激他,应了婚事。果然,魔头忍无可忍地出现。在众目睽睽下,他问她愿不愿意跟自己走,新娘当即娇娇地应了声好。二人夺了新郎的马,共乘一骑,轰轰烈烈地私奔了。
要是没有“硬不起来”事件,花知婉肯定是不会相信这个故事的。
但经历了那个打击,她怎么想这个故事都觉得合理。
兰戎对花知婉没法产生生理**,说明他是把她当成姐姐,或者妈妈。
所以,在蛊血成瘾发作时,他形影不离地照顾她;所以,他建造了笼子保护她,收集好东西报答她。
这么重要的“姐姐”,在他们分别了十年后,他仍旧选择在她回来的第二天早上,负着伤去掳新娘,可见那个新娘对于他的重要性。
——深感挫败的同时,花知婉和兰戎的身体接触变得肆无忌惮。
她抱着“反正我对他没有吸引力”的消极心理,开始破罐子破摔。
逼兰戎吃完自己做的,具有补肾助阳功能的“韭菜生蚝羹”后,她甚至恬不知耻地向他发出了邀请。
“兰戎,我们一起到小溪边沐♂浴吧。”
作者有话要说: 嗯,所以爱的快是有原因的呢……
谢谢你们的地雷:楚鸾、圈圈圆圆、柔柔往作者菊花里、biu
谢谢胖次菌的火箭炮:萤丸的胖次扔了1个火箭炮
☆、第67章 溪边戏水欢乐多
魔宫建在高高的山林之上,山林中有一处小溪,水源清澈、风景秀丽。
花知婉知道这里,是因为大纲的设定中有这个地图。
大反派的结局,是被正道杀死。他死得孑然一身、一生无人相伴,但这不代表他心里没有装着人。
相对于曲暮酒的爱情线,兰戎的爱情线被当初的作者菌设置得十分单薄。
一次大战中,魔头身负重伤。在回魔宫的路上他昏倒在山脚的小溪边,被浣纱的农家女所救。
农家女不知自己救的是恶人,对他悉心照料,二人日久生情。
这段短暂的爱情被追来的正道人士终止,农家女死于曲千奏的剑下。
之所以设置如此悲惨的剧情,是为了激化人物之间的矛盾。
以花知婉对全文面目全非的改动来看,它显然已经缺失了事件发生的前提,再不可能发生。
可是,她还是莫名其妙地想去那条用农家女名字命名的“柳郁溪”看看。
仿佛她去了,就能代替这个人物出现在兰戎的爱情线里。
行走在虫鸣此起彼伏的山涧,兰戎与花知婉各怀心思,一路走来,谁都没有开口说话。
午饭后,时间临近正午。
深秋的阳光不冷,也没有暖的温度。风不是安静的,瑟瑟的落叶在歌唱。
眼见她拎着洗浴工具走到溪边,兰戎终于忍不住轻咳了一声。
“嗯,你说的……”
他的脸上露出了略微困窘的神色,一字一顿地问她:“你之前说的,沐浴,是真的吗?”
花知婉招手,唤他坐到临近水源的大石块上:“是啊,我来帮你洗澡,就像小时候那样。”
吃定他总是不会反抗自己的要求,她把自己荒唐的话说得理所当然。
兰戎迟疑一阵,终是迈开步子,朝她走去。
……
他目视前方、正襟危坐,她则没个正经地一点一点解开他的衣裳。
“我不是小孩了,你知道吧?”他呐呐地说。
“知道啊。”她痛快地答。
“……”
他沉默了一阵,做出一副蠢兮兮的模样,用极小的、又足以让她听见的声音提醒道:“如果我是姑娘的话,你都得娶我过门了。”
以为这是他在委婉地拒绝她,花知婉厚着脸皮,假装没听到。
密密麻麻结痂的伤处在被她的指尖滑过时,隐约地感觉到了细细的痒。
兰戎知道,她的肆意妄为源自于他“某方面的无能”,即使是这样,他仍旧无可救药地因为她的亲近欣喜若狂。
溪涧的流水声轻快。
男人精瘦的身体暴露在空气中,日照下,散发着一种类似冰块的冷酷光泽。
花知婉把手中的内衫放进带来的竹篓里,微不可闻地叹了口气。
她的小宝贝兰花,一夜之间就长大了啊。
从前,她看过他光着屁股乱跑的样子,也曾抱着、背过这个软乎乎的小孩。
那时,他是她的贴心小棉袄,抱在怀里时就像抱了一个小火炉。那时,小孩的皮肤光滑细腻,被她养得健健康康。
如今,他长大了。
他周身冰冷。
他受了伤,会咬紧牙关、一言不发。
——是她没有保护好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