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作品:《我是男主他爸[慢穿]

    还好他们早就已经分家了,不然光是这几房的人就有的缠磨,都不是他不想拉自家兄弟一把,只不过大嫂心眼儿多、爱藏奸,大哥偏偏有时什么都听大嫂的,三弟懒散,之前一块儿下地干活的时候,每天就跟磨洋工一样,干活太惜力了,再说四弟,他是被宠着长大的,哪怕家境已经这样了,也还是养出了几分娇气,都不适合带出去。
    至于下一代的侄子,最大的一个就是大哥家里的狗剩了,但也就只比铁蛋大两个月而已,现在说这些,还为时尚早。
    “二叔、二婶,铁蛋。”已经七岁的大丫端着一盆洗过的衣服,声音很低的把人全都喊了一遍。
    “爷爷奶奶在家吗?”
    “奶奶在家,爷爷出去下地干活了。”这回大丫声音大点儿了,刚刚她都不知道该跟二叔二婶说什么。
    孙氏干脆把铁蛋放下来,“大丫我端着衣服,你领着铁蛋走。”这么大的姑娘,基本上都能给家里干活了,她当姑娘的时候也这样,所以看大丫都有这么一盆衣服,她倒是不心疼,只不过有长辈在,没有让小孩子干活的道理。
    “奶,我二叔他们回来了。”还没进院子呢,大丫就扯着嗓子喊道。
    跟往年一样,这时候李氏已经开始在院子里晒野菜了,年景不好,山上的野菜也不好找,家家户户都指望这个能熬过冬天去呢。
    “老二来了,铁蛋,奶奶的乖孙子,来让奶奶抱。”李氏对儿子平平淡淡,不过对孙子却是热情得紧,伸开手就要把孩子抱起来,不过看着孙子身上洗得干干净净的衣服,白白嫩嫩的小脸,还是把手收回去了,“还是不抱了,别把这么好的衣服给弄脏了。”
    手上的泥巴当场就能洗干净,但是身上呢,她这整天不是去找野菜,就是回来晒野菜,身上多的是泥巴和灰尘,还是不抱孙子了,就这么看着也挺好的。
    “你儿媳妇给你们老两口各做了一套衣服,娘你去屋里试试合不合身,还有这些,这是我们带回来的粮食,地里收成不好,但缺了谁的,也不能缺了你们老两口。”顾川适时的说道,都说儿不嫌母丑,但是让老太太抱他儿子,的确有点儿心理障碍,毕竟在这生活过几天,他是知道有多少虱子和跳蚤的。
    当然如果原身在这儿的话肯定就不一样了,他虽然受到原身感情的影响,但是毕竟没在一起住过几天,所以也没什么感触,更没有太多的感情,逢年过节的孝敬只不过是担起原身的责任罢了。
    “我跟你爹都是半截身子埋土里的人了,还穿什么新衣服呀,有那个钱你们还不如攒下来买房子用,等铁蛋大了要成婚了,你们总不能还租房子住吧。”新衣服她们是真用不上,老二就是太实心眼儿了,就算是去了镇上也一样,家都分了,不知道多给儿子攒点钱。
    儿子太孝顺了,也不太好,顾李氏有了甜蜜的忧愁。
    “他小孩子家家的,离成婚还早着呢,不着急。”顾川打哈哈道,说起来可能真的是远香近臭,原身可比他要孝顺多了,在田里一个人能当两个人使,秋收完以后还得去镇上打短工,但是老太太的态度还没现在好呢。
    大人这边儿都说这话呢,小孩子已经玩到一起去了,顾老大家两儿一女,大丫、狗剩,还有最小的狗娃,刚刚一岁多一点儿,还不会走路呢,只能让大丫抱着,顾老三也是一个儿子——三岁的小秃子,有这么多小名,完全是因为这孩子刚出生的时候,头上的胎发几乎都看不见,又少又黄,远远瞧着就跟个小秃头一样,所以就起名叫小秃子。
    顾川对这些小名也是醉醉的,先不说女孩子,都是这些男孩,狗剩、铁蛋、狗娃、小秃子,真的是一个比一个难听,不过这时候还真讲究这个,名字越难听越好、越贱越好,只有这样,小孩子才越能长大而不会夭折。
    不光贫苦人家如此,富贵人家也是这样,只不过没这么粗俗,比如说用‘儿’、‘奴’这样的字来结尾,比如熊儿、生儿、明奴,更有甚者,还有直接叫奴奴的。
