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作品:《我是男主他爸[慢穿]

    “那两分地咱就别种了,找个机会,托人卖……托人把它租出去。”眼瞅着媳妇的脸色又要变,顾川很是机灵的转换了说辞,今天都快把媳妇惹急眼了,这两分地万万不能成为压死骆驼的那最后一根稻草。
    孙氏也是心累,看来以后家里头的事儿她都得盯着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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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说是搬出去住了,但顾川的一日两餐都是在酒楼吃的,毕竟除了要给那些客人炒菜以外,还有掌柜的和掌柜媳妇的饭菜呢,一般都是他们三个人一块儿吃。
    至于店小二,他虽然是掌柜的远方亲戚,但却是吃过了早饭来,酒楼打烊了以后,再赶回家去吃晚饭。
    孙氏是早上起来收拾东西的时候,才发现她男人居然往家里买了荤油、鸡蛋、菠菜、胡萝卜,还有花生糖和盐,不由得骂了一句‘败家男人’,但瞧着儿子瘦巴巴的小脸,还是炒了个菠菜鸡蛋,然后做了几个杂面的饼,两碗清得能看到底的粥。
    买都买了,不做的话放在家里时间久了也会烂,特别是菠菜,两天不吃,就放不住了。
    家里头还欠着外债呢,顾川也不敢说要把儿子送进学堂的事儿,他自己教的话也不现实,毕竟原身是一个大字都不识。
    如今能做的就是挣钱、挣钱、挣钱。
    白天去当厨子还不够,私底下还做木工活,刻了簪子卖到杂货铺里,因为花样新颖,一天居然也能有八、九文的收入。
    孙氏虽然穷怕了,但也没想过让自家男人这么辛苦,“只要咱们省着点花,每个月一贯钱是绰绰有余的,而且还能攒下来不少,你就别刻这么多簪子了。”
    在木头棍上刻那么多东西,看着她都眼晕,不知道这人哪来这么好的耐性,一坐就是一个多时辰,就为了刻两枚簪子。
    “没事儿,做这东西可比下地干活轻松多了,而且我觉得我在这上面还挺有天分的,如今已经有模有样了,等将来速度再快一点,我都能攒钱送咱们儿子去上学堂了。”顾川笑嘻嘻的道,他容易吗他,本来自个儿的雕工是又快又好,半刻钟就能弄出一枚木簪子来,而且比手上的这种精致多了,只不过为了不引人怀疑,只能一步步慢慢来。
    还攒钱送儿子去学堂,大白天的就开始做梦,不过瞧着她男人烛光下认真的侧脸,孙氏摸了摸头上的簪子,脸上有些发烫,这人手里头没了钱,居然私底下偷偷刻簪子给她,而且居然做的还不赖,以至于动了做簪子去卖钱的心思。
    “那也别太累了。”孙氏劝了一句,又道,“不然你教教我怎么弄,我在家也没有多少事情可以做,我来刻簪子也行。”
    以前在老家的时候,又得下地干活,又得去山上找野菜,很少有清闲的时候,但是在这儿,也就是洗洗衣服、做做饭了,铁蛋乖的很,照顾他也费不了多少精力。
    顾川把手里的家伙事儿放下,雕刻这玩意儿一时半会儿是学不会的,簪子刻都不好,人家杂货铺不一定会收,到时候既浪费时间,又浪费木材,不过也不是什么事情都不能做。
    “你把这些全都用磨石打磨光滑,也省得我再费工夫了,咱们俩一块儿做,也好赶紧挣钱把儿子送学堂去。”
    这活儿简单,不需要什么技术,只要手腕有劲儿,还有耐心就行了,不过让孙氏费解的是,“你这又是抽的哪门子风,怎么想起来要攒钱送儿子去学堂了?这才刚吃饱饭,瞎折腾个什么劲儿呀,有那个钱还不如给儿子在镇上买栋房子呢,最起码以后不用跟咱们一样租房子住了。”
    谁不知道读书好,但那是有钱人才能享受的,他们有什么呀,除了给人家打工,就是老家那二分的薄地,得来的租子都不够吃十天的。
    这人就得脚踏实地,不能还没学会爬呢,又想着跑了。
    “人家有的,我总想让咱们铁蛋也有。”顾川淡淡的说了一句,现在家里头没钱,他就是说的再多也没有用,有耍嘴皮子的功夫,还不如多挣点钱来的实在呢。
