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节

作品:《万花医仙

    对此,家庭美满生活幸福的周可贞表示无法理解:“怎么有这样的父母。”
    “我刚出生不久就被扔了,那时候我父亲并不知道我的存在,所以我是在孤儿院长大的。”苏云秀笑笑,轻松地把自己的过往说了出来:“后来父亲得知了我的存在,就去把我接了回来。云秀这个名字,我已经用习惯了,就懒得改了。”
    云秀这个名字,确实是随便取的,没有任何祝福的含义,只是她这一辈的女孩子刚好都以“云”字打头取闺名,大伯母就随手圈了个“秀”字给她,姐姐的“裳”字也是这么来的。不过,虽然姐姐后来曾经多次说过想把“云裳”这个名字给改掉,因为她主修的冰心决的心法,云裳心经的心法并不熟,不过,姐姐也只是嘴巴上说说而已,到最后还是不了了之了。
    周可贞没想到是这个答案,愣在了原地。小周在心底微微叹了口气,出声道:“时间不早了,我们该回去了。”
    周可贞慢了半拍才反应过来,附和道:“没错,我们就不要占着位置妨碍别人做生意了。”
    到了上车的时候,周可贞直接钻进后座和苏云秀坐在一起,把自己的叔叔一个人扔在前排,看起来孤伶伶地好不可怜。不过小周并不以为意,点火启动车子之后,透过后视镜看了一眼后座上的两位少女,然后才踩上油门。
    周可贞对苏云秀非常感兴趣,一直在不停地跟苏云秀说话,中间夹杂着对苏云秀自身信息的询问。不过,周可贞问得挺有技巧的,都是先说了自己的情况后才问的,对方都这么坦白了,苏云秀身上又没什么见不得人事,便把能答的答了,不能答的打太极糊弄过去。周可贞毕竟年少,纵然聪慧,阅历少依旧是个硬伤,轻易地就被苏云秀给忽悠了过去。不过,如果换成她师门长辈中的那些老江湖们,苏云秀就很难忽悠成功了。
    注1:历史上,是杜甫写的,然而在剑三的世界里,杜甫还只是个没啥名气的书生的时候(天都镇的任务中,有给年轻的杜甫送药的剧情),这首诗就已经传得满天下都是了,至少叶芷菁每天开课的时候都会讲下这首诗,所以,我这里就设定成这首诗是其他人写的了……希望诗圣不要跟我计较……
    第一百二十二章 评价
    致天国的姐姐:父亲跟小周,呃,许是气场不合?
    ******
    虽然苏夏看小周是怎么看怎么不顺眼,不过至少在表面上,苏夏的行为无可挑剔,半点失礼都没有。
    苏云秀看着自己的父亲微笑着用熟练的社交辞令将小周撵走时,也只能送给小周一个同情的眼神,耸了耸肩露出了“爱莫能助”的神色。小周倒是好脾气,跟苏夏客套了一番之后,当着苏夏的面对着苏云秀露出一个清浅的微笑:“那明天我来接你。”
    苏夏的脸色有一瞬间黑成了锅底。
    苏云秀倚在门边看着这两人一来一往,唇角微微上扬了几分,闻言含笑点了点头,还顺便冲着小周挥了挥手:“明天见。”
    “明天见。”
    顶着苏夏背后仿佛盛开了大片大片黑百合的微笑,小周跟苏云秀挥手道别之后,客客气气地跟苏夏道了一声“晚安”,便毫不拖泥带水地离开了,留下苏夏略有几分咬牙切齿地瞪着他离去的身影。
    “父亲,该回魂了。”苏云秀笑出声来,打趣道:“我知道小周长得好,不过人都走了,父亲你再望穿秋水也看不见他了。再说了,你再这么看下去,当心回头迪恩吃醋啊。”
    闻言,苏夏的脸色瞬间就黑了下来,只是看着女儿娇艳的容颜上带着几分戏谑的笑意,又生生熄了这股火,只能无奈地说道:“难得你会替迪恩着想。”
    “好歹是我的‘继母’啊。”苏云秀调侃了一句,随即见好就收,右手掩口打了个呵欠就往里面走:“我困了,先去睡了,父亲晚安。”
    苏夏浅浅一笑,温声道:“晚安。”
    另一边,周可贞目送着自家叔叔把人送进了小区内别墅的院门时,顺手摸出了手机,调出了秒钟功能开始计时。待到小周从院门出来的时候,周可贞下意识地按下了停止计时的按键,低头一看,惊讶道:“这么快?”
    小周上车的时候刚好听到了周可贞这么一句话,在系安全带的同时顺口问了一句:“什么这么快?”
