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节

作品:《重生之农门小寡妇

    好在齐蓁第二胎要比头胎顺遂许多,产婆低头一看,惊喜道:“世子妃,您再加把劲儿,孩子的头已经出来了!”
    齐蓁觉得自己好像被人用刀从中间生生劈成了两半似的,疼的已经到了麻木的地步,好在在她失去意识前,房中突然响起了婴儿的啼哭声,她松了一口气,这才安心的闭上眼睡了。
    等到齐蓁醒来后,浑身每一处都疼,好像所有的骨头都错位了似的,尤其是小腹与宫口,更是火辣辣的难受,宫里头有特制的秘药,涂在身上能缓解疼痛,不过这药膏必须得等到体内排出的恶露没那么多的时候才能用,否则根本没有什么功效。
    听到床边传来的动静,廉肃蹭的一声站起身,几步走到床头,看到脸色苍白的小女人,他心跳的飞快,眼眶也微微热了几分:“蓁蓁,你终于醒了。”
    齐蓁的身体其实没有什么大碍,只不过有点累而已,她依靠着软枕,看着廉肃,问:“孩子呢?是不是女儿?”
    廉肃一僵,没有开口。
    看到他这幅模样,齐蓁心里升起一股不祥的预感,就听到男人开口了:“你给平安添了个弟弟……”
    齐蓁眼前一黑,完全没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早知道这一胎会是个混小子,那她说什么都不生了,既遭罪,又没有生下来女儿,还胖了一大圈儿,真是一桩赔了本的买卖。
    正文 第153章 祭拜
    虽然没有生出个女儿来,但到底也是自己肚子里掉下来的肉,齐蓁稀罕还不够呢,哪里会嫌弃?在奶娘将小宝抱过来时,齐蓁怀里抱着孩子,根本不想撒手,不满三岁的小平安坐在床上,看着小不点的弟弟,歪着脑袋,奶声奶气问:“娘,弟弟怎么这么丑?”
    齐蓁被这话噎了一下,仔细看了看,发现小宝现在的确不好看,毕竟刚出生一天的孩子,浑身通红通红的,五官都挤在一起,要是能好看就怪了,戳了戳小平安的脸蛋儿,齐蓁道:“你刚出生的时候也是这样,等弟弟再长大一些就好看了,咱们平安现在可是家里头最俊的那个……”
    小平安完全继承了齐蓁跟廉肃两个的优点,眉眼狭长,鼻子高挺,这一点随了廉肃,不过小娃娃的轮廓还没有张开,浑身皮肉白嫩嫩的,不见一点儿瑕疵,倒是与齐蓁十分相像,平日里小平安总愿意装出一副小大人的模样,配上那张玉雪可爱的小脸儿,府里头的人都稀罕坏了,只可惜廉肃不是个惯孩子的,这么小的娃娃就得在冰天雪地里扎马步,练完功夫后还得读书习字,十分辛苦,让齐蓁这当母亲的心疼坏了。
    不过齐蓁也知道廉肃是为了小平安好,他是长子长孙,肩负着光耀门楣的重任,自然不能像普通孩子一样放纵,廉肃现在约束他,是不想让这孩子日后太过艰难,所以齐蓁就算再是心疼,也不会阻止廉肃。
    小平安黑葡萄似的眼睛一直盯着小宝,连动都不动一下,神情有些失落,看着母亲一直在哄弟弟,突然闷闷的问:“娘,将来弟弟长得比我好看,你会不会不喜欢我了……”
    听到这话,齐蓁愣了一下,之后就露出了一丝笑容,将怀里头大红的襁褓放在床上,两只手捧起了小平安的脸,轻轻在小孩脑门子上亲了一下,小平安是个脸皮薄的,登时就跟煮熟了的虾子一般,害羞极了,掀开被子将脑袋藏在里面,过了一会儿才悄悄探出头,就听到齐蓁开口道:“你跟弟弟都是娘的心肝肉,娘都喜欢,怎么会不喜欢平安呢?”
    小平安从被子里拱了出来,伸手戳了戳弟弟的手臂,只觉得小宝软绵绵的,身上还带着一股奶味儿,小平安心里头对这个弟弟最后一点儿敌意也没了,吵着闹着要跟弟弟睡在一起,最后被廉肃提着领口给拎出了房间,才终于老实了。
    小宝洗三跟满月都没有大操大办,廉肃的长辈全都不在了,即使誉王活着,中风的情况下,也给死人没什么区别,而齐蓁的娘家又是一帮吸血的水蛭,整个人都快钻进钱眼儿里了,要是将他们请过来,齐蓁恐怕就没有好日子过了,她又不是傻子,怎么会上赶着给自己找麻烦?