    这话没能说到孙氏心里头去,能读书的孩子才有几个,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就行了,不过反正钱都在她手里头放着呢,铁蛋他爹要想倾家荡产送儿子去上学堂,她是不会同意的。
    要么说贫贱夫妻百事哀呢,都是没钱给闹的。
    有了孙氏帮忙,顾川做簪子的速度比之前快了不少,半个时辰就能做出一个簪子来,一段时间以后,做一个簪子所用的时间又比之前少了一半,慢慢的,一刻钟就可以做出一枚簪子,而且比之前还要精致。
    光是做簪子,一天就能有一百文左右的收入,一个月也就是3000文左右,反正自从做簪子起,这半年的时间里,他们就拿到了1万多文,再加上在酒楼做厨子的工钱,反正攒下了不少,铜板多了不好放,顾川便拿着换成了银钱,整整15两银子,孙氏长这么大,还从来没见过这么多银子呢,之前丰收年的时候,就差不多能买一亩地了,现在两亩地都买得。
    “咱们托人打听打听有没有要卖地的,趁着现在年景不好,赶紧把银子换成田地。”孙氏看着白花花的银子激动道,这些银子都能买两亩地了,比她们分家之前一大家子人有的地都多。
    顾川本来是想跟媳妇儿商量,家里既然已经攒下点家底儿了,就换个大一点的房子去住,不说租个小院子,最起码也要有两间房呀。
    现在他们住的地方就这么一间西厢房,放着床,放着柜子,放着凳子,放着柴米油盐,放着锅灶,还放着他们要做簪子用的木头,连个下脚的地方都没有,看起来就让人觉得糟心,特别是天气逐渐开始变热以后,每次洗澡,都得把家里的东西先搬出去一部分,不然连个洗澡盆都放不下。
    “这两年年景一直不好,今年的年景也未必会好,没必要急着去买地,咱们铁蛋也大了,总不好一直跟咱们两口子睡在一张床上,我想着是不是另外找处房子,就是不租两间房,那也得换一间大点的房子呀,最起码能摆开两张床,不能让儿子跟咱们在一块住了。”顾川试探着道。
    有时候这夫妻之间就跟打仗一样,都得动脑子,不然的话把媳妇惹急眼了,他胳膊上又得挨一下子,然后紧跟着就得给他说道说道了,但偏偏人家说得也有道理,论起嘴皮子来,他还真说不过。
    “那就找找。”孙氏微红着脸道,她本来就只有20岁,以前总是要下地干活,所以皮肤晒得黝黑,再加上不注意卫生,没时间打理自己,头发乱糟糟的不说,身上穿的衣服也看起来邋里邋遢。
    但自从来了镇上,不用下地干活以后,皮肤慢慢就开始变白了,人也爱干净了,头发一丝不苟的用木簪子挽上,身上的衣服虽然是粗布的,却有三套可以替换着穿,整个人比之前当姑娘的时候看起来都要好看的多。
    当然了,不管是洗头、洗澡用的皂角,还是头发上的木簪子,还是用来置新衣的布料,全都是她男人弄来的,皂角、木簪子也就罢了,一个不值多少钱,从菜钱就能扣出来,一个是她男人自己做的,除了做第一枚的时候花的时间久了点,其他的根本用不了多久。
    但是做衣服的那几块布料,却是她男人私底下接活,给镇上的王员外做了一个招财金龙鱼的摆件赚来的,因为是瞒着她做的,所以最终交给王员外的摆件她没见过,但是之前用来试做的普通木料,她却是见着了,一共八个,全都把样子做出来了,从粗糙到精致,漂亮的鱼尾巴上有着数不清的鳞,她都不知道这人私底下到底花了多少功夫,就是为了给她买几块布料而已。
    生铁蛋的时候那么疼,孙氏没哭,在田里闷头栽倒的时候,没哭,饿到偷野菜根去厕所吃的时候,也没有哭,但是在看到那些被堆在角落里的废弃木料时,却哭了,嚎啕大哭。
    满脸的泪和鼻涕,她舍不得用袖子擦,那布料是她男人不知道辛苦了多久给她买的,只能用手背一遍一遍的蹭,蹭到脸都觉得疼了。
    这辈子有这么一个人,哪怕立刻死了,哪怕去老人话里的十八层地狱,她都觉得值了。
    只不过,到镇上多半年了,两个人盖一床被子,枕一个枕头,两个人却没办过那事儿,现在看来,肯定是因为她男人觉得孩子大了,所以不好意思弄,毕竟她们三个人睡那么一张小床。
    如今赚了银子,第一件事就是眼巴巴的跟她说,换一处房子住,铁蛋大了,不能跟他们住一块儿了。
    想来肯定是憋久了,也不知道从哪学来的臭毛病,早跟她说不就完了。
    第35章 农家子爸爸(八)
    顾川本来是准备了很多的说辞,这下全都卡在喉咙里了,居然这么容易就答应了?
