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节
作品:《为君》 背后的黑影说话时带着浓重而古怪的异域口音:“还活着。”
楚昭死死咬着下唇,努力抑制住翻涌到喉头的热流,力持平静地问道:“那么,遇刺是真的?”
“是的,当时情况很危急,因为在最短的时间内将都城迁了过来,又遇见了地震,什么样的流言都有,不过大汗一收到陛下的信就安心了。这一次可汗把皇宫几乎所有的侍卫都派了出去抗震救灾,昂贵的藏酒也全都拿去四处喷洒,果然没有发生疫情,加上有大楚支援的物资,人员伤亡很小。”
楚昭心里明白,韩起对这个世界十分漠然,他做这一切都是为了自己。因为他楚昭的缘故,一个毁天灭地的大魔头愿意做一个爱民如子的仁厚君主,楚昭应该感到荣幸,然而他的心里,这一刻却无比的痛。
“谁要他没事找事?就算想要迁都,也并不急在这一时。还有,纵然要做明君,要爱民如子,也不该把身边的侍卫都派出去吧?”哼哼,你就做你的大魔头好了,为什么要突然这么舍己为人起来!!!也不想想自己儿子没了爹天天装肚子疼不上学怎么办!
楚昭知道自己真的没有那么伟大,他只要韩起好好地,为此牺牲其他人也不在乎。
“你们……你们这些部下也一定很恨我吧?”楚昭缓缓说道。
“大汗说了,上回他让你的部下做了错事,就把我们都给陛下你使用,我们就是陛下的人了,并不敢恨。”
看来这件事,就是韩起对上次控制绑架楚熙,诱叛暗门心腹事件的赔罪了。
“太狡猾了!太可恶了!”楚昭心中有一种莫名的怒气,生气到鼻子都开始发酸,眼睛也酸胀起来,最后终于忍不住,一滴泪水滚落下来。
“别哭啊。”那个古怪的异域口音终于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楚昭熟悉的标准建业南音。“我什么事都没有,你看我,好端端站在这里呢。”
一双大手伸过来,疼惜不已地擦掉楚昭脸颊边上的眼泪,仿佛呵护着世上最最珍贵的无价之宝。
楚昭抬起一双朦胧泪眼一看,果然是韩起,活生生地,全须全尾的站在面前。因为太过惊讶,楚昭呆呆地说了一句蠢话:“你……你怎么会在这里?”
“媳妇送了那么多嫁妆过去,我一看到,就什么伤都好了啊。”
迎接贵霜帝国王者的,是迎面而来的一个拳头:“王——八——蛋——”
第159章
大楚元嘉六年,酷夏。
酒泉郡。
酒泉城已经塌了大半,这里是少数民族聚居地,各族人混居之所。此刻,幸存下来的人都沉默地坐在空旷的四面不靠墙的空旷街道上,也有一些强壮的西北蛮族大汉,拿着刀在废墟里寻找着食物以及遗落的财产。
不论在做什么,所有人都不约而同地保持了一种心照不宣的沉默。
然而天地时序并不会因为人间的动乱而有丝毫变化,幽州边陲的酒泉,经历了孕育恐惧和死亡的黑夜,依旧在晨光熹微中迎来了全新的一天。
一场大震过后,原本繁华的街道已经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片废墟。往日熙熙攘攘的小贩和平民乃至鸡鸣犬吠都消失得无影无踪,蓦地,一声悠长的角声响彻干枯的大地。
角声停歇之后,城门便隐隐约约出现了一行穿着绿色军服的大楚军人。他们赶着驮马,把一包包东西从南门运出来,然后集中赶往城中心的难民区。
看到这只队伍的那一刻,所有的边民就不约而同地松了一口气。 虽然面临不祥的天灾,脚下还有时不时出现的余震,边民那满是麻木与恐惧的眼睛里却渐渐多了安心与坚毅——锦上添花易,雪中送炭难,朝廷没有抛弃他们,这样就足够了,足够换取这些流浪的旅人最宝贵的忠诚。
那些将士卸下驮马上的食物,不约而同地松了一口气,但是却并没有接受热情的边民挽留,接下来,他们将冒着余震的危险,深入西域地区,将粮食交给等待在那里的驼队。
历史将记住他们,并将这次行动视为两国缔结契约的开始。贵霜和大楚的亲密关系,将从根本上改变这片大陆的命运,历史也将走上一条截然不同的发展分支。