    周可贞把手机面板冲着自己的叔叔亮了亮:“呶,时间呗,你从进去到出来,连十分钟都不到,我还以为你们至少得缠绵上半个小时才会依依不舍地分手。”
    小周回头看了一眼,沉默了一下,突然牛头不对马嘴地说了一句:“云秀的父亲在。”
    周可贞露出恍然的神色,兴致勃勃地问道:“这么说,是老丈人出来棒打鸳鸯了。”
    “别乱说话。”小周皱了皱眉,转动车钥匙点火的同时,回头教训了自己的侄女一句:“被人听到了对云秀不好。”
    周可贞撇撇嘴,不再说这个,只是在小周驾车开出小区的时候才说道:“能住在这里,看来这位苏小姐家境还不错。”说着,周可贞就在心里抹掉了在苏云秀身上贴上的“灰姑娘”的标签。能在京华近效的高档小区内有一幢独门独户附带院子的别墅,非富即贵。鉴于周可贞作为周家大小姐,打小就在权贵圈子里长大,却从来不曾见过苏云秀,以前也从来不曾听说过这么个名字,因此周大小姐重新往苏云秀身上贴了个“富”的标签,只是还不知道苏云秀是哪个级别的“富”。
    对于周可贞的评论,小周不置可否,只是淡淡地说道:“应该是挺不错的。”回想了下当初在国外时的那段时间,想想苏云秀对衣食住行的挑剔,以及在商场扫货时的豪迈,便是对钱财没什么概念的小周,也不得不承认,苏云秀大概是真的挺有钱的。
    不过想想苏云秀开出的堪称天价的医药账单,小周觉得,他好像明白了为什么苏云秀这么有钱了。在苏云秀的药坊里住院的那一段时间里,小周有幸旁观了一次苏云秀的接诊,看到那令人咋舌账单时,小周觉得,苏云秀在给自己开账单的时候,对自己还算是手下留情了。
    一路上,周可贞叽叽喳喳地说着自己对苏云秀的评价观感,顺带猜测一下对方的家世如此,小周也就那么一听,偶尔“嗯嗯啊啊”地应了两声。不过小周敷衍的态度并没有影响周可贞的兴致。
    直到进了家门的时候,周可贞才停止了八卦,小周瞬间有种逃出生天的感觉,顿时松了口气。
    不过,当看到周老坐在大厅里看报纸的时候,小周就觉得,他这口气,似乎松得太早了?
    周老在小周和周可贞进门的时候,就放下了报纸摘下了老花镜,跟个寻常人家的老人一般,乐呵呵地问道:“天行,今天的进展如何?”
    小周老老实实地回答道:“跟以往一样。”
    “小叔叔真笨,到现在居然都还没有表白。”周可贞蹦蹦跳跳地进了屋,一派青春活力,跟小周的寡言沉稳形成了鲜明地对比:“我看人家苏小姐八成也压根没意识到,小叔叔是在追求她。”
    周老便问道:“可贞,你今天也见了云秀丫头了,感觉如何?”
    “长得不错,就是没小叔叔漂亮。”说着,周可贞瞥了一眼小周,随即丧气道:“话说回来,想找个比小叔叔还漂亮的女生,难哦。”
    周老看了一眼自己的孙子,点头赞同:“是啊,我活到这个岁数了,也没见过比天行更好看的人了。云秀丫头单论外貌,确实比不过天行。”
    小周很无辜地看向自己的两位血脉亲人。长成这样,也不是他自己选的啊。
    周可贞继续说道:“不过,苏小姐的气质很好,跟小叔叔站一块,半点都不掉价。”说真的,就是她这个亲侄女,有时候也不想跟她的小叔叔站一块,太打击人了有木有?
    周老笑眯眯地说道:“是啊,云秀丫头的气质确实好。”说着,周老故意上下扫了一眼周可贞,说道:“你要是有她一半的气质,我就该知足了。”
    周可贞鼓起了脸颊,却罕见地没有出言反驳。今天见到苏云秀,她终于见识到真正的文雅娴静、气质美如兰古典美人是什么样的,举手投足间便是天然的风仪气度,毫无半丝矫揉造作之感,跟苏云秀比起来,娱乐圈那些所谓的古装美人,全部都被比成渣了。
    好半天,周可贞才撅着嘴说道:“太爷爷,有你这么埋汰自家人的吗?”
    “要不是自家人,我才懒得张这个嘴。”周老伸手点了点周可贞的额头:“你呀,女孩子活泼一点没什么,只是不要太跳脱了,像个假小子似的。”
    念叨完了自家人,周老继续问道:“那其他的呢?除了长得没天行漂亮,气质比你好之外,可贞你对云秀丫头还有什么感想。”
    周可贞想了想,问道:“她看起来挺有钱的,这个算不算?”
    周老说道:“苏夏的女儿,当然有钱了。”
    “苏夏?”周可贞觉得这个名字挺耳熟的,好像在哪里听过,只是一下子想不起来了。
    最后还是周老说道:“是啊,白手起家建立了焰华集团的苏夏,你说,云秀丫头作为他的独生女,能不有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