    有个词叫‘得寸进尺’,虽然放在这里不太准确,但顾川还真想再进一尺,“其实我觉得有个小院子最好,咱也能在里面种些菜,不用每天都上街去买了,然后再喂几只鸡,连鸡蛋都有了。”
    这话算是戳到孙氏心里了,以前在老家的时候,除了油和盐以外,其余的基本上都不用花钱买,野菜山上去找,粮食自己种,至于鸡蛋,根本就不吃。
    毕竟三文钱一个,家里头吃不起,养鸡的话,一来院子太小,人太多,根本养不开,二来也是因为人尚且都吃不饱,哪有东西去喂鸡。
    如果能有个小院子,自己种种菜、养养鸡,的确挺不错的,就是要租一个小院子花费太大了。
    “如果咱们要买这么个小院子,得需要多少钱呀?”租房子住,交再多的钱,那房子也是人家的,但如果买下来,那就是她们自己的了,等以后挣不来钱,也完全可以租出去。
    买一个小院子?在这个地段上,房子有点贵,如果是去小镇西边买院子,十几两银子,还真能买着。
    只不过,他还想着拿这些钱做个小本生意呢,这个时代想要读书,想要入仕,需要花费的钱太多了,就这么一件一件的做手工活,以后就算是能供得起儿子读书,供得起儿子科举,日子也必然会过得很窘迫。
    就像现在这样,说是蜗居也不为过了,衣食住行都得精打细算,太憋屈。
    所以赚钱最快的法子就是去做生意了,反正本朝允许商人及其子弟可以入学读书,也可以参加科举考试,考中了就能做官,非但如此,朝廷甚至还为流动性很强的商人提供了参加科举的便利——商人同其他流寓人员一样可以在异地寄籍暂居或附籍的权力。
    后者他还不确定自己儿子能不能用得上,但是也能看明白,朝廷科举上对商人还是很放得开的,甚至持鼓励态度,这就可以了,只要不影响儿子将来的仕途,他完全可以去经商。
    虽然社会地位不高,但起码可以送儿子去读书了,一家人也不用遭这种罪了。
    “这些钱我还有别的打算,先不买地,也不买院子,还是租房子住,最迟今年年底,我保证咱们一定会有自己的房子。”顾川很是认真的道,脸上甚是严肃。
    孙氏本来还想说什么,但到底是把话咽下去了,自从分了家,她也算看出来了,她男人比她想的要聪明的多,想想之前过的日子,再看看现在的,她真的是知足。
    她男人既然想拿这钱干点事儿,只要不是瞎花钱,她就支持,反正就算这些银子全都没了,她们老家还有两分地呢,也能去员外的地种,反正饿不死人。
    只要她们一家三口在一块,一辈子吃糠咽菜,她都愿意。
    顾川走出房门,打算去找房子的时候,还跟在梦里一样呢,他媳妇儿今天怎么这么好说话,说要换房子,同意了,说要租一个小院子,同意了,说不买房、不买地,而是把那些钱用在别的地方,居然也同意了。
    这tm跟做梦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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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里的钱虽然是孙氏管着,但是花钱这种事情都是顾川来,包括这次重新租房子,孙氏连看都不去看,直接让顾川做决定。
    不过虽然是顾川自己做决定,但是他也没有太大的院子,毕竟只有三个人住,院子大了也是浪费,那每一枚铜板,都是血汗钱。
    不过四、五天的时间,找房子、搬家就全都弄完了,顾川甚至还帮他媳妇儿去市场买了好几包菜种。
    “这么快就收拾利索了,待会儿我帮你把院子里的地给刨了,就这么一小块,一下午就能干完。”顾川很是自信的道,本来原身的身体就够强健的了,在每天都吃不饱饭的情况下,都能扛起两三百斤的东西来,现在吃的好喝的好,再加上刚来那段时间,他也没少给自己喝灵泉水,身体素质绝对一级棒,这点地,分分钟就给抛好了。
    “这活儿我干就行,你赶紧回酒楼吧,别耽误正事。”孙氏赶紧嘱咐道。
    “没事儿,刘厨子差不多已经可以上手了,我看等下个月我都不用过去了。”酒楼有一个厨子就够了,刘厨子是掌柜的亲侄子,要走的肯定不是人家,那就只能是他了。
    不过这也正好合了他的意,最困难的那段时期已经过去了,解决完温饱,就得想着发家致富了。
    孙氏在这事儿上倒挺看得开的,没了酒楼那份差事,她们还能腾出时间来做簪子呢,可比当厨子挣的多了。