    按照原来的轨迹,原身还会有一子一女,小名也是如此这般的有特色,现在他跟孙氏夫妻生活正常,想来就算将来有的不是那两个孩子,也会有别的孩子,起小名这件事还真得好好斟酌斟酌。
    李氏先把粮食接过来,锁进厨房的柜子里,虽然不知道里面放的是什么粮食,但一过手,她就知道这里面起码有30斤,也不知道这孩子是怎么省出来的。
    不过,能拿来30斤粮食,老二家的日子肯定过得也不赖,更重要的是能管得住媳妇儿,不像老大,媳妇说什么就是什么,连点主见都没有,弄的老头子都这么大岁数的人了,还得跟年轻人一样,在地里从早干到晚,这日子过的,还没有分家以前轻松呢。
    把粮食放好了,老太太这才去看衣服,怕惹眼,顾川两口子到底没用细棉布,而是用了普通的粗布,但这也让李氏红了眼眶,新布料、新衣服,一块补丁都没有,她身上的这身衣服,已经穿了十几年了,上面满是补丁,缝了又缝,补了又补。
    “去年一套棉衣,今年又一套单衣,够了,够了,以后千万别再跟我们老两口做衣服了,用不着,我们这又是下地又是干活的,这样的衣服穿不上。”
    棉衣也就算了,天儿一冷,就不管什么舍得不舍得了,穿在身上不冷才是最重要的,但是这单衣,还是不穿了吧,不知道有几年好活的呢,等闭眼了,咽气儿了,再穿上这新衣服,也好利利索索的走,活了大半辈子了,也该准备身后事了。
    第39章 农家子爸爸(十二)
    农家没有吃午饭的习惯,不过现在农活不多,中午头的时候大家都会回家喝口水歇一歇。
    顾老头这一年来好像老了很多,头发和胡子都已经变得花白,脸上的皱纹也多了,身躯更加佝偻。
    顾老大两口子倒还是老样子,不过脸上的表情并不轻松,接连好几年年景不好,任谁也高兴不起来。
    等到李氏说了,老二他们这次来带了30多斤粮食,两个人的表情这才松快了些,上边有两个老人,下边又有三个孩子要养,这担子实在是重,不像老二一家,能在镇上找到活儿不说,也就只有一个儿子,养起来轻松的很。
    家里没什么好东西能拿得出来招待人,除了热水以外,就是一些酸枣,说是酸枣,其实还没成熟呢,吃起来一点甜味和酸味都没有,也就是刚刚没有涩味儿了,便让人从山上摘下来了,多少也算个零食。
    铁蛋在家有花生糖吃,这些天又时常吃鸡蛋羹,所以对这没什么滋味的酸枣没什么兴趣,也就尝了一个。
    “铁蛋在家吃惯了好东西,吃不上来这山坡上摘的酸枣,也是应该的,只可惜大娘家里没有好东西给你。”老大媳妇语气酸酸的道,铁蛋跟狗剩就差两个月,原本吃穿用都差不多,身高和长相也没多少区别,但是不过一年,狗剩还是跟之前一样,铁蛋却比狗剩高出了一头,不光是个头,脸上、身上有明显长肉了,头发干干净净的扎起来,衣服上一块补丁都没有,看起来像是个白嫩的福娃娃。
    跟她的狗剩,完全不一样,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如果只是自己苦点,那无所谓,但是孩子之间相差这么多,她心里头实在受不了,说话难免带刺。
    “出发之前是吃饱了来的,他这会儿当然不饿了。”孙氏不挠不痒的道,说实在的,瞧这侄子现在的模样,她就想起之前儿子过的是什么日子来,不能说不心疼,但是再心疼,她也是隔了房的婶子,做不了什么,比起侄子来,当然是她男人和儿子更重要了。
    “地里基本上没什么活了,我跟你大哥两个人就能干,二弟要是实在心疼爹娘的话,可以把爹娘接过去住一段时间,也跟着你享享福。”
    老大媳妇没在孩子身上多做纠缠,反倒是打起了老两口的主意,反正现在秋收已经结束了,地里的活慢慢干就是了,没那么着急,如果老二他们能把爹娘接过去,家里头也能多省点粮食出来。
