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节

作品:《系统误我终身

    罗琦所能做的,就是将能够找到的植物一样样的试验,从中寻找到可以使用的纤维。
    当然,这也不是漫无目的的瞎转悠,就比如这制作衣服的纤维,凭借地球上所带来的经验和知识,罗琦知道应该优先考虑试验那些长的高大的草木植物。
    植物高大,这样抽取出来的纤维才足够长,可以纺织成线,然后才能织造成布。
    如果纤维太短的话,那么除非像是白背草那样具有粘性,不然纺织出来的线就难免到处是线头,容易被扯坏。
    而选择草木植物,也是因为草木植物的纤维更容易提取,相比于木头渣子也更加柔韧。
    而对于材料学的探究,也不仅仅局限于为寻找合适的纺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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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哎?她们吗?”鹳雀看了一眼,虽然不清楚具体的工作方向,但是也猜测的差不多:“应该是为了找到合适的草吧。”
    她指了指自己:“我每天也要做这些啊,虽然都是粘土,但是黄色,红色和黑色的粘土,烧出来的陶器都是不一样的,虽然都放的是干草,但是切成的大小不同,烧出的砖头也不同,有的很硬,有的用力一捏就能捏碎掉。”
    毕竟是自己的工作,鹳雀说起来很是一回事。
    而望着这样的她,大獐也像是重新认识了面前这个女人一样。
    在他们刚开始认识的时候,他作为大河部落的人,自然很有些矜持自豪,而后来再度相逢的时候,虽然身份有所差别,但是大獐也认为自己这样聪明,迟早是可以进入工坊里面做活的,所以也不认为鹳雀离自己有多么遥远。
    但是眼下,这个流畅的谈着她所熟悉的工作,但是却又超出了大獐的知识的鹳雀,却好像如同神殿里女神掌心的日月一样熠熠生辉,光芒四射,叫人移不开目光,却又觉得自己的眼睛生疼。
    回去之后,回想起一天的见闻,大獐记忆最深刻的居然还是当时鹳雀站在高坡上的笑容。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他才突然明白对方首领所说的“你们不一样”,原来不仅仅是说自己俘虏的身份。
    而角马也惊讶的发现自己因为身体不如自己强壮,而干活的时候总是有些喜欢耍点小聪明,喜欢偷摸点歇息的弟弟,在从工坊里面回来以后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一样,干起活来很是舍得花费力气。
    问他的时候,这个年青男人只是摸了摸头上的汗水笑了一笑:“我想早点进工坊。”
    虽然大獐知道鹳雀已经走在了自己的前面,但是生性不服输的性格,让他更加激起了斗志,更加迫切的想要摆脱眼前身份,追逐上她的步伐。
    第三百六十七章 文房四宝
    因为时间还有别的方面的原因,其实鹳雀带着大獐所看到的工坊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还有很多藏在水底之中。
    其中还包含了一些虽然不那么贴近日常生活,但是又很是重要的生产。
    就比如罗琦面前的这几样文房之宝。
    虽然穿越前的工业文明里,除了喜欢毛笔书法的人群,絕大多会俗人已经舍弃了这种落后的书写方式,改为使用更加便利的中性笔,而年轻人们,更是因为习惯在电脑上打字而远离了手写。
    但是笔墨纸砚,拜各种古装剧所赐,这几样的鼎鼎大名,却是任何识字的人都绝对不会没有听说过的。
    罗琦面前的,就是这几样珍贵的文化活化石——的远古简陋版。
    砚台是有的,不过是随便在地上找到的一块石板,上面那点凹陷之处还是用石头硬砸的,摸上去还很是粗糙,如果扔在路上,那么绝对没有一个人会发现这块粗糙到只能作为垫脚之物的石头和文化有丝毫的联系。
    笔自然是有的,采用的还是远古山羊的尾巴尖毛,可以说是相当的讲究,就是笔筒难以制作,是用两块细长竹条将笔尖给结实捆住的,使用的时候需要当心,用力太大的话很容易会是的毛笔比较脱落。
    相比于上面几个,墨的制作可以说是相当的“高科技”了。
    以前罗琦都是用的是烧制的木炭头作为笔来使用,用的是芭蕉叶子作为纸张,但是木炭的着色效果并不算好,而芭蕉叶子也显然没有白纸那么好用,很多时候不是写了两遍没写上去,就是一着急一用力把芭蕉叶子给顶破了。
    而眼下既然有了毛笔,那么显然要用的是可以用水调和的墨汁。
    而要得到这种墨,其实和以往的木炭墨的做法也是差不多的,不过制作的工艺和原材料稍微有些许差别罢了。
    就比如材料,原先用的都是各种木头段烧成的木炭,而眼下虽然也还是烧炭,但是木材却指定为松树。
    松树木之中含有松香油脂,在煅烧前需要分离开来,而需要做到这一点也并不困难,只需要在松树下面切开口子,再用小火炙烤,那么松香会自然流出,收集好的松香可以另作它用,而松树树枝则晒干后送入木炭窑。
    因为山谷里面现在对木炭的需求比较大,所以木炭的制作也不是原先简陋的一次性土窑,而是建立了更大也可重复的窑,因为烧制木炭需要一定的时间,所以这样的窑也还不止有一口,每一口一次能烧出来的数量,还是以前的一次性炭窑的两倍多。
    不过如果是想要能够制作为墨水,那么需要的并不是烧好的松树木炭,而是炭窑里面上方的黑色烟粉。
    这些黑色物质是因为松枝燃烧后的产生的黑烟蒸腾而上,附着在炭窑上面的,将其刮下来,就会发现很是细腻,,轻轻一捻,手上就染上了黑色,远比木炭更容易着色。
    而纸张吗?