    不过小宝好歹是誉王府的二少爷,满月那天前来恭贺的人也不再少数,齐蓁出门之前好好的洗了个澡,将身上的血污全都洗干净,又涂了一层香露香膏,只觉得浑身都清爽了不少,此刻坐在主位上,怀里抱着小宝,跟周围的女眷有说有笑的,相处的倒是十分融洽。
    京里头有品级的夫人,很多都看不上齐蓁,毕竟这女人实在是太放荡了,嫁了三回,说出去都有些难以启齿,但即便这样,碍于廉肃的身份,她们也只能赔着笑跟齐蓁说话,开口时还必须得小心翼翼的,否则万一惹怒了这位世子妃,她们男人们在朝中的差事恐怕就不稳当了。
    这些夫人们一个个都是人精,一直挑着话题开口,不着痕迹的吹捧着齐蓁,一场满月宴下来,齐蓁只觉得疲惫极了,回到房里后,只喝了两口水,就倒在床上睡着了,等到廉肃回来后,看着紧紧闭上双眼的小女人,男人向来冷肃的一张脸上,露出一丝笑容。
    出了月子后,齐蓁看着自己满身肥肉,只觉得十分碍眼,虽然廉肃不止不嫌弃她身上的肉,甚至还有点稀罕,但齐蓁自己个儿却接受不了,死活非要减下去,否则原来做出来的那些漂亮衣裳全都穿不上,好好的一个娇小玲珑的女人,现在整整大了一圈儿。
    她特地请了个会跳舞的伶人来家里头,别人还以为是廉肃打算纳妾了,才会将京城里最出名的舞姬带回府,就连舞姬自己也是这么认为的,她本是卖艺不卖身的淸倌儿,心里头对誉王府十分排斥,哪知道到了誉王府后,她的任务只有一个,就是教世子妃跳舞。
    齐蓁年纪不小,已经错过了学舞最好的时候,不过她也没打算学的多好,只不过想要将身段儿恢复的苗条些,功夫不负有心人,齐蓁学了三个月后,终于恢复了原来的身材,纤腰单手可握,胸脯饱满,形状也好看,比起年轻的小姑娘也不差什么,挂不得廉肃天天围着她打转儿。
    如今齐蓁体内的恶露已经排尽了,今天正好没下雨,天气也好,不冷不热的,不时有风吹过,廉肃带着齐蓁坐着马车,直接去了京郊,他们要去祭拜廉君跟老王妃,齐蓁穿了一件儿月白色的襦裙,纤腰一束,脸上粉黛未施,身上也没戴什么首饰,看起来十分素净。
    马车吱嘎吱嘎的走了两个时辰,齐蓁掀开车帘看了一眼,发现这条路跟去大湾村的路是同一个方向的,有些疑惑的看着廉肃,只听男人哑声道:“墓园离大湾村不远,到底是娘自己选的地方,我这做儿子的自然的遵循她的心思…...”到了墓园后,夫妻两个下了马车,齐蓁走到墓碑前,也不嫌弃地上的泥土湿冷,直接跪在地上,冲着老王妃磕了个头。
    虽然从来没有见过那位老王妃,但齐蓁却很感激她,要不是老王妃费尽心思将廉肃廉君送到了大湾村,恐怕自己根本不会遇见廉肃,也不会过上现在的日子,虽然上辈子她走了弯路,最后被老太监活活折磨死了,但这辈子却与上一世全然不同了。
    齐蓁两辈子加起来做的最对的一件事,就是救了廉肃一命。
    廉肃正在给老王妃跟廉君烧纸钱,他面色凝重如水,沉声道:“母妃,大哥,我跟蓁蓁在一起过的很好,你们放心吧……”
    听着廉肃的声音,齐蓁心里头一阵暖流划过,这人待她来祭拜廉君跟老王妃,是认定了她才会如此,跟这个男人相处多年,齐蓁很清楚廉肃是个死心眼儿的,认定的什么事,就算九头牛也拉不回来,当初廉君没了,自己是廉肃的寡嫂,小叔子跟自己的寡嫂在一起,说起来实在是不名誉,但这个男人却非要娶她,齐蓁拗不过廉肃,只能答应了婚事。
    小女人眼神温柔了不少,跟廉肃并肩站在一起,一个高大一个娇小,看起来般配极了。
    在墓园呆了一下午,廉肃跟齐蓁又上了马车,很快就回到了誉王府,一家子在偏厅里围了一桌,正好今个儿下头的庄子送来了一只羊,厨房杀了之后,用来涮羊肉再好不过了,铜锅底下烧着炭火,乳白的汤汁咕嘟咕嘟的冒着泡儿,羊肉片是廉肃亲自切出来的,薄如蝉翼,用筷子一夹,放到汤里一煮,马上就熟了,蘸上孙氏调制出来的蘸料,又辣又香,根本停不下嘴。
    一顿饭吃了整整两个时辰,齐蓁低头闻了闻,嫌弃自己个儿身上一股羊肉味儿,本来想着随便洗一洗就算了,偏偏廉肃将她拉到了汤池里,虽然最后一步还没做,但洗的时候却十分香艳,从汤池里出来后,齐蓁浑身都没了力气,只能被廉肃打横抱在怀里,直接带回了主卧之中。
    坐在床上,齐蓁正准备换上亵衣歇息呢,就见着廉肃轻笑一声,问她:“想不想出去消消食儿?”