    如果是老三、老四,她肯定不会说这样的话,因为说了也没用,他们可不是老二这样的大孝子,不过他们也不会送粮食过来,逢年过节,能带几个鸡蛋过来就不错了。
    人穷了才会多算计,说到底还是穷闹的。
    不过,顾川可不愿意被人这么算计,怕爹娘粮食不够吃的,他已经把粮食送过来了,没有再把人带走的道理,大嫂算盘打的精,但也不能把人当成傻子。
    “是要等开春了,需要人手耕地的时候,再把爹娘送回来吗?”顾川反问道,既想让老两口帮着干活,又不想管老两口吃饭,这天底下哪有这样的买卖。
    “瞧二弟说的,你不想接就不想接,扯别的干嘛。”老大媳妇眼睛盯着地面道,她知道自己的心思上不了台面,但这也是没法子的事儿,如果她男人能有老二这样的本事,哪还用得着她这样算计。
    顾川没看大嫂,反倒是一直盯着他大哥看,他一个当小叔子的,没资格管嫂子,要管也是他大哥管,只不过可惜的是,老大看孩子、看地面、看屋顶、看门外,就是不跟顾川对视,要表达的态度可以说是很明显了。
    看在老两口的份上,顾川也不想多说什么,免得闹开了,最难受也最难堪的还是老两口。
    顾老头和李氏都没说什么,这会儿说什么都不对,家已经分了,按理来说他们就得跟着老大家过,这是老二孝顺,所以才又是送粮食又是送衣服的,他们老两口心里不是不感动,但是再感动,也不能帮着老二说老大,毕竟要给他们养老送终的人,还是老大两口子。
    待了不到半个时辰,顾川便要领着媳妇跟孩子离开,反正再待下去,也只会让气氛更僵而已。
    “这边离镇上也挺远的,没事别总回来,也不用给我们做衣服,有那个钱好好攒着,等将来给铁蛋用。”顾老头难得说了几句,儿子孝不孝顺,当父母的心里都有数,越是这样,才越得嘱咐老二,手不能太松了,得多为自个儿的小家想想。
    老大媳妇直接在旁边翻了个白眼,一点儿要避讳人的意思都没有,这就是分家和没分家的区别了,没分家之前,知道要伏低做小,生怕给她们分的东西少了,但是分了家以后,一家之主从公公变成了她男人,手里头握着钱和粮,地位自然也就不一样了。
    跟这样的人生气,顾川都觉得跌份,但他也知道以后打交道的时候还多着呢,不过真正要看人脸色吃饭的是老两口,以后还有的熬呢,他们拎过来的这30斤粮食,还不一定能有多少进到这老两口肚子里呢。
    其实真把老两口接过去跟他们住,也没什么,又不是多两个人吃饭就得饿肚子,只不过不能以‘接过去住一段时间’这样的借口,必须得让老两口跟老大一家分了家才行,不然的话拔出萝卜带着泥,接了老两口,怕是对大房都得照顾着了。
    他现在可既没那个本事,也没那个想法。
    走出顾家村很远,孙氏这才道,“还好没用细棉布给爹娘做衣服,不然的话,还不知道大嫂又要说什么呢。”
    她们过来送粮食是孝心,也是好心,但没想到还没送到人家心坎儿里去,阴阳怪气的被说了一通,真是气死人了。
    “你说,爹娘有没有可能不跟着老大他们过了,去镇上跟着咱们过?”想让老两口松口不容易,想让老大他们松口也不容易,毕竟爹娘他们一个能帮着干地里活,一个能帮着看孩子、做饭,都不是吃闲饭的人。
    孙氏跟老大媳妇当了五、六年的妯娌,又在一个屋檐下住了那么久,不说对这个大嫂有十分的了解,那也有七、八分了,“不可能,大嫂不可能同意的,只要她不同意,这事儿就办不成。”
    再说了,爹跟娘也不一定同意啊,人家老两口一早就打算让老大养老送终的,就算没有老大,那还有老四呢,她男人在公婆心里是排名最末的,就算是轮着老三,也轮不着她男人。
    公婆现在都还能干活,所以肯定是心疼哪个儿子去哪个儿子家,她男人就是想太多了。