    只能说面前这样东西可以用来作为书写文字的材料,而和罗琦穿越前所经常使用的那种洁白又轻薄的东西是两码事。
    “因为这根本就是一个竹简。”罗琦自己都忍不住吐槽。
    纸张的制作其实从工艺上来说也并不是那么困难的,原材料也无非是各种植物的纤维,并不那么难以寻找。
    但是,但是!
    制作纸张的周期却很长,光是让植物自然发酵就需要好几个月的时间,而如果建立纸坊的话,需要耗费的人力物力和前期科研的比例先不用说,光是制造出来的那么多纸张该怎么消化就是一个问题——山谷根本用不到大量的纸张。
    所以罗琦决定仿效历史的进程,选用那些虽然不如纸张轻薄好用,但是却也能提供书写的材料。
    从历史上可以知道,人类为了方便书写,可以说是寻找到了各种能接触到的材料。
    比如山洞上的壁画,比如刻画在泥板和陶器上的图案,又比如写在骨头和青铜上的早期文字
    大约是那厚厚的甲壳的缘故,龟类的天敌并不多,除了在幼小时候的某些鸟类,不然的话厚重的保护和持久的忍耐力,让它们可以活的相当长就,数量也很是不少,在大河边上的洞穴随便找找,就可以找出一堆乌龟来。
    但是乌龟的壳子与其说是用来书写的纸张,到更像是占卜的材料,从实用性和普遍性来说,还不如芭蕉叶子。
    而羊皮纸和牛皮纸,听起来这么贵气,原材料更是稀缺,毕竟山谷里面的羊的数量,相比于人的数量,还是很可怜的。
    那么思来想去,罗琦就找到了龟甲和纸张中间的替代品,原材料也比较容易得到的竹简。
    竹简的制作也不困难,将竹子铺开切成合适的长短,然后放到蒸锅里面蒸煮,或者放到火上面小火烤,将青绿色的汁水从竹子中逼出来,使其变得干燥,这样就会容易书写,而且可以保存更久的时间。
    一颗两三年生的大毛竹,竹子可以有手腕粗细,用来制作成功的成片竹简,可以有一二十个,可以说是价廉物美之典范了,还不用白纸那漫长的生产周期,随便找个小孩都可以完成竹子的竹条制作工作。
    而白纸的制作,那么起码得等到部落的人数达到一定的规模,比如一千以后,有了一定的使用基础,然后才能够开展生产工作。
    而眼下,罗琦还是只能用这随时可能掉头的羊毛笔,用着在石头上碾碎用水化开的墨水,再在这窄小的竹条上面慢吞吞的写字。
    除了羊毛笔以外,罗琦还制作了鸟毛笔。选择的是鸟身上比较长的硬羽,然后在羽毛的根部切开一个斜口,放到热水里面泡一段时间。
    因为禽类需要飞翔,所以身上的重量都是能省就省,羽毛的内部管子也是中空的,将羽毛的根部泡入墨水之中,手指在羽毛的中间稍微用力,就像是在使用钢笔一样,中间的管道就会吸满墨水,然后就可以用此来书写。
    第三百六十八章 担子很重
    在罗琦穿越前的学生时代里,社会上就已经为学生们的辛苦而奔跑呼吁,教育部更是连续呼喊要给孩子“减压”,让学生的书包变轻一些。
    而罗琦上学那会儿,从小学开始,每天背着厚厚的书包就已经完全是低年级的做法了,高年级每天的书包并不太重的,因为里面装着的都是作业和必要带着的书本,更多的厚实的书籍,则会安静的躺在桌肚子里,等待着第二天的临幸。
    而每次新学期里学校发放新书,也都需要男同学踊跃献身,充当重劳动力。
    从这里可以看到,哪怕是人类历史上最为伟大的发明之一,在传统的书写材料里面以便携轻薄而能够承担最多书写量的纸张,其实真实密度也还是很感人的。
    而如果换上了竹简,那么要想达到轻飘飘的两三张纸的书写量,那么就需要将背篓给装满了。
    眼下角马的背篓里面,装着的就是这种沉重的竹简。
    相比较之下,同行的其他人的背篓里,装着的东西也不少,不过大多都是食物还有一些轻巧衣服的事物,虽然分量未必比这里轻到哪里去,但是绝对比这边更加珍贵。
    但是角马也并没有报怨什么。
    毕竟能够加入这样的队伍之中,对于还是俘虏的他,就已经是足够惊讶了。
    虽然同行的人年龄都不算太大,来自的部落也大多不一样,但是角马却能大多叫出他们的名字。
    一方面是因为眼前的这些人在山谷里面显然拥有着地位和名声,另一方面,这些也都是角马的“老熟人”。