华夏历一五九四年,注定成为一座丰碑,被后世各国史学家津津乐道,并且写下一个图书馆的专著。
尽管在世界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然而身处其中的人,大多并没有这样长远的眼光——为了看不到的利益而扔掉到手的东西,对普通人而言,实在是匪夷所思且又风险极大的事情。唯有那些被称为杰出政治家的人,才有胆量和胸怀做出这种抉择。
因此,对于这一次大楚的举动,自然有许多人表示了不解。
军队中,一个年轻的士兵不舍地拍了拍肩膀上的玉米棒子:“我们千里迢迢,居然是来救助这些胡人的。他们的死活与我大楚有何相干……”
话还没说完,就被自家长官一脚踹倒在地。年轻英俊的军官指着那些穿着楚地衣裳,对南方顶礼膜拜,见到大楚士兵就行礼问候的胡人,沉声道:“这是陛下的计划,作为军人,你只需服从,不必疑问。”
北地的狼是最凶残狡诈的生物,但也是最守信诺的生物,这种忠诚,一旦得到,就将铭刻在他们的基因里,累世难迁。
不只是军中的小兵有这样的疑惑,就连镇北军里的将领,也都在心里暗自嘀咕,觉得自家陛下这回博爱得过了头。
千里之外的云中郡。一大早城主府就迎来了一帮求见的军官。
“天可汗,纵然今年秋收在即,靖北仓中的稻米一层层都挤压坏了,也不该拿去给那些西域的蛮子!”楚克言愤愤不平地说道。心里很委屈的想:我们沙坨族人如今虽然吃得饱了,但是苞米是不嫌多的啊,天可汗样样都好,就是心也特软了些。
楚克言的父亲是骁勇善战的沙坨人,母亲却是楚人,犬戎内附之后,他们也跟着搬了过来。
大楚实行胡汉一家,虽然隐隐的歧视还在,但是军队中以实力论英雄,大抵还是公平的,所以胡人在军中效力的不少,都呼楚昭为天可汗,忠诚值很高。
这沙坨族的汉子从了军之后,累功至前将军,楚昭知道他还没有汉名,就赐姓为楚。从此,沙坨族的将军就把自个不当外人了。
楚昭就早就预料到会出现这样的声音,他老神在在地回答道:“西域在汉代时本是中原王朝的一部分,如今派人救援西域,只是为了更多将军这样的游子能够迷途知返。”
“是这样吗?”总觉得哪里不对的样子,年轻的沙坨族少将军露出疑惑的表情。
楚昭递了一杯尝味阁根据现代剑南春配方改制的烈白,递给楚克言:“请将军饮此酒。”
楚克言随他那个酒鬼父亲,生平唯一爱好就是喝酒,此刻虽然疑惑莫名,但还是接了酒杯过来一饮而尽。
楚昭又倒了一杯西域的虏酒与他:“再请将军试饮此酒。”
楚克言从了军之后,口味就养刁了,但是天可汗赐酒,这是莫大的荣耀,所以他虽然皱了皱眉,还是端起来一饮而尽。
楚昭这时候就问:“敢问将军以前和喝么酒,现在喝什么酒?”
李克言便说:“以前都是喝虏酒,觉得已经是极好的东西了,后来得陛下赏赐烈白,方知虏酒又酸又涩,难以入口。现在只要有的选,自然更喜欢喝我大楚的酒,便是胡人中,愿意喝虏酒的人也越来越少。”
楚昭笑着点了点头:“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喝惯了我大楚的酒,穿惯了我大楚的衣服,生活习惯和大楚人趋同,再与大楚人通婚,几代下来,哪里还有胡汉之别呢?”
楚昭认为,胡人南下,大多是为生存所迫,与其驱逐世代生存在北疆的胡人,不如让这些人彻底汉化,训练他们成为大楚的军队,让他们替大楚守卫这辽阔的北疆。
胡汉一家,便是楚昭心中的平戎大计。
听上去好像很高深的样子。
头脑简单的楚克言便愣住了,他徒劳地想在楚昭的话中努力抓住那一闪而过的顿悟。终究却只得出一个结论:天可汗的决定果然都是对哒。
他们这些粗人,还是老实听话,指哪打哪就好。
送了这位大熊般的军队代表出去,楚昭转头问陈参:“子谋见寡人何事?”
刚才楚昭和楚克用对话时,陈参一直沉默地在旁边听着,此时他注视着这位将军的背影,不由叹道:“陛下英明,我记得前将军似乎也有沙陀人血统?”