    好吧,顾川也觉得这件事操作的余地不大。
    没过几天,顾川他们又去了孙氏的娘家,同样的也是留下的东西就走人,一碗热水都没喝完,不过也实在是喝不下去,水虽然是烧热的,但上面隐约还飘了一点草木灰,可能是风不小心吹进去的,除此之外,用来盛水的碗就好像没洗干净一样,碗沿的裂纹里全是黑,看着就觉得倒胃口。
    “还是咱们自己家好。”孙氏感慨道,以前一直那么过不觉得有什么,但是现在再瞧瞧真受不了。
    顾川乐了,“觉得家里好就多在家里待着,过几天我去给你买几只鸡,咱也别买小鸡了,都入秋了哪还有小鸡卖,就买那种正在下蛋的鸡,以后每天早上一人一个鸡蛋。”
    “你不是说要送铁蛋去学堂吗,什么时候去,别总往后拖着了。”孙氏一反常态的关心道,以前那是没钱,现在有钱了,当然得送儿子去学堂了,那么多富贵人家的少爷都去上学堂,就知道肯定是大好事儿,再说了她男人之前也总提,如果不是好事的话,哪会让儿子去呀。
    “镇上就只有一家学堂,我托之前的掌柜跟人家夫子说过了,后天就带着束脩过去。”这夫子早些年中了秀才,只不过一直没能再进一步,头些年也就死心了,在镇上办了个学堂,教教孩子们。
    不过也就是启蒙而已,倒不是学问不够,而是他不愿意往深了教,反正给镇上的孩子启蒙,就已经能赚够生活费了,还能教得比较轻松。
    所以要想参加县试,在镇上学过三、四年以后,还得再去别的学堂学习才行。
    第40章 农家子爸爸(十三)
    “去了学堂,你就不能再叫铁蛋这个名字,要叫‘顾承’,这是你的大名,铁蛋是小名,知道了吗?”顾川嘱咐道。
    “嗯嗯,爹你昨天已经说过了,我都记得呢。”顾承连连点头,手里拎着书箱,里面放着书本!笔墨纸砚,还有他今天中午要吃的午饭。
    顾川已经早早到了把学堂的情况都打听清楚了,知道李夫子的学堂中午就只有半个时辰的休息时间,反正镇上的人大多数也都不吃午饭,但这一年来,孙氏中午都会做点东西给儿子吃,怕他中午在学堂饿了,所以又得从家里带午饭。
    “去了学堂要好好学习,听夫子的话,回到家以后,再把课上学的东西交给爹,爹也想好好跟着学呢。”当文盲的滋味儿,是谁当谁知道,记账还能说是跟着酒楼的掌柜学的,但是认字可就没有让人信服的由头了,还得跟着儿子‘学’一遍才成。
    虽然一样都是在镇上,但李夫子家住的还是离顾家挺远的,一个在镇东,一个在镇北,镇北那块儿地方比较清静,不像镇东住了不少生意人,喧喧嚷嚷的,不太适合学生学习。
    “待会儿进去以后,不要乱跑也不要乱看,你负责留下个好印象。”进门之前,顾川特意嘱咐道,虽然这是他之前就跟儿子已经说过的话了,但出于重视,还是又说了一遍。
    李夫子的宅子很大,甚至还有门房,得让门房通报过以后,他们才能进去。
    “你就是刘掌柜介绍来的吧,开粮店的顾掌柜?”李夫子捏着胡须道,可能是年龄比较大了的原因,头发和胡子里已经有一部分变白了,不过两只眼睛却是炯炯有神,看起来甚至比年轻人还有精神头。
    “见过秀才公,正是顾某。”顾川不光言语客气,甚至还拱手作揖,‘士’的地位在这个时代不容小觑,一旦取得功名,就跟普通人不一样了,而秀才虽然没有通过科举得的官职,但在公堂之上,秀才可以自称学生,而且不用下跪,地位跟普通人比起来可以说是超然的,哪怕在科举制度的等级里,秀才尚在底层。
    “这就是令郎?”李夫子甚是严肃的看着对面的父子俩,来他这儿上蒙学的学生,父母大都是生意人,农家能出的起束脩太少了,特别是这几年年景不好,学堂里几乎没有出身农家的学生,之前他可能还不太喜欢商人家的孩子,但是现在习惯了,也就没有那份偏见了。
    “是的,这就是小儿顾承。”顾川边说着边不经意的给儿子使了个眼色。