    就比如现在,走在他左边的青年,肤色微黑,眉毛刚毅,是来自黑齿部落的黑狸,背上背篓里面装着的是满满的食物,主要是晒干后的禾谷还有一些腌肉腌鱼,分量不轻,让他的背都驼了下来。
    这些食物也都是经过考虑后的携带,同等的分量,却能让更多的人吃饱,那么一碗禾谷,放到锅里面加水煮成粥的话,足够让这么多人都能喝上好几口,路上再弄些植物叶子填补一下,这一路的食物都是不用担心的。
    而走在他的右边地方的,也是一位熟人,穿着和当初一样的鱼皮短衣短裤,背篓上面盖着草垫盖子,看不出里面装的是什么。
    而这个叫做白鲤的石洞青年,如今每天负责打鱼,作为石洞出来的“老人”,他的经验更足一些,所以担当一个小头领,每天早上带着几艘船和人选择一个方向前去捕捞。
    这也是一种防止“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的方法,各个捕捞小队分成不用的方向,免得挤在一起吓走鱼群不说,要一起承担坏运气。
    走在前面的身影更加熟悉,因为这个人就是来自于大河部落的,而且在现在,他也还是大河部落的首领,也是眼下大河人里面硕果仅存的非俘虏男性之一。
    叶猴身上穿着的衣服更加银白细腻,走在太阳底下的时候,身上的衣服就像是被太阳照射的雪堆,这种珍贵的白背草制作出来的布料因为稀少,所以只有少数几个人才能穿着,而叶猴显然就在此列。
    而作为几个人之中地位最高的那个,他身上的背篓装着的物体也应该是最轻的,这让他可以不必弯曲了脊梁来赶路,显得也比较轻松。
    作为大河部落的首领,叶猴的身份自然不但超过角马,也胜过一同随行的其他人员,也超过了石洞部落的白鲤。
    说实话,从这几位的身份上来说,角马在其中就像是一头进入了羊群的硬蹄鹿,怎么着都透着点那么不怎么协调。
    不过这个负责前去别的部落的“外交队”,也需要随身携带一些东西,也巢湖了几个人的负载能力,所以需要额外挑选人员随行。
    而角马,因为可靠的政治性和身体素质,被选了进来,这其中也有当初一起面对豹虎兽追杀的情意在。
    不过,当初角马可以说是整个小队的小头领,可以随意的让这些来自不同部落参加大河集会的男孩们前往不同的方向,也可以带着某些目的将他们带入危险的地方,而现在,却只能成为负担劳力的被支配者。
    说实话,哪怕是以这个时空的观点来看,叶猴他们这些才参加过大河机会一年多的小伙子都未免有些“太年轻”,就算是以前狩猎的时候也还不能成为最有力的击杀者,在外面行走的时候更是很需要年长者的经验。
    但是眼下却显然并不需要角马来提供他的见识和帮助。
    从出发前,他们的背篓里面就已经带上了食物,路上再采摘一些植物就已经完全填饱肚子,而且有了竹筒以后,大家也不用像以前那样需要经验丰富的人去寻找河流溪水,或者从植物的茎干里面提取水分。
    至于辨别方向,找到最近最好走的路?
    这显然也不需要。
    以前的部落光是为了让大家吃饱就已经需要整日的忙碌了,除了特定的需要,比如大河集会,平常也只有追逐猎物才会跑到别的部落那里去,所以去往别的部落的路径,一般是狩猎多,跑的远的人才更有可能知晓。
    而女神使者却派人定期来往于各个部落,更是让人在树叶上画出了线条,告诉那些没有去过的人应该怎么走。
    角马看到叶猴手里的那张大叶子,上面画着很多不同的形状,各有含义,如果画的是一个上面略尖的圈,那么这代表的是一座山,如果是一条蜿蜒的线条,那么就是一条河流,树木代表森林,小草代表草地。
    角马发现,好像任何原本艰难的事情到了女神使者这里,不知道怎么的就变得容易起来,而原本想象中充斥着饥饿,迷茫和危险的路途,眼下也变得轻松起来。
    这让期待着在路上大展身手的角马稍微有些失望,但是更多的却是安心。
    毕竟森林里面的事情谁也说不清楚的,他上一次鲁莽的决定,就差点害的自己丢掉了性命。
    不过望着身边这几个已经身份不同的少年们,他从心底还是很有几分疑惑:
    以前到各部落去都有专门的人,这一次为什么要出动叶猴这样的首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