沙陀人是最早一批南附的胡人,也是被同化得最成功的一批,经历了数代混居,沙陀人和汉人的容貌几无区别。沙陀人、汉人、杂胡共同形成一个新的族群“边人”。便是今日这位义愤填膺的少年将军,他压根不知道自己的祖上曾经皮肤白一点,鼻梁高一点和胡子多一点,他只知道全心全意地为大楚打算,醉心于汉地的一切,拼命想要融入这个在他们看来高人一等的种族里。到最后,似乎除了名字之外,再无一任何事物表示他们是沙陀人。然而就连名字,似乎也被沙陀人兴高采烈的抛弃了。
一个文明消亡的挽歌,偏偏沙陀族人唱得这般欢乐。这事要放现代,估计世界遗产保护组织就该找楚昭这独裁者的麻烦了。
“不战而屈人之兵,陈参到今日,方知道什么叫做仁者无敌,什么是天子之剑,有陛下,是大楚的幸运,是胡儿的幸运,更是我陈参的幸运。”说着,陈参忍不住跪在楚昭面前,激动地抓着他的手诉起了衷肠。
这种情绪外露的表现,在这位智者身上并不多见。
楚昭很是不习惯一贯高深莫测的毒士作出这种举动,感觉自己尴尬症都要犯了。他并不觉得自己有什么英明可言,不论游牧民族在冷兵器时代如何威风八面,农耕民族所创立的伟大的文化与文明终将在根本上征服他们,更别提楚昭还开了金手指,使中原文明得到跨越式发展。
这是两种文明碰撞的必然结果,也是处理边疆事务最英明的举措 。周边少数民族,只要不能将其民族彻底灭绝,就必然是永远的威胁,而肉体上灭绝他们代价太大,从精神和文化上征服方为上策。
陈参点点头,却欲言又止。虽然陛下的解释很在理,可这位智绝天下的谋士对这次救灾行动,总觉得哪里隐隐不对,可是既然陛下要做,此事也不会危及大楚根本,陈参自然不会去多管闲事。
些许粮食陈参并不放在眼里,但另外一件事,却叫陈参耿耿于怀。
他精通易容之术,不过略扫一眼在旁边低眉顺目的韩起,便不由皱起了眉头,嘴巴张了张,却又再次闭上。
楚昭顺着他的视线回头一看,笑着解释道:“前几日我派他出去了,今儿方回,子谋有事,但说无妨。”
陈参虽然对这昆仑奴总有一丝隐约的戒备,然楚昭都这么说了,他自然不好再藏着掖着,因言道:“微臣今日求见陛下,非因救灾,乃是为了另外一个心腹之患——贵霜。”
楚昭略微有些心虚地垂下眼睛,避开了他的目光:“贵霜国……虽然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但是心腹之患却也谈不上吧。”
“贵霜狼子野心,与鞑靼人勾结极深。暗吞西域、策反鞑靼,看似两件事,其实是搅在一起的。贵霜国的新君塞也乃当世奸雄,对鞑靼又打又拉,控制西域却不遗余力。鞑靼人借贵霜势力,意在割据,却不知贵霜国不过是利用它而已。”
陈参微微摇头,继续道:“陛下英明,洞鉴万里,却错看了这个塞也!”
楚昭听了,猛的一惊,急忙回头去看韩起,生怕他暴怒起来,把自己这个心腹谋士给砍了。
感觉到陛下的手在几案下面偷偷扯自己的衣服,韩起的嘴角不由露出笑容,他身子一倾,盯着陈参道:“还没听说有哪个臣子敢当面说皇帝错看了人的,你们大楚的臣子就是这样尽忠?我看,大楚的心腹之患,却是你们这些自认为忠心,成日价唧唧歪歪的大臣吧?”
陈参虽是文臣,面对这暴然而起的威势,却寸步不肯相让:“塞也擅自灭掉楼兰,却又修表与大楚通商;号称要与大楚永为兄弟之好,又与鞑靼明来暗往。然而说是与鞑靼修好吧,却又好像存有戒心,看着反复无常的举动之下,其实行的不过是合纵连横的纵横道,用的明修栈道暗度陈仓之计!”
“合纵?”楚昭挑了挑眉毛,有些意味深长地看了韩起一眼。韩起却在他手心偷偷画着圈,一脸的讨好之色。
“对,也就是远交近攻。陛下请看,”陈参指着挂在大堂里的地图说道:“他在西域一带异动频频,却任由我大楚的商人满载着一驼一驼的黄金回归中原,就是引诱大楚的某些无良商人替他盗取我大楚的武器秘密;他派遣使臣来京进贡,与我大楚山盟海誓,却一举吃掉楼兰等西域小国,打掉了皇上的西部屏障,连通大楚和贵霜的版图。再者,这次迁都之举,更是露出了狐狸尾巴,似乎效仿当年魏武旧例,为了侵略中原做准备。由此可见,若坐视塞也布局完成,他一定会南下牧马,和陛下一决雌雄!”