    “夫子好,我是顾承,马上就要四岁了……”
    白白嫩嫩的小娃娃,一本正经的强装大人说话,本身就很容易戳中老人家的萌点,李夫子也不例外,他之所以选择开学堂,一方面是因为生计,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他喜欢孩子。
    因为只是蒙学,所以在收学生之前也不会考校什么,认了人,说了规矩,交了束脩,就算是把学生收到学堂里了。
    “那孩子就麻烦您了。”临走之前,顾川依旧恭恭敬敬,给李夫子做足了面子。
    李夫子的确是满意,商人向来市侩,喜欢用钱办事,过来送孩子的家长,少有能够做到尊师重教的,就算心里头有,言行举止也免不了粗鄙,这个顾掌柜难怪能从厨子,变成粮店的掌柜,单看行事作风,就知道是个懂规矩的。
    给人伏低做小这种事儿,顾川没少办过,之前他都能求着店小二办事儿,如今对儿子的夫子多几分尊敬,于他而言算不了什么,很多时候,要想更好的生存下去,就必须要能屈能伸才可以。
    虽说是把儿子送去了学堂,但是顾川两口子却一点儿都不轻松,早上把人送过去,傍晚把人接回来,重点是还得让儿子教他认字。
    顾川不光是自己学,还让孙氏跟着一块儿学,美名其曰‘不能浪费了束脩’,交一份银子,三个人都学,可是占了大便宜的事情。
    不过,这可苦了孙氏,她不像顾川那样能够‘作弊’,真的是一点儿基础都没有,而且又已经20岁了,记忆力和学习能力当然比不上小孩子了,所以要想把当天学的东西记住,非得花上大半天的时间不成。
    “要不然我还是别学了,根本就没这个脑子,与其花时间在这上面,我还不如多养几只鸡呢。”孙氏把儿子留下的纸张放到一旁,实在不想看到它了,上面的那几个字,都学了好几回了,按着顺序来,她知道哪个念哪个音,但是把顺序错开,就不知道哪个是哪个。
    这人跟人就是不一样,以前她还觉得她比她男人要聪明呢,现在看来,自己还差得远呢,最起码人家一刻钟能记住的字,她得花上大半天。
    “再坚持坚持,等以后铁蛋有了弟弟妹妹,你也能教他们认字。”顾川劝道,儿子以后可是要官居一品呢,当娘的大字不识一个,也不太好,给儿子丢人不说,将来也不好融入到那个圈子里去,难受的还是自己,所以趁现在年轻,而且还有机会,能学就得学点儿。
    孙氏可不知道自己儿子是未来的一品大员,她是真觉得自己认字没什么用,既不用看书,也不用写字,至于教铁蛋的弟弟妹妹认字,她男人来做就可以了,完全用不着她。
    所以哪怕顾川说了再多,孙氏也是两天打鱼三天晒网,顾承在学堂待了三个多月,临近年关才放假,但是人家已经能够认识400多个字了,孙氏也就刚刚学会20了,连儿子的1/10都比不上。
    “唉,娘你也太笨了,我一块教的,爹全部都学会了,而且都开始照着书上写了,你怎么才会这几个字。”顾承小脸上全是无奈,明明他在学堂里是学的最好的,夫子几乎每天都夸他,怎么他娘这么笨呀,一点都不像他跟他爹。
    孙氏点了点儿子的额头,“娘要忙着做饭,还得给你们爷俩做衣服、打扫卫生,哪那么多时间认字,学不会很正常,再说了,娘是女人,不认字也没关系。”
    顾承已经不会被他娘这一套给糊弄住了,“爹还忙着粮店呢,不一样也学会了,娘就是偷懒,没有认真学。”而且还有那么点笨,他爹也没认真学,但就是学会了,而且字写得比他还好呢。
    这孩子,孙氏生硬的转移话题,“后天回老家去看你爷爷奶奶,到时候你可别说上学堂的事儿,知道吗?”孩子能吃好喝好,大嫂都已经看不顺眼了,要是知道还去了学堂学习,非得闹翻天了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