    她男人要离开就酒楼,已经是两边都清楚的事儿了,之所以这多半个月都没去请辞,完全是因为那个刘厨子还不能在酒楼里独当一面,需要她男人指点。
    不过既然刘厨子已经能上手了,不去就不去吧,反正不会耽误酒楼的事儿。
    天气本来就热,顾川又在外边刨了一下午的地,身上的衣服都溻透了,所以又是洗澡又是洗头的,还用了皂角来去除身上的汗味。
    “你看着点铁蛋,别让他出门,我去洗个澡。”孙氏拿着干净的换洗衣服,青色的外衣里包裹着大红色的小衣,这可是她前几天偷偷去扯布料做的,穿上以后很是显皮肤白,只可惜她不会绣花,不然的话,也能往上绣两只鸳鸯。
    顾川未作他想,在堂屋里给儿子讲故事,童话故事肯定不敢讲,历史故事也不敢讲,前者是因为讲了也没多少用处,后者则是因为不管是原身,还是他,都没看过这个朝代的书,也不知道以前的历史里出过什么样的人物,跟他经历过的后世吻合不吻合。
    所以能讲的就只有寓言故事和一些奇闻异事了,听起来像天方夜谭,不过用心听的话,这是能从中学到些道理的。
    “等你四岁的时候,爹就送你去上学堂,到时候就可以学认字了,想在书上看什么故事都行。”顾川抱着儿子哄道,他现在也不能给孩子启蒙,能做的就是给孩子树立一个好的学习态度了,别因为家境不如以前苦的原因,就不像前世一样发奋学习了,这个是未来的正一品,别因为他带来的蝴蝶效应,将来只能做个商户,那他的罪孽可就大了。
    又来了,每次讲完故事都要说这种话,他都不知道听了多少遍了,真希望四岁的生日赶紧到。
    第36章 农家子爸爸(九)
    铁蛋皱着小脸,两只手揪着他爹的袖子,全身都在抗拒,“爹,我困了,我要睡觉。”
    虽说已经吃了晚饭,但是天还没完全黑透呢,而且也没到他们平时睡觉的时间,不过顾川倒是挺能理解他儿子为什么这么迫不及待的,实际上,他自己也有点儿兴奋。
    终于不用三个人挤那么一张小床了,铁蛋有了自己的床,自己的房间,他和孙氏房间里的那张床也远比之前要大,不需要每天晚上保持一个姿势睡觉,也不需要紧挨着床边上,翻个身都要注意,怕掉下去。
    总之,在体会到不用闻臭味的幸福之后,他又即将体会到睡觉肆无忌惮翻身的幸福。
    不过,事情好像没他想的这么简单。
    “天儿这么热,怎么就弄了一个被窝,咱不是好几床单被吗?”又不是和以前一样铺不开,这么大的床呢,干嘛要两个人挤在一个被窝里。
    因为东西是孙氏收拾的,所以他也不知道单被都放哪儿了,不然的话直接自己铺床就行了,生在贫苦之家也不是没有好处,最起码没那么多规矩。
    “那几床都压箱底了不好拿,而且我这段时间都没晒过,肯定都有味儿了。”孙氏面不改色的道,自己男人自己还不了解吗,宁可不盖被子,也不愿意盖那有味儿的。
    顾川瞧着床上紧挨着的两个枕头,还有那一床单被,还有孙氏头发上朱红色的簪子,大概明白了。
    但是他还没做好心理准备,虽然继承了人生的感情和记忆,虽然也做了将近一年的夫妻,虽然现在的孙氏打扮起来也能称得上是清秀佳人,但对方的很多生活习惯实在让人难忘,哪怕已经改了,那也是一样。
    但是正常的夫妻,还是只有20岁出头的年轻夫妻,以后怎么可能没有这种事儿,他又是个男人,还不能用‘每个月那几天’这种理由来推辞。
    虽然知道这一关是一定要过的,但心里头难免有些抗拒,对孙氏,他当然没有厌恶,甚至孙氏分很粗鲁的举动,他居然都不会反感,还不会觉得是真性情。
    一方面是因为原身的感情在作祟,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孙氏对他是真的很好,好吃的、好喝的,都优先给他,每天早上起的比他都早,给他打洗脸水、煮鸡蛋,晚上做木匠活的时候,孙氏能帮忙就帮忙,帮不了忙,也不会提前睡觉,一直等到他忙完,再帮着他收拾东西。
    人心都是肉长的,他不可能无动于衷。
    “我先出去上个厕所。”顾川很怂的选择了尿遁,急需要喝两口二锅头来壮壮胆。
    虽然在这里生活了将近一年的时间,顾川还是没办法接受在茅厕吃喝,所以只是避开人去了厨房而已,猛灌了好几口的二锅头,然后又觉得酒味太浓烈了,便又嚼了块薄荷味儿的口香糖,这才咬牙、狠狠心,去到卧房。
    昏暗的房间里,孙氏看不清顾川因为喝酒而发红的面色,但是却能够感觉到一股酒味,其中还夹杂着薄荷的味道,不用动脑子,她就知道这傻男人又干了什么傻事儿,居然需要喝酒来壮胆,喝就喝了,怕她闻出来,还去嚼了院子里的薄荷。