听到这里,楚昭忍不住啪啪啪地拍起巴掌来,“嗯!说的是。不过寡人也不是好惹的!”说着,他不动声色地瞪了旁边一脸伪憨厚的韩起,昂着下巴说道:“纵迁都又如何?一旦那什么阿勒坦汗敢打过来,寡人就要亲统三军和他会猎!”
陈参异常兴奋,细长的手指在地图上飞快的划了一下,道:“依微臣之见,若是皇上亲征,最要紧的还是军队的粮草问题。主上若能确保我军用粮,命一上将切断塞也西归河中之路。如此,敌之粮道即断,即便不战,饿也将那群南下的犬戎狗饿垮了!”
韩起闻言,面色抖然一沉。
楚昭暗道不妙,赶忙转移话题:“嗯嗯,爱卿所言甚是,只是如今并非合纵连横的战国时代,西域诸多小国历来不过我大楚的附庸。如今局面,只是两个大国之间的争斗。因此,这一次出兵救援,也是为了争取西域为我大楚屏障。”
“陛下所言极是,此事的确急不得。”陈参转头去查看墙上的地图,似乎在考虑要拉拢哪个西域小国对抗贵霜。
等陈参背对着他们,韩起才凑近楚昭耳朵旁,咬着他玉白色的耳垂,低声说道:“以前听说他骂死过人,我还不信,今日一见,真个好口才,好心计!居然看出我是想明修栈道,暗渡妻儿。怪不得陛下一心只想用他。”这是又醋上了。
呵呵,心计再工也比你不过。
楚昭把他凑过来的大脸拍开,骂道:“少乱吃些飞醋,以为谁都似你一般不正经吗?还不快去哄你儿子?闹着说肚子疼呢。”
韩起闻言,嘀咕两句“他们倒想不正经呢,只怕没胆”,赶忙飞奔去见儿子。
楚昭呼出一口气,心里暗暗叹息,作为两大帝国的君主,他们虽然互相爱慕,却又不得不互相戒备,反而形成了一种怪异的平衡和吸引力。
“对抗贵霜帝国,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也不在一朝一夕,所以我这些时日都在想,或许大楚也该将都城从偏南的建业搬到偏北的西京。”楚昭确认韩起已经走远,这才说道。
“迁都?”陈参略带疑虑的反问道。
迁都是一项大工程,耗时耗力,而且可以预见,一定会遭到许多朝臣的反对,所以在这之前,楚昭先要和一些心腹重臣通一通气。
根据80/20定律,楚昭只需要说服陈参等人,得到他们的支持就行。
见陈参犹豫,楚昭立即开始安利迁都的好处。
建业是一个很不错的地方,也很适宜建都,因为这里地势险要,风水好,外加是主要粮食产地,由于北边有蛮族侵扰,大楚建国之初,幽云十六州基本都不是大楚领土,而当时的经济中心在南边,建都于此是很有利于维持大楚统治的。
但帝国到了楚昭手里,他不仅打下了幽云十六州,迫使北戎远遁南戎内附,现在连鞑靼人也俯首称臣,帝国的版图已经扩充了几乎一倍。此时再偏安于建业,已经很不合适了。
因为越来越大的北疆需要更多的军队镇守,如果都从建业调派,路途太长,花费太高,所谓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势必成为大楚不可承受之重。
而且纵观前世的中国历史,定都南边的政权,大多都存在边疆问题,而如果都城北移,则更加利于维护北方的稳定。
为了后世可能出现的不孝子孙考虑,迁都西京,以后他们还能再躲回建业去,如果一直定都建业,日后再有外族濒临城下的局面,他们可没有系统和韩起两只金手指,到时候再往南边,又能跑到哪里去呢?只怕难逃南宋南明东晋等偏安政权的厄运。
迁都的第二点好处,就在于能够再次削弱世家的势力。
如果真的迁都,都城的达官显贵明显会吃个哑巴亏。如果跟着迁走,原本在建业盘根错节的斜桥世家,将会因为这一次背井离乡的北迁而进一步衰落下去。如果不肯迁徙,大楚的经济政治中心必定随着都城而转移,那时候就算他们盘踞在南方,也成不了什么气候。
当然了,军事政治形势固然是迁都的原因之一,但最主要的内因还是解决大楚陛下的私人问题。迁都西京不仅可以让王将军和他的家人团聚,更能方便楚昭一家团圆。
不论最后一点,有了前两点好处,就足以说服陈参这种聪明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