    今晚的确是吃的不少,齐蓁歪着脑袋想了想,点了点头,看着男人走到木柜前,从里头拿出来了几件衣裳,甚至还有一件披风,齐蓁不由皱了皱眉:“只是出去走一圈,不必穿这么多吧?”
    “夜里风凉,你现在身子还没养好,就别折腾了。”
    齐蓁很快就换好了衣裳,乖乖的披着披风,拉着男人带着厚厚一层茧子的手掌,走出了主卧,齐蓁一开始还以为廉肃会带她去园子里逛一逛,等到腰间突然被男人搂住时,她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觉得脚下一空,转眼间就坐在了屋脊上。
    青灰色的瓦片一块挨着一块儿,即使知道自己掉不下去,齐蓁心里头也有些害怕,屋顶上的风大些,冷风吹来,她不由伸手将披风裹了裹,靠在男人怀里,今夜空中没有云彩,月光明亮,繁星闪耀,好像碎了的水晶铺在深蓝的绸缎上一般,齐蓁已经不记得自己有多久没有好好看过夜景了,她轻笑一声,就听到身旁的男人开口道:“蓁蓁,我会一辈子陪着你。”
    齐蓁嗯了一声,握紧了廉肃的手,在男人看不见的地方,笑的十分好看。
    正文 第154章 甄水瑶番外(1)
    甄水瑶睁开眼的时候,看着床头挂着的浅黄色的床帐,一时之间没反应过来,她记得自己被二当家的一杯毒酒活活毒死了,这是被人救了?
    作为一个山贼,甄水瑶从来没有住过这么舒服的房间,看看织锦做出来的锦被,得值多少银子?皱了皱眉,脑袋上有点疼,甄水瑶伸手摸了一把,发现脑门子竟然被缠了一圈一圈的绷带,难道她不是中毒了,而是摔坏了脑袋?
    听到床头的动静,守在屋里的小丫鬟赶紧上前一步,看着小姐苍白的脸,一时间不免有些心疼,开口劝道:“小姐,您就别想着嫁给表少爷了,表少爷心里头没有你,现在还逼着老爷将你嫁到琼州去,虽然那县令只是七品芝麻官儿,但您到琼州后,嫁妆丰厚,也不会太难过……”
    甄水瑶手背上蹦出青筋,她摊开掌心仔细的看了看,摸了摸,发现女人的手心十分嫩滑,连一个茧子都没有,她自幼习武,身上受的伤不计其数,现在看着这双白嫩的小手,甄水瑶终于觉得不对了,强压下心底的恐慌,她冲着小丫鬟吩咐道:“拿镜子过来。”
    见小姐眼眶发红,神情紧张,小丫鬟以为她担心自己的容貌,一边拿着镜子过来,一边说:“小姐放心,您虽然撞在了墙上,但大夫说了,并不会留下疤痕,奴婢还给您准备了上好的凝翠膏,只要涂一涂,咱们赶到琼州前,这痕迹都能消失了。”
    看着铜镜中女人陌生的脸,甄水瑶心头发紧,还没弄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就被糊里糊涂的送上了马车,往琼州赶去,甄老爷虽然厌烦了甄水瑶,但到底也是他捧在手心这么多年的女儿,嫁妆仍准备了不少,一行车队浩浩荡荡的往琼州赶去,在路上折腾了足足一个月,甄水瑶总算明白了自己的处境,她已经不是卧龙山的大当家了,而是这个寻死觅活的小姑娘。
    当了半辈子山贼,甄水瑶就没过过什么好日子,娇小姐拥有的一切她都觉得新鲜,好在甄水瑶是个聪明的,学什么都快,身边唯一伺候的小丫鬟又不是个聪明人,虽然觉得小姐跟以前不太一样了,却没想到甄水瑶已经换了个芯子,除了皮囊没什么变化之外,再也不是当年的那个她了。
    甄水瑶对自己现在的身子很满意,脸蛋娇美,浑身皮肉嫩的都快能掐出水来了,虽然身子骨儿有些瘦弱,但只要将武功抓起来,很快就能养好,摸了摸平坦的胸脯,甄水瑶掀开车帘,发现自己已经到了琼州的地界。
    听小丫鬟朱兰说,自己未来的夫君是茂县的县令,名为齐修严,今年二十有三,殿试时是陛下钦点的探花郎,一般探花都长得好,又有才学,虽然知道自己未来的夫君可能不待见自己,但甄水瑶依旧迫不及待的想见他,探花郎啊!以前山寨里稍微识字的那几个都当了账房,这人能成探花,真是好本事。
    怀着对齐修严莫名的期待,一行车队浩浩荡荡的赶到了茂县。
    殿试之后,因为继母打压,齐修严没有直接入翰林院,反而外放到了茂县这种鸡不下蛋鸟不拉屎的鬼地方,此地百姓穷得很,民风剽悍,贼盗成风,简直是一片乱象,好在齐修严也是个有真本事的,来到茂县后,先是破了几桩大案,又修建了堤坝,使得周围的农田不至于荒废,粮食长得比往日好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