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全部处死
作品:《美好非洲旅行社》 战斗结束的比陈佺想象的还要快,这帮子偷猎者显然都把功夫下到了如何猎杀动物身上了。
其他人还没来得及动手,光安德烈和老莫里两个人,外加后面放冷枪的多安娜。
只用了十分钟的不到的时间,就倒下了一半,而另一半也十分没骨气的蹲下来投降了。
他们这么快就投降,除了可能和安德烈他们的强悍的战斗力有一定关系以外,更证明了他们是一群散兵游勇,不是什么正规军。
“一共22个人,死了14个,这里还有8个人!”
安德烈扔下了手中拖着的两具尸体,这两个人都是他打死的,右手这个还好只是心脏中了一枪并不算太惨,左手这个就没那么走远了,半个脑袋都没有了,脑浆流了一地的,看的陈佺是一阵阵的范围。
“他们是什么人!”陈佺捂着鼻子退后了两步。
“木哈拉的人,木哈拉是这一个地区的小型反政府武装,也干偷猎者的活,没钱的时候也会来两场人肉礼花,那个家伙是他们首领,至于其他的我没看到!”
安德烈轻描淡写的在尸体上蹭了蹭鞋子上的污血。
“木哈拉,嘶~没听说过,老莫里把那个首领灭了别用枪,安德烈你再看一下!”
陈佺松了一口气,既然是反政府武装就没事,在利比亚反政府武装只是一个好听的别名而已,真正的名字应该是“土匪”或者“强盗”又或者——“恐怖分子”
这些个反政府武装,基本不干人事,杀人放火,拦路打劫都是常事,更有一些灭绝人性的反政府武装为了扩大自己的力量,用毒品控制孩童去当人肉礼花。
所以千万不要把他们当人看!
“咔嚓~”
老莫里的动作十分的麻溜,勒住脖子猛的用力,原本还再不断挣扎的“首领”就不动了!
看上去有一点残忍,但要是和他做过的那些事比起来,这可能已经算是便宜他了。
“哦~”
“哦!”
“哦?”
“哦……”
安德烈扔开了尸体,脸上漏出一副嫌弃的表情,仿佛是被什么画面给恶心到了。
“这么了?”
“太恶心了,这帮家伙奸杀了妇女以后,居然……还吃人!”安德烈显然是被看到的画面恶心的不行,说话都有些不利索了。
“嗯!还有其他的呢?”
“他们是受国际基因科技公司的委托,“假抢劫”运输车队,造成北方犀牛“苏丹”被不明势力劫走的假象,至于国际基因科技公司为什么要自己抢劫自己,我就没看到了!”
安德烈回头指了一下远处木哈拉开来的猛士车。
“那些猛士车和枪械弹药,就是国际基因科技公司给木哈拉的报酬。”
“而那些血迹和已经被他们扔到山崖下面的尸体,都是附近普通利比亚平民的,国际基因科技公司自己的保安队已经离开了!”
“唔,也就是说,这帮家伙没用了!”老莫里插了一句嘴。
“这个……对,没错,他们什么都不知道,不过他们准备今天晚上把“苏丹”交给其国际基因科技公司的另一伙人以后,就去打劫一个利比亚村庄!”安德烈稍微犹豫了一下,同意了老莫里的说法。
“哦,那行吧,先让他们把他们同伴的尸体扔下去,然后送他们团圆,速度快一点我不想在待在这里了!”陈佺用中文说完以后,掉头就要返回了旅行社的车队。
“那苏丹怎么办?”安德烈先是点了点头,随后又含住了陈佺。
“这个嘛,我打个电话,看看能不能让利比亚的军队来接收!对了,木哈拉和国际基因科技公司的交易别和多安娜讲!”
“知道了,你先回去吧!”安德烈摆了摆手,开始用枪指挥起蹲着的武装分子干活了。
木哈拉的武装分子们,绝对没有想到,报应来的这么快。
要知道一个小时之前,他们才枪杀了十几个平民并把他们的尸体扔下悬崖,而现在就轮到他们自己了!
车队很快就再一次启程了,只是与之前不同的是,这一次多了好几辆猛士车和一辆车头撞扁了的大货车……
大约三个小时以后,一辆全黑色的吉普停在木哈拉武装分子跳崖的地方。
车上走下来四个怪人,三男一女。
为什么说他们是怪人呢?
因为现在的利比亚,白天的温度普遍都在40度以上,普通人离开了车载空调根本站不住脚,恨不得把全部衣服都脱了来解暑。
但是这四个人不但穿的是西装革履,而且穿着还是最吸热黑色套装。
“科尔森组长,这里发生过枪战,时间大约是在两个小时以前,枪战人数最少也有四十人……”
一位西装革履的黑人,仔细观察了一下现场以后,十分笃定的对着靠在车边的金发男人汇报到。
“检测一下,有没有源人留下来的血液,顺便看一下是什么人在这里械斗的!”
“是的,先生!”
“科尔森,你为什么要选择这一条路线,我们要赶在卡扎菲被军方弄死之前,找到他绑架的那些源人,要是他死了我很有可能什么消息都的不到了。”
“别紧张,铁骑,卡扎菲要是那么容易就被解决了,军方还需要废那么大力气和安布雷拉合作吗?”
科尔森不慌不忙摆了摆手,安抚了一下面前的同事。
“那我们也没有必要留在这里浪费时间啊!”
“谁说我们在浪费时间,说不定这些已干了的血迹里就有一两个源人的血液不是吗?”科尔森打开了车门做了进去。
“别着急,我们只要在后天傍晚赶到的黎波里就行了,现在去的那么早反而会引火烧身的!”
“可是……”
“铁骑,没有可是……这其实是局长的意思,他让我不要着急,慢慢来一件一件事情做!”
“好吧,不过我保留意见!”
“当然,这是你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