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节

作品:《重生之仙裔

    晋安王府的卫队将接管了镇上的防卫,为安全计,镇里的百姓无事不要在街上行走,以免得受野兽伤害,如要有发现有猛兽进镇,要提早向卫队报告……
    至于那些猛兽,晋安王爷可是不顾年事已高,亲自带着几十名好手入山,要将那些突然发疯的孽畜斩杀干净!
    这不,这次就又带回了这么多战利品?
    好些镇民们已是偷偷地在家里供奉起了王爷的长生牌位,早晚三柱香……
    甚至还有人信誓旦旦地说,那天他们家之所以野兽没闯进来,就是因为家中老人有先见之明,早在十几年前就供奉了王爷的牌位,有皇爷真龙护着,那些小小野兽们哪里敢冒犯龙息?
    被人当成守家护院之神的晋安王,此时正将马缰交给身边护卫,大步往房中走。
    两个侍卫跟在身后,抬着一头被捆得结结实实的白狼。
    这白狼浑身毛皮雪白,个头有小牛犊那么大,虽然一只前肢被斩断了,可还是活着的,即使全身包括狼嘴都被结实的牛筋给捆成粽子,那三角眼里头的凶光却没减半分,仿佛随时都有余力挣脱解困再暴起伤人!
    晋安王示意侍卫们将白狼放在地上便退了出去。
    侍卫们行了礼便都退出了房。
    守在房门外院中的大都是年轻侍卫,从前王爷出征西境时带的是他们的父辈,只光听说那各种英勇无敌来着,可没亲眼见过,如今这一回到深山中寻找那些伤过人的猛兽,那可算是开了眼了!
    在咱王爷面前,那些个凶猛的野兽,个个跟才出窝似的,夹着尾巴就想逃,也就是这只白狼,有些个邪性,身后带领着四五十只狼,大约是个首领,指挥着喽罗试探了半天,还想出其不意搞偷袭,结果王爷随便抬手一剑,就削去了一条前腿……
    今儿这一行那可算是开了眼界,前二十几年见过的大家伙都没今儿一天见得多!
    什么狼虎豹黑熊蟒蛇的,那个头,都比别处的要大上好几圈儿,难怪能围攻这么大一个镇子呢!
    侍卫们在院子里头兴奋地窃窃私语,互相比着各自的战利品,他们的主上晋安王却是施放了一个结界,屏蔽了声音传了出去,开始审问起那只白狼王来。
    曾经沾过人血的猛兽,如果不及时杀灭,日后它们便会以人为食,更为凶残,是以晋安王来时,虽已解了林兴镇之难,却仍然要带着侍卫们去将那些退入山林中的猛兽寻出来一一杀灭掉。
    这些猛兽虽有尖牙利爪,能轻易伤害寻常人的性命,但在晋安王的眼里,战斗力跟小白兔也不差什么,只有这只白狼,身后不光是领着几十只群狼,甚至周边的几十只狐狸和豺狗也是听它的嚎叫声号令。
    而这只白狼的力气和速度都要远远超过同类,若不是有晋安王在,只怕王府这些身为武功好手的侍卫们也会在它的爪牙下送命。
    这头狼少说也有百年之龄,大约得了什么机缘,竟然灵智初开,身有灵力,已是相当于妖兽一阶。
    按修为说,这头白狼远比不上小怪兽金鲵,而且白狼也不似小怪兽那般有远古大妖的血脉,能有传承记忆,可要说灵智狡滑,它却要甩小怪兽几十个台阶。
    想来,也是因为那只小怪兽从出生开始就生活在与世隔绝的洞天内,并无同类的野□□流,而白狼却长年跟各种不同种类的野兽厮杀争食争地盘,所以灵智提升得飞快吧?
    晋安王审问白狼妖,并不需要多话,只需放出一丝威压,那天性就知道趋利避害的狼妖便瑟瑟发抖,四肢匍匐于地,两只三角眼里放出的不再是凶光,而是无比凄惨可怜的求饶命……
    白狼妖灵智已开,在它眼里晋安王那就是高阶上神一般的存在,狼这种生物本就是畏惧强者,以弱者为食的,面对比它高得多的强者,这头白狼倒是半点也没有隐瞒地全部招了。
    晋安王神色微冷,问完了自己要知道的,便抬指一点,那白狼妖连叫也没叫得一声,便断了呼吸,它修为低微,还没有修练出元神,是以肉身一毁就是身魂俱灭。
    晋安王走进屋子,吩咐了众侍卫进去将地上那死狼收拾了。
    想了想又道,“这只狼乃是狼王,其肉大补,将狼肉拿到厨下去炖了汤,你们都去喝上一碗。”
    据说修仙世界里有以武入道的门派,那些人便食妖兽肉来提升体质和灵力,这狼王是最低阶不过的妖兽,这些习武的侍卫吃了自然可以强健筋骨。
    侍卫们闻言,欢天喜地抬了狼去厨下不提。
    晋安王来到自己的临时寝居之所,这本是镇长家的正院,让了出来给王爷用,虽然细致华丽远不能跟王府的寝居比,但对于其实并不挑剔的晋安王来说也算是过得去。
    晋安王随意地在一张椅子上坐了,一手搭在旁边的案上,轻轻扣击着。
    太芒山深处多野兽,这些野兽之中,会有零星开了灵智,如白狼妖这般化成妖兽并不算稀奇,可如那白狼妖所说,除了它这个狼群之妖外,还有几只兽妖也参与了这一回突袭人类,也正是因为有这些有些智慧的妖兽带着,才能杀死这么多的村民和镇民。
    而它们之所以会突然同时倾巢而出,突袭人类,都是因为太芒山中,这些日子以来,每到深夜,就会有一个黑衣女人,身形诡异可怕,本事极高,专门抓各种野兽,生生吸食鲜血,再厉害的野兽也逃不过她的魔爪,因此山中群兽又恨又怕,便聚集起来,想要跟这黑衣女人斗上一斗,将她赶离太芒山,谁知道这黑衣女子极其邪门,黑色的衣服下头根本就是空无一物!
    既然本来就没有形体,野兽们又如何斗得过?
    就在此时,那黑衣女人开口发话,告诉它们这些开了灵智的妖兽,命它们下山去袭击人类的村镇,若是能将那些原本人类的地盘占了,那她就放它们一条生路……
    这黑衣女人的行事,倒真是有些齐英宗的风格……
    难道齐英宗还有别的徒弟?
    晋安王正思索着,就听门外有道清脆的声音响起。
    “王爷,那狼王肉汤已是好了,可要属下送进来?”
    这声音,正是原名朱荟娘现下改为赵荟娘的那位女子。
    赵荟娘当初参加选秀,就是想要寻找机会看看能不能找到自己亲爹的下落,后来赵文广从西境险死还生,可容貌还是二十几岁的年轻模样,这般奇诡的经历自然不能广为人知,是以赵文广便改了名字,换了身份,加入了晋安王府的暗卫阵营。
    而赵荟娘,原本是想找亲爹的下落的,原本只要能寻到尸骨归葬仇敌伏法就心满意足了,没想到王爷亲去西境一趟,还把自己亲爹给活生生地带回来了!
    当然了,感动之余,见着看上去比自己大不了几岁的亲爹也有点难以名状的古怪感就是了。
    亲爹去做了暗卫,本来想着赵荟娘也一把年纪了,就准备在自己认识的伙伴们里头当女婿哒,谁知赵荟娘却死活不肯,非要也加进王府的侍卫队里头,做一名女侍卫……
    第154章 书香
    听到这个不常见的女子声音,晋安王不由微微一怔。
    随即才想起,这正是那个赵文广的女儿,叫什么慧娘来着。
    晋安王自小生长在宫中,后宫女子之间的勾心斗角,百般算计就算他不刻意去见识,也听说了不少。
    父兄里有喜好美色的,那真是称得上一个荒淫无耻,儿时的晋安王就见过一位皇兄搂着白花花的女子在御花园里头,赤身露体地大行好事,惹得生性喜洁的晋安王对女子近身极其反感。
    所以后来自己建府,就不许那些年轻宫女们进府,除了有儿时回忆的阴影之外,也有洁身自好,根本不想看到那些勾引丑态,也杜绝了自己万一哪日突然走火入魔把持不住坏了元阳。
    倒是暗卫和侍卫里头因为平时任务需要,收了几个年轻女子,因并不近身,而且也都是低品阶,离得晋安王还隔着好几个阶层,也根本不可能有见到晋安王的机会。
    这回出府,这赵文广的女儿居然也来了么?
    晋安王完全没有印象。
    不过好端端地突然跑出来送汤什么,晋安王就有些不悦了。
    “不必!”
    他平时的膳食以素食清淡为主,怎么可能去喝那腥膻甚重的狼肉汤?
    门外的赵荟娘手里捧着托盘,听到这拒绝的声音,不由得暗自咬了下唇。
    连门都进不去么?
    犹豫了几息,还待再说点什么,就见旁边一个侍卫笑嘻嘻地伸过手来,一把将赵荟娘的托盘端走,“荟娘,正好我那碗还没喝够呢,我来处理了!”
    赵荟娘愣在那儿,有些不知所措。
    另一个侍卫瞧着她尴尬,打圆场道,“荟娘你快去歇着吧,今儿被那只狼挠了一爪子,伤口也该换药了……”
    咳,侍卫队里来个女的不容易,而且跟着他们杀猛兽啥的也没娇气尖叫,还认真地拿刀砍死一头狼来着,当然了,战斗力跟男侍卫是没法比了,不过男女搭配,干活不累么。
    赵荟娘的目光不着痕迹地望了眼房门,将幽怨藏在心底。
    嗯嗯啊啊地跟侍卫们应对了几句,便急步回自己房中去了。
    坐在椅上,赵荟娘两手捂住脸,只觉有些发烧。
    就听窗口有人冲着里头发一声嗤笑。
    赵荟娘如同被蜂蜇了般地抬起头来,见窗口处,正是一位女子,手扶着窗棂,正歪着脑袋,如同看笑话似的打量着她。
    这女子已有三十几岁,在赵荟娘没来之前,她是近卫营里唯一的女子。身手利落,行事老道,小年轻的侍卫们都称她一声孙大姐。
    同为女子,孙大姐虽然有些高冷,但偶而也会关照她一二,可如今孙大姐这般神情,赵荟娘就觉得自己仿佛被扒光心底的隐秘,不由脸红如火烧,心中恼羞成怒。
    “有什么好笑的!”
    赵荟娘赌气地回了一句,她只不过是感念王爷天大的恩德,不但救回了她父亲,还给了她们父女俩一个容身之处,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她又不是那街上卖身葬父只知依附的无用之辈,好歹她在近卫队里,还能派得上许多用场呢!
    “妹子,收了那点心思吧,没用的!”
    孙大姐不知道何时已是进了屋,拿手豪放地在赵荟娘肩头上一拍。
    赵荟娘不服气地道,“王爷独个这么多年,最后还还是娶亲了么?身为王爷,又怎么可能身边只有一个女人?何况我又不是那拈酸吃醋的,也不敢跟王妃娘娘比,只是在王爷征战在外,独身辛苦的时候搭把手罢了,那些个粗手笨脚的侍卫,又如何能照料得好王爷?”
    她说的理直气壮的,越发觉得自己没错。
    孙大娘也不反驳,只瞧着她咯咯地笑了起来,笑得赵荟娘心里发毛。
    “你,你又笑什么?难道我说的不对?”
    孙大娘笑道,“你说的也没错,不过,我劝你还是别浪费力气了,不然只怕在近卫营也呆不长久,好不容易才寻到个能给姐姐我打下手的,你走了我还得再寻人。”
    赵荟娘愕然道,“我又没动什么歪心思,不过是想报恩罢了?”
    她都不计较王爷的年纪,也没想过要什么名分了,难道这样也不行?
    “咳,要报恩就好好地在近卫队里呆着,别去王爷身边凑,王爷身边没有伺候的人,不是没人想,也不是没人动心思,可这都多少年了,还没人成功过哩!”
    当初跟她一道做女侍卫的,可有一共三个呢,那两个都比孙大姐年轻貌美,可结果如何?
    明明有本事,偏偏想要靠容貌,这种小心机放在冷清淡泊的王爷面前,又哪里能长久?
    赵荟娘更是不信,“那王妃又是如何成功的?”
    传闻里头,王妃国色天香,仪态万方,是以才引得不动凡心的王爷一见钟情,可王妃她也见过,虽算是美人儿,可比自己也强不到哪里去,那些个京城同期送来的美人里头,远超过王妃的就有两个呢!
    孙大姐嘿然而笑,“王妃可是咱们的主子,你还编派起娘娘来了……算了,好言难劝该死的鬼,不说了!”
    扔下一句话,孙大姐便抬脚而走。
    赵荟娘余下的话都被憋在肚里,更是郁闷,不由得用力捶了下椅子扶手,登时便觉得前臂一阵刺痛。
    原来她今日随着大队近卫去山中猎杀猛兽,虽然她用的是弓箭,本该不用跟猛兽挨得那么近,谁知道一个没注意,就让只狐狸不知从哪里窜出来,在自己胳膊上咬了一口,幸好有其他侍卫帮忙一刀将那狐狸斩了,不然就不会只有如今这拇指大小的伤口了。
    赵荟娘瞧着自己的伤口,也不知是否眼花,怎么觉得这伤口的皮肉周边似乎在动……
    天将正午,日头灿烂,正是苍梧城难得的好天气。
    前些日子,一直是阴天,有时还下一阵细雨,虽然地处东边,冬日几乎没下过雪,可阴冷潮湿的天气还是没人喜欢的。
    “咳咳……”
    趁着天光好,一直没做成生意的老书生,一边咳着,一边赶紧把自己的字画摊子摆了出来。
    眼瞧着没有十几天就要过年,他还赶紧买了红纸,写了些对联福字,又画了些瞧着喜庆的年画,希望能多弄几个大钱,好让自家的老妻幼子能过个温饱的年。
    只不过他摆的摊子,是在苍梧城最穷困的城南角,还是在一处破破烂烂的旧宅子门口,来往的行人本就不多,就有也都是穷哈哈的,哪里有闲钱去买字画?倒是对联半卖半送的出去几张,好歹有了几文进帐。
    大多数的时候,老书生就捧着一卷旧得发黄的书,坐在摊子前的小凳上看着,时不时地咳个几声,就算是自己给自己添了热闹。
    “瞧,那就是酸